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设备管理办法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的使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提高锅炉的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的定义:本规章所称锅炉,是指用于产生蒸汽或加热水的设备,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等。
第四条锅炉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锅炉管理部门: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锅炉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锅炉的安全管理第六条锅炉的安全保障措施: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正常运行。
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锅炉的安全防护设施:锅炉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阀、排污阀等,确保锅炉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第八条锅炉的运行记录:对于锅炉的运行情况必须进行记录,保留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第九条锅炉的安全事故处理:如果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锅炉的周围环境:锅炉周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材料,并保持整洁干净,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
第三章锅炉的维护管理第十一条锅炉的定期检查: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包括外部清洁、内部排污、管路通畅等,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锅炉的清洗保养: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清洗保养,包括炉膛清洗、管道清理等,确保锅炉的效率和寿命。
第十三条锅炉的润滑维护:锅炉的润滑部件必须进行定期润滑维护,确保锅炉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锅炉的维修管理:对于锅炉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锅炉的更新改造:对于老化的锅炉必须及时更新改造,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四章锅炉的安全培训第十六条锅炉运行人员的安全培训:锅炉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锅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五章锅炉的应急预案第十八条锅炉的应急预案制定:各单位必须制定锅炉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工等。
锅炉运行管理制度
锅炉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锅炉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用锅炉,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其他附属设备。
第三条锅炉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减排、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锅炉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锅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锅炉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设备、不伤害企业。
第八条锅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锅炉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不得随意拆除或失效。
第十条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应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锅炉运行前应进行试运行,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第十二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锅炉参数稳定。
第十三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做好各项运行记录,包括:锅炉运行参数、燃料消耗、水质检测、设备维护保养等。
第十五条锅炉停炉后,应按照停炉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
第四章节能管理第十六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锅炉操作人员应掌握锅炉节能技术,合理调整锅炉运行参数。
第十八条锅炉燃料应选用优质燃料,降低燃料成本。
第十九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测水质,确保锅炉水质合格。
第五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二十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第二十一条锅炉废气、废水应经过处理后方可排放。
锅炉管理规章制度
锅炉管理规章制度
《锅炉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对锅炉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提高设备运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锅炉管理
1. 锅炉的日常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负责人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培训。
2. 锅炉的检查、清洗和维护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省略。
3. 锅炉的供水、燃料加注等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
4. 对于发现锅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向上级报告,不得私自处理或者掩盖。
5. 锅炉操作期间,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设备参数或者关闭安全装置。
三、安全措施
1. 对于焚烧方式为燃煤或者燃油的锅炉,应定期清理炉渣,防
止堵塞造成事故。
2. 锅炉房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
3. 锅炉的安全阀、保证阀等安全装置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处罚规定
对于违反锅炉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或者解雇等处理。
五、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原有规定不符合现行管理要求的,按本规章制度执行。
以上内容为《锅炉管理规章制度》,请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和设备寿命。
锅炉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锅炉设备使用、操作、维护、检修等全过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锅炉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锅炉设备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制定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锅炉设备安全运行。
2. 锅炉安全管理员: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
3. 锅炉操作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日常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锅炉维修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修工作。
四、管理制度1. 锅炉设备使用前的检查(1)锅炉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
(2)检查内容包括:锅炉本体、安全附件、控制系统、仪表、阀门、管道等。
(3)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 锅炉设备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锅炉设备维护保养(1)锅炉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维护保养内容包括:清洗、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等。
