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综合检查制度内容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建工程综合检查制度内容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进度,特制定本综合检查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综合检查小组,成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技术人员等。
2. 综合检查小组负责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三、检查内容
1. 安全生产: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等。
2. 工程质量:涉及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成品保护等方面。
3. 进度管理:检查工程进度是否符合计划,是否存在滞后情况,并分析原因。
4. 环境保护:包括施工现场的噪音、扬尘控制,废弃物的处理等。
5. 合同履行:检查合同双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四、检查方式
1. 定期检查:每周/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
2. 不定期检查: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突击检查。
3. 专项检查:针对某一特定问题或风险点进行的专门检查。
五、检查程序
1. 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标准。
2. 实施检查: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3. 结果反馈: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
4. 整改跟进: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确认。
六、责任追究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