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小学校园志愿者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促进校园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志愿者队伍。
2. 提高志愿者服务意识,培养志愿者社会责任感。
3. 发挥志愿者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志愿者选拔与培训1. 选拔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3)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4)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 选拔程序:(1)自愿报名;(2)面试考察;(3)审批通过。
3. 培训内容:(1)志愿者服务理念、宗旨和规章制度;(2)志愿服务技巧和方法;(3)校园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理能力;(4)心理健康教育。
四、志愿者服务1. 服务范围:(1)校园文化活动;(2)学生辅导;(3)社会实践;(4)公益活动。
2. 服务时间:(1)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2)根据志愿者自身情况和学校需求,可适当调整服务时间。
3. 服务要求:(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2)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服务对象;(3)注重团队合作,积极沟通协作;(4)做好服务记录,及时反馈服务情况。
五、志愿者考核与激励1. 考核方式:(1)服务质量评估;(2)志愿服务时长统计;(3)志愿者自我评价。
2. 激励措施:(1)优秀志愿者评选;(2)志愿服务证书颁发;(3)提供社会实践机会;(4)适当物质奖励。
六、志愿者权益保障1. 志愿者享有参加培训、交流、活动的权利;2. 志愿者享有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3. 志愿者享有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4. 志愿者享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志愿者协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低年级学生。
第三条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自愿、无偿地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以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的公益行为。
第二章志愿服务原则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出于自愿,不得强迫。
2. 公益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以服务社会、帮助他人为目的。
3. 安全原则: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 效益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注重实效,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志愿服务内容第五条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如文明交通、文明礼仪宣传等。
2. 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如关爱孤寡老人、帮助困难家庭等。
3. 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志愿服务:如校园活动、社区活动等秩序维护。
4. 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如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救援。
5. 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如关爱留守儿童、残疾人等。
第四章志愿服务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学校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由学校团委、少先队等组织具体实施,并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第八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需经班主任、家长同意,并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第九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学校团委、少先队等部门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第五章志愿服务考核与奖励第十条学校对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参与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
2. 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表现。
3. 志愿服务活动的效果。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1. 表彰证书。
2. 校内荣誉榜展示。
3. 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团委、少先队等部门负责解释。
2024年小学志愿者规章制度
2024年小学志愿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小学教育的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志愿者是指在小学进行志愿服务的学生,包括小学生和中学生。
第三条小学志愿者活动应当符合小学教育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四条小学志愿者应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履行志愿服务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五条小学志愿者活动应当与小学课程相结合,有利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第六条小学志愿者活动应当注重保护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志愿者的人身安全第一。
第七条小学志愿者活动应当注重志愿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小学志愿者活动应当注重志愿者的奖励和表彰,激励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招募与选拔第九条小学志愿者应当经过学校和志愿组织的招募与选拔。
第十条学校和志愿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招募与选拔机制,公正、公开地选拔优秀的志愿者。
第十一条学校和志愿组织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招募与选拔,如面试、考核、选拔赛等。
第十二条学校和志愿组织应当制定明确的招募条件和选拔标准,确保志愿者符合参与志愿服务的要求。
第十三条招募与选拔过程中,应当重视普及性和包容性,不歧视任何学生。
第十四条招募与选拔的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志愿者,并对未被录取的志愿者进行解释和引导。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五条小学志愿者应当根据自身特长和志愿服务需求,选择适合的志愿服务岗位。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岗位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宣传推广、教育辅导、活动组织、社区服务等。
第十七条小学志愿者应当认真履行志愿服务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完成服务任务。
第十八条小学志愿者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和志愿组织的工作安排,服从志愿服务活动的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小学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学生个人信息。
第四章组织与协调第二十条学校和志愿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志愿者组织机构,明确志愿服务的管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学校和志愿组织应当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的目标、内容、时间和地点等。
小学学生义工工作制度
小学学生义工工作制度一、宗旨为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特制定小学学生义工工作制度。
通过参与义工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关爱他人,锻炼自我,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义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等为成员。
2. 设立义工工作办公室,负责义工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总结等工作。
3. 各班成立义工小组,由班主任负责指导,选出组长协助班主任组织本班义工活动。
三、义工对象及条件1. 义工对象:我校小学全体学生。
2. 义工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4)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他人提供帮助。
四、义工内容1. 校内义工:(1)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如绿化校园、清洁卫生、文明劝导等。
(2)协助教师开展课堂教学,如助教、辅导同学等。
(3)参与学校管理,如担任校园小交警、图书馆小管理员等。
2. 校外义工:(1)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如关爱留守儿童、照顾孤寡老人、环保宣传等。
(2)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交通安全宣传、法治教育等。