(3)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4. 锅炉设备检修(1)锅炉设备检修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并严格按照检修规程进行。
(2)检修过程中,应确保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3)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行,确认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5. 锅炉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锅炉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2)加强设备运行监控,确保设备在安全范围内运行。
(3)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五、监督检查1. 锅炉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锅炉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模版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了规范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锅炉设备及相关人员。
3. 本制度的执行人员为锅炉设备运行管理人员。
4. 锅炉设备运行管理人员需熟悉本制度,并依据本制度执行工作。
5. 锅炉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相关信息。
二、锅炉设备的安装与验收1. 锅炉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安装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安装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安装。
3. 安装完毕后,需进行验收,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4. 锅炉设备的安装和验收记录需保存至少五年。
三、锅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 锅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
2. 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情况。
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4. 锅炉设备的保养记录需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内容等信息。
四、锅炉设备的操作与管理1. 对于锅炉设备的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操作人员应随时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3. 锅炉设备的启动和停机须有操作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4. 锅炉设备的操作记录需详细记录,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信息。
五、锅炉设备的安全防护1. 锅炉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阀、压力表等设备。
2. 锅炉设备的设备保护装置必须保持灵敏有效,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锅炉设备周围必须保持清洁,应清除杂物,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 对于锅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防护用具。
六、事故应急处理1. 锅炉设备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紧急措施。
2. 锅炉设备事故需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相关人员应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目的1.2依据本制度制定依据《锅炉与压力容器安全法》、《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锅炉设备的部门和人员。
三、锅炉设备管理3.1设备管理人员公司应聘请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专业锅炉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管理、维护与检修工作。
3.2设备购置与验收设备购置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购买合格设备,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设备验收,记录验收结果。
3.3设备维护与检修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制定设备维护和检修计划,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检查,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四、安全管理4.1安全检查定期进行锅炉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和配套系统,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2安全培训对使用锅炉设备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设备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3安全记录建立设备运行台账,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维护和检修情况、事故和故障处理情况等;对重要事故和故障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五、能源管理5.1能源节约加强锅炉设备能源的管理,制定能源消耗监测计划,控制锅炉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2节能改造对老旧设备进行能源节能改造,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
六、责任和奖惩6.1责任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锅炉设备的管理和操作,对设备问题负有责任。
6.2奖惩对于违反安全和能源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法律责任;对设备管理表现突出,积极参与能源节约工作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七、其他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以上是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该制度,可以有效规范锅炉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并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锅炉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稳定运行,提高锅炉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
二、设备管理1.设备维护1.1 每台锅炉设备都要有专人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1.2 定期进行设备的大修和润滑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3 设备维修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1.4 设备年度检验,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备案。
2.设备清洁2.1 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清洗,清除设备表面的灰尘和污垢。
2.2 清洗时必须使用专业的清洁剂,严禁使用腐蚀性强的化学品。
3.设备保护3.1 设备应配置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防火措施和防爆措施。
3.2 设备周围的通道和工作区域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3 严禁在设备上堆放和存放其他物品,以保证设备通风畅通。
三、运行管理1.设备启动1.1 设备启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设备各部位的阀门、压力表和仪表都处于正常状态。
1.2 启动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1.3 在启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观察,确保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
