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与综合防灾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与综

合防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徐建发[2006]92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6.07.03

【实施日期】2006.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与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06〕92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在徐施工企业:

进入夏季以来,我国部分省(区)连降暴雨,造成洪涝和地质灾害频发。我省局部地区也遭暴雨、龙卷风等灾害侵袭,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做好灾害防御和救灾工作。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防汛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各地建设(筑)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灾害防御和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汛期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好。各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汛工作体系,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防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

各地、各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建筑高边坡工程防汛工作的重点方面和防范环节,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抓好防汛预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职责明确、预警及时、指挥得当、响应迅速、措施到位、防范有效。

三、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