(3)参加其他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
五、义工时间及考核1. 义工时间: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20小时的义工活动。
2. 考核:(1)义工活动记录:学生需认真记录参加义工活动的日期、地点、内容、心得等。
(2)义工评价:学校设立义工评价标准,对学生的义工表现进行定期评价。
(3)义工成果展示:学生可定期展示自己在义工活动中的成果,如绘画、摄影、作文等。
六、奖励与激励1. 设立“义工之星”评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生参加义工活动的情况将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 对积极参与义工活动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品等。
2023年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
2023年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校与社会的互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小学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小学的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工作要坚持自愿、无偿、公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工作应与小学的教育教学紧密结合,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工作要注重安全保障,保障志愿者及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某小学设立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志愿者事务。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设立中心主任和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具体职责由学校确定。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招募、培训和管理志愿者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招募与培训第九条某小学通过校园公告、网站宣传等渠道进行志愿者招募,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组织等的申请。
第十条志愿者需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信息、志愿服务意向等,并接受面试和背景调查。
第十一条招募志愿者应根据服务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进行匹配。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接受培训,包括学校教育宣传、心理辅导、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服务内容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课外辅导:协助教师进行课外辅导,提供学习指导和答疑服务。
(二)活动策划:参与学校各类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工作。
(三)社区服务: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活动,提高他们的社会参与能力。
(四)心理辅导:为学生提供情感支持、心理安慰和心理疏导。
(五)环境保护:参与学校环境保护工作,宣传环保理念,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第五章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一)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自主选择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获得必要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素质。
(三)获得学校的必要支持,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资源。
(四)获得学校的合理补偿和奖励。
第十五条学校应确保志愿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安全培训。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3篇)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第一条概述为了推进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的有机结合,提高学校教育服务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以规范小学志愿者的活动行为,营造良好的志愿者服务环境。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小学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参与的志愿者,包括学校本身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以及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员工等社会各界的志愿者。
志愿者服务的范围包括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活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等。
第三条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1. 志愿者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待遇的权利。
2. 志愿者有权要求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包括活动场地、活动所需材料等。
3. 志愿者需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志愿者服务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得随意改变或私自扩展活动内容和范围。
4. 志愿者应当保守学校的秘密,不得泄露学校的机密信息。
5. 志愿者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身作则,传递正能量。
第四条志愿者的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志愿者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志愿者服务流程和管理规定,并向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能力。
2. 志愿者应根据学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义务。
3. 学校应定期评估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表现,对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志愿者及时予以调整或终止其服务。
第五条志愿者活动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志愿者活动监督和评估机构,负责对志愿者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志愿者活动监督机构应定期组织对志愿者的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包括活动内容的符合度、效果和影响力等方面的评估。
3. 志愿者活动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志愿者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解决志愿者服务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记录和统计1. 学校应建立志愿者服务记录和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和服务项目,并向志愿者提供服务证明。
2. 志愿者服务记录和统计应详细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效果等相关信息,用于评估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学校的服务水平。
儿童志愿者规章制度
儿童志愿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和规范儿童志愿者的行为,保障志愿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儿童志愿者,其宗旨是促进志愿者的健康成长,提高志愿服务意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三条儿童志愿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志愿服务义务,维护志愿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本单位的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经志愿者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第二章志愿者资格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成为儿童志愿者:1. 年龄在10至16周岁之间;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3. 爱护他人,关心社会;4. 有志愿服务意识,愿意奉献精力和时间。
第六条申请加入儿童志愿者团队的人员应填写志愿者申请表,经志愿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具有志愿者资格。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了解志愿服务的宗旨、内容和要求,提高服务水平和素质。
第三章志愿服务义务第八条儿童志愿者应当按照志愿服务计划的安排,认真履行志愿服务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尊重被服务对象,礼貌待人,做到言行举止文明有礼,维护志愿者形象和单位声誉。
