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 ►
(三)非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的区分 那些不归法律以及民法所调整的行为,以好意施惠为例—— 不能简单地将好意施惠理解为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无偿关 系行为,其实民法所调整的法律行为也包括无偿的情形,如赠 与合同此类的无偿合同行为等。好意施惠的本质特征在于当事 人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也没有受其拘束的意思,所以 不会发生私法上的效果,所以也就不受民法调整。
►
► ►
来自百度文库
►
► ►
► (2)代理无效的——
本人与第三人之间:无法律关系 ► 本人与行为人之间:无法律关系: ► 行为人与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
► ►
► ► ► ►
甲 → →→无关系 (本人) ↖
乙(行为人)
↗(缔约过失)
►
►
↖ 丙↗ (无关系)
↗ (第三人)
► (四)表见代理 ► 《合同法》第49条
►第三单元
► 一、代理☆☆ ► ►
代理、诉讼时效
(一)代理的三方关系图
甲 ( 本人) → →(代理权关系)→ → 乙(代理人) ► ↖ ↗ ► ↖ ↗ ► ↖ ↗ (代理效果关系) ↖ ↗(代理行为关系) ► ↖ ↗ ► ↖ ↗ ► 丙 (第三人)
►
► (二)代理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 1.在代理权范围内;否则,无权代理与表见
► ► ► ► ► ► ► ► ► ► ► ► ► ►
总结: 模式一——成立暨生效 模式二——成立,尔后生效:3情形 ——合同法44.2:须批准/登记的(三个涉外合同) ——45:附延缓条件的 ——46:附始期的 模式三——成立,但不能生效:4情形 ——无效的行为 ——被撤销的行为 ——被拒绝追认的效力待定行为 ——附条件未实现的行为 思考问题:婚姻、遗嘱行为如何适用上述规则? 婚姻:登记是婚姻的成立要件兼生效要件; 遗嘱:死因行为,待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
►
【例2】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06-3-1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 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 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 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
►
【例3】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 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 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05-3-1,单选) A B.乙的行为构成 C.甲的行为属 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
► ► ► ► ► ► ► ► ► ► ► ► ►
(三)三种效力瑕疵行为的真正区别 1.效力待定的行为 行为人欠缺行为能力,合同法47 代理人欠缺代理能力,合同法48 处分人欠缺处分能力,合同法51 (1)起始效力状态:效力未定; (2)最终处理结果,有两个命运: 自始有效; 自始无效 6.1 →→→→→→→→→→→6.9↗ 有效:追认 少年买卖玉戒 ↘ 无效:否认或撤销 成立,→→起始效力状态:待定?→→→ 最终处理结果
►
【例1】 张强7岁,有绘画天才。他作的画很受人们的喜爱, 有的还获了奖。张强对他的绘画作品:(95-3-10 A.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不论作者有无民事权 B.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需 C.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 D.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
【例2】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08-3-55,多)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 上
►
【例3】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将自己的手表丢 向路边,被乙拾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川08-3-10) ► A.甲丧失手表所有权 B.乙依先占取得手表所有 权 ► C.乙应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D.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 ► ►
成立,→→起始效力状态:有效 →→→ 最终处理结果
► 3.无效的民事行为:52—53条 ► 无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 ► 欺诈胁迫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 内容违法的行为
► (1)起始效力状态:无效的 ► (2)最终处理结果:无效
→→→→→→→→→→→→→→→6.9:无效 ► 买卖毒品
► ► 成立,→→起始效力状态:无效的→→→
【例】甲委托乙前往伊春市采购一批松木木材,并出具明确的授权 委托书。乙前往宜春市没有找到合适的松木卖家,遂自作主张将 授权委托书上的松木改为柏木,并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柏木买卖 合同,丙发现授权委托书上有涂改痕迹,但急于出售该批柏木, 也没细问,于是二人签定了该合同。后发货后,甲发现该批柏木 质量很好且当地的柏木价格上扬,也就顺势收下并汇款给丙。问: ► 1.乙丙订立合同的效力状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有效的合同 B. 无效的合同C. 效力待定的合同 D. 可撤销的合同 ► 2.甲收货之后,丙发现当地的柏木价格也上扬于是有悔约之意, 则该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 A.合同无效,丙追究甲的相应责任 B.合同无效,丙追究乙的相 应责任C.合同有效,甲丙双方应依约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但 丙可单方解除合同 ► 3.设甲拒绝收货(柏木),则该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 A.合同无效,丙追究甲的相应责任 B.合同无效,丙追究乙的赔 偿责任C .合同有效,甲丙双方应依约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但 丙可单方解除合同
代理 ► 2.为本人之利益;否则,滥用代理权: ► (1)自己代理 ► (2)双方代理 ► (3)恶意串通 ► 3. 亲自代理;否则,违法的复代理 4. 尽到忠实与勤勉义务;否则,过错赔偿责 任
► ►
►
►
(三)狭义无权代理: 合同法第48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 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 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 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解释二第12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 考点总结:
► 1.本人的沉默:是拒绝而非承认:合同法48PK民通67
► 2.本人的追认:口头、书面的明示或者事实行为 ► 3.
