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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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和业务建设水平,医院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业务创新战略的总体要求制订了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范围包括医疗工作中的专业技术项目、护理业务创新、社区服务理念、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的新技术、新项目等。
二、申报与立项的流程包括每年10月份科室申报新技术、新项目,填写申请书和实施计划书,经科室主任签名同意后向科教科申报。11月份进行立项评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需
医院支持,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三、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包括医教科通知相关部门、每半年递交项目进展报告、存在问题需督促整改、重大问题需重新评议或终止。被终止的项目如条件成熟可重新评议。
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申报与评定
在涉及急危重症病人或难度大、风险高的复杂诊疗技术开展前,需向医务科预申报并告知科教科。
新技术和新项目在结题时,应向科教科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备查原始档案。每年12月份,医教科将对结题项目组织评
估并评定等级。
评定等级的标准分为国际先进水平、国内先进水平、省内先进水平和市级先进水平。具体标准为填补技术空白,且成功开展的累计次数不同。
申请或推荐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评定的项目,需提供科技信息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并邀请相应专家参加评估与等级评定。申请或推荐省内先进水平评定的项目,将邀请部分省内专家参加评估与等级评定。申请或推荐市级先进水平评定的项目,将邀请医院内或本地区专家参加评估与等级评定。
项目的收益评估将分为好、一般、无三个等级,由财经科评定。评估结果将在院内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医教科提出复评申请。
根据结题项目的评定等级和项目收益,每年度将给予奖励。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分别设立不同的数量和奖励标准。奖励的记分方法为评定等级分和项目收益分的总和。
负责对医院的科技管理工作,为了促进医院科技创新和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
奖励办法
根据医院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每年度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新技术、新项目,并给予奖励。获奖科室提取30%
的奖金作为科室管理资金,项目负责人可获得奖金的40%,
余下的30%由项目负责人分配给主要参与人员。科室主任和/
或项目负责人按分配原则制定分配方案,交由财经科执行。
处罚办法
各科室每年度必须有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否则将影响年度考核结果。对于没有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科室原则上不安排外出进修、参观研究和参加各种学术会议。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被院方终止的情况,不受处罚,但应在项目终止1个月内向医教科申报其他新技术、新项目项目立项(可跨年度实施),被终止的项目如开展的条件成熟也可申请重新开展。医院购置新设备所支持的新技术、新项目项目,如未能开展,报请院长办公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罚。对于申报资料弄虚作假者,扣除项目负责人2000元。
其他
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不适用本管理办法。如将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可使用本管理办法申报新技术、新项目立项。本管理办法由医教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