第十条志愿者不得擅自变更志愿服务计划,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或调整计划的,应提前向志愿者管理部门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当保守被服务对象的隐私,禁止泄露个人信息和内部信息,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志愿者奖惩第十二条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色、作出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以示鼓励和激励。
第十三条志愿者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当依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批评教育、责任取消、暂停服务资格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志愿者管理部门,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当经过志愿者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当及时向志愿者管理部门反映,协商解决,确保志愿服务正常开展。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文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学志愿者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发扬志愿者精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三条小学志愿者服务是指个人自愿参加利他行动,献身于为小学学生提供帮助和支持的志愿者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主要任务是规范小学志愿者的组织管理,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小学志愿者服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
个人自愿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强制、不勒索、不歧视志愿者。
(二)公平原则。
对于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要公平、公正对待,不搞任何人身攀附。
(三)奖励原则。
对于为学校和学生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四)保护原则。
对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要予以保护,不披露志愿者个人信息。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将设立小学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小学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成员由校领导任免。
第八条学校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小学志愿者服务方案、制定小学志愿者服务计划、建立志愿者数据库等。
第九条学校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志愿者的组织管理程序和工作职责。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志愿者进行档案管理,记录其服务时间和表现等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小学志愿者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
第十二条学校要为小学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条件,确保他们顺利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行为准则第十三条小学志愿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规范。
第十四条小学志愿者要自觉践行志愿者精神,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以积极乐观的态度投入到志愿者服务活动中。
第十五条小学志愿者应当保守学校和小学学生的秘密,不得披露他们的个人信息和相关秘密。
少儿志愿者规章制度
少儿志愿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发挥少儿志愿者的作用,加强组织管理,保障志愿者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少年之星”志愿者服务中心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的少儿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中心是指专门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少儿志愿者活动的机构,对志愿者实行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志愿者的招募计划、培训计划、服务方向、奖励制度等工作,并对志愿者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激励少儿志愿者,促进他们的成长发展,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志愿者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及时解决志愿者在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志愿者的信息和动向,并保障志愿者的个人隐私安全。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九条志愿者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志愿者的招募计划,通过宣传、招募会等方式吸引更多的少儿志愿者参与。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要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培训和考核,包括志愿服务的基本知识、服务技能、安全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要不定期组织志愿者活动和培训,通过讲座、演讲、实践等方式提升志愿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要建立志愿者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志愿者的信息和动向,并保障志愿者的个人隐私和安全。
第三章志愿服务内容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要根据实际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兴趣,确定志愿者的服务方向和内容,包括文化宣传、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救灾等。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要对志愿者的服务内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服务活动的合法合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志愿者参与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小学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学志愿者的管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准则,建立和谐的志愿者团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小学志愿者中的学生志愿者,包括小学生之间相互服务、互助的各类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志愿者行动的宗旨是: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志愿者行动的精神是:热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四条志愿者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自愿、无偿、自律、和谐。
第五条志愿者团队的培养和管理由学校负责,志愿者个人的行为和成果由小学生自愿负责。
第二章参与管理第六条小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志愿者团队,也可以推荐其他小学生加入团队。
第七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包括志愿者宣传教育、志愿者技能培训、志愿服务知识讲座等。
志愿者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才能正式成为小学志愿者。
第八条志愿者团队将每学年组织一次集体活动,志愿者必须参加并主动参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小学志愿者可以自愿退出志愿者团队,但需要提前向学校进行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条小学志愿者应当以身作则,做到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尊重学校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小学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应当服从组织安排,严守纪律,保持团队秩序。
第十二条小学志愿者应当积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三条小学志愿者在执行志愿服务任务时,应当注意安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小学志愿者不得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从事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学校和志愿者团队的机密信息。
第十五条小学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不得进行任何影响团队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小学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者,学校将予以嘉奖,可以给予荣誉称号、奖励证书、奖金等。
第十七条小学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学校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参加志愿者活动等处罚措施。
小学志愿者服务部规章制度
