关于征集202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的通知(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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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试行)项目名称:专业类别:中医()西医()项目类型:重点攻关()自主创新()普及应用()青年项目()滚动项目:是()否()转化项目: 是( ) 否()申报单位: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起止年限:20年月至20年月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0一五年三月填写说明1.本申报书由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组织填写。

2.本申报书各项内容应符合本次《申报指南》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

3.项目经费预算应当按照《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编写。

4.本申报书中所有栏目均需填写,凡无内容填写的栏目,请用“无”表示。

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请注明中文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5.本申报书中的“投入人月数”指:项目满月度工作量人员数。

(例如:有5人参加该项目,其中2人工作量为10个月,3人工作量为15个月,则投入人月数为:2×10+3×15=65)6.本申报书需进行网上填报和书面报送。

网上填报:项目申请人需按照单位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申报系统”(网址:)填写本申报书,对所填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提交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书面报送:申报单位统一将完成网上填报的申报书进行在线打印并上报。

书面材料字体统一使用宋体小四,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正本一式一份。

正本内容应与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内容一致。

项目信息表一、立题依据(限2000-3000字,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1.研究目的与意义2.国内外研究现状3.本研究团队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二、研究目标与内容1.研究目标2.研究内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3.特色与创新点三、研究方案1.研究对象2.研究方法3.技术路线4.统计方法5.质量控制措施四、工作基础与条件1.申请人近五年研究经历及成果(请填写下表)2.项目组成员近五年研究经历及成果3.单位科研条件及保障措施五、研究进度与考核指标六、预期成果与评价指标1.主要技术指标:包括新技术(含预防、诊断或治疗等)、新产品(含药品、医疗器械、院内制剂等)、计算机软件、新方法、技术标准(含临床路径、技术规范或操作指南等)、专利(含授- 8 -权或受理)、论文、专著等。

2024 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

2024 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

2024 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2024 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一、引言2024年将是首都卫生发展的关键年份,为了进一步提高卫生领域的科研水平和全民健康水平,本文将就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了以下建议。

二、当前卫生发展面临的挑战2024年,首都的卫生发展依然面临一系列的挑战。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慢性病的发病率不断上升,给卫生服务质量和管理带来了新的考验。

当前卫生资源分配不均衡,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社会经济发展与卫生需求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三、加强卫生科研的必要性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首都应加强卫生科研,提高科研水平,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

卫生科研对于探索疾病的病因和治疗方法、推动医学技术的创新、提高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1.加强重大疾病科研在2024年,首都应加强重大疾病科研,特别是对于慢性病的研究和防治。

通过深入研究慢性病的病因和发展规律,寻求有效的防治策略,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科学的指导。

2.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在2024年,首都还应加大力度推进医学技术的创新,特别是在基因治疗、精准医疗等领域的研究。

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将为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提供更好的手段,从而提高卫生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3.注重农村卫生科研为了改善城乡卫生差距,2024年首都还应注重农村卫生科研。

通过研究和推广农村地区医疗资源配置、健康教育和卫生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4.加强社会医学研究在2024年,首都还应加强社会医学研究,探索社会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和作用。

通过深入了解人口结构、社会经济发展和卫生需求之间的关系,为卫生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认为,卫生发展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卫生科研作为卫生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还需要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参与和贡献。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16年申请指南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〇一五年二月第一章申报须知一、总体目标围绕首都卫生工作重点,结合卫生科技需求,支持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医疗卫生领域的关键、瓶颈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扶持和培育高层次卫生人才,储备后备力量,为提高首都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促进卫生行业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实施期限项目的实施年限最长为三年,即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最后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资金来源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两部分。

其中匹配经费只对非全额拨款单位,即要求非全额拨款单位应自筹匹配经费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30%。

全额拨款单位不需匹配经费。

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

其中,市财政专项经费只编制第一年和第二年的预算;匹配经费可根据需要编制三年的预算。

项目经费按照批复的预算分年度拨付。

四、项目类型及经费安排首发专项重点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

根据项目支持方向分为重点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普及应用项目和青年项目四个类型。

(一)重点攻关项目针对首都卫生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和重点问题,需通过多家机构的合作,联合开展的多学科、多中心的科学研究项目。

重点攻关项目必须至少包括3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市属医学科研院所等作为合作单位。

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对于研究进展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项目,将在项目负责人自愿申请基础上,择优实施滚动支持。

(二)自主创新项目针对临床诊疗、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原始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科学研究项目。