2.设备停机2.1 停机前必须关闭设备的电源,并确认设备停机后无残余能量。
2.2 停机时必须将设备的各部位清理干净,并进行相关的检查。
3.设备运行记录3.1 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必须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3.2 运行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记录和报告。
四、安全管理1.安全培训1.1 所有从事锅炉设备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
1.2 安全培训必须定期进行,并进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应急预案2.1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检验。
2.2 应急预案必须包括火灾、爆炸和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应对措施。
3.责任制度3.1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燃气锅炉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燃气锅炉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燃气锅炉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证燃气锅炉设备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制定燃气锅炉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燃气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等环节。
三、责任分工1. 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燃气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建设工程部门负责燃气锅炉设备的安装、验收以及相关工程的交付使用。
3. 运行维护部门负责燃气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
4.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燃气锅炉设备的安全监督、巡查和执法工作。
5. 员工和使用人员应按规定参与燃气锅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设备安全管理要求1. 安装1.1 遵守国家燃气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安全安装燃气锅炉设备。
1.2 燃气锅炉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必要的场地准备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1.3 安装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通过考试合格,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1.4 安装完成后,需进行质量验收,交由使用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2. 维护保养2.1 按照规定进行燃气锅炉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洗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2 定期检查燃气锅炉设备的附件、连接部位和防护装置,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3 定期清理设备内的污垢和积尘,保持设备内外清洁,防止堵塞和腐蚀。
2.4 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安全操作并按规定使用维修工具和设备。
3. 使用管理3.1 燃气锅炉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3.2 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燃气锅炉设备运行状态,如有异常及时报修。
3.3 遵守燃气锅炉设备的使用规程,不得私自改动或修理设备,如有需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3.4 使用人员应对设备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通风和防火设施的完好。
4. 安全培训和监督4.1 定期进行燃气锅炉设备的安全培训,加强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
4.2 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燃气锅炉设备的巡查和执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锅炉房特种设备和主要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经典版)
锅炉房特种设备和主要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锅炉房特种设备和主要设备器材是关乎生产安全和能源供应的重要资产。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这些设备的安全、高效、可靠运行,降低事故风险,提高设备利用率,维护企业生产的持续稳定性。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锅炉房的特种设备和主要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燃烧设备、热交换器、控制系统等。
1.3遵守法律法规所有与特种设备和主要设备器材相关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确保合规运营。
第二章设备管理2.1设备清单2.1.1建立特种设备和主要设备器材的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出厂日期、安装位置等详细信息。
2.1.2对设备清单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
2.2设备维护2.2.1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包括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换计划。
2.2.2设备维护工作应由经过培训和合格的维护人员进行,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3设备检查2.3.1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和安全装置检测等。
2.3.2记录设备检查的结果,包括问题的发现和处理情况。
第三章设备安全3.1安全操作规程3.1.1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启动、停止、调整和紧急处理等操作步骤。
3.1.2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并遵守规程执行操作。
3.2设备安全保护3.2.1设备必须安装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过热保护、过压保护、过载保护等。
3.2.2定期检查和测试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正常工作。
3.3应急措施3.3.1制定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联系人和应急处置步骤。
3.3.2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应急预案的培训,能够迅速应对设备事故。
第四章设备记录与档案4.1设备档案4.1.1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技术资料、维修记录、检查报告、改进措施等。
4.1.2设备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随时查阅和更新。
4.2设备维护记录4.2.1记录设备的维护历史,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信息。
锅炉设备保管实施细则模版
锅炉设备保管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1.为保障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寿命,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企业锅炉设备的保管工作。
3.锅炉设备保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二、设备保管管理1.设备保管管理负责人应制定设备保管管理制度,并定期评估和改进制度的执行情况。
2.设备保管管理应遵守国家、地方及企业相关法规和规定。
3.设备保管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设备保管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三、设备保管人员1.设备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设备保管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操作设备。
