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历史课程和课程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中学历史课程和课程标准
第一节中学历史课程演进
一、中学历史课程设置回顾
(一)民国时期中学历史课程
1、北京政府时期的历史课程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对教育进行改革。

1913年公布“壬子癸丑学制”,中学本国史课程和外国史课程各占一半。

(见表)
1913年《中学校课程标准》中历史课程的设置
与清末相比,民初中学历史课程基于“普通教育”和“健全国民”的宗旨,课程目标与教学重点是学生对民主共和政体的认识。

此外,进化论思想也体现在课程目标中。

教学内容:“本国历史授以历代政治文化递演之现象”,“外国历史授以世界大势之变迁,著名各国之兴亡,人文之发达,及与本国有关系之事迹”。

然而,民初的历史课程在许多地方仍沿袭了清末的体系,缺乏根本性变革。

1922年,北洋政府推行“壬戌学制”。

仅就中学而论,与之前相比,有两个重要变化:第一,分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两级;第二,课程采用选科制(包括必修和选修)和学分制。

历史为初中必修课,与公民、地理归属社会学科;高中文理分科,但文化史是必修科目。

初中历史采取中外史合编的办法,从上古叙述到近世(现代),以世界为纲,而于中国部分则较为详细。

高中文化史也采取中外文化史合编的方法,要求“中国文化须与外国文化并重,一方面使其对于本国文化有正确的观念,一方面使其对于外国文化有明了的概观。

”合编的目的为了“使学生明了世界人类生活共同演进状况,打破关于朝代国界的狭隘观念”。

高中历史课程采取专门史的形式,避免了与初中历史课程的简单重复。

这些在民国历史课程史上都是独树一帜的。

初中历史课程目标,注重学生的能力以及品德的培养,特别是首次提出“以研究历史的方法指导学生,以养成学生读史的兴趣和习惯。

”目标表述简洁而全面,也使历史教学的目的回归到认识历史、学习历史本身。

高中历史课程重视对世界文化的了解,强调历史学习与现代社会的结合。

从初、高中历史课程纲要来看,都受到新文化运动和新史学思想的影响。

不过,20年代初期的课程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高中阶段只有高一开设历史课,而且只学文化史;文化史课程内容过多,在一年内用有限的学时讲完,显然不符合教学规律和
实际。

2、国民政府时期的历史课程
20年代后期,国民政府统一全国以后,政局有所稳定,教育发展也进入一个新时期。

1929年公布初、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初、高中均开设中外历史课程,高中历史的授课年级不作统一规定。

(见表)与20年代初的课程相比,它某种程度上是向清末民初课程设置的回归,即仍然要求学生系统地学习中外通史。

但课程设计由过去直线式变为循环式。

也就是说,初中阶段先学习一遍中外历史,高中阶段再深入学习一遍,以强化学生的历史知识。

此外,高中历史课程体现出弹性特点。

1929年“初中暂行课程标准”中历史课程的设置
课程目标也有进一步的发展。

高中中外历史课程目标累计有10条,涉及学生对历史知识掌握、历史意识培养的许多方面。

如要求学生“养成‘无征不信’的态度,随时提出历史上未解决或可疑的问题,讨论其真伪或其影响,以培养学生自由研究的习惯”等,这显然属于较高级的“分析”、“应用”层次。

1929年的“历史课程标准”,后来作了几次修订。

总体而言,在课程设置、内容、课时等方面基本稳定。

1940年的“标准”带有一定的战时色彩。

主要表现在:增加许多与“抗战”相关的内容;中外历史所占的比重有所调整,初中中外历史课程总课时比例由2:1变为6:1,高中中外历史课程总课时比例由1:1变为2:1。

抗战胜利后,出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考虑,一些专家呼吁将每周教学时数控制在30小时之内,认为1932年过于硬化的课程标准经过1936、1940年两次回调,力度仍然不够。

许多专家都主张删去课程中艰深不必要的内容并减少教学时数。

在此背景下,1948年的“标准”将初中外国史与中国史混合设计,分量减少。

高中历史课程仍采取中外历史分别编写的方式,3/5时间讲授本国史,2/5时间讲授外国史。

初高中历史课程的内容较以往大为压缩,课时规定的最少,要求程度不高。

纵观民国时期的历史课程,就课程编排而言,经历了一个从通史到专史再到通史的嬗变,但它不是简单回归,而是一种螺旋式的上升。

世界史教学受到削弱,是明显存在的问题。

另外,课程实施效果不太理想。

课程实践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课程标准过于追求理想化,脱离当时的教学实际,恐怕也是重要原因。