小学志愿者服务部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志愿者服务部的运作,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篇关于小学志愿者服务部规章制度的文章,字数不少于500字。
一、总则第一条小学志愿者服务部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志愿者服务部的运作,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志愿者服务部所有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部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部目标: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的青少年,助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部分设若干个小组,根据志愿服务内容进行分工,如:关爱老人组、环保宣传组、支教活动组等。
第七条各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小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权益保障第八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志愿者服务部的各项培训和活动,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2. 获得志愿者服务部的必要帮助和支持。
3. 享有志愿者服务部提供的志愿者服装、道具等资源。
4. 获得志愿者服务部提供的志愿服务证明。
5. 对志愿者服务部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服务部的规章制度。
2. 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3. 尊重服务对象,认真履行志愿者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4. 积极参加志愿者培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
5. 宣传志愿者服务部的宗旨和活动,扩大志愿者服务部的影响力。
四、志愿服务活动第十条志愿者服务部应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丰富志愿者的文化生活,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分为校内和校外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支教、环保、关爱老人、扶贫助困等。
第十二条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前,应接受相关培训,确保志愿服务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部应定期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提高活动质量。
小学学校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小学学校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学生树立志愿服务精神,培养其社会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校的社会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学学校的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指学生在课余时间,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三条学校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指导,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要注重实践效果,提高对活动的思考和反思。
第六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考虑自身的安全和健康状况,不得参加过于危险的活动。
第七条学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和表彰优秀的志愿服务活动,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志愿服务。
第二章组织与指导第八条学校设立志愿服务指导组织,负责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九条志愿服务指导组织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设立志愿服务指导老师,负责具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志愿服务指导老师应具备一定的服务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一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指导老师开展培训,提高其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指导组织应具备必要的物资和场地条件,为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第十三条学校将建立志愿服务活动档案,记录学生的志愿服务情况和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第三章活动内容第十四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可选择以下内容:(一)社区服务: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例如社区清洁、义务走访等;(二)学校服务:参与学校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协助校园管理和组织各类活动;(三)环境保护:参与环保组织的活动,例如植树、节能宣传等;(四)助残助老:参与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服务活动,例如陪伴老人、义务扶贫等;(五)扶贫帮困:参与扶贫帮困的活动,例如捐款、捐物等;(六)其他:根据学生的特长和爱好,可选择参与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根据自身的兴趣和能力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选择。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本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某小学志愿者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的目标是通过参与小学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和学生提供各类服务支持,促进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自愿、无偿、奉献。
志愿者应以服务为荣,以贡献为傲,从班级、学校、社区三个层面上展开服务活动。
第五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履行义务。
第六条学校将按照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和表彰,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入编与退出第七条申请加入志愿者队伍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二)年满18周岁,具有中学以上学历或相应职业水平;(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四)无不良记录,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五)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八条申请人应填写志愿者入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面试。
第九条志愿者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和志愿者的申请,学校有权决定志愿者的入编和退出。
第十条志愿者在以下情况下,学校有权解除其志愿者资格:(一)准备及执行过程中有严重违反志愿者服务制度的行为;(二)因身体或家庭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志愿者服务;(三)自愿退出志愿者队伍。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志愿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辅导学生的学习,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二)参与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协助组织和执行;(三)参与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增长见识;(四)协助学校的各项行政工作,如校庆、开放日等;(五)参与各项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权益与义务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学校的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个人能力;(二)获得志愿者服务证书和荣誉称号;(三)在工作合理安排的前提下,享受必要的交通、饮食补贴;(四)获得学校提供的必要保险保障;(五)享有在团队中发表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小学志愿者规章制度(5篇)
小学志愿者规章制度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会员基本条件和要求(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立即把《会员证》收集,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
否则无效;(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____分钟请假;(五)确定工作目标,不能盲目的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活动策划:协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青协特色;实施制度:(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四)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五)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四、财务管理制度(一)协会经费由财务部专人专职管理;(二)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帐当日收支余额交会长过目;(三)任何活动一周前,活动负责人都将活动经费预算交会长审核,经同意后,持预算到财务部支出经费,活动完后,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财务部负责人;(四)财务部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五、开会(例会)要求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
