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2-38_飞机监修管理程序_V5R5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8208-8_转岗培训管理程序_V5R5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转岗培训实施的规定和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各部门(含分维修地点)及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培训的实施”2.2《维修工程系统培训大纲》“培训政策”3术语和定义无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行政人员4.1.2培训管理人员4.1.3各部门、分维修地点主管4.1.4飞机维修工程部责任经理4.2职责4.2.1机务培训部:负责制定人员转岗培训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审批,对培训记录进行录入存档。
4.2.2飞机维修工程部各部门(含分维修地点):a)负责依据转岗培训计划组织安排本部门转岗人员的转岗培训;b)负责对转岗培训的落实进行监督;c)负责转岗培训完成后对转岗人员进行考核鉴定。
4.2.3飞机维修工程部责任经理:负责对四级以上管理干部转岗培训的完成情况进行批准。
旗开得胜5规定5.1职工转入新的工作岗位,在进行新岗位的工作前必须完成转岗培训,经鉴定合格后,方可独立从事新岗位的各项工作,并根据需要申请授权。
5.2职工如果只是变动了处室而不涉及岗位的变动(如航线一处转至航线二处,岗位不变),无需做转岗培训。
5.3部门、分维修地点、处室管理人员从管理岗位的副职转正职,无需做转岗培训。
5.4飞机维修工程部副总(含)以上的岗位任职或副职转正职,如未兼任部门主管或分维修地点主管,则无需做转岗培训。
5.5转岗培训的内容a)新岗位/岗职各项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培训要求;b)新岗位/岗职各项业务知识及业务技能的培训要求;c)新岗位/岗职各项工作程序的培训要求。
5.6转岗培训项目应依据《维修工程系统培训大纲》中各岗位人员的培训要求,对照转岗前后的岗位变化,并根据转岗人员已有的培训记录以及新岗位需掌握的各项工作程序的要求来制定。
5.7转岗培训的实施由新岗位所属的责任单位负责监督。
8202-38_飞机监修管理程序_V5R2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飞机外委维修过程中的监修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机务部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分部、质量分部、航材分部、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21-66 《维修计划和控制》2.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使用和维修计划”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定期检修”3术语和定义3.1监修:根据飞机送修合同对送修飞机实施监督修理的全过程。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生产计划工程师、航班计划工程师、附件监控工程师4.1.2授权检验员、质保工程师、质量分部主管4.1.3工程工程师、工程分部主管、动力工程师、发动机管理中心主管4.1.4航材库管理人员、航材计划人员4.1.5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工艺工程师、维修工程师4.2职责4.2.1生产计划分部:a)根据监修项目组的要求,与承修方协调,动态调整飞机送修涉及的维修项目;旗开得胜b)了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送修周期的问题,视情调整飞机送修计划和送修周期;c)接收监修项目组提供的附件拆换数据并在ARMS系统完成附件拆换工作。
4.2.2质量分部:a)负责飞机监修的组织工作,组织成立飞机监修项目组;b)了解监修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监修项目组的工作,处理飞机监修过程中产生的重大质量问题。
4.2.3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修理项目、超标准修理项目方案的审核,为飞机监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2.4航材分部:负责飞机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4.2.5各维修单位:负责派遣符合条件的工程师或维修人员参加飞机监修工作。
5规定5.1监修项目组由以下成员组成:a)监修组组长:负责总体协调和控制飞机送修的成本、送修的周期和送修的质量;b)技术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技术支持;c)质量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质量控制;d)航材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一次性考试科目介绍
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一次性考试科目介绍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一次性考试科目介绍一、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1.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一次性全程考试,需参加的考试科目包括: A .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飞机(ME-T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全程笔试( ME-T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口试( ME-T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ME ) B. 航空机械专业-活塞式飞机(ME-P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全程笔试( ME-P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口试(ME-P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 ME )C. 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直升机(ME-T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全程笔试(ME-T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口试( ME-T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ME ) D .航空机械专业-活塞式直升机(ME-P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全程笔试(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口试( ME-P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 E.航空电子专业(AV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全程笔试(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口试(AV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 2 .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一次性差异考试,需参加的考试科目包括:持有CCAR-65部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和口试的差异考试,无须参加基本机能考试。
