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三政发…2011‟40号
三营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三营镇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根据原州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部门工作法制化的要求,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促进全镇机关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促进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组长:何尚军(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学峰(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王晓玲(镇政府副镇长)
组员:李财、余有平、杨建平、马生权、马静仁、任旭利
(二)依法行政内容
(1)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复议等执法活动,应当按照“谁执法、谁建档”的原则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有关证据以及行政决定。每年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检查和抽查一次,对不合格的案卷应当及时纠正。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全面培训的原则,着力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认真组织实施学法制度,把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规划,制定全镇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通过资格考试、岗位培训、交流研讨、专题辅导、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和执法能力。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结合全员责任制和层级动态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考核奖惩机制。
(3)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做到“三严一提高”,即严格征费程序,严格征费标准,严格执法,提高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比例,社会抚养费三年征清。对有能力但拒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体制,落实收费与监管、做出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的制度,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
(4)建立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性别鉴定、违法超生、乱收费乱罚款以及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5)要把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构建起少生奖励、优先优惠、免费服务、困难救助、贫困扶持、养老保障“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6)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的责任分解到人,并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估、过错追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承办机构、执法人员以及违法行为和举报投诉方式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健全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须取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未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任何个人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时限,做到过错与处理(罚)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严禁以罚(收费)代管。
(7)坚决打击两非行为,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继续加大依法查处“两非”案件的力度,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开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集中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区域协作,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8)建立健全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审验制定,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坚持依法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做到不具备职业资格条件的不做、不符合手术常规的不做;对节育对象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到当事人思想不通不做。
(9)实施“阳光计生”行动,公布举报电话、网络邮箱等,扩大政策咨询服务。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开设计划生育政
务公开栏目,把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规定和办事程序全部向群众公开。
(10)要严格遵守法定时限,按规定建立高效、便民的《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程序。同时还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管理。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押金、保证金等。
五、基本要求
(一)合法行政。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定依据的,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法定义务的行政决定。
(二)合理行政。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须平等对待当事人,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须必要、适当,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三)高效便民。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限和本部门的服务承诺,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四)诚实守信。全面、准确、真实公布行政管理信息。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撤回、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五)权责统一。行使行政管理职权须符合立法的宗旨、目的和范围,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滥用职权;同时,应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不得玩忽职守。否则,违法、不当行政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实施方案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4月份)。各村要成立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集中实施阶段(5至8月)。要本着积极主动、务求实效的精神,按照制定方案、试点示范、逐步推进的工作程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试点工作。
(三)评估验收阶段(9月上旬)。镇人口计生办在9月上旬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评估,并报县人口局进行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