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40万元。

(三)普及应用项目针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和需求,开展的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适用的实用适宜技术、推广模式及示范应用研究等。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9.07•【字号】京财文[2012]2238号•【施行日期】2012.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财文[2012]2238号)各区县财政局、各卫生相关单位:为促进首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的经费管理,结合本市医疗卫生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共同制定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二○一二年九月七日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北京市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市属医学科研院所、市和区县卫生机构、受托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条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

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拨款和配套资金。

配套资金包括单位的自有资金,以及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资金等。

非全额拨款单位应安排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30%作为配套资金。

第四条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原则:(一)突出重点,分类支持。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针对本市卫生行业发展中的关键、瓶颈问题,重点支持医疗卫生领域的培育性、实用性和应急性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培育优势前沿技术,研发适宜技术,促进科技成果普及应用,培养科技人才。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需求定位、指南引领、专家评审、政府决策、单位负责、项目负责人使用、受托机构监督评价的管理模式,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 市 卫 生 局
二〇
一 一
年十


十四

首都 卫 生 发展 科 研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为 促 进 首 都 医 疗 卫生 事 业可持 续 协 调 发 展 全面 提 升 医 疗卫生 服务 能

力 提 高防 病 治 病 的水 平 本 市 设立 首 都卫 生发 展 科 研 专 项 以 下简称 首 发专项


机 构 的 在 职人员

年 龄 不 超过
周岁

三 具有 良 好 的 道 德 修养 较 强 的 组 织管 理 能 力 和 较 高 的 学术 水平


四 具有 较好 的 科研工 作 基 础 有充 足 的 时 间 从事 研 究 工 作


申 报青 年 项 目 的 项 目 申 报 人 年龄 不得 超过
周岁


,பைடு நூலகம்
监督 并 指 导项 目 承担 单位 和项
目 负 责 人 使 用项 目
经费

(
三 组 织建立 首发 专 项评 审 专家库 制 定 并 完 善专 家遴 选机 制


四 建 立项

和 成 果 数据 库

第二 章
项目 申报

第 五条

市卫生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根 据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和 医 疗 卫 生需 求 在 调研 的基

三条

市卫 生 行政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有 关专 家 遴选规 则 产 生 评 审 专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立项后变更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立项后变更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立项后变更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6.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立项后变更管理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为进一步规范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立项后项目相关事项变更管理工作,赋予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发挥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作用,同时确保项目变更不影响科学性且符合伦理要求,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现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立项后变更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一)立项后变更要以保证研究科学性、不降低研究质量为前提,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方案、参加单位、参加人员等变更。

(二)原则上不予变更的包括:1.项目名称、任务、关键科学问题和主要研究目的等重大事项;2.变更研究设计类型,致使研究结果证据等级弱化。

如将干预性研究改为观察性研究,将随机对照设计改为单臂试验,将多中心研究改为单中心研究,由随机分配改为非随机分配等;3.研究人群纳入或排除标准发生明显变化,致使研究结果推论人群范围发生明显变化。

如将研究对象由成人扩展至儿童,将多种疾病人群改为单一疾病人群等;4.干预性研究中,干预方案的内容与性质发生明显变更。

如干预药物种类、手术方式、器械类型等发生改变,由药物治疗改为生活方式干预,增加或减少干预组等;5.研究主要终点及随访方案发生重大改变。

如主要终点指标改变、主要终点的测量或定义发生改变、主要终点指标随访时长改变等;6.样本量发生较大变更,且缺乏可靠依据。

如减少至原样本量的50%及以下。

(三)研究经费变更参照《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2〕2422号)执行,每年年底或验收时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0年申请指南.doc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0年申请指南.doc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0年申请指南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〇一九年五月第一章申请须知一、总体目标面向首都,以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需求为导向,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新技术、新医药健康产品以及卫生管理策略的应用性研究,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提高首都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研究周期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项目实施年限最长为三年,即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最后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资金来源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两部分。

其中,非全额拨款单位应自筹匹配经费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30%,全额拨款单位不需匹配经费。

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

其中,市财政专项经费只编制第一年和第二年的预算;匹配经费可根据需要编制第三年的预算。

项目经费按照批复的预算分年度拨付。

四、项目类型及经费安排首发专项主要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

根据项目支持方向分为重点攻关、自主创新、基层普及和青年优才四个项目类型。

(一)重点攻关项目围绕首都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的重大需求,针对重点人群健康改善、重大疾病诊治能力提升、重要公共卫生防控策略优化以及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在前期研究基础上,由多学科、多中心联合实施、具有示范应用、辐射带动作用的科学研究项目。

重点攻关项目应至少包括3家具有申请2020年首发专项资格的机构联合申请,其中牵头单位1家,其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

非市属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的,须联合至少1家市属单位(专指北京市属、区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科研机构)共同申请。

