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案例调研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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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案例调研和写作?
张智勇
案例教学所使用的“教材”是案例,案例来源于实践,是通过调研和写作对实践的一种复制。

因此虽然说案例来源于实践,但是如果没有案例调研和写作,就没有案例。

一.案例调研
案例调研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系统地收集被调研组织的资料,详细了解被调研组织在产生、发展及运作过程中发生的故事或事件,努力探寻故事背后发生作用的各种因素,为案例的写作完成素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案例调研的目的首先是为了寻找和发现事实,在事实中挖掘案例故事素材或在事实的基础上创作案例故事情节。

案例调研同时也是为了给现有的理论研究或政策研究提供事实依据。

(一)案例调研的基本原则
1)个案性原则:案例调研的内容应该是一个完整独立的个案,是被调研组织在产生、发展过程中有真实发生的具体个案。

2)描述性原则:案例调研是一种描述性研究,是全面、完整地描述被调研组织在产生、发展过程中发生的事实;案例调研不属于完全规范性的组织研究,案例调研也不进行定性的价值判断。

3)经济性原则:需要根据课题经费的总额计划和安排实地调研的人数及行程。

(二)案例调研的基本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指调研人员通过查阅各种文献及网站资料,对被调研组织的产生、发展历程和组织结构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的一种间接的调研方法。

2、参与式观察法
参与式观察法是指调研者进入被调研组织内部,用调研者自己的感官及辅助工具,观察和记录被调研组织的行为活动,从而获得第一手资料的调研方法。

与其他调研方法相比较,参与式观察法收集到的资料更直接、更真实、更生动具体,所以成为案例调研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3、访谈法
访谈法是指调研者与被调研对象通过直接交谈的方式(可以是面对面的交谈也可以是电话交谈)收集被调研组织资料的调研方法。

由于大量生动活泼或敏感或晦涩的故事情节往往难以在组织的文件、资料中直接反映出来,而这些精彩的素材又是案例最需要的,只能通过大量细致的深入访谈来获得当事人的心里话,因此访谈法是案例调研最主要的方法。

访谈法,根据访谈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标准化访谈和非标准化访谈;根据一次被访谈对象人数的不同,可分为个别访谈和集体访谈;根据访谈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访谈和深度访谈;根据对访谈过程的控制程度,又可以分为结构式访谈、半结构式访谈和无结构式访谈。

(三)案例调研的基本要求
1、确定被调研组织并事先联络
就目前的情况看,案例主题是根据对被调研组织的调研情况来确定的,是先确定了被调研组织后才有了案例主题。

一部分被调研组织是来源于媒体报道,从媒体报道中获知了该组织的信息后与该组织取得联系;一部分被调研组织是来源于其他课题研究中,从其他课题研究接触的组织中选取被调研组织并取得联系;还有一部分被调研组织是来源于与许多组织的负责人在同时参加大型会议时双方见面形成的调研意向。

2、组成调研组并进行明确的分工
清华NGO研究所的案例调研组一般由4人(1名教授、1名指导老师或博士后、2名硕士研究生)组成,具体分工:教授负责联络和带队,带队工作安排半天完成,主要是和被调研组织的核心人物(或主要领导人)进行一次带有个人性质的访谈;指导老师或博士后一般安排2天时间和被调研组织的部门主任进行访谈,同时安排调研日程、收集资料并确定案例的故事主线;2名研究生一般安排7天调研时间,前3天跟老师一起调研,后4天独立进行调研,可以围绕案例主线扩大访谈范围,对故事的主角进行深度访谈,对被调研组织进行参与式观察等。

3、分发《案例调研指导手册》
《案例调研指导手册》是载有案例调研规范程序、步骤和要求的文件,用来指导案例调研,起说明、指导、规范和备忘的作用,特别适用于来自不同机构的人员联合进行的案例调研。

《案例调研指导手册》是案例编写机构根据自己的风格和要求自行编写的。

4、确定调研日程
在设计案例调研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制定整个调研工作日程和完成时间,通常—个完整的调研活动,从资料的收集到整个实地调研的完成,一般需要20个左右的工作日,—些大的案例调研可能需要安排更长的时间。

