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池大小计算方式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消防水池容积计算方法
消防水池容积计算方法
消防水池是用于存储火灾时可能需要使用的灭火剂和其他物资的设备。
计算消防水池的容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需要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水可以存储和使用。
以下是计算消防水池容积的一些步骤和公式:
1. 确定消防水池的位置和尺寸:消防水池通常位于建筑物内部或外部,其尺寸应该符合当地的消防规范和标准。
在计算容积时,消防水池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应该至少有10米。
2. 确定消防水池的容量:消防水池的容量可以通过测量水池的深度和周长来计算。
水池的深度应该等于水池的容积除以周长。
水池的周长可以通过测量水池的直径来计算。
如果水池的直径不已知,可以使用周长公式C=2πd计算。
3. 使用公式计算消防水池的容积:消防水池的容积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V=πd×h。
其中,π是圆周率,d是水池的深度,h是水池的周长。
4. 考虑消防水池中的水位变化:消防水池中的水可能会因为火灾时的需要而增加或减少。
因此,在计算容积时,需要考虑消防水池中的水位变化。
在计算容积时,需要将消防水池中的水位减去初始水位,以获得最终水位下的容积。
5. 考虑消防水池的压力:消防水池通常需要存储高压的水。
因此,在计算容积时,需要考虑消防水池的压力和储存水的压力。
消防水池的压力可以通过消防泵的工作压力来计算。
消防水池的容积计算方法需要考虑许多因素,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水可以使用。
通过了解这些计算方法和公式,可以更好地理解如何计算消防水池的容积,并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一)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一)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
1.概述
为了保障消防安全,建筑物通常会设置消防水池作为备用供水系统。
为了正确设计消防水池的容积,需要使用一些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
2.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
简化计算公式
消防水池的简化计算公式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类型和危险程度来
确定,适用于没有复杂特殊需求的建筑物。
公式: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立方米)= 建筑物占地面积(平方米)* 水池有效容积系数(立方米/平方米)
举例:假设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水池有效容积系数
为立方米/平方米,则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为1000平方米 * 立方米/
平方米 = 200立方米。
标准计算公式
标准计算公式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的,适用于一般建
筑物以及特殊需求的建筑物。
公式: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立方米)= 最大喷淋安全水流量(升/分钟) * 喷淋持续时间(分钟) / 单位时间供水量(升/分钟)举例:假设最大喷淋安全水流量为100升/分钟,喷淋持续时间为30分钟,单位时间供水量为10升/分钟,则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为100升/分钟 * 30分钟 / 10升/分钟 = 300立方米。
3. 结论
根据建筑物的具体需求和国家相关标准,可以选择合适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进行设计。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合理计算将保障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源供应,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应急池的容积计算
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
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
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污染事故水和消防废水分开存放。
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
()3max 21V V V V V -++=雨事故池
V 雨=10qF
q=q a /n
式中:(V 1+V 2+V 雨)max ——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 3;
V 1 ——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 3;
V 2 ——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 3;
V 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 3; V 3 ——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 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 3)之和。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大小
在各类工业生产活动中,事故应急池是预防和控制事故扩散的重要设施。
其有效容积的合理计算,对于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详细阐述事故应急池大小的计算方法。
一、事故应急池概念事故应急池是指在事故发生时,用于收集和储存事故废水、泄漏物等有害物质的设施。
其主要作用是隔离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为事故处理提供缓冲时间。
二、事故应急池大小计算方法1. 考虑因素(1)最大容积的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2)发生火灾时的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3)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2. 计算步骤(1)计算最大容积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根据设备或贮罐的设计参数,计算其最大物料贮量。
例如,某储罐最大容积为100立方米,物料密度为0.8吨/立方米,则最大物料贮量为80吨。
(2)计算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计算火灾时的消防水量。
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3)计算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首先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
降雨厚度按雨天平均日降雨量计,即年均降雨量(以厚度表示)除以年均降雨天数。
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之积即为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
(4)计算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将以上三项之和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即可作为事故应急池的有效容积。
三、案例分析以某化工厂为例,分析事故应急池大小的计算过程。
1. 最大容积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100立方米储罐,物料密度为0.8吨/立方米,最大物料贮量为80吨。
2. 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规范,计算得出火灾时的消防水量为500立方米。
3. 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雨水汇水面积为1000平方米,年均降雨量为100毫米,年均降雨天数为50天,则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为50立方米。
事故应急池计算知识分享
事故应急池计算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应急池建立要求(1)
④
=(V1+V2-V3)max+V4
•事故池容量V总=(V1+V2-V3)max+V4+V5
•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或一个装置的物料量,m3;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消防水量,m3;
•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a/n·F
•qa—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是指在发生事故时,为有效收集、处理和存储事故废水、泄漏物等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应急设施容量。
事故应急池容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事故应急处理的效果,是应急预案编制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二、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方法1. 最大容积的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首先,应确定事故应急池所需容纳的最大物料贮量。
根据相关设备或贮罐的设计参数,计算其最大物料贮量,作为事故应急池容量的下限。