小学生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生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培养队员们的团队精神和志愿服务意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生志愿服务队是在学校团委、少先队组织领导下,由自愿参加的在校小学生组成的公益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学生志愿服务队所有队员及管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小学生志愿服务队设立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下设秘书处、策划部、活动部、宣传部等部门。
第五条队长负责全面领导志愿服务队的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队长、副队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由全体队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队员管理第七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队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在校小学生,热爱志愿服务事业;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养;3.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4. 能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队员加入志愿服务队需提交申请书,经队长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队员。
第九条队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 严谨认真,确保志愿服务质量;3. 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共同进步;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
第十条队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将被取消队员资格: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2. 违反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3. 拖欠志愿服务活动费用;4. 擅自离队,未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每年制定活动计划,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活动时间等。
第十二条活动前,各部门负责人需向队长汇报活动准备情况,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活动中,队员需遵守以下规定:1. 按时到达活动现场,服从指挥;2. 严格按照活动流程进行,确保服务质量;3. 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展现志愿者风采;4. 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需向队长汇报活动总结,对活动进行评价和改进。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文(二篇)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文志愿者服务是一种无偿参与的行为,旨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在小学阶段,培养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和能力,不仅有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更能够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营造良好的志愿者服务氛围和规范服务行为,我校特制定了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
一、志愿者选拔制度:基于学生的自愿原则,学校会定期组织志愿者招募活动。
任何立志为社会做贡献、热心于公益事业,并自愿参与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成为志愿者。
学生申请后,学校将根据其品德修养、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选拔出合适的志愿者。
二、志愿者服务岗位分配制度:学校根据不同的志愿者服务项目和活动性质,制定相应的志愿者服务岗位。
学生申请志愿者服务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适合自己的领域发挥最大的潜力。
三、志愿者服务时间安排制度: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业不受影响,学校在安排志愿者服务时间时会考虑学生的课程安排和课余活动。
志愿者服务时间将与学生的课程时间错开,确保学生能够充分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同时不耽误正常的学习。
四、志愿者服务行为规范制度:1.奉献精神:志愿者应具备无私奉献的精神,积极投入志愿服务工作中。
无论是面对困难还是挑战,都要保持积极的态度,努力克服困难,做到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
2.团队合作:志愿者应与团队成员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尊重和信任。
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要积极参与团队工作,听从指挥,共同努力,发扬团队精神。
3.责任心:志愿者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保证按时到岗,完成任务。
对待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和物品应当认真负责,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确保服务质量。
4.服务态度:志愿者应以友善、热情和微笑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受助者,给予他们关怀和帮助。
要能够主动倾听他人的需求,积极解决问题,让受助者感受到关爱和温暖。
5.保密要求:志愿服务工作可能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志愿者应保守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和实施服务的详细情况,遵循保密要求,保护受助者的权益和尊严。
小学义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小学义工活动,提高义工服务质量,培养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义工定义义工是指在自愿、无私奉献的前提下,为他人、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员。
本制度所指的小学义工是指在校内、校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小学生。
三、义工组织与领导1. 小学义工组织由学校团委、少先队大队部负责统筹和管理。
2. 学校成立义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义工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3. 各年级设立义工小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担任组长,负责本年级义工活动的开展。
四、义工招募与选拔1. 招募对象:在校小学生。
2. 招募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热心公益,有责任心,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招募程序:(1)宣传动员:通过班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义工活动的意义和作用,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2)报名申请:有意向的学生填写《小学义工报名表》,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核。
(3)面试选拔:由义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4)公示录用:对录用义工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五、义工培训与考核(1)义工基本知识:了解义工的定义、职责、权利和义务。
(2)志愿服务技巧:沟通技巧、团队协作、应急处理等。
(3)志愿服务项目: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2. 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义工进行集中培训,邀请相关专家授课。
(2)现场教学: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现场指导义工掌握相关技能。
(3)网络培训: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线上培训。
3. 考核方式:(1)义工参与度:考核义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和时长。
(2)义工表现:考核义工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表现,包括责任心、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3)义工评价:由服务对象对义工进行评价,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六、义工活动与项目1. 活动类型:(1)校内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活动,如校园文化节、运动会、文艺汇演等。