3.设备保管人员应时刻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四、设备出入库管理1.设备出入库应按照设备保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记录设备的出入库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2.设备出库前,设备保管人员应进行设备的检查和清洁工作,并记录检查结果。
3.设备入库时,设备保管人员应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并记录检查结果。
五、设备定期检修1.设备保管管理负责人应制定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设备定期检修前,设备保管人员应做好设备的停用和准备工作。
3.设备定期检修的工作内容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设备故障维修1.设备保管人员应随时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2.设备故障发生时,设备保管人员应立即停用设备,并按照事先制定的故障维修流程进行处理。
3.设备故障维修完成后,设备保管人员应进行设备的测试和调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七、设备保养维护1.设备保管人员应按照设备保养维护计划进行设备的保养工作。
2.设备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和紧固件的检查等。
3.设备保养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保养项目、保养时间和保养人员等信息。
八、设备报废处理1.设备报废处理应依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和法律法规进行。
2.设备报废前,设备保管人员应做好设备的清理和封存工作,并记录清理和封存情况。
锅炉设备保管实施细则
锅炉设备保管实施细则
是为了确保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提出了具体的保管要求和措施。
下面是一份锅炉设备保管实施细则的参考内容:
1. 设立锅炉设备保管部门,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2. 锅炉设备的保管区域应设立防火、防盗和防尘等设施,并有专人负责。
3. 对于锅炉设备的进出库管理,应采用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设备的型号、数量、出入日期、来源和去向等信息。
4. 对于进出库的锅炉设备,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5. 锅炉设备出库前,要进行设备号码的核对和签字确认。
6. 锅炉设备的保管期限应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需求进行设定,并按照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和管理。
7. 锅炉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规定的保养计划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8. 对于损坏或需要报废的锅炉设备,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废处理,确保设备不再使用。
9. 对于锅炉设备的重要部件,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 锅炉设备的保管记录要做好归档,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整理。
以上是锅炉设备保管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要求和措施,具体实施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冶炼厂锅炉设备管理办法
冶炼厂锅炉设备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锅炉设备的使用第四章锅炉安装、改造、检修、管道化学清洗第五章锅炉设备的检验第六章锅炉设备管理监督与考核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炼厂(以下简称冶炼厂)锅炉设备的管理,保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务院2003年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锅炉包括下列范围内的锅炉设备:(一)蒸汽锅炉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且其水容量≥30L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含余热锅炉)。
(二)热水锅炉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且其额定热功率≥0.1MW,额定出水压力≥0.1Mpa固定式热水锅炉。
(三)小型锅炉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小型锅炉,包括:1额定蒸发量≤0.04Mpa的小型汽水两用锅炉;2水容积≤50L,额定压力≤0.07Mpa的蒸汽锅炉。
第三条本办法依照以下国家法规、规程制定:(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三)《小型和承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四)《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五)《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锅炉设备包括规程规定的设备本体、各类辅助设备、安全装置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冶炼厂所属各车间、科室。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机动科是锅炉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在用锅炉设备的安装、使用、改造、维修等管理工作;(二)负责锅炉设备的检验管理工作;(三)配合车间制定锅炉设备相关规章制度;(四)参与锅炉设备专项检查工作;(五)负责组织锅炉设备的设备事故分析;(六)配合安全部门组织锅炉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
第七条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锅炉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和检验应按照国家法规办理,机动科负责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到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注册手续,相关部门应负责提供以下资料:(一)装备能源部负责提供设备出厂资料;(二)工程管理部负责提供工程建设资料、施工单位资质资料;(三)监理公司负责提供施工过程的全部监理资料。
锅炉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锅炉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锅炉设备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 操作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日常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维修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三、锅炉设备安全管理内容1. 设备购置(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合格的锅炉设备。
(2)设备到货后,组织验收,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2. 设备安装(1)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安装规范进行安装。
(2)安装过程中,加强监督,确保安装质量。
3. 设备使用(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运行参数。
(3)加强设备运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4. 设备维修(1)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维修规范进行维修。
(2)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5. 设备改造(1)改造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评审,确保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2)改造过程中,加强监督,确保改造质量。
6. 设备报废(1)锅炉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时,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2)报废设备必须进行拆解、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1. 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停职等处罚。