5、了解背景资料并写出访谈提纲
调研前一定要了解被调研组织的相关背景资料,准备好详细的访谈提纲,要提前学习与调研内容有关的基础知识。

访谈提纲必须把与调研主题相关的主要问题一一列出,问题要简练明了。

访谈提纲同时要明确调研人员各自对应的访谈对象,明确访谈方式和访谈的记录方式。

6、准备调研工具
为了做好详细的调研记录,需要准备记录本、笔、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录音笔以及相应的电源、充电器、转录线等,还要准备适当的见面礼物和调研小组每个成员的名片。

7、进入实地调研
访谈一般要由两个人一起进行,一个负责问,一个负责记录和补充提问。

问的人要全神贯注地听,眼睛要盯着对方(而不是自己的笔记本),这是对被访谈人的尊重。

访谈的时间、地点最好是让被访者的上级领导来安排。

在进行访谈的过程中,要注意倾听和引导,可以在重要的地方停下来复述,但不要对对方进行说教;对一些敏感问题可以采用旁敲侧击的方式进行提问,提问切忌咄咄逼人,切忌让被访者无处躲藏;对于一些可能涉及隐私的问题可以委婉地问,但不要问得太细;进行录音要巧妙、礼貌,必要时要向被访者予以说明。

8、调研的结束
在实地调研的每晚都要进行笔录整理、音像等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实地调研结束返回后的24小时之内要向被调研组织发出感谢函,感谢函一定要是书面的;1周之内要组织参加调研的全体成员围绕案例进行座谈,讨论确定案例故事的基本主线和主要的故事情节,并及时消化获得的资料;1个月之内要完成案例调研报告和案例初稿,调研报告要寄给被访者进行征求意见,之后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讨论修改后正式成稿;案例初稿要经调研组以外的人员阅读并提出修改意见,有条件的还要经过课堂使用后再进行修改才能成稿。

(四)调研报告的撰写
1、调研报告的基本要求
(1)调研报告要求语言简洁,力求使报告简明扼要,不拖泥带水,适合于读者阅读。

调研报告一般以10000字左右为宜。

(2)调研报告要尽量避免行话、专用术语。

要求将调研过程中各个阶段搜集的有关资料进
行全面的分析研究,理清来龙去脉,要求能够完整、清晰地描述已经发生的事实个案。

(3)调研报告要求所有的内容都要与报告的主题有关,剔除一切无关资料。

要求既不能遗漏重要的资料,也不能将一些无关的资料内容写进报告之中。

(4)调研报告应该能让读者了解被调研组织的现状及历史全貌。

(5)调研报告要求仔细核对全部数据和统计资料,务必使资料准确无误。

(6)调研报告要充分利用统计图、统计表来说明和显示资料。

2、调研报告的内容
(1)调研过程的介绍。

(2)被调研组织产生的背景。

(3)被调研组织核心人物的特殊经历及组织的发展历程。

(4)可以构成案例故事的主要事件以及当事人或决策人的问题、困境、机遇与挑战。

(5)运用理论分析框架对被调研组织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

(6)对被调研组织分析研究后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案例写作
(一)教学案例的定义
教学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会从中有所收获[1]。

一个完整的教学案例应由3个部分组成:案例主体(正文)、案例附录和案例《教学手册》。

(二)教学案例的要求
一个好的教学案例应该满足下列要求:
1、教学案例中有让人感兴趣的人物和故事,故事语言流畅,具有很强的可读性;案例包含的事件既具有戏剧性,又具有现实性;案例的故事内容要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不应该是一个特殊情况或一个一次性(几乎不可能再次发生)的事件。

2、尽管教学案例有许多文学作品的特征,但它仍要与读者的专业兴趣以及读者的生活环境的整体情况相适应。

3、教学案例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主题,主题要有深度,有进行理论分析的空间和价值;案例要在故事内容和智力水平上具有较高的水准,但要处于使用案例教学的教师自身的理论素质和教学能力所及的范围之内。