每项市财政专项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二)自主创新项目1.常规方向针对首都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问题,在疾病预防、诊治、康复护理、健康促进和综合管理等方面,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等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科学研究项目。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的申请工作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的申请工作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的申请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公共卫生的要求逐渐提高,因此对于卫生发展的科研项目也越来越重视。

作为首都的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的申请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确定重点领域首先,确定重点领域是申请工作的基础。

目前,我国的公共卫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疾病谱的转变以及新发传染病的威胁等多重挑战。

因此,应该结合首都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当前的研究重点领域。

比如,针对疫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环境建设等方面展开研究。

二、整合资源其次,整合资源是申请工作的重要环节。

在申请工作中,需要对卫生发展方面的相关机构和人才资源进行全面汇总和利用,以便更好地推进项目的研究和实施。

例如:可以联合多个研究机构共同参与,提高研究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三、制定研究方案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需要制定合适的研究方案。

方案的内容包括:研究项目的目标、研究方法、研究进度和预期成果等。

在制定研究方案时,还需要考虑合理的经费预算,确保项目的开展和实施。

四、落实研究计划制定完合适的研究方案后,需要对方案进行落实和实施。

这其中,需要牢记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研究方案的要求,高标准地执行研究计划。

同时,也需要积极响应国家、地区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倡议,不断加强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研究。

总之,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项目的申请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在申请全过程中,需要统筹各项要素,确保整个项目的稳步推进和顺利实施。

同时,还需要注意一些技术和人文因素,确保申请工作更高效、更可靠地完成。

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

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

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2024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快速进步,卫生事业在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和社会福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首都卫生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我们提出以下的科研专项需求建议。

一、加强传染病防控•针对新冠病毒及其他重要传染病的研究,深入了解其传播途径、传染机制以及变异规律,为疫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推动抗生素耐药性研究,加强监测和管理,减少多重耐药细菌的传播。

•研发新型疫苗技术,提高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效应对未来疫情的挑战。

二、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定科学的医疗操作规程和标准,提高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推动智慧医疗技术研究,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升诊疗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医疗团队建设,落实全科医生制度,提高基层医疗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推动医学科研创新•加大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力度,深化科学家与临床医师的合作,促进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组织相关学科的前沿研讨和学术交流,加强学科交叉融合,推动医学科研的跨领域合作。

•支持重大疾病的基础研究和临床转化研究,加快新药的研发和上市,提高疾病治疗效果和生命质量。

四、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定期评估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人才培养工作,提升培养质量和水平。

•制定人才培养和职称评定的科学标准和评估体系,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医学人才的素质和能力。

•鼓励医学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提供更多的奖励和支持。

结语卫生发展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在2024年,我们建议首都深入推进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学科研创新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科研专项需求。

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创新,我们可以为首都的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促进社区卫生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一级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医疗技术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和及时的医疗服务。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16年申请指南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〇一五年二月第一章申报须知一、总体目标围绕首都卫生工作重点,结合卫生科技需求,支持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医疗卫生领域的关键、瓶颈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扶持和培育高层次卫生人才,储备后备力量,为提高首都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促进卫生行业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实施期限项目的实施年限最长为三年,即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最后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资金来源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两部分。

其中匹配经费只对非全额拨款单位,即要求非全额拨款单位应自筹匹配经费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30%。

全额拨款单位不需匹配经费。

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

其中,市财政专项经费只编制第一年和第二年的预算;匹配经费可根据需要编制三年的预算。

项目经费按照批复的预算分年度拨付。

四、项目类型及经费安排首发专项重点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

根据项目支持方向分为重点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普及应用项目和青年项目四个类型。

(一)重点攻关项目针对首都卫生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和重点问题,需通过多家机构的合作,联合开展的多学科、多中心的科学研究项目。

重点攻关项目必须至少包括3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市属医学科研院所等作为合作单位。

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对于研究进展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项目,将在项目负责人自愿申请基础上,择优实施滚动支持。

(二)自主创新项目针对临床诊疗、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原始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科学研究项目。

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40万元。

(三)普及应用项目针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和需求,开展的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适用的实用适宜技术、推广模式及示范应用研究等。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文本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文本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文本尊敬的评委:我校拟申请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致力于解决首都地区卫生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在此,我将详细介绍我们的研究课题和申报计划。

研究课题概述:本项目的研究课题是“首都地区老年人群体生活质量和健康管理”的研究。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群体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而首都地区作为我国人口密集的地区,老年人群体数量众多,老年人群体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管理需求亟待研究和解决。

研究目标:本项目旨在通过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深入了解首都地区老年人群体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管理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提高老年人群体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缓解老年人群体问题对社会和家庭的压力。

