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标准文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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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标准文件管理规定
为规范GMP文件的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的标准管理规程,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文件的起草
1使用部门负责组织起草或设计本部门的文件。

2当部门认为需要新建或修订文件时,应填写《文件新建(修订)申请审批表》,报质量管理部审核,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申请部门负责人起草或者分派给本部门具备资格的人员起草。

3质量管理部接到《文件新建(修订)申请核准表》,根据现行文件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核查,确定文件题目、赋予文件一个唯一的文件编号,经质量管理部QA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后,质量管理部将其复印件返回文件起草部门,起草人起草文件。

原件质量管理部归档。

我公司的文件总体分为标准类文件、记录类文件和验证类文件,每一类文件的编码方法叙述如下:
3.1标准类文件的编码
标准类文件的编码原则为:标准类文件类型代码.文件次类别代码.顺序号。

代码、次类别代码、顺序号之间用英文的句号分开。

标准类文件类型代码:共分三类,分别为标准管理程序,代码为SMP;标准操作程序,代码为SOP;质量标准,代码为QS。

文件次类别代码:按文件的使用、执行或管理对象,划分为九类,并以两个大写英文字母给定代码。

文件次类别代码见下表。

顺序号:表示文件在该次类别下的顺序,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01开始,如001为第一个文件,002为第二个文件,以此类推。

版本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0开始,如00为第1版,01为第2版,以此类推。

例如:文件编号SMP.WS.001.00,表示生产部的第一个标准管理规程,此规程是第1版。

文件编码QS.QC.001.01,表示第一个质量标准文件,此文件是第2版。

产品工艺规程归属于技术开发部TD类,各岗位操作法归属于生产部WS类。

3.2记录类编码
记录类编码原则:所属文件代码-次类别代码-顺序号-记录顺序号-版本号。

代码、顺序号与版本号之间用英文的减号分开
记录顺序号为:记录在所属文件中的顺序号,用R加两位数字表示,如
R01表示所属文件的第一个记录,以此类推
版本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0开始,如00为第1版,01为第2版,以此类推。

例如:SMP-WS-001-R01-01
表示生产标准管理文件SMP.WS.001中的第一个相关记录的第二版。

3.3验证文件的编码
文件类型代码.涉及部门/车间代码.三位阿拉伯数字序列号.版本号,同一个验证内容分方案和报告时,分别在验证编码后加(P)或(R),P代表方案,R 代表报告。

代码、年份与版号之间用英文的句号分开。

例如:PVR.101.001.01,表示101车间工艺类的第一个验证的第一次验证报告。

EQP.104.001.00表示104车间设备类的第一个确认的确认方案。

表示2012年设备类的第一个验证的验证方案。

第二条:文件的修改
1.在下列条件下,应对文件提出修订:
1.1厂房、设备、工艺等生产条件改变时;
1.2.工作流程发生改变时;
1.3.法定标准或其它依据文件更新版本导致标准发生改变时;
1.4.验证前和验证后根据需要;使用中发现问题时;
1.5.接受GMP检查认证或公司自检后根据需要;
1.6.文件复审后根据需要。

2.文件修订执行1.2, 1.3条规定,修订后版本升一级。

如果文件的修订不涉及记录的修订,则记录版本无需升级。

第三条:文件的审核与批准
1所有文件的起草均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完成;
2起草文件先经部门审核后,再交质量管理部QA审核并赋予文件一个唯
一的文件编号;
3起草文件需要会审时,由质量管理部部长负责组织;
6起草文件的所有修改工作由文件起草人负责完成,最终的完成稿由起草
人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交质量管理部QA;
7经起草、审核、批准后的电子文件,由质量管理部按标准的格式打印,
经起草人、审核人确认签字,交批准人签批。

第四条:文件分发
1.质量管理部QA办公室根据需要复印文件,保证复印件与原文件一致,
内容清晰、易识读,在每一页文件的左上角盖上“湖北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GMP管理文件”蓝色印章,并在文件分发号位置填写分发号,原件母版在质量
管理部QA办归档。