(二)新中国中学历史课程
1、奠定基础的阶段(1949-1957)
20世纪50年代初期,受苏联影响,中学历史课程设置有几个变化:一是先教世界史,
后教中国史;二是历史课程改为直线式编排,初中讲授中外古代史,高中讲授中外近代史;三是世界史内容照搬苏联的体系。

1956年,制订了新中国第一个完整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

(见表)历史课程重新恢复了螺旋式设计,在内容上开始形成自己的体系和特色,课时也比较充足,为新中国历史课程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有的书将这一时期称为历史课程的“黄金时期”。

不过,它也存在分量过重、内容偏深等问题。

1956年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中历史课程的设置
2、遭到破坏的阶段(1958-1976)
1958年以后,政治运动的冲击使历史课程蒙受很大影响。

历史课时一再削减,课程内容被大幅“砍”、“换”,甚至以“三史”(家史、村史、厂史)代替通史,以访问“四老”(老干部、老红军、老工人、老贫农)取代正常的课堂教学。

到1963年,历史课重新改为直线式设置。

十年浩劫时期,历史课程遭到严重破坏。

1966年,“历史课暂停开设”。

后来,虽然恢复,但课程内容主要是“农民起义史”、“儒法斗争史”、“党内斗争史”和“国际共运史”,课时也毫无保证。

3、拨乱反正的阶段(1977-1991)
“文革”结束后,历史课程得到恢复和发展。

1978年制定了新时期第一个中学历史教学大纲。

由于历史课刚刚恢复,所以当时初高中并未分层次开设,而是采取了直线式的设计。

(见表)课程内容也难免带有“左”的痕迹。

但是对恢复历史课程的地位起了积极作用。

1990年颁布了新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

它规定初高中各讲授一遍中外历史,课程安排恢复了螺旋式设计,而且高中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

(见表)这份大纲虽然名为“修订本”,但在课程设计的理念等方面,与80年代末以前的课程有实质性变化。

1990年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中历史课程的设置
4、改革发展的阶段(1992-2000)
1992年义务教育初中历史教学大纲在全国推行, 1996年又公布与之相衔接的高中历史教学大纲。

(见表)新时期中学历史课程的基本框架形成,历史课程建设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

1992年和1996年历史教学大纲中历史课程的设置
这一时期,特别是90年代以来历史课程改革的特点,突出表现在:第一,逐步确定了初高中双循环、螺旋式设置历史课程的思路,增强了课程内容的层次性;第二,改变了只有必修课的单一结构,高中出现历史选修科目,使课程趋于多样化。

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文理分科教学,高中的历史选修课实际上变成文科学生的必修课,而读理科的学生根本无法选择。

再者,因缺乏研究以及受国家政策等影响,致使90年代课程变动过于频繁,
如何科学设计中学历史课程尚在进一步探讨之中。

二、新世纪中学历史课程改革及其思考
(一)新一轮中学历史课程改革
1、中学历史课程设臵的变化
2001年,教育部制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奏响了新世纪课程改革的号角。

随即,初、高中历史课程改革相继开始。

这次课程改革,《历史课程标准》取代了《历史教学大纲》,成为历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规定,初中开设“历史”或者“历史与社会”两门选择性必修课程。

历史课学习从古至今的中外历史,不求系统完整,按学习主题编排史事,同时兼顾历史发展的时序性,以反映学科的特点。

“历史与社会”是一门新型综合性课程,它整合了历史、人文地理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相关内容。

“历史与社会”目前出台了两个课程标准,其中历史方面的内容都占有较大的比重。

高中历史课按专题的方式组织教学内容。

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必修有三门,即,历史(Ⅰ)、历史(Ⅱ)、历史(Ⅲ),实际上分别是政治史、经济和社会生活史、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史。

选修有六门,即,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探索历史的奥秘、世界文化遗产荟萃。

高中实行学分制管理,往文科方面发展的学生,应在历史选修课中至少选三门,取得相应学分。

2、中学历史新课程改革的特点
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历史课程有了比较大的变化,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基础性。