小学学校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小学志愿服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小学志愿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进立德树人,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志愿者协会关于印发志愿服务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小学生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条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六周岁以上的小学生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申请成为学生志愿者。
小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应当在其监护人陪同下或者经监护人同意参与志愿服务。
第四条学生志愿服务要遵循自愿、公益原则,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学生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志愿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团委负责全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年级、班级设立志愿服务小组,由班主任或班干部担任组长,负责本年级、班级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学校成立志愿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志愿服务内容第八条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参与校园文明礼仪宣传、环保知识普及、文明交通宣传等活动。
第九条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组织学生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关爱服务。
第十条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各类活动的秩序维护、安全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学习急救知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组织学生为残障人士、老年人等提供关爱服务。
第四章志愿服务管理第十三条学生志愿者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需经监护人同意,填写《小学学生志愿服务申请表》。
第十四条学校团委根据学生志愿者报名情况,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报学校领导批准。
荷城小学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荷城小学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荷城小学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荷城小学志愿者服务队管理,提高团队效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荷城小学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分为队长、副队长、部长、干事等职务。
队长和副队长由校园服务指导老师、社会导师和校领导共同推荐、审核后确定。
部长和干事则通过招募、面试等程序选拔产生。
第三章工作内容1. 校内服务:如卫生保洁、档案整理、草坪修剪等。
2. 社区服务:如环境卫生整治、文化活动组织等。
3. 公益服务:如义务献血、支教助学等。
4. 其他工作:由校园服务指导老师、社会导师等人员根据时需组织安排。
第四章工作规范1. 遵守志愿者服务行为规范,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尽责、勤勉、诚实、守时、守信。
2. 服从队长、副队长领导,积极参与团队建设。
3. 按照任务要求充分准备,不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效率低下、不到位等情况。
4. 应当遵循安全操作规范,不从事擅自行动、打闹、溜社交等危险行为。
5. 维护团队名誉,严格保守机密。
第五章日常管理1. 建立团队档案,记录队员信息、工作记录和工作评价等。
2. 分析评价团队成员的工作表现,每学期评选“优秀志愿者”。
3. 每月开展志愿者工作例会,交流工作情况,提高团队工作效能。
4. 建立考勤管理制度,及时记录队员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
5. 对于表现不佳、不符合要求的志愿者,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给予适当惩罚。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1. 确定优秀志愿者,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2. 对于表现不佳、工作态度不端正等情况,根据情况予以惩罚,包括扣取志愿工时、责令离队等。
第七章组织实施1. 校园服务指导老师、社会导师负责组织实施荷城小学志愿者服务队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方案。
2. 队员应当按时参加召集,按照任务要求完成任务,积极参与队伍建设。
第八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在执行中,与校园服务指导老师、社会导师、校领导等人员密切合作,随时完善和更新。
2. 本管理制度自正式实施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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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一、服务宗旨
小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培养小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意识,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发展,培养小学生良好的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志愿者报名与选拔程序
1. 报名条件
小学生志愿者报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违法犯罪记录;
(2)乐于助人,具备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
(3)尊重他人,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4)能够遵守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2. 报名程序
(1)学校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包括报名时间、地点、对象和要求等;
(2)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表,注明个人基本信息和志愿服务意向。
3. 选拔程序
(1)学校组织面试,并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能力、表现等进行评选;
(2)选出的志愿者名单将在学校公示,并进行志愿者培训。
三、志愿者培训与管理
1. 培训内容
(1)普及志愿者服务基本知识,包括社交礼仪、心理辅导、沟通技巧等;
(2)加强对志愿者服务对象的了解,培养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和尊重;
(3)提供相关服务技能培训,如急救知识、环境保护等。
2. 培训方式
(1)学校组织定期培训课程,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演练;
(2)鼓励志愿者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培训活动,提升服务能力。
3. 志愿者管理
(1)根据学校课程安排,制定志愿者服务时间表,确保志愿者服务与学习平衡;
(2)设立志愿者服务档案,记录志愿者参与的服务项目和表现,定期评定;
(3)学校根据志愿者服务表现,给予荣誉或奖励。
四、志愿者服务项目
1. 学校服务
(1)协助老师组织活动,如运动会、文艺表演等;
(2)为其他同学提供学习帮助,如课后辅导、作业指导等。
2. 社区服务
(1)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如垃圾分类、清扫公共场所等;(2)开展义务劳动服务,如帮助搬运物品、照顾老人等。
3. 公益活动
(1)参与公益义卖活动,为慈善机构筹集善款;
(2)参与社区关爱行动,探访孤寡老人、献爱心等。
五、志愿者退选与退出
1. 退选条件
(1)在志愿者服务期间,不得违反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2)出现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
2. 退出方式
(1)志愿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退选原因;
(2)学校依据情况审批后进行处理。
六、督导与考核
1. 督导方式
(1)学校指派专人负责志愿者服务督导;
(2)对志愿者服务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或随机检查。
2. 考核方式
(1)通过志愿者服务档案记录进行定期考核;
(2)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批评。
七、相关制度宣传
学校将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对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的认知和参与意识。
活动内容包括宣讲、海报展示、经验分享等,通过多元化形式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并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
总结:
小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通过明确的报名与选拔程序、培训与管理措施,以及明确的服务项目和督导考核制度,有效规范了小学生志愿者的服务行为,推动了志愿者活动的有序开展。
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小学生将更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培养出更多有责任感和担当的优秀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