效力的三个方面:本人——行为人——第三人
► ► ► ► ► ►
(1)代理有效的—— 本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有效合同;违约责任 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无法律关系 本人与行为人的事实委托关系:原则上无报酬,但可以 报销费用(合同法第396、398条) 甲 → →→比照委托合同? 乙(行为人) (本人) ↗(无关系) ↖ ↗ ↖ 丙↗ (第三人) (合同有效)
►
► 【例】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9-3-51,再参见08-3-93) ►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 事行为有效 ►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 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 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1.法律关系可以由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事件等引 起,但法律行为引起法律关系者,必含有意思表示在内。 ► 2.在好意施惠等道德层次的关系中,可能发生由事 实行为引发的法律关系,如请客吃饭中毒、搭便车发生 车祸等。
►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效力
► (一)类别及其相互关系
► 其中:合同有4类
婚姻有3类:不存在效力待定的婚姻 ► 遗嘱有2类:不存在可撤销的遗嘱与效力 待定的遗嘱
最终处理结
果
► 结论:
► 三者的实质区别在成立时的始点:效力待定
的行为可以用“?”;可撤销的行为可以用 “∨”;无效的行为可以用“×”表示。 ► 合同的起始效力状态有4,但最终处理结果只 有两种:合同无效;合同有效。 ► 3.常见的真正考点在于:问“行为的效力”, 是指该行为的起始状态而非最终处理结果
► 【例4】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 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 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 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05-3-22 ►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 C.由 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 再总结: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
► 3.成立与生效的关系:三种模式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
► 《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的,依照其规定。 ► 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 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 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 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 件不成就。 ► 第46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 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 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二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
► ► ► ► ► ► ► ►
(二)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区分 1. 有无意思表示:前者不需要;后者必需 2.法律后果的发生依据:前者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后者由当 事人的意思自治 3. 行为效力分类:前者不存在效力分类,后者有2-4种效力类型, 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与内容合法与否 (1)与行为能力的关系上的具体区别 (2)与意思表示的关系的具体区别 (3)与内容合法的关系的具体区别 兹举一例:今有三人小强、大强与老强,分别5岁、15岁、55岁, 分别从事同样的五项行为;购买钻戒、订立遗嘱、结婚、写诗一 首、在候车室捡到可乐瓶一只,三人对应的法律效果分别是?
►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 1.成立的含义:意思表示的完成即为法律行为的成
立(事实判断) ► 2.生效的含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具有合法性(价 值判断)。 ► 生效的条件 ► a 行为能力——欠缺者会导致行为的无效或者效力待 定 ► b 意思表示真实——违反者会导致行为的可撤销 ► c 内容合法(与公序良俗的关系)——违反者会导致 行为的无效 ► d 部分行为的形式合法
2.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 重大误解 ► (1)起始效力状态:一成立就是有效的、直至被撤销前; ► (2)最终处理结果有二: ► ——最终很可能一直也是全部或者部分有效的: ► a 放弃撤销权的 ► b 超过除斥期间的 ► c 选择变更的 ► ——最终只有一种情况下是自始无效的,即被撤销的。 ► 6.1 →→→→→→→→→→→6.9↗ 有效(3) ► 新郎买卖玉戒 ↘ 无效(1)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 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 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 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合同法解释二》第13条 被代理人依照合 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 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 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侵权责任】
► 1.
