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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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4.07
•【字号】南府办[2008]69号
•【施行日期】2008.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8〕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为了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及自主谋业手段和就业能力,发挥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总体思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和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重点,以村为基本实施
单元,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能力、经营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和新农村建设需求,围绕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在全市102个乡镇1392个行政村34122个村民小组,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型农民培训100万人次,培训农村妇女达40%以上,其中实用技术培训54万人次,培训农村妇女达40%以上;引导性培训40万人次,培训农村妇女达40%以上;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培训农村妇女达40%以上。
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万人,其中妇女达40%以上。
根据农时季节进村指导,每个村民小组培训农民不少于30人次。
通过培训项目实施,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及自主谋业手段和就业能力,使农民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生产技术要领,达到绿色证书岗位规范和岗前转移就业培训要求,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推进培训示范村“一村一品”发展,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发挥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促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
三、培训任务
(一)实用技术培训。
主要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对全市农村劳动力开展文明礼貌、移风易俗、遵纪守法、热爱家乡和争当现代创新型农民的教育。
开展科学种养、科技致富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参加培训的农民群众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和技能,增加农民收入。
内容包括优质稻、超级稻、桑蚕、食用菌、糖料蔗、木薯、水果、蔬菜、花茶、中草药、家禽、水产品等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现代农机新技术应用和农机使用养护、农村安全用电、农村沼气池建设、农
业气象知识和农业法规政策等教育。
培训农村劳动力54万人次,其中妇女达40%以上。
(二)引导性培训。
引导性培训以增强遵纪守法和维权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和生活观念为目的。
主要是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培训。
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知识、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实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城市生活常识、求职应聘、就业岗位选择等方面的引导性培训。
培训农村劳动力40万人次,其中妇女达40%以上。
(三)职业技能培训。
主要是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以实用、实效为原则,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
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热门,通过自主式、订单式和项目培训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包括制造、电子电器、焊工、计算机应用、驾驶与维修、农机修理、加工、建筑装饰、餐饮旅游服务、社区服务、家政保健服务、商业营销等用工量大且适合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其中妇女达40%以上。
四、培训形式
主要通过集中办班授课(课堂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注重实效)、技术讲座、技能比赛、观摩学习、技术咨询、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发放资料、光盘播放、利用电视、广播远程教育媒体传播(热线、专栏等)、现场技术指导、文体表演等多形式、多途径开展。
五、培训计划
(一)培训时间。
从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全市培训100万人次,其中实用技术培训54万人次,引导性培训40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万人。
根据农时季节进村指导,每个村民小组培训农民不少于30人次。
(二)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及希望在岗提高的农民工,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农民。
每个村民小组的培训工作在实行整村推进的基础上,确定30名以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及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民,重点是种养大户、中心农户、“农家课堂”户主、村(组)干部和专业协会带头人及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民,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基本学员,登记注册,开展系统培训。
(三)培训教材。
加强培训教材建设,编写或选用适合农民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教材(讲义),确保受训专业农民有培训内容相关的培训教材(讲义)。
同时,组织编写教材和农民口袋丛书,免费印发给农民。
农民培训教材要通俗易懂,实际、实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市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温守荣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耕、市农业局局长唐波文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孔德工、市财政局调研员杜宜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马筱敏、市司法局副局长赖世旭、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雷波、市林业局副局长黄小兵、市农机中心副主任秦翔、市扶贫办副主任顾安家、市妇联副主席黄小荣等单位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唐波文兼任。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部门和明确专人负责。
(二)整合资源,通力合作。
在充分发挥和提升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要整合资源,通力合作。
充分利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职业中学、农村成人学校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实验学习基地、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乡土人才小高地培训基地和具备条件的农
村初、高中及各类职业学校开展培训,同时要利用乡镇宣传文化站和村屯文化室、图书室等设施,积极开展农民培训工作。
(三)多方筹措,加大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社会各方帮扶和竞争激励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培训,2008年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作为实用技术培训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农民误工补贴、购买教学材料、教师补贴、交通费和编印培训资料、购买培训证书等。
县(区)财政也要落实专项配套资金。
(四)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组织各成员单位人员加强对各县(区)农民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在县(区)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每个县区随机抽查农民,了解培训情况。
抽查采取实地考察、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
对通过检查验收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县(区)要予以表扬。
对没有按期完成培训工作的县(区)要给予通报。
对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的县(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注意搞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民培训工程的有关工作、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要抓好典型宣传,努力扩大农民培训工作的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民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百万新型农民培训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