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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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
学校作为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肺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校医、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

3.校医负责学校肺结核病的日常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和指导学生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4.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出入校管理,防止
结核病患者进入校园。

5.学生辅导员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的健康
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三、防控措施
1.学校每年组织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工进行肺结核病
筛查,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2.学校加强师生健康教育,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3.学校加强通风设施建设,保证教室、宿舍等公共
场所的通风换气,降低空气污染。

4.学校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对有肺结核病史或疑似
病例的师生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学校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6.学校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密切合作,及时报告疫情,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工作。

四、工作流程
1.发现疑似病例:学校校医或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疑似肺结核症状,立即通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2.隔离措施:疑似病例立即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疫情报告:校医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病例确诊:疑似病例由医疗机构确诊,并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5.密切接触者筛查:对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肺结核病筛查,及时发现和治疗潜在病例。

6.健康教育:学校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7.定期检查:学校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病例。

8.总结评估: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防控措施。

五、责任追究
1.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负总责。

2.校医负责学校肺结核病的日常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和指导学生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3.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出入校管理,防止结核病患者进入校园。

4.学生辅导员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5.对在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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