例如:持有CCAR-65部A 照,可参加ATME 差异考试,试题中不包括飞机机身(A )的内容。
详情如下: A .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飞机(A T ME-T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 A T ME-T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 A T ME-TA ) B. 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飞机(P T ME-T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P T ME-T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 P T ME-TA )C. 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飞机(E T ME-T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E T ME-T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 E T ME-TA )D .航空机械专业-活塞式飞机(A T ME-P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 A T ME-P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 A T ME-PA )E. 航空机械专业-活塞式飞机(P T ME-P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P T ME-P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P T ME-PA )F. 航空机械专业-活塞式飞机(E T ME-PA )ME-PH)ME) AV)AV)E. 航空器电子部件修理专业( AVC )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基础部分理论笔试(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F.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E T ME-PA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 E T ME-PA ) G.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直升机(A T ME-T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A T ME-T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A T ME-TH )H .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直升机(P T ME-T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 P T ME-T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 P T ME-TH )I .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直升机(E T ME-T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E T ME-T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 E T ME-TH )J. 航空机械专业-活塞式直升机(ATME -P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 A T ME -P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 A T ME -PH ) K. 航空机械专业-活塞式直升机(P T ME -P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 P T ME -P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 P T ME -PH ) L. 航空机械专业-活塞式直升机(E TME -PH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差异笔试(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 E T ME-PH) E TME -PH ) M.航空电子专业(E T AV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笔试(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E T AV ) E T AV )N.航空电子专业(AV T AV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理论笔试(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差异口试(AV T AV) AV T AV) 二、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部件修理执照基础部分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部件修理执照基础部分一次性考试,需参加的考试科目包括: A .航空器结构部件修理专业( STR )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基础部分理论笔试(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 ME )B.航空器动力装置部件修理专业(PWT )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基础部分理论笔试(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 ME ) C.航空器起落架部件修理专业( LGR )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基础部分理论笔试(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 D .