2. 发生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计算火灾发生时的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以及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消防水量应作为事故应急池容量的上限。
3. 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计算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需要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以及降雨厚度。
根据年均降雨量(以厚度表示)除以年均降雨天数,计算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之积,即为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
4. 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在计算事故应急池容量时,应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
三、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公式事故应急池容量 = 最大物料贮量 + 消防水量 + 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 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四、注意事项1. 在计算事故应急池容量时,应充分考虑事故应急处理的实际需求,确保事故应急池容量满足实际应用。
2. 事故应急池容量应具有一定的冗余,以应对突发事故和不可预见因素。
3. 事故应急池的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
4. 定期对事故应急池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五、总结事故应急池容量是应急预案编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理计算事故应急池容量,对于有效应对事故、降低事故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事故应急池设计规范资料
事故应急池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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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池设计规范
GB50483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家标准法”事故应急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1+V2+V雨)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
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
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
V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 -2006(2014)版有关规定确定;
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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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 总=(V1+V2+V 雨水)max —V3式中:(V什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卅);V i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卅)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 总二(V 1+V 2 — V 3) max +V 4+V 5注:(V 1+V 2-V 3) max 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 置分别计算(V 1+V 2-V 3 )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 l :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 的物料量,m3;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 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 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 m3;V 4 :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 V 5 :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其中 V 5=10qF ;q ――降雨强度,mm ,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n /n;q n --- 年平均降雨量, mm ;n ――年平均降雨日数;F ——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 2、举例说明-事故污水量计算表1项目各场所事故水量装置物料量按m3;m3;hm 2。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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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池设计规范
GB50483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家标准法”事故应急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1+V2+V雨)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
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
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
(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
V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 -2006(2014)版有关规定确定;
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二)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二)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
1. 介绍
消防水池是防火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存储并供应灭火水源。
计算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是设计消防系统和灭火水源配置的重要工作之一,需要根据一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2. 公式1:长方形水池的有效容积计算公式
长方形水池的有效容积(V)可以使用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V = L * W * H
其中, - V 表示水池的有效容积(单位:立方米) - L 表示水池的长度(单位:米) - W 表示水池的宽度(单位:米) - H 表示水池的深度(单位:米)
3. 举例说明
假设我们有一个长方形水池,长度为10米,宽度为5米,深度为3米。
我们可以使用上述公式进行计算:
V = 10 * 5 * 3 = 150(立方米)
因此,这个长方形水池的有效容积为150立方米。
4. 公式2:圆形水池的有效容积计算公式
圆形水池的有效容积(V)可以使用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V = π * r^2 * H
其中, - V 表示水池的有效容积(单位:立方米) - π 表示圆周率,取值约等于 - r 表示水池半径(单位:米) - H 表示水池的深度(单位:米)
5. 举例说明
假设我们有一个圆形水池,半径为4米,深度为2米。
我们可以使用上述公式进行计算:
V = * 4^2 * 2 ≈ (立方米)
因此,这个圆形水池的有效容积约为立方米。
6. 结论
通过上述两个公式,我们可以根据消防水池的形状(长方形或圆形)和尺寸(长度、宽度和深度)计算出其有效容积。
这些计算结果对于准确设计消防系统和合理配置灭火水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事故应急xx容积核算根据(闽环保应急〔2013〕17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其配套设施(雨水、污水切换阀门等),正常情况下,雨水可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放,当厂区发生事故时,应切换雨水、污水阀门,使事故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降雨量)得到收集,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排放。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事故废水截流井,再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抽至厂区事故应急池中。
事故应急池容积及事故废水截流井计算过程如下:(一)事故应急xx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
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
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
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V事故xx V1V2V雨max V3式中:(V1+V2+V雨)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V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3,V雨=10q*Ft;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1)事故状态下物料量(V1):企业锅炉房中无废液储罐,则事故状态下的物料量V1为0m3。