锅炉设备管理制度
锅炉设备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内锅炉设备的管理,确保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削减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企业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的锅炉设备的管理。
二、管理标准2.1 设备安装与验收1.全部锅炉设备在安装前,必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必需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验收结果需要书面记录并归档。
2.2 设备日常检查与维护1.每天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水位、燃料供应、烟道排放、安全阀等。
2.设备检查记录应认真,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
检查记录需要保存并归档,至少保存一年。
2.3 设备维护和修理和保养1.显现设备故障时,适时通知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并填写维护和修理记录。
2.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
保养工作记录需认真并保存。
2.4 设备的报废与处理1.若锅炉设备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显现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时,必需立刻停用并报废。
2.报废设备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安全废弃、设备拆卸等。
处理过程需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2.5 设备的安全培训与操作规程1.全部操作锅炉设备的员工必需经过相关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操作员工必需依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禁止进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2.6 设备事故的报告与处理1.发生锅炉设备事故时,必需立刻停用设备,并适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实行措施确保仿佛事故不再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需要保存并归档。
三、考核标准3.1 设备安装与验收考核1.安装验收过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验收结果是否由专业公司书面记录并归档。
3.2 设备日常检查与维护考核1.检查记录是否认真,内容全面。
2.是否依照规定进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3.3 设备维护和修理和保养考核1.维护和修理记录是否适时、精准。
2.设备保养工作是否依照规定进行。
锅炉安全管理办法
锅炉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锅炉安全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所有锅炉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锅炉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一)对本单位锅炉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健全锅炉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锅炉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锅炉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锅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锅炉的定期检验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对锅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持证上岗。
(四)负责锅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锅炉处于良好状态。
(二)建立锅炉技术档案,记录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检验等情况。
(三)制定锅炉的年度检验计划和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锅炉的节能管理工作,提高锅炉的热效率。
第七条锅炉使用部门职责(一)严格遵守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锅炉。
(二)负责锅炉的日常运行管理,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三)对锅炉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四)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做好锅炉的检验、维修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章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第八条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九条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锅炉设备管理制度
锅炉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企业锅炉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良好状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锅炉相关标准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锅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三、职责分工1.企业负责人:对本管理制度全面负责,保证锅炉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生产部门:负责锅炉的操作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
3.安全生产部门: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设备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4.责任人员:负责对锅炉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
四、设备管理1. 设备备案1.对于超过1吨的蒸汽锅炉、水源热水锅炉、热水锅炉以及热风炉等设备,应在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检验、改造等工作前,及时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取得相应许可证。
2. 设备安装、调试、维修1.设备安装、调试及更换设备主要零部件后,应进行空、水负荷试运行;试运行达到质量要求并经检验合格后,始放入正常使用。
2.设备应根据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大修结束后需完成设备状态记录和检测报告。
3. 设备操作管理1.操作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炉水、燃料、燃气的合理使用,并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及时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并记录。
4. 设备安全检查1.对锅炉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大修,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小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状态良好。
2.在锅炉设备检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要求进行,注重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五、安全措施1. 设备安全保护1.安装保护装置,及时发现并阻止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减少人员和设备损害事故的发生。
2.对锅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
2. 应急处理1.建立紧急事故预案,严格按照预案实施。
2.建立疏散逃生通道和灭火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能够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一旦发现应当及时制止并采取处理措施。
2.对于严重不遵守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应当依据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锅炉管理办法1
