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德政和孟子仁政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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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儒家学说中,孟子向来被认为是孔子思想的嫡传,孟子对孔子的思想有继承也有发展,在治道观上也是如此。
治道即治理之道,为政之道。
在治道观上,孔子主张施行德政;孟子主张施行仁政。
孔子德政与孟子仁政的异同。
相同点:
1、孔子德政和孟子仁政的目标都是重建社会伦理秩序。
孔子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讲“正名”; 孟子讲不“遗其亲”、不“后其君”, 讲“尧舜之道, 孝弟而已矣”。
《中庸》以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五伦为“天下之达道”。
在儒家理念中, 五伦既是每个人, 也是家、国、天下共同的存在方式, 从个人到家、国、天下, 离开这五种伦理关系都不能生存, 更谈不上发展。
因此, 社会伦理秩序的建
构和维护从孔孟开始就是儒家治道一贯的根本问题。
2、在孔孟思想中,仁即德的内涵,因此二人都把仁德视为“为政”的根本要素,这是二者之所同。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道之以政”的“政”是指法制禁令, “刑”指刑罚, “政”、“刑”都是强制性的规范, 只能制约民众外在的行为,不能养成内在的羞耻心、价值观, 人们不违背规范, 只是规避可能受到的惩罚, 并不认为违背规范是可耻的,“道之以德” , 是通过为政者道德人格的魅力与其德行的感召, 兴起民众为仁向善的心志, 在内在心志的驱动下,自觉自愿、自动自发地效法为政者的价值选择和行为方式。
“齐之以礼”是通过礼乐的教化、规范功能, 使社会推崇的道德伦理潜移默化地植入人们的内心, 养成价值观和行为习惯。
孟子说: “以力服人者, 非心服也, 力不赡也; 以德服人者, 中心悦而诚服也。
”他认为“以力服人”只能是暂时的, 并且还会在人们心中积聚不满情绪, 一旦有机会, 就会爆发为反抗行为, 破坏社会秩序。
“以德服人”才能使人心悦诚服, 无论力之大小强弱, 都会自觉自愿地效法为政者的价值导向, 遵循社会伦理规范。
孔孟一致认为社会伦理秩序的建构和稳定不能靠外在强制, 只有在人们内心道德意识的自觉驱动下养成的、自动自发的行为习惯才是最可靠的, 在位者的德行则是全社会道德意识自觉和伦理行为习惯养成的价值之源。
不同点:
1、在为政方法上,孔子强调一个字“正”,他说:“政者,正也。
”“正”主要表现在“正名”和“正己”两个层面。
“正名”是对社会规范的明确和恪守, 即明确社会秩序中不同角色的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 同时按“名”的标准和要求选择、规范处在相应名位中的人及其行为, 尤
其要求为政者本人的资格和行为要符合相应角色的规范。
孔子认为为政的第一步是正名, 但要实现正名的目标, 为政者先要正己。
为政者“正”, 才能“名正言顺”地发号施令, 才有令行禁止之效, 所“正”的伦理规范才能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可和遵循。
遵循礼的规范既是为政者自身仁的自觉和充分展现的根本途径, 也是激发全天下人仁德自觉的根本方法。
孟子最为看重的为政之德是“居仁由义”, 仁德主要体现为“义” , 他说: “仁, 人心也; 义, 人路也。
”“居仁由义”在为政活动中的表现就是“发政施
仁“ , 即创造条件实现民众的利益。
只有在保障民众不饥不寒、养生丧死无憾的前提下, 才能要求他们遵循社会伦理规范。
民众因为没有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而做出一些非礼违法的事情, 是为政者的过错造成的, 根源在为政者而不在民众, 因此惩罚民众就是“罔民”, 对民众是不公正的。
孔子为政之德重在“礼”, 强调的是社会秩序和为政的规范性; 孟子为政之德重在“义” , 凸显的是社会秩序和为政的公正性。
这一区别与他们所处的时代有关。
春秋之时, 虽说是武力争霸的时期, 但无论是诸侯国之间的争城略地, 还是大夫、家臣之间的权力角逐, 都需要纳入礼的规范之中, 借助于礼, 才能名正言顺。
这时的礼依然
是公认的社会伦理秩序和为政行为正当性的根据。
孔子面临的治道问题是对礼的信念与社会失范的趋势之间的矛盾, 当时的为政者多在以礼之名行犯分乱礼之实。
战国时期,无论是国际兼并战争还是国内争权夺利, 都不再也不需要从礼那里寻求支持, 规范性已不再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和正当性的根据, 国富兵强的实力、武力征服的实效才是普遍的信仰。
孟子面临的治道问题主要是一统天下的大势与统一天下的方式之间的矛盾, 为政的公正性, 即方式的公正性, 决定着统一天下目标的实现, 因此以民利为标准的义成为社会秩序和为政行为正当性的根据。
2、孔子只从绩效上强调为政以德 , 既没有回答何以正己就能“正”人、“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就能使民有耻且格的问题, 也没有提出具体的施政方案。
他所强调的只是为政者在施政过程中应以德存心, 很少论及如何将仁爱之心见诸行事、落实为民能实被其泽的政策措施, 甚至有以修己、正己涵盖“安人”的倾向。
孟子提出了“发政施仁”的具体方案。
他的仁政方案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制民之产”,其宗旨是均田产,让民众有田产,为满足民生的基本需要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二,“取于民有制”,对农民、商人、市民、行旅一律轻其税赋,其的宗旨是轻税敛 , 使利归于民。
第三步: “谨庠序之教, 申之以孝弟之义。
”使民众在闲暇时修礼义、明人伦, 激发起民众的道德意识, 养成遵循伦理规范的行为习惯。
孟子的仁政与孔子德政之别, 不是背离, 而是完善和发展, 仁政赋予了孔子德政蕴涵的民本倾向更具现实性的内容, 使其凸现为儒家治道的根本精神。
孟子之意, 不是要以仁政取代德政, 而是在德政的前提下施行仁政, 两者结合才能切实“保民而王”。
只有既把德政和仁政、正己与安人区别开来, 又将二者结合起来, 才能对儒家德治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 也才能更好地弘扬蕴涵其中的优秀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