4、案例故事要有情节安排和创作,要埋设问题;教学案例应至少提出一个没有明显正确答案的问题,一定要能够引起讨论和争论。

5、教学案例应该具有足够赖以进行深入分析的信息,需要读者运用案例中的信息进行逻辑分析和批判性的思考,使读者能够理清思路、把握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6、教学案例要有突出的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有需要做出决策的故事主角,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要求学生进行角色替换或换位思考,逼迫学生在案例故事的情景中做出决策,培养和训练学生的领导能力和运作能力。

7、教学案例应包含一个详细的、指导性和操作性非常强的案例《教学手册》,便于使用该案例的教师能够在课堂教学中,紧紧围绕教学目标掌握讨论的展开与深入、控制时间的安排与节奏,同时使物质方面的准备也能够与课堂讨论的需要相适应。

8、教学案例需要对实际数据进行必要的掩饰处理。

(三)教学案例的写作
案例主体一般应包括:标题及标属、引言、正文、结束语、思考题、附录等6部分。

案例正文以10000字左右为宜,附录不超过5000字为宜。

1、标题和标属:标题是案例的题目,标属即标明案例的适用主题。

2、引言:即案例故事的引子。

3、正文:案例一定要有比较完整的故事,有核心人物或决策者,有起、承、转、合,要能够把故事延伸下去;
起是故事的开始,推出由时间、地点、起因等要素构成的场景,介绍核心人物或决策者、主要角色和其他角色;
承是推出关键事件,引出争端、问题和兴奋点;
转是故事的进一步展开,罗列存在的种种困惑,描述进退两难的抉择困境;要不断深入拓展令核心人物或决策者感到迷惑或难以决断的事情,或展开当事人也无法把握和预料事件结局的故事;
合是故事的高潮,突出机会与制约因素,核心人物或决策者到了不得不进行选择的时刻。

4、结束语:点出核心问题,让读者来思考提出解决方案。

5、思考题:结合教学目标一般安排3个思考题供读者在阅读时进行同步思考。

6、附录:提供进行案例分析所需要的额外信息,主要包括一些不宜放在案例正文,但又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或理解正文的资料、信息。

附录包括3部分内容:一是执笔,二是背景,三是资料。

教学案例的写作需要作者掌握大量丰富的故事素材,需要作者以饱满的激情和创作冲动一气呵成;教学案例的写作准确地讲应该是教学案例创作,有时候也需要一点像创作小说一样的灵感,更多的是需要作者具有清晰的理论分析思路和连续的逻辑演绎能力;教学案例的写作还需要作者了解学习者的思维模式和讨论习惯,熟悉课堂讨论在高等教育或专业培训中的使用情况。

(四)案例《教学手册》的写作
案例《教学手册》一般应包括:案例摘要、课前准备、适用对象、教学目标、要点分析、课堂安排等6个部分。

案例《教学手册》以5000字左右为宜。

1、案例摘要:简要介绍案例故事的主旨大意或梗概,便于使用者快速了解和把握案例的主题。

2、课前准备:程序性地提醒课前需安排的事项。

3、适用对象:说明案例读者的定位或作者希望的读者群体。

4、教学目标:详细介绍案例教学目的,一般一个案例要含有3个明确的教学目标,应该与案例主体中的3个思考题尽可能地协调一致。

5、要点分析:这部分是《教学手册》的核心部分,也是《教学手册》的难点,需要耗费作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精心地构思和安排。

这部分是将作者精心设计、精心埋藏在案例中的问题一一挖出进行展开深入地分析,案例是否有理论深度、是否有思考分析的空间、是否能引起争论全在于这一部分的创作水平。

6、课堂安排:这部分同样是《教学手册》的核心部分,与上一部分共同构成《教学手册》的难点,这部分不但需要耗费作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精心地构思和安排,而且还需要作者有一定的案例课堂讨论的学习经历。

这部分需要对案例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每部分所用的时间以及教学节奏进行全程详细地安排,这部分安排的是否合理得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决定了案例课堂讨论的效果和质量。

案例教学参考模式(一)
一、上课前
(一)介绍案例教学要求:
案例教学是一种情境教学,它通过对真实、复杂情境的纪录,把现实中的问题带到课堂,把教学的双方带到矛盾冲突之中,把书本上的理论、原则变成解决实际问题的公开讨论,把个
人思路转变为集体智慧,形成可操作的实践。