课程不再沿袭大学历史课程的目标和内容,而是通过设计重新建构中学历史课程体系,淘汰了大量“难、繁、旧”知识点,删减了许多诸如农民起义、朝代更迭、典章制度等比较枯燥、抽象的内容。

第二,时代性。

主要体现在:一是课程内容具有时代气息;二是及时吸收历史研究的新成果;三是课程照应学生的生活基础、学习经验和兴趣点。

第二,综合性。

新课程方案中,初中除了设置分科型的“历史”课之外,还增设综合型的“历史与社会”课,由各地选择。

即使分科型的“历史”课,其内容也比较注重历史与其他学科知识的有机联系,课程的综合性明显增强。

第三,选择性。

高中历史课在必修课之外,设置了真正意义上的选修课,这是新课程改革的亮点之一。

选修课体系灵活、富有弹性,符合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

此外,初、高中历史课程中,设计了大量具有选择性、个性化的学习活动,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学习内容的机会大为增加。

第四,多样性。

具体表现有二:一是课程类型多样性,既有必修,还有选修;二是教材开发多样性,初、高中历史教材均有多种版本,选用权逐步下放,促进教材“质量竞争”。

3、中学历史课程改革中的几个“亮点”
第一,提倡组织丰富多彩的历史教学活动,充分开发利用各种各样的课程资源。

如,开展课堂讨论,进行历史方面的社会调查,参观历史博物馆、纪念馆,考察历史遗址、遗迹,采访历史见证人,编演历史剧,写家庭简史、社区简史,撰写历史小论文,举办小型历史专题展览,等等。

还要求运用多样化、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特别是利用多媒体、网络组织教学,开发和制作历史课件,开展历史学科的计算机辅助教学。

第二,建立发展性历史学习评价体系。

评价不仅要考察学生在历史知识等方面是否达到《历史课程标准》的要求,而且还要考察学生历史学习的过程与方法。

在评价方法方面,提倡综合采用课堂观察、历史习作、学习档案、历史调查、历史制作、考试等多种方法。

在评价主体方面,由单纯的教师评价改为教师、家长、学生等共同参与评价。

特别值得提及的有两点:一是新课程评价引入档案袋方法。

这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西方许多国家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质性评价方法之一,它记录学生成长的“故事”,内容包括考试成绩、历史习作、历史学习过程中的各种表现、教师的评语等。

二是注重实践性和社会性。

它将社会调查、参观考察、访问等社会性、实践性较强的学习活动纳入课程评价体系之中,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三,《历史课程标准》具有“弹性”。

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不同,关注的是课程目标、基本理念、设计思路等较为宏观的内容,并不规定具体的教学顺序及各部分内容的课时数,因此,在初、高中《历史课程标准》中,都没有具体的课时规定。

初中《历史课程标准》虽然有一定的时序性,但是可以对其中的知识内容进行重新建构,编写出专题史、中外合编史等不同体例的教材。

高中《历史课程标准》规定的各部分教学内容之间本来就相对独立,因此,更能灵活安排教学顺序。

(二)对中学历史课程改革的思考
新一轮历史课程改革的力度和成效是明显的。

从知识观角度看,新课程重视程序性知识的学习,有利于学生改变死记硬背的学习习惯,养成探究式的学习方式。

从课程设计看,新课程注意初高中内容的衔接,但又避免简单重复。

高中采用专题史设计,一方面克服了过去初高中课程结构重复的缺陷,另一方面由于其内容涉及古今中外,因此也具有循环式课程的优点。

从学习方式看,新课程体现了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特点,历史教学的面貌有了较大改观。

2003年,历史课程标准研制组对全国18个实验区222名教师做了新课程实验调查,结果令人高兴。

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

历史课程改革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一,有些新理念,如,部分新的评价方式,并没有深深扎根于中国的本土经验,许多教师感到难以付诸实施。

其二,教学资源贫乏,教师又缺少专业指导,于是,在新课程教学中,往往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过去是“满堂灌”,现在是“满堂跑”;过去是“口灌”,现在是“电灌”;过去是教师“灌”学生,现在是学生“灌”学生。

此外,《历史课程标准》也有可商榷之处,如,
过于笼统,缺少层次,教师难以把握;大量的探究性活动,要求学生花许多时间上图书馆找资料、采访人物、实地调查,以及整理资料、分析资料等,实施起来相当困难;学校教师采用教材仍然缺乏应有的自主权,等等。

