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批准国际河流与跨境生态安全等14个实验室为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批准国际河流与跨境生态安全等14个实验室为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0.11.08
•【字号】云科基发[2010]17号
•【施行日期】2010.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批准国际河流与跨境生态安全等14个实验
室为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云科基发〔2010〕17号)
各有关单位及主管部门:
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2009年批准立项的14个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对象进行了验收。

根据专家现场考察和会议评议考核,14个重点实验室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运行情况良好。

经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云南省国际河流与跨境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等14个实验室为云南省重点实验室(见附件)。

请各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继续加强对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管理;各重点实验室要充分发挥实验室“项目、基地、人才”结合的优势,进一步凝炼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云南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件: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