案例教学开创于哈佛大学,哈福大学培养的是未来政府和企业的领导者,学员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灾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时地领会处理能力至关重要。

这些能力不可能通过传统的“粉笔+讲课”的学习方法获得,案例教学是磨练他们战略决策能力和培育学员团队精神的最好方法。

此次案例教学的主要目标是: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方向:
1、正确认识我国法律体系现状
2、掌握法律知识、把握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灵活运用法律。

3、严格依法行政,防止行政违法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4、树立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观念和意识,这是法治国家得以建立的社会基础。

(二)课前发放教学材料
资料一、钉子户事件的时间线索。

资料二、事件各方参与人的观点和认识。

资料三、社会各界的反响和评价。

(三)分组
钉子户小组、开发商小组、政府小组、法院小组、公众小组。

(抽签确定)
(四)布置需要提前思考的问题:
1、评价事件的最后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满意在什么地方?不满意在什么地方?
2、为什么会发生钉子户事件?可以从多角度解剖。

3、对事件中政府的所作所为作出评价,并逐一列举。

4、法院在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如何看待法院?
5、讨论并寻找出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佳办法。

二、课堂中
(一)放图片和录像
(二)小组发言、补充(白板记录)
(三)其他小组评议(白板纪录)
(四)主持人提炼出关键问题,列举对问题的不同看法、观点(白板纪录)
(五)小组研究解决方案,多个方案的比较、评议。

(白板纪录)
(六)总结确认问题、经验教训,陈述相关战略问题。

(白板标注)
三、点评。

1、钉子户的问题其实就是法律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首先就是要对现行法律有一个清醒、明确地认识。

“钉子户“事件发生的原因已经分析,利益之争的背后是权利之争、法律之争和对政府权力、司法权力作用的不同认识。

权力和权利的不同认识来自于对法律规定的不同理解。

在动迁问题上,钉子户和支持钉子户的公众认为,公民的权利应当得到充分的保护,《物权法》确定了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平等保护原则;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

补偿的标准应当是足额的、合理的、公正的。

开发商则认为,开发商的利益也应当得到保护,房屋开发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补偿安置方案经过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就应当按照补偿方案的标准进行,补偿方案之外的要求就是无理要求,不能接受。

开发商的权利依据来自于01年国务院的《动迁条例》。

政府部门认为,他们按照国务院《拆迁条例》和重庆市《拆迁条例》的规定对建设项目核发拆迁许可证,审批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对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裁决申请行使裁决权,申请法院强制拆迁,是依法行使权力,是依法解决纠纷。

法院按照国务院《拆迁条例》、重庆市《拆迁条例》的规定,受理房管部门的“先予执行申请”、组织听证、作出裁决“准予先予执行”,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钉子户”3、22日前自行搬迁。

3、26日法院执行局又发出执行通知,责令29日前自行搬迁。

3、30日法院再次发出公告,责令4、10日前自动搬迁,若不搬迁则强制拆迁。

可见,各方的主张背后都有法律依据的支持,钉子户和支持者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物权法》;开发商、政府、法院的法律依据是两级政府的《拆迁条例》。

本质上,钉子户的问题其实就是法律问题,是《宪法》、《物权法》和《拆迁条例》的问题。

其中,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组织的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两级政府的《拆迁条例》对补偿标准的规定却是“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重庆市更是明确规定“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

同一个问题不同的法律规定,必然造成现实中矛盾冲突,这是问题的最终症结所在。

2、如何看待法律?
(1)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各项法律制度正逐步完善,但是,法律还不完备。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01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九届人大加快立法步伐,共审议和通过了110件法律,其中法律74件,法律解释8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8件,试图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十届人大计划本界任期内审议59件法律草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本社记者提问时称,目前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是二百二十多件,在二00七年立法计划全部完成后,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二百三十件左右,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将基本实现。

