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手术室器械和用品等消毒灭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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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器械和用品等消毒灭菌要求

1、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以及各种敷料必须达到无菌;

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3、接触病人的麻醉器具及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4、医务人员使用无菌物品和器械时,应当检查外包装的完整性和灭菌有效日期,包装不合格或者超过灭菌有效期限以及肉眼发现可见污垢的器械、敷料和物品不得使用;

5、进入手术室的新设备或因手术需要外带的仪器、设备,应当对其进行检查、拆除外包装并进行清洁处理,凡需要灭菌的医疗器械及无菌物品,应严格进行检查、审核,灭菌合格后方可使用;

6、进入手术部无菌区域和清洁区域的物品、药品应当拆除其外包装后进行存放,设施、设备应当进行表面的清洁处理。无菌物品应当存放于无菌物品存放区域;

手术室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一、手术室应设有无菌敷料室,专为存放无菌物品,所有物品均注明消毒、灭菌日期。

二、高压灭菌的物品,可存放七天,过期则不可再用,应重新灭菌。

三、煮沸消毒和化学消毒的物品,存放时间只限24小时。

四、已打开包皮的物品和容器等,只限24小时内存放手术间使用,不可再放回无菌敷料室。

五、无菌敷料室应每日擦拭柜架和地面1~2次,定期消毒作空气培养,细菌总数不超过500个/m3,以免污染无菌物品。

六、无菌敷料室应专人负责,物品充足可靠,打开的肠线浸泡于75%酒精中,30分钟后使用。

七、每月无菌物品监测一次,使灭菌合格率达100%。

八、对特殊病人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双消毒,再放入无菌室。

手术室无菌物品的管理

1.无菌物品的有效灭菌

手术物品的灭菌是控制感染的重要对策之一,手术器械原则上用高压蒸汽灭菌,对于不能耐高温、耐湿的物品首选环氧乙烷,环氧乙烷是有效的低湿灭菌的物品(橡胶类、塑料类)最佳消毒方法[4]。对于显微器械、腹腔镜、膀胱镜、纤维肠镜等高危险度手术用品的消毒采用2%戊二醛浸泡>30min,如需灭菌必须

浸泡>10h,每次灭菌前必须用浓度指示卡检测其最低有效浓度(一般要

求>1.5%)。医院应对各科室使用的各种消毒液进行严格监控,器械浸泡液由院制剂室统一配制、医院感室监控,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掌握浸泡时间、浓度,消毒液应定期更换。灭菌包的内外均放置3cm灭菌指示卡和灭菌指示胶带,保证在有效期限内使用。薰蒸消毒以福尔马林化学反应法和自然挥发法联合应用,薰蒸消毒的手术物品必须在6h后方可使用,所有无菌物品每月采样做细菌培养。

2.一次性手术用品的管理

一次性手术用品应专柜存放,离地面30cm,柜内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室内空气含菌量≤200CFU.m3,温度与湿度要适中,定期进行空气消毒[5]。专人管理一次性手术用品的计划、领取,每日清洁货架、贮物箱、检查手术用品的外包装有无破损、霉变、有效日期及数量,按日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并及时反馈一次性无菌物品的使用情况。手术后未开启包装的无菌物品应重新消毒后,给下一台手术使用,不再收回贮存间,避免污染贮物箱内的其他物品。

3.手术室无菌持物钳消毒方法改进

手术室无菌持物钳经历了由湿置→干置→取消的改进,其方法效果可靠、方便、节省成本。取消无菌持物钳与使用传统干、湿无菌持物钳对照监测结果表明,效果明显优于干、湿两组,差异有显著性[6]。干置无菌持物钳使用1~4h,合格率为100%,超过4h则有污染,须在4h内更换无菌持物钳,而湿置无菌持物钳由于使用2%戊二醛消毒液,因此成本高。采用取消无菌持物钳属于最佳方法,方法简便易行,只需将手术室的物品单独打包高压灭菌。采取取消无菌持物钳减少了污染环节,使无菌物品免受二次污染,也降低了手术室医用材料的成本。所以取消无菌持物钳非常符合医院感染要求及科室经济管理。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原则:

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中作用60分钟再按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2.应根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规定。

4.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5.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不同区域人员应按

要求防护着装。

6.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其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流程;

七个环节:回收----分类----清洗----检查与包装----灭菌----储存----发放(一)回收:

1、器械、物品使用后,科室及时用常水冲洗明显的污物,避免干燥,封闭暂存。

2、供应中心(室)工作人员定时、按照规定的路线、使用专用封闭式回收车(或箱)回收至科内。

3、回科后,与清洗人员交接物品数量,避免在科室清点、核对污染器械、物品,减少交叉感染。

4、每次回收后,清洁消毒回收车(或箱),干燥存放。

5、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和医疗废物不得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室)再转运处理。(二)、分类:

1、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与下收人员交接回收的物品数量。

2、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性状、精密程度、污染状况进行分类。

3、损伤性废物投入到锐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投入xx污物袋内。

清洗:

1、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不同类型的器械、物品,采用不同的清洗方法(包括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

2、耐热、耐湿的器械、物品宜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3、精密、复杂的器械应先手工清洗、超声加酶洗,再用机械清洗方法或手工精洗。

4、清洗基本流程:

预洗(自来水)—→ 清洗(手工或机械+酶)—→ 漂洗1(自来水)—→ 漂洗2(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消毒—→ 润滑(水溶性油)—→ 干燥(烘干或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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