分发号标识为两位数的部门代号,见下表:
2.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将有分发标识的文件登记于《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分发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复核文件并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签字接收。

3.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负责将文件原件的电子版归档保存。

4.文件的分发工作应在文件批准后、生效前完成。

5.文件新增使使用者或文件破损需要更新时,由文件使用者填写《文件补充分发申请、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交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复印,分发,登记。

第五条:文件的培训及生效
1文件分发后,起草部门负责人视文件的情况,在生效日期前实施文件培训,必要时出包含一份或者几份文件内容的培训试卷,交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后分发。

2文件培训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整理培训记录及试卷,文件培训完成。

3文件培训考核时限为文件批准之日起至文件生效日期内完成。

4文件生效后,各部门应立即执行文件有关规定。

第六条:文件的撤销
1.有下列情况,应对文件进行撤销:
1.1文件进行复审,认为无继续执行的必要时;
1.2.新版文件生效后,旧版文件应撤销;
2.文件撤销的程序:
2.1对于复审认为没有必要执行的文件,由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填写《文件撤销申请、审批表》,经文件所属部门审核后交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

2.2撤销后的文件编码不得再次使用。

第七条:文件收回与销毁
1.收回
1.1复审撤销的文件
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接到《文件撤销申请、审批表》,按照审批的撤销文件到文件所在部门收回撤销文件,撤销的文件由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双方共同核对,并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登记文件收回情况。

1.2版本更新的旧版本文件、破旧文件
使用部门负责人接收新版文件时交回旧版文件,旧版文件由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和使用部门负责人双方共同核对,并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登记文件收回情况。

1.3对于收回文件不完整时,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应详细记录所缺文件,文件使用者应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写明文件丢失或其它的原因,并书面报告给质量管理部,保证一经找到立即交质量管理部;若在现场发现,必严处。

报告作为该文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附件。

1.4原文件收回时间:新文件发放当日收回原文件,并在原文件上盖上“废弃文件”的红色印章。

2销毁
2.1销毁方式:焚烧。

2.2收回的作废文件应每三个月或不定期进行销毁,由QA人员负责送至焚烧炉焚烧。

2.3对过期记录进行销毁,完成《文件销毁清单及记录》,归档。

第八条:文件的复审
1.复审条件:GMP文件每5年复审一次,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订文件,则对文件进行修订并升级。

2.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建立《文件审核档案记录》,文件的复审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各部门进行,复审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临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3质量管理部根据复审结果,做出对文件进行处置的决定。

3.1若文件仍然有效,无修订的必要,则在文件首页盖蓝色“已复审”章,并标明日期,文件继续执行。

3.2若认为文件有修订的必要,质量管理部将电子版文件提供给起草部门,起草部门按本规程对文件进行修订。

3.3若认为文件无继续执行的必要,则按本规程对文件进行撤销。

4文件管理员将文件复审结果记录于《文件审核档案记录》中,定期整理。

第九条:文件和记录的保存
1培训档案和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供应商档案和采购的有关记录由采
购部保存,设备档案及设备维修、仪器仪表校验记录由设备工程部保存,销售合同及有关记录由销售部保存,其他所有记录均由质量管理部保存。

2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每月定期交质量管理部存档:当
月生产结束后,在第二个月10日前交质量管理部登记归档保存,并办理交接手续。

其它记录每年第一个月内,各车间或部门负责人收集整理本部门上一年度的记录文件,归类整理后交质量管理部归档保存,保存地点为质量管理部档案室。

3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确认和验证、稳定性考察的记录和报告、偏差、变更等重要文件永久保存。

4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批包装记录、放行审核记录、车间和QC辅
助记录等保存至产品效期后一年,复验期的产品保存至复验期后一年或全部分发后3年,以长的为准。

5文件的借阅:任何人借阅文件时,需经过质量部部长审批并填写《文件
借阅记录》。

6文件的引用:引用其他文件时,可只引用文件名及其编码,不引用版本号(记录和表格也只引用编码不含版本号的部分)。

如无特别注明,引用的文件均为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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