锅炉管理办法为规范锅炉管理,提高投资利用效率,强化日常维护管理,降低运行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关于锅炉的增设、采购、大修改造、日常维修、保养、报废等各项活动均必须按本办法执行。
二、锅炉的增设。
1、项目发起。
公司各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营销战略及有关年度经管计划,或者各自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有锅炉增设需求时,按照公司规定,填写有关请示报告卡,逐级进行审核。
2、可行性分析。
相关部门填写请示报告卡,经所在中心领导审核同意后,转物业中心,由物业中心工程进行前期的可行性分析,完成可行性报告向领导汇报。
3、项目申报。
领导同意进行项目立项后,由工程部负责草拟具体设计方案、实施草案,并以专题会的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做专项汇报。
4、增设立项。
增设方案及有关费用预算经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三、锅炉采购。
1、招标确定供货商。
锅炉采购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有关重大物资招标采购的有关流程执行。
2、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确定最终供应商后,进行权利义务的最后协商,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的最终结果,拟定供货合同,并逐级上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与供货方签订具体采购安装调式合同。
四、锅炉大修改造。
1、范围界定。
对锅炉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关键部件(炉膛、炉胆、导热管、链条、减速机)进行整体维修、部分维修但维修部分费用超过原值20%以上的修理活动。
2、项目立项。
每年四月份停炉后,由物业部根据采暖期锅炉运行情况及停炉检查结果对锅炉是否需要大修或改造提出立项请示,经工程部会同专业人员共同会诊后,向公司领导进行立项汇报。
包括主要采取措施,可能的效果评估及费用测算。
3、方案拟定。
公司领导同意立项后,由工程部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确定详细维修或改造方案,以及相关费用预算,报公司领导审批。
4、项目招标。
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有关招标流程确定施工队伍,双方协商确定权利义务后,签订维修改造合同。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的相关部门、人员和设备。
二、管理职责1. 监管部门职责•监管部门要负责制定锅炉的安全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管部门负责制定锅炉的运行、维护和检修计划,并且组织实施。
•监管部门要建立锅炉使用档案,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锅炉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 负责人职责•锅炉的使用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锅炉的日常运行、监测和维修。
•负责人要定期进行锅炉设备的巡检,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负责人要及时处理锅炉设备运行中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并报告监管部门。
•负责人要负责锅炉设备的维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并确保设备维护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使用人员职责•锅炉使用人员要进行规范的操作,遵循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人员要及时上报锅炉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使用人员要定期参加锅炉设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使用人员要遵守锅炉的禁区和警示区域,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三、设备安全管理1. 设备安装与验收•锅炉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由专业的安装单位进行。
•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和相关资料。
2. 设备运行管理•锅炉运行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
•锅炉设备必须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启动和停机。
•锅炉设备的水位、压力、温度等指标必须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锅炉设备严禁擅自改变参数和操作模式,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锅炉设备的日常运行情况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3. 设备维护管理•锅炉设备的维护计划必须经过专业部门的制定,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
•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维护工作。
•维护工作必须做到位,不可马虎,维护记录必须详细、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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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锅炉设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电力行业和中石化有关规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锅炉是指用于热电生产装置的蒸汽锅炉。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设备管理部((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及中石化有关锅炉设备的规定,制定公司锅炉设备管理办法,并对锅炉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组织编制和审核锅炉检验、检修、更新、改造计划和方案,组织使用单位进行锅炉取证、年检和注销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锅炉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一)组织煤的品质分析管理工作。
(二)组织锅炉热效率测试和管理。
第五条安全环保监督部(一)负责锅炉的烟气排放的环保监测。
}(二)负责组织锅炉操作人员的取证培训和复审工作第六条采购中心负责购置有制造资质厂家的设备有质保证书的。
保证产品质量。
第七条使用单位(一)负责对锅炉的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锅炉设备档案。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锅炉取证、年检和注销工作。
(二)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锅炉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配合锅炉操作人员的取证培训和复训工作。
(四)负责锅炉检验、检修、更新、改造和检修计划的编制上报和实施。
~(五)做好锅炉运行技术管理工作,编制相关技术文件。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八条购置与安装(一)采购中心应购置具有相应制造等级许可证制造厂生产的锅炉,并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47-199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和DL/T586-95《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监造。
(二)承担锅炉安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安装前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告知后,向当地承担相应范围的监检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办理相关手续。
(三)锅炉安装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四)锅炉安装期间,规划建设部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整体水压试验,整体水压试验须有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加,资质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定单位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文件。