(2)消防用水量(V2):一次灭火消防最大用水量建筑为乙类车间,消防用水量为40L/s(其中室外30L/s,室内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则最大消防用水量V2为288m3。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V1+V2-V3)max+V4+V5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水池设置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水池设置指南一、总则。
1. 目的。
-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水池的设置,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控因事故废水排放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特制定本指南。
2. 适用范围。
- 本指南适用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产生事故废水的工业企业,包括化工、石化、制药、印染、电镀等行业企业。
二、应急水池容量计算。
1. 通用计算方法。
- 应急水池容量应根据事故废水最大产生量和可能进入应急水池的降雨量等因素确定。
- 计算公式:V=(V_1 + V_2 - V_3)_max+V_4+V_5- 其中:- V_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
对于储存相同物料的多个设备(装置)或贮罐,应按其中最大一个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计算。
- V_3为事故发生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 V_4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应急水池的降雨量(m^3),V_4 = q× F× t,其中q为降雨强度(mm),可根据当地降雨统计资料确定;F为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m^2);t为降雨历时(h),一般取1 - 2h。
- V_5为应急水池的安全余量(m^3),一般取应急水池有效容积的10% - 20%。
2. 特殊情况考虑。
- 对于某些生产工艺复杂、物料种类多且反应过程中可能产生多种中间产物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V_1进行修正,考虑可能同时泄漏的多种物料的总量。
- 当企业存在多个防火分区且消防用水系统相互独立时,V_2应分别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消防用水量,并取最大值。
三、应急水池位置选择。
1. 靠近风险源。
- 应急水池应尽可能靠近可能产生事故废水的生产装置、贮罐区等风险源,以便于事故废水能够快速收集,减少废水在地面的流淌距离,降低污染扩散的风险。
2. 地势较低处。
- 选择地势相对较低的位置,利用重力流实现事故废水的自流收集。
但要注意防止周边雨水或地下水倒灌进入应急水池。
应急预案应急池的公式
标题: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解析与应用一、应急预案应急池的背景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日益增加。
为了应对此类事件,企业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其中设置应急池。
应急池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容量、设计标准等都需要依据一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二、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解析1. 应急池容量计算公式应急池容量计算公式如下:C = (Q1 + Q2 + Q3) × t × K其中:C - 应急池容量(m³)Q1 - 事故废水排放量(m³/h)Q2 - 事故消防用水量(m³/h)Q3 - 事故状态下事故排水量(m³/h)t - 事故持续时间(h)K - 安全系数,一般取1.2~1.52. 应急池设计标准应急池设计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1)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的要求;(2)确保应急池在事故状态下不会发生溢流、渗漏等事故;(3)应急池的设计应考虑到当地环境、地质、水文等条件;(4)应急池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 应急池容积核算应急池容积核算可参考以下规范文件:(1)《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201643号)(2)《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3)《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三、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的应用1. 应急池设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计算出应急池容量,并依据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2. 应急演练:企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池的运行效果,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启动应急池,降低污染风险。
3. 应急物资储备:企业根据应急池容量,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如吸附剂、中和剂等,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处理。
4. 应急预案修订:根据应急演练和事故发生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应急池设计合理、有效。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根据(闽环保应急〔2013〕17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其配套设施(雨水、污水切换阀门等),正常情况下,雨水可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放,当厂区发生事故时,应切换雨水、污水阀门,使事故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降雨量)得到收集,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排放。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事故废水截流井,再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抽至厂区事故应急池中。
事故应急池容积及事故废水截流井计算过程如下:(一)事故应急池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
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
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
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3max 21V V V V V -++=雨事故池式中:(V 1+V 2+V 雨)max ——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 3;V 1 ——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 3;V 2 ——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 3;V 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 3,V 雨=10q*Ft ;V 3 ——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 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 3)之和。
(1)事故状态下物料量(V 1):企业锅炉房中无废液储罐,则事故状态下的物料量V 1为0m 3。
(2)消防用水量(V 2):一次灭火消防最大用水量建筑为乙类车间,消防用水量为40L/s(其中室外30L/s ,室内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 ,则最大消防用水量V2为288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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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最大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和最严重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
本项目发生重大危险事故时,产生的污水量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污水数量V总=(V 1+V2 - V3)MAX +V4+V5
V 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贮罐计;m3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传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废水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该值按100m3考虑。
*1: 生产车间消防用水按3小时的用量计算; *2生产废水含地面冲洗水及洗涤废水,按一日的量计算;*3: 雨水收集量按100m3考虑后加入总量。
综上所述,本项目发生重大事故时,产生的废水总量约为380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