如果这些情况不加以改变,课程改革也很难保证最终成功。

第二节中学历史课程标准及其使用
一、中学历史课程标准的演变
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通常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并颁布,主要阐明或规定课程的性质、地位、目标、内容以及教材编写的要求、教学建议和学业评价等,是教材编写、师生教学和课程评价的依据。

清末以来,我国中学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都是由国家教育主管机构颁行的。

下面对百年来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发展作个回顾。

(一)清末“中学堂章程”中的历史“学科程度”
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中学堂章程》。

在其“学科程度”中,对中学历史课程的教学内容、讲授顺序等作了大致的规定:
它要求先讲中国史,次讲亚洲各国史,再次讲欧洲美洲史。

中国史主要讲“历代帝王之大事”、“百年以内之大事”、“古今忠良贤哲之事迹”以及学术、军事、政治、经济、风俗等内容。

世界史主要讲各国的重要事宜,要求“详于近代而略于远年”、“详于大国而略于小国”,亚洲史则“详于日本及朝鲜、安南、暹罗、缅甸,而略于余国”。

该章程虽无明确的课程目标,但提出历史课要“明实事之关系”、“辨文化之由来”,“省悟强弱兴亡之故,以振发国民之志气”。

此外,还具体谈到古今历史的比例,讲世界史时,“说近事者十之九,说古事者十之一”。

历史“学科程度”,叙述比较简单,如果用今日的课程标准来衡量,可能还不全面,但在当时起到了课程标准的作用。

(二)民国时期“历史课程标准”
民国时期,政府先后颁行多个课程标准。

在名称上,先是称为“施行规则”、“课程纲要”,1929年以后称为“课程标准”。

1、北京政府时期“历史课程标准”
1912年《中学校令施行规则》的“学科及程度”,规定了历史课的授课年级、课时数、课程内容(仅用一两句话作了笼统的概述,并无具体内容),提出历史课的要旨是让学生了解“历史上重要事迹”,明白“民族之进化、社会之变迁、邦国之盛衰”的道理,尤其要注意“政体之沿革”以及“民国建立之本”。

20年代后颁行的“课程标准”,内容较为详细。

1923年出台《初级中学历史课程纲要》,分三大部分:一是“目的”,二是“内容和方法”,三是“毕业最低限度的标准”。

同年颁布《高级中学公共必修的文化史学纲要》,详细列出该课程的教学课目,计有116课。

还提出了教学上应注意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是:
要提示学生“研究的途径”,多给以“研究的机会”;课程应有“相当之设备”;近现代文化史内容须占全部教材的2/3;教学内容要贴近现代社会;教学方法可采用讲演式、共同研究式、问题式等。

2、国民政府时期《初中历史课程标准》
1929年,教育部颁行了初、高中《历史课程标准》。

它是我国第一套正式的历史课程标准。

这套课程标准的起草和审查委员,初中为何炳松、陈训慈、顾颉刚等史学家。

《初中历史课程标准》,在教学纲目上表述概括,仅有两个层次,有利于编写出不同风格的教材,也有助教师的教学。

在教学方法上,提出许多“要点”,如“教者于教本之外,自当随时补充教材”;要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注意,须“酌用故事式的讲述,应用图片,插入问答,提出特殊问题”;注意比较联系,“不但须注意前后的比较与联络,并当随时谋中国史与外国史的比较与沟通”;“酌量学生的程度,随时指定简浅的参考书”;“注意时事与史事的联络”;历史教学要应用图表等直观教具,“历史地图对于教授历史是必要的工具”,“历史的图表以及图片古物模型等,都有增进学生兴味与了解的效用”;此外还可作历史古迹的访问等等。

另外有一点值得注意,该标准还要求学校建立历史专用教室,至少与地理合设一史地教室,这样有利于收藏与陈列历史地图、图片、古物、模型,可以为教学提供说明,平时也可以观摩。