研究内容:1.调查研究老年人群体的生活质量状况:通过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老年人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日常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交活动参与度等指标,并与其他地区的老年人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差距。

2.分析首都地区老年人群体健康管理状况:研究首都地区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医疗资源配置、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分析老年人群体对健康管理的需求和满意度。

3.提出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结合首都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包括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加强老年人的社交活动组织和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的措施等。

申报计划:1.研究组成员及分工:本项目将设立一个由专业人员和学生组成的研究团队,由主持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研究团队将负责调查研究、数据分析和方案制定等工作。

2.调研和数据收集:研究团队将在首都地区选择代表性样本进行调查研究,包括老年人自身、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等,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

3.数据分析和结果展示:研究团队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进行数据分析,并用可视化的方式展示研究结果,以便于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4.提出建议和政策推广:研究团队将结合研究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政策推广方案,并与相关部门和机构沟通合作,争取实施和推广相关政策和措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2年申请指南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2年申请指南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2年申请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2年申请指南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申请工作,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和《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广泛征集需求建议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2年申请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将本通知转发至区属医疗卫生机构、辖区内其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8月5日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22年申请指南一、总体目标以首都卫生健康需求为导向,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公共卫生措施与管理策略的应用性研究,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提高首都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研究周期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项目实施年限最长为三年,即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专项资金首发专项项目资金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两部分。

其中匹配经费部分,非全额拨款单位应匹配经费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30%,全额拨款单位不需匹配经费;企业参与的项目,参与企业应提供项目申请市财政专项经费2倍以上的匹配经费。

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

其中,市财政专项经费只编制在第一年和第二年的预算内,匹配经费可根据需要编制在各年度预算内。

项目经费按照批复的预算分年度拨付和使用。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研究资助方向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研究资助方向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研究资助方向本文旨在介绍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研究资助方向的相关信息,帮助读者了解该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

一、项目背景为促进北京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科研创新能力,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研究资助方向。

该项目旨在支持公共卫生领域的科学研究,提高北京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健康北京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二、资助方向该项目的资助方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预防与控制研究,提高疾病预防与控制水平,降低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2. 卫生监督与管理:研究卫生监督与管理模式,提高卫生监督与管理效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3. 医疗卫生服务:研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4. 健康促进与教育: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研究,提高公众健康素养,促进健康行为养成。

三、申请流程1.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并填写《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公共卫生研究资助方向申请书》。

2.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书和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研究计划、经费预算、单位推荐信等。

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 评审结果公布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申请人签订资助协议,并拨付资助经费。

四、资助金额该项目的资助金额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五、注意事项1. 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2. 资助项目实施期间,申请人应按照资助协议的要求定期提交进展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需求建议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需求建议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需
求建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卫办科教函[2012]256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2.03.26
【实施日期】2012.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需求建议的通知
(卫办科教函〔2012〕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2〕9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及后续年度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的立项工作,现开展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需求建议的征集工作。

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以解决疾病防控中的实际科技问题为导向,以应用、开发和转化为重点。

请各地、各单位紧密围绕卫生事业发展需求,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针对重大医学科技问题,提出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需求建议。

如,在技术领域的微创技术、介入技术、腔镜技术等应用研究;重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公共卫生问题
的流行病学研究;出生缺陷筛查技术研究等。

项目需求建议中要求体现顶层设计、系统集成的原则,明确项目完成时的应用目标、重点任务与可操作的工作方案,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以及优势力量整合,产品研发类项目应充分利用企业平台并与临床相结合,加速技术集成和开发转化的效率,努力实现重要的技术突破和明显的社会效益。

我们将组织专家对所上报。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中医药类)2020年申请指南.doc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中医药类)2020年申请指南.doc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中医药类)2020年申请指南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五月第一章申请须知一、总体目标围绕首都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需求,支持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中医药技术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更好地解决卫生与健康的关键、瓶颈问题,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及普及,培育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储备后备力量,为提高首都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和整体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实施期限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项目的实施年限最长为三年,即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最后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资金来源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两部分。

其中,非全额拨款单位应自筹匹配经费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30%,全额拨款单位不需匹配经费。

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

其中,市财政专项经费只编制第一年和第二年的预算;匹配经费可根据需要编制第三年的预算。

项目经费按照批复的预算分年度拨付。

四、项目类型及经费安排首发专项主要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

根据项目支持方向分为重点攻关、自主创新、基层普及和青年优才四个项目类型。

(一)重点攻关项目针对首都中医药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和重点问题,形成创新性、实用性强的可在临床上推广应用的重大成果,如特色辨证方法、治则治法、有效方药、诊疗技术、新诊疗设备、新标准、新软件等,需通过多家机构的合作,在前期研究基础上,联合开展多学科、多中心、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科学研究项目。