安装完毕,规划建设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九条试运行和验收:(一)在规定验收期限内应由规划建设部组织进行锅炉总体冷热态验收。
(二)锅炉安装及验收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业锅炉安装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
(三)锅炉的启动调试及验收前要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编制锅炉总体启动调试大纲,通过启动调试检验锅炉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
(四)使用单位在投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办理锅炉使用证。
运行后的一年内,完成锅炉性能测试。
第十条运行管理(一)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档案的主要内容除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内容外还应包括:重要运行记录;锅炉承压部件的修理完工的技术资料;锅炉的检验报告;安全阀校验报告等。
(二)使用单位应制订锅炉运行规程等工艺技术文件。
应做好运行日志、交接班日志的记录,建立相关工艺技术台帐,编制有关生产、技术、经济等报表。
.(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日、周、月检查制度,每月至少组织检查一次。
(四)使用单位应制订锅炉设备运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标准。
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标准要求对锅炉进行定时、定人、定内容、定线路巡检,并及时处理巡检过程出现的问题。
(五)使用单位应建立锅炉的定期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定期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锅炉定期排污、锅炉吹灰、备用设备定期切换和试运、水位计的校对和冲洗、向空排汽阀定期试验、汽包压力的校对、调节阀(挡板)的校对、贮油罐的脱水等。
(六)使用单位应编制锅炉典型操作票,并严格执行。
(七)锅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取得上岗证,严格持证上岗。
司炉工必须取得锅炉特种作业证。
(八)使用单位应编制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九)使用单位应对入炉燃料的质量进行检测和管理,使其符合设计要求,严格限制燃料的含硫量,使设备腐蚀速度在受控范围,烟气排放符合政府环保部门要求。
(十)使用单位应建立炉效定期测算、分析制度。
开展提高锅炉热效率的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
(十一)使用单位应建立启停炉台帐,按照中石化集团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炼[2004]592号),考核控制非计划停炉。
第十一条检修与检验管理(一)设备检修:1.使用单位应根据锅炉设备的技术状况编制锅炉检修计划,并按有关标准和要求组织检修及验收。
2.各检修单位应按《锅炉检修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检修。
3.承担锅炉检修的单位应有相应资质。
4.对锅炉设备重大修理、更新或技术改造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后,由施工单位报扬州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后方能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二)设备检验:;1.使用单位应按电力行业《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锅炉定期检验工作。
2.外部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结合每次大修进行,新投用的锅炉运行一年后应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3.锅炉检验前,检验单位应编制锅炉检验方案,方案须经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部审核批准。
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及时掌握检验情况和结果,对查出缺陷应及时进行处理。
4.检验报告应及时归档保存。
(三)不符合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安全要求,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不予发放使用证并要求报废的锅炉应确定为报废锅炉,应按规定报批并及时办理锅炉报废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安全附件管理(一)生产中心应建立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安全附件台帐。
(二)安全阀管理~1.选用的安全阀应符合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在安全阀和锅筒(锅壳)之间或安全阀和集箱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的出汽管和阀门。
3.锅筒(锅壳)和过热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应按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4.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校验后,应加锁或铅封,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瓣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整定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锅炉运行中安全阀禁止解列。
安全阀校验检验结果应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5.为防止安全阀拒动,应对安全阀电气回路每月进行一次试验。
(三)压力表1.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压力表的刻度盘上应划明显标记,指示允许的最高工作压力。
2.每台锅炉必须装有与锅筒(锅壳)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的锅炉,压力表的精确度不应低于级。
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
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倍,最好选用2倍。
压力表表盘大小应保证作业人员能清楚地看到压力指示值,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四)水位计1.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两个彼此独立的就地水位计,水位计应装在便于观察的地方。
水位计应设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
最低安全水位比水位计下部可见边缘至少高25mm;最高安全水位比水位计上部可见边缘至少低20mm。
2.远程水位显示装置的信号不能取自一次仪表,用远程水位显示装置监视水位的锅炉,控制室内应有两个可靠的远程水位显示装置,同时运行中必须保证有一个直读式水位计正常工作。
3.为防止水位计损坏时伤人,玻璃管式水位计应有防护装置(如保护罩、快关阀、自动闭锁珠等),但不得妨碍观察真实水位。
4.锅炉就地水位计应进行定期冲洗,以保证水位清晰可见。
(五)保护装置1.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设立锅炉保护装置。
2.锅炉运行时保护装置与联锁装置不得任意退出、停用。
联锁保护装置的电源应可靠。
第十三条汽水品质管理(一)使用单位应按照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及DL/T561-9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SD246-88《化学监督制度》的规定,制定锅炉汽水品质的标准和相应的水质分析查定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锅炉应有加药、除氧、排污设施和汽水分离装置及取样装置,确保汽水品质符合要求。
(三)当汽水品质异常时,应按有关规定增加分析频率,并调整锅炉运行和加药工况,经处理不能恢复时,应按《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及DL/T561-9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的“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要求执行,直至停炉。
(四)锅炉在检验时应有相应的水质检验项目,当受热面沉积物或锅炉化学清洗间隔时间超过SD135《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规定的数值时,应安排清洗。
第十四条检查与考核使用单位每月组织对锅炉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设备管理部每半年对锅炉设备进行管理检查,并纳入绩效考核。
本办法起草人:沈云、高庆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