关于初中历史作业,它提出一些主要形式,如预习与复习、笔记、作纲要、作历史地图与图表、写读书报告和短文、作时事报告。

另外还有古迹考察旅行、编演历史剧等特殊的作业。

这些特殊作业,“可由教者因时因地酌定”。

3、国民政府时期《高中历史课程标准》
《高中历史课程标准》由陈衡哲、雷海宗等史学家起草。

它的框架结构与《初中历史课程标准》基本一致,也是由目标、作业要项、时间及学分支配、教材大纲、教法要点、毕业最低限度等部分构成。

教材纲目也是只有两个层次,简明扼要,只是本国史内容过多,而课时有限。

本国史的教学,课程标准认为,与初中教学相比,“内容宜更为精密分析”,“当由事实的平叙,趋重史迹本身的讨论与文化演进的说明”。

外国史的教学,“一当注重文化史,二当注重近代史”。

高中历史教学方法,课程标准提出,一要补充教材,如新发现的材料、或最近的时事等;二要注重讨论,教师不必详解课本,应当在简单说明事实之后,引起问题,加以讨论;三要讲明因果,教师在讲授或讨论时,皆当注意说明史迹的因果关系,尤其要注意史事对于现代问题的关系;四要应用图表,认为地图与图表,教师宜充分运用,还当设法征集,以布置成特殊的陈列室;五要提倡自学,认为高中历史课程要增加学生的课外工作,以养成其自学的能力。

高中历史课作业,课程标准提出几种形式,如阅读书报、习作笔记、练习图表、研究问题、实际考察等。

这里面,有些形式,与初中历史课程的基本相同,所不同的,主要是阅读书报和研究问题两项。

如阅读书报,课程标准认为,“课本中所载与教者讲述的教材,只不
过指示入门的途径”,“在高中教学历史,已有初中三年所学习者作基础,更当注意培养自由学习的能力”。

“教者当随时指定参考书籍(兼及杂志报章),或供一般的参考,或为某一节目某一问题的特殊参考书,令学生随时阅览,而由教者予以详密的指导与考核”。

再谈研究问题,课程标准主张,“既宜采用问题式的讨论,同时并当练习学生研究问题的能力”,“问题研究,可分为教室讨论与课文工作二类。


“前者由教者随时就教材中提出若干简易之问题,以供学生学习时之研究,在教室报告讨论”;“后者则由教者指定较为具体的问题,指示参考书,任学生自由研究,作简明的论文以养成其自由研究的能力”。

由此可见,《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对作业形式的设计,根据高中学生的年龄特点,比较注重阅读能力和研究问题能力的培养。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1929年的《历史课程标准》为后来我国中学《历史课程标准》的规范化、体系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此后,1932、1936、1940、1948年进行过四次修订,但基本框架仍沿袭了1929年的课程标准。

而且,这些课程标准在教学上提到的许多要求和建议,即使现在仍然有借鉴价值。

(三)新中国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
新中国成立后,课程标准一律改称教学大纲。

除了名称不同外,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有没有区别?应该说,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一样,都是规范学科教学、评价及管理的教育文件。

它们所具有的功能在本质上基本一致。

但是,两者相比,有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为课程标准是教学的基本要求,而且具有弹性;教学大纲则是教学的最高要求,缺乏弹性。

所以,1949年前,《历史课程标准》中的“教材大纲”都比较概括,层次少;而1949年后,《历史教学大纲》中的“内容要点”则非常具体,层次多。

新中国的《历史教学大纲》,主要有1956年、1963年、1978年、1986年、1990年、1992/1996年、2000年、2002年几个版本。

这些教学大纲的结构,基本上由“教学目的和要求”、“处理教学内容的原则”、“教材的安排”、“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教学内容”等部分组成,1996年以后的《历史教学大纲》还增加了“考试与评估”部分。

下面择要作一些分析。

1、 1956年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
1956年的《历史教学大纲》,社会对它的评价历来较高。

有学者认为,它是50年代至90年代初“各套历史教学大纲中最为详备的一套大纲”。

小学层次的不谈,这套大纲的中学部分就分为初中中国历史、初中世界历史、高中中国历史、高中中国历史(近代部分)、高中世界近代现代史五个教学大纲,如此详细是历次编制大纲中绝无仅有的。

50年代,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主导地位在我国史学界逐步确立。

因此,这套大纲中,渗透着“劳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观。

这是特点之一。

特点之二是,内容细密,层次性强。

如,同样是中国历史课程,初中和高中的教学要求有显著区别。

初中着重讲授“重要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具体知识”,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对历史发展规律的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