航空器机械部件修理专业(MEC )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基础部分理论笔试(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STR) PWT) LGR) ME) MEC) ME)AVC)AV)电气部件修理专业(ELC)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基础部分理论笔试(ELC)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AV)三、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考试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笔试( MPC)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模块化考试科目介绍一、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模块化考试,需参加的考试科目包括: A .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飞机(ME-TA)M3 —电工基础(通用)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E/STR/ PWT/LGR/MEC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E/STR/ PWT/LGR/MECM6 —维护技术基础(ME)M7 —基本技能考试(ME)M8-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M11 —涡轮发动机飞机的结构与系统( ME-TA )M14 —燃气涡轮发动机( ME-TA/ME-TH )M16 —螺旋桨(ME-TA/ME-PA/PWT )M30 —理论口试(ME-TA)B.航空机械专业-活塞式飞机(ME-PA)M3 —电工基础(通用)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E/STR/ PWT/LGR/MEC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E/STR/ PWT/LGR/MECM6 —维护技术基础(ME)M7 —基本技能考试(ME)M8-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M13-活塞发动机飞机的飞行原理、结构与系统(ME-PA)M15 —活塞式发动机( ME-PA/ME-PH/PWT )M16 —螺旋桨(ME-TA/ME-PA/PWT )M30 —理论口试(ME-PA)C.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直升机(ME-TH )M3 —电工基础(通用)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E/STR/PWT/LGR/MEC )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E/STR/PWT/LGR/MEC )M6 —维护技术基础(ME)M7 —基本技能考试(ME)M8 -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M12 —直升机飞行原理、结构与系统(ME-TH/ME-PH )M14 —燃气涡轮发动机( ME-TA/ME-TH )M30 —理论口试(ME-TH )D .航空机械专业-活塞式直升机(ME-PH )M3 —电工基础(通用)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E/STR/PWT/LGR/MEC )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E/STR/PWT/LGR/MEC )M6 —维护技术基础(ME)M7 —基本技能考试(ME)M8 -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M12 —直升机飞行原理、结构与系统(ME-TH/ME-PH )M15 —活塞式发动机( ME-PA/ME-PH/PWT )M30 —理论口试(ME-PH )E.航空电子专业(AV)M3 —电工基础(通用)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AV/AVC/ELC )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AV/AVC/ELC )M6 —维护技术基础(AV/AVC/ELC )M7 —基本技能考试(AV)M8 -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M11 —涡轮发动机飞机的结构与系统(AV)M14 —燃气涡轮发动机(AV)M30 —理论口试(AV)二、民用航空器维修部件修理执照基础部分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部件修理执照基础部分模块化考试,A .航空器结构部件修理专业(M3 —电工基础(通用)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6 —维护技术基础(STR)M7 —基本技能实习考试( STR)M8 -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M11 —涡轮发动机飞机的结构与系统( STR)B.航空器动力装置部件修理专业(PWT)需参加的考试科目包括:STR)ME/STR/ PWT/LGR/MEC ME/STR/ PWT/LGR/MECM3 —电工基础(通用)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E/STR/ PWT/LGR/MEC 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E/STR/ PWT/LGR/MECM6 —维护技术基础(PWT/LGR/MEC )M7 —基本技能实习考试(PWT )M8 -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 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M14 —燃气涡轮发动机(PWT ) M15 —活塞式发动机( ME-PA/ME-PH/PWT ) M16 —螺旋桨(ME-TA/ME-PA/PWT )C.航空器起落架部件修理专业( M3 —电工基础(通用) 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 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6 —维护技术基础(PWT/LGR/MEC )M7 —基本技能实习考试(LGR )M8 -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 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M11 —涡轮发动机飞机的结构与系统( D .航空器机械部件修理专业(M3 —电工基础(通用) 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 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子(M6 —维护技术基础(PWT/LGR/MEC )M7 —基本技能实习考试(MEC )M8 -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 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M11 —涡轮发动机飞机的结构与系统( MEC )E.航空器电子部件修理专业( AVC ) M3 —电工基础(通用)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 AV/AVC/ELC ) 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AV/AVC/ELC )M6 —维护技术基础(AV/AVC/ELC ) M7 —基本技能实习考试( AVC ) M8 -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 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M11 —涡轮发动机飞机的结构与系统( AVC )F.航空器电气部件修理专业( ELC )M3 —电工基础(通用)M4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 AV/AVC/ELC ) M5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AV/AVC/ELC )M6 —维护技术基础(AV/AVC/ELC ) M7 —基本技能实习考试(ELC ) M8 -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原理(通用)M9 —人为因素(通用)M10 —航空法规和维修岀版物(通用) LGR)ME/STR/ PWT/LGR/MEC ME/STR/ PWT/LGR/MECLGR) MEC)ME/STR/ PWT/LGR/MEC ME/STR/ PWT/LGR/MEC。
