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型企业研究院经营管理制度汇编-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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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研究院
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为搞好我院的宣传报道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院成立宣传报道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党群工作部、院长办公室、科技办公室负责人及各基层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 具体负责稿件统计、审核、考核等工作。XXX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基层单位也要成立宣传报道领导机构,设立专兼职通讯员,明确责任任务,制定奖惩制度,确保宣传报道任务的完成。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机关科室长为本支部(科室)宣传报道工作的责任人。
二、指标分解
为完成XX下达的宣传报道任务,院宣传报道任务进行分解。指标分解见附表1(《宣传报道任务指标分解明细表》)。
三、稿件审查
1.向局外新闻媒体投送的新闻稿件,必须遵守局党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纪律的通知》(XX局宣[XXXX]5号)文件规定。
2.向XX新闻媒体投送的新闻稿件,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方可投送。凡涉及我院科研、经营、财务信息的稿件,由党群工作部送相关科室审核。
3.向院《工作信息》投送的稿件,由党支部书记或科室长负责审核。
四、奖惩规定
(一)奖励办法
1.荣誉奖励:
①凡本院职工全年累计在局级新闻媒体发稿3篇或者3000字以上、在省部级新闻媒体发稿2篇或者1000字以上、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稿1篇或者500字以上者,年底授予“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
②凡本院职工全年累计在院《工作信息》发稿10篇以上者,年底授予
“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
③凡超额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党支部,年底授予“宣传报道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超额完成宣传报道任务指标的党支部和科室,年终按超额篇数进行奖励。奖励由党群工作部提出方案,院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审阅后,报院考核委员会。奖励标准见附表2(《奖励和处罚执行标准》)(二)处罚措施
1.《XXXX报》发稿数每半年考核一次,院《工作信息》发稿数每季度考核一次。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党支部和科室,按实际差额对宣传报道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见附表2。
2.对造成新闻失实或泄露我院科研成果、经营信息者,对作者、审核者、信息提供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扣绩效工资300-500元;
3.向党群工作部报送不实信息,在院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作者业绩工资100元。
4.所有处罚由党群工作部提出方案,院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审阅后,由财务科负责执行。
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表1:《宣传报道任务指标分解明细表》
附表2:《奖励和处罚执行标准》
附表1:
宣传报道任务指标分解明细表
附表2:
奖励和处罚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