重点攻关项目应至少包括3家具有申请2020年首发专项资格的机构联合申请,其中牵头单位1家,其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

非市属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的,须联合至少1家市属单位(指北京市属、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科研机构等)共同申请。

每项市财政专项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章):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预算编制人(签章):项目预算期间:年月至年月编制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卫生局2013.9.承诺书本项目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国家、北京市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及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项目基本情况表注:1. 组织机构代码指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填写“000000000”;2.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名称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开户名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表2. 人员分类:A、项目负责人B、项目骨干C、其他研究人员;3. 是否有工资性收入:Y、是N、否;4. 项目固定研究人员需填写人员明细。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总表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第一承担单位与其他参加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表3-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填表说明:单位类型分为:A、第一承担单位B、其他参加单位。

6页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分表——第一承担单位表3-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其他参加单位1表3-3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其他参加单位2表3-4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表4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填表说明:1.设备分类指:购置、试制或租赁;2.试制设备不需填列本表购置设备型号、购置设备生产国别与地区3.设备购置费应不超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10%(大于经费10%的设备本专项不支持);4.. 需提供三家以上厂商的产品报价单材料费预算明细表表5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注:1.需出具三家以上厂商的报价单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10页表6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注:1.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不超过市财政专项经费(不含匹配经费)的50%;2.需提供测试化验加工合同(或意向书)及详细预算。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文本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文本

附件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文本项目申报单位(盖章):一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年度:项目填报时间:主管处室(盖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项目申报文本(样本)附件可行性报告一、基本情况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资产规模:财政收支:上级单位:隶属市级部门: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资质等级:合作单位:3.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专业:联系电话:与项目相关的主要业绩:4.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属性:主要工作内容: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主要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指标:二、必要性与可行性1.项目背景情况(项目受益范围分析;国家(含部门、地区)需求分析;项目单位需求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属于国家政策优先支持的领域和范围)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实施对促进事业发展或完成行政工作任务的意义与作用)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项目的主要工作思路与设想;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项目预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与同类项目的对比分析;项目预期效益的持久性分析)4.项目风险与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风险与不确定分析;对风险的应对措施分析)三、实施条件1.人员条件。

项目负责人的组织管理能力;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专业、对项目的熟悉情况。

⑴项目负责人(2)项目主要参加人员2.资金条件。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及投入计划;对财政预算资金的需求额;其他渠道资金的来源及其落实情况。

3.基础条件。

项目单位及合作单位完成项目已经具备的基础条件(重点说明项目单位及合作单位具备的设施条件,需要增加的关键设施)。

4.其他相关条件。

四、进度与计划安排五、主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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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的通知(2021)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2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组织工作,建立需求导向的项目选择和评价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发专项需求建议征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内容
立足聚焦首都卫生与健康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围绕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中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卫生管理等开展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研究,包括原始创新技术研发培育、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技术研究、软科学研究、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

基础研究不作为首发专项的需求征集建议内容和支持范围。

巳获得各级各类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不在征集范围。

二、建议单位
北京地区三级医疗机构、市属医学科研院所、市和区级卫生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在京医学科研事业单位和卫生机构。

三、建议数量
建议项目数量不限。

四、填报形式
本次征集工作在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系统(略)中“需求征集”模块进行线上填报。

具体使用流程及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首发专项管理系统首页《需求征集填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各建议人及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于2021年3月4日10时-3月26日17时登录系统进行线上填报:
(一)建议人须在申请人页面进行个人注册、登录、填写《202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征集表》(附件为样表)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在填写需求建议表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l.研究具体方向的表述要科学、严谨;
2.项目类别按照首发专项研究需求建议表(附件)下拉菜单中的西医或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填写;
3.所属学科、专业请按照系统中首发专项研究需求建议表(附件)下拉菜单中的学科、专业填写。

(二)建议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全部建议进行审核后统一提交。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动员部署,按照要求按时完成需求建议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及市中医局将组织对征集的需求建议进行凝练,研究确定2022年首发专项申请指南,并作为首发专项立项的重要依据。

(一)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区属区管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征集工作。

(二)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市属医学科研院所、市级卫生机构以及中央在京科研事业单位和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征集工作。

(三)此次征集将作为建议单位和建议人申请202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的必备条件(本通知未要求提交需求的建议单位和个人除外)。

(四)此次需求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17时(系统届时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的个人和单位视为无建议。

附件:202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需求建议征集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2021年3月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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