8202-7_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_V5R5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针对厦航维修系统存在的或潜在的不合格,进行调查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不合格,促进机务安全质量体系持续改进。
本程序包括各类不合格(或发现问题)的调查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制定、评估、实施和跟踪验证的管理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各部(含分维修地点)、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内部质量审核”、“质量调查”2.2《维修管理手册》“自我质量审核”、“安全保证”2.3《航空安全管理手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3术语和定义无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飞机维修工程部分管质量副总经理4.1.2质量部主管、质保处经理、安全处经理、主管工程师、质保工程师、安全工程师4.1.3责任单位主管、风险评估专家4.2职责4.2.1飞机维修工程部分管质量副总经理负责对维修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总体有效性进行监督。
4.2.2质量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涉及维修系统的不合格(或发现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对各责任部门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估、反馈、跟踪、验证和汇总分析。
4.2.3责任单位:针对不合格(或发现的问题),通过调查分析,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纠正和预防措旗开得胜施。
5规定5.1不合格(或发现问题)的来源:a)局方在各类审查或监察中发现的问题;b)飞机维修工程部内部审核发现的问题;c)飞机维修工程部质量调查发现的问题;d)飞机维修工程部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中发现的问题;e)飞机维修工程部安委会或管理评审提出的不合格问题;f)公司或其他外部单位(含第二方、第三方审核)发现的问题;g)客户有效投诉或其它外单位通报的问题等。
5.2不合格或发现问题的分类:5.2.1I类问题:指严重违反适航规章或公司政策,影响适航安全的问题;或重复出现的II类问题。
必检项目【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题目样式
一、选择题
1、(1)题目属性
A、质量分部负责组织制定必检项目的确定依据;
B、工程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ATA章节必检项目清单;
C、基地分部负责确定附件修理工作中的必检清单;
D、生产分部负责修订计划维修工作、附件修理工作中的必检项目清单
2. (1)题目属性
1)飞机操纵系统及其操纵面的安装、装配和调节;
2)飞机重要(承力)结构部件的安装和修理;
3)飞机制造厂家的MPD中5、8类项目;
4)CPCP项目;
5)系统和整机的功能试验检查
A.1)+2)+3)B. 1)+2)+3)+4)+5) C. 2)+3)+4)D. 1)+2)+3)+4)
3. (1)题目属性
1
A.计划维修工作必检项目
B.非计划维修工作必检项目
C.部件修理工作必检项目
D.以上全是
4. (1)题目属性
A.根据AD编制的应急标牌目视检查工卡
B.机翼蒙皮的修理
C.前起更换
D.以上均是、。
5.(1)题目属性
A. 零部件修理中的关键工序和性能测试;
B.飞机易腐蚀的结构部位(厨房、厕所、货舱)的检查、修理;
C.飞机应急设备的工作项目;
2。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的具体流程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的具体流程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的具体流程民用航空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经济部门,随之而来的是整个行业的发展,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的具体流程,一起来看看吧!笔试考试l点击〈开始考试〉,进入考试页面,考试正式开始自动计时。
屏幕右上角有计时显示。
l答题页面中,点击A、B、C、D左侧的标记框选择确定的答案,可以多次选择,但系统只保留最后的选择,并且该标记框显示标记颜色。
(单项选择的标记框是圆圈,多项选择是方框。
)l通过点击 <下一道题> 进入下一道题,点击 <上一道题> 进入上一道题。
也可在右下框中直接输入题目号,进入该题。
l答题中,如遇到不确定或暂时不答的题,可直接点击下方的 <不确定> 。
检查时,列表将自动用颜色标注你记录的题目。
l答题中任何时候,都可点击下方的 <检查/交卷> 进入检查页面,查看回答情况。
点击任一题,进入该题页面。
点击<返回>,回到原来的试题。
l最后全部答完时,必须点击<检查/交卷>,并可在检查列表中,随意点击想更改的题。
(已标记的不确定试题和未回答试题,有特殊颜色标记。
)l更改某题完成后,再次返回检查页面,最后检查完毕后,确认准备交卷时,点击<交卷>。
在交卷确认页,如点击〈确认〉,系统将自动返回成绩。
如是误操作〈交卷〉,点击〈取消〉,返回继续。
l点击 <交卷> 后,系统将自动显示考试成绩。
考生可以点击“详细”察看答题详细结果,之后点击“提交成绩”,若2分钟内考生仍未提交成绩,系统将自动提交。
(由于考试成绩和答题详细结果同时显示,刷新过程需要等待)l<退出系统> 结束。
关机后退出考场。
口试考试参加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考试的考生,一次性笔试通过,或所有模块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口试。
l按照登录程序考生登录后,系统随机抽取一套口试试卷,考题显示在屏幕上,允许考生有5或10分钟的准备时间,并开始倒计时,此时可选择答题顺序。
8202-38_飞机监修管理程序_V5R5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飞机外委维修过程中的监修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部、质量部、航空器材部、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及分支维修机构)、基地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21-66 《维修计划和控制》。