“十一五”规划目标,中国将在2010年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所以,在过去十多年和未来五年间,中国要完成这个中国有史以来最宏大的法治建设工程,任务是非常艰巨的。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是要制定大量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基本的法律;同时,要对过去在阶级斗争影响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强国家主义的、重公权管理性的法律进行彻底改造,使之成为自由、平等和以公民权利保护为价值取向的市场经济的法律,因此需要大量地修改法律。

两重任务之中,后者远远难于前者。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是从1979年7月1日开始的,但真正走上正轨是在1993年中国宣布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以后。

这时,中国从过去计划经济的法制全面转向市场经济的法治。

法律不是静止物,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因此修改法律与制定法律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

一是宪法类法律。

现在有的,是国家机构组织方面的法律,缺少民权保障方面的法律,如新闻法、社团法、出版法、反歧视法等等。

国家机构组织方面的法律在民主化和程序化上也相当不完善,如《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是上世纪80年代初制定的,很多已经不适应当前民主和法治化的需要。

二是在民商法方面,民法典是一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但我们现在只有《民法通则》、《合同法》、
《婚姻法》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民法体系的一些重要法律仍然缺失,如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保护法。

没有这些法律,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很难说是完善的。

《企业破产法》的修订也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必不可少的,因为它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

三是在行政法方面,除了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收费法已经在立法议程上以外,是不是要制定行政程序法还存在争论。

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难度很大,但为现代法治政府所必须。

而江平教授提及的《行政诉讼法》修改涉及法治政府的许多根本性问题。

现行《行政诉讼法》是1989年制定的,当时规定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范围很窄,很多行政违法行为不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内。

所以,必须扩大行政诉讼范围,把一些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诉讼中来。

此外,《行政赔偿法》的修改,政务信息公开法和行政合同法的制定也都关系到行政法制的基本建设。

四是经济法方面,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支柱性的法律,没有这些法律就不会有真正的市场经济。

现在中国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且还是市场经济改革初期制定的,早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日益增多的不正当竞争手段的挑战。

五是中国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公共财政体系,税制比较乱、不太科学,而且税权掌握在政府手中。

中国缺少一个统一的税收基本法,以统一税制基本政策,对税收的种类、内容、中央与地方税收的分配以及如何协调各个税种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加以规定。

至于国有资产管理法、财政转移支付法、国债法等,也都是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法律。

六是社会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最缺少的。

在市场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中,为了保证社会稳定,最迫切需要的就是社会保障法。

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补偿、社会促进、社会救济四个方面。

目前中国没有一部有关的全国人大立法。

社会保障法和社会救济法尚在全国人大的立法议程上,其他立法却还不见踪影。

没有社会保障法,也不可以说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七是刑法和诉讼程序法等涉及公民自由与财产保障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这些方面的基本法律中国都有了,但是,在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和理念上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死刑太滥,对组织领导犯罪制裁不力等。

权利是需要程序保障的,例如各种诉讼证据规则就涉及公民财产与自由保护的关键,无论是制定统一的证据法还是修改现行法律中的证据规则,都是必不可少的。

(2)社会转型和变革时期,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还存在相当大的问题。

一是法律规定本身语焉不详。

如“公共利益”、“地役权”、“包养情人”。

二是新、旧法并存。

不同立法背景、不同价值取向的法律并存。

82年《宪法》至今已作出四次重大修正,但是不是所有的法律、法规、规章都能保持与宪法同步修订。

必然存在着《民法通则》与铁道部的赔偿规定;《宪法》、《物权法》与《拆迁条例》不一致的现象。

它们是不是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需要,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3)多层级的立法体制和监督滞后的问题。

这是涉及法的理念、精神和内容的问题,也即江平教授讲的立法质量问题。

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立法理念的转变和立法机制的改革,需要破除并改革当前政府部门立法、人大机关立法和领导意图立法的机制,建立民众参与、社会利益博奕、公开透明的立法机制。

这才是更重要、更根本的完善中国法律的途径。

对中国未来五年立法的期望,用一句话说,就是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多的公众参与,更多地保护公民权利和限制政府行为。

3、如何应用法律。

清醒认识我国法律现状的同时,既要依法行使权力,又要减少、避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矛盾和纠纷,怎么办?我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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