2.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使用和维修计划”。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定期检修”。
3术语和定义监修:根据飞机送修合同对送修飞机实施监督修理的全过程。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生产计划工程师、航班计划工程师、附件监控工程师4.1.2授权检验员、质保工程师、质量部主管4.1.3工程工程师、工程部主管、动力工程师、发动机管理中心主管4.1.4航材库管理人员、航材计划人员4.1.5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工艺工程师、维修工程师4.2职责4.2.1生产计划部:a)根据监修项目组的要求,与承修方协调,动态调整飞机送修涉及的维修项目;b)了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送修周期的问题,视情调整飞机送修计划和送修周期;c)接收监修项目组提供的附件拆换数据并在ARMS系统完成录入工作。
1旗开得胜4.2.2质量部:a)负责飞机监修的组织工作,组织成立飞机监修项目组;b)了解监修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监修项目组的工作,处理飞机监修过程中产生的重大质量问题。
4.2.3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修理项目、超标准修理项目方案的审核,为飞机监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2.4航空器材部:负责飞机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4.2.5各维修单位:负责派遣符合条件的工程师或维修人员参加飞机监修工作。
5规定5.1监修项目组由以下成员组成:a)监修组组长:负责总体协调和控制飞机送修的成本、送修的周期和送修的质量;b)技术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技术支持;c)质量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质量控制;d)航材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8202-1_安全质量信息报告程序_V5R5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厦航维修系统不安全事件和航材质量事件报告的规定和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各部(含分维修地点)、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航空安全管理手册》“不安全事件信息报告”3术语和定义3.1不安全事件:包括事故、事故征候、差错及其他不安全事件(见本程序第10款)信息,以及其他各类直接或间接影响安全的信息。
3.2维修事故、维修事故征候、维修差错:见《事故差错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3.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除维修事故征候外,其它事故征候见《事故差错标准》“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3.4航材质量事件:装机0小时和装机时间小于50小时/7日历日的故障航材信息(仅适用于有序号的航材)、航材入库检验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员工4.1.2事发当事人、事发当事单位值班经理4.1.3MCC调度员、飞机维修工程部值班经理4.1.4安全处经理、安全工程师4.1.5维修工程师、工艺工程师4.1.6检验人员4.1.7质保工程师1旗开得胜4.2职责4.2.1员工:按规定报告不安全事件信息。
4.2.2事发当事单位:不安全事件发生后,负责汇总、核实、上报不安全事件信息。
4.2.3维修控制中心(MCC):负责对生产运行中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核实和上报。
4.2.4飞机维修工程部值班经理:负责对生产运行中发生不安全事件信息进行核实和审批。
4.2.5航线维修部:负责上报航线维修过程中的航材质量信息。
4.2.6基地维修部:负责上报基地维修过程中的航材质量信息。
4.2.7福州机务部:负责上报福州基地维修过程中的航材质量信息。
4.2.8质量部:负责对不安全事件报告进行汇总、处理和上报。
负责对航材入库检验中的产品质量问题、机务维修过程中的航材质量信息进行收集、调查和跟踪。
8201-51_发动机防空停工作程序_V5R5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发动机防空停工作的职责范围、责任分工及管理流程规定。
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部、质量部、航空器材部、培训部、维修单位(包括航线维修部、基地维修部、分维修地点/分支维修机构、福州分公司机务部)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各部门职责”。
2.2《维修管理手册》职责。
2.3民航局[2012] 31号《关于预防和控制发动机空中停车的指导意见》。
3术语和定义3.1发动机防空停方案:指针对与发动机防空停相关的厂家缺陷管控措施和维修人为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发动机防空停工作相关的维修方案管理及性能监控方案管理,还包括发动机/附件使用管理及送修管理等防空停专项管理。
3.2发动机防空停工作管理程序:指与发动机防空停工作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管理标准,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防空停工作业务流程及信息制度。
3.3飞机维修工程部发动机防空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由飞机维修工程部通过颁发文件方式确定,负责指导飞机维修工程部防空停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全面、及时落实防空停措施。
3.4飞机维修工程部发动机防空停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由飞机维修工程部通过颁发文件方式确定,负责完善飞机维修工程部防空停工作管理流程,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开展防空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报、反馈防空停工作信息。
3.5维修单位:航线维修部、基地维修部、分维修地点/分支维修机构、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1旗开得胜4.1.1飞机维修工程部防空停领导小组成员、飞机维修工程部防空停工作小组成员4.1.2发动机管理中心总经理、动力工程师、工程工程师、性能工程师、维修方案工程师4.1.3可靠性分析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质保工程师、授权检验员4.1.4附件监控工程师、生产计划工程师4.1.5维修人员、维修工程师、工艺工程师4.1.6送修索赔人员、计划采购处人员4.1.7培训管理人员4.2职责4.2.1飞机维修工程部防空停领导小组:a)对飞机维修工程部的发动机防空停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b)督促各职能部门全面、及时落实发动机防空停工作任务;c)协调解决各职能部门在开展防空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
8203-30_承接外航飞机的航线维修管理程序_V5R5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对外航飞机在主维修地点及分维修地点进行机务保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飞机维修工程部质量部、工程部、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基地维修部、生产计划部、机务培训部、航空器材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45-6 “航空器航线维修”2.2AC-145-FS-2014-16 “维修单位异地维修”2.3《维修管理手册》“对其他航空营运人飞机的航线维修”。
3术语和定义无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MCC调度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车辆保障处司机4.1.2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外航保障处经理、航线生产值班员4.1.3质保工程师4.1.4航材库房管理人员4.1.5培训管理人员4.1.6资料管理人员4.1.7分维修地点主管、质量代表、维修工程师、工具航材管理人员、维修控制联络员、维修人员、放行人员4.2职责14.2.1生产计划部:a)负责承接外航航线维修协议的管理;b)负责与外航机务协调和信息通报;c)负责主维修地点的外航飞机航线工卡配置管理和飞机维修记录保存;d)负责外航航班的特种车辆勤务和工具设备保障;e)负责外航飞机机务保障费用结算统计。
4.2.2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a)负责外航飞机在主维修地点及分维修地点进行一般勤务(视情)、例行航线维修和排故工作及其生产准备工作,b)负责分维修地点的外航飞机航线工卡配置管理和飞机维修记录保存;c)负责本地配备的航材工具接收,入库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4.2.3质量部a)负责承接外航飞机的维修许可项目申请、维修和放行人员资格评估;b)负责放行人员授权申请,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和监督、适航协调等。
4.2.4工程部:负责外航提供的适航性资料管理。
4.2.5航空器材部:a)负责对外航提供的航材实行管理;b)负责提供厦航通用航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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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开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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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与适用范围
1.1本程序阐述飞机外委维修过程中的监修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部、质量部、航空器材部、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及分支维修机构)、基地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
2依据文件
2.1AC-121-66 《维修计划和控制》。
2.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使用和维修计划”。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定期检修”。
3术语和定义
监修:根据飞机送修合同对送修飞机实施监督修理的全过程。
4要求
4.1所需的人员岗位
4.1.1生产计划工程师、航班计划工程师、附件监控工程师
4.1.2授权检验员、质保工程师、质量部主管
4.1.3工程工程师、工程部主管、动力工程师、发动机管理中心主管
4.1.4航材库管理人员、航材计划人员
4.1.5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工艺工程师、维修工程师
4.2职责
4.2.1生产计划部:
a)根据监修项目组的要求,与承修方协调,动态调整飞机送修涉及的维修项目;
b)了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送修周期的问题,视情调整飞机送修计划和送修周期;
c)接收监修项目组提供的附件拆换数据并在ARMS系统完成录入工作。
旗开得胜4.2.2质量部:
a)负责飞机监修的组织工作,组织成立飞机监修项目组;
b)了解监修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监修项目组的工作,处理飞机监修过程中产生的重大质量问题。
4.2.3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修理项目、超标准修理项目方案的审核,为飞机监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2.4航空器材部:负责飞机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4.2.5各维修单位:负责派遣符合条件的工程师或维修人员参加飞机监修工作。
5规定
5.1监修项目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a)监修组组长:负责总体协调和控制飞机送修的成本、送修的周期和送修的质量;
b)技术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技术支持;
c)质量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质量控制;
d)航材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5.2监修项目组由质量部组织成立,报飞机维修工程部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5.3监修项目组应该需对在飞机接收检查中无法验证或检查的项目、重要维修工作项目进行现场监修,并确保委托维修单位:
a)遵守中国民航适用的适航规章和要求;
b)拥有获得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维修管理手册和相应的工作程序;
c)所有的维修都按照厦航的维修协议及相关要求进行。
5.4监修项目组对监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及时向承修方提出并责成其更正。
5.5监修项目组代表厦航实施飞机监修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
a)及时向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报告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修理项目、超标准修理项目;
b)根据送修周期定期向质量部报告监修飞机的生产计划、进度和质量问题;
c)在监修过程中与飞机维修工程部相关部门联络,以解决监修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d)负责送修的飞机及相关航材、设备、技术资料、维修记录等与飞机维修工程部相关部门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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