效力的三个方面: ► 本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有效合同与违约责任 ► 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无关系:无法律关系 ► 本人与表见代理人的可能的侵权关系:可能构成侵 权
又如:婚约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属 于民事法律事实。像“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 你”,这种情形属于婚约,不受我国大陆的民法调整,不能成立 民事法律关系。下列“无偿”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 ► (1)搭便车; ► (2)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 ► (3)顺路代为投递信件; ► (4)邀请参加宴会、舞会、郊游; ► (5)请吃饭、请看电影等。 ► 【例1】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07-3-51,多选) ►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 友汪某 ►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 ► ►
(三)非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的区分 那些不归法律以及民法所调整的行为,以好意施惠为例—— 不能简单地将好意施惠理解为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无偿关 系行为,其实民法所调整的法律行为也包括无偿的情形,如赠 与合同此类的无偿合同行为等。好意施惠的本质特征在于当事 人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也没有受其拘束的意思,所以 不会发生私法上的效果,所以也就不受民法调整。
►
► ►
来自百度文库
►
► ►
► (2)代理无效的——
本人与第三人之间:无法律关系 ► 本人与行为人之间:无法律关系: ► 行为人与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
► ►
► ► ► ►
甲 → →→无关系 (本人) ↖
乙(行为人)
↗(缔约过失)
►
►
↖ 丙↗ (无关系)
↗ (第三人)
► (四)表见代理 ► 《合同法》第49条
►第三单元
► 一、代理☆☆ ► ►
代理、诉讼时效
(一)代理的三方关系图
甲 ( 本人) → →(代理权关系)→ → 乙(代理人) ► ↖ ↗ ► ↖ ↗ ► ↖ ↗ (代理效果关系) ↖ ↗(代理行为关系) ► ↖ ↗ ► ↖ ↗ ► 丙 (第三人)
►
► (二)代理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 1.在代理权范围内;否则,无权代理与表见
► ► ► ► ► ► ► ► ► ► ► ► ► ►
总结: 模式一——成立暨生效 模式二——成立,尔后生效:3情形 ——合同法44.2:须批准/登记的(三个涉外合同) ——45:附延缓条件的 ——46:附始期的 模式三——成立,但不能生效:4情形 ——无效的行为 ——被撤销的行为 ——被拒绝追认的效力待定行为 ——附条件未实现的行为 思考问题:婚姻、遗嘱行为如何适用上述规则? 婚姻:登记是婚姻的成立要件兼生效要件; 遗嘱:死因行为,待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
►
【例2】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06-3-1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 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 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 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
►
【例3】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 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 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05-3-1,单选) A B.乙的行为构成 C.甲的行为属 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
► ► ► ► ► ► ► ► ► ► ► ► ►
(三)三种效力瑕疵行为的真正区别 1.效力待定的行为 行为人欠缺行为能力,合同法47 代理人欠缺代理能力,合同法48 处分人欠缺处分能力,合同法51 (1)起始效力状态:效力未定; (2)最终处理结果,有两个命运: 自始有效; 自始无效 6.1 →→→→→→→→→→→6.9↗ 有效:追认 少年买卖玉戒 ↘ 无效:否认或撤销 成立,→→起始效力状态:待定?→→→ 最终处理结果
►
【例1】 张强7岁,有绘画天才。他作的画很受人们的喜爱, 有的还获了奖。张强对他的绘画作品:(95-3-10 A.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不论作者有无民事权 B.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需 C.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 D.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
【例2】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08-3-55,多)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 上
►
【例3】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将自己的手表丢 向路边,被乙拾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川08-3-10) ► A.甲丧失手表所有权 B.乙依先占取得手表所有 权 ► C.乙应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D.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 ► ►
成立,→→起始效力状态:有效 →→→ 最终处理结果
► 3.无效的民事行为:52—53条 ► 无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 ► 欺诈胁迫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 内容违法的行为
► (1)起始效力状态:无效的 ► (2)最终处理结果:无效
→→→→→→→→→→→→→→→6.9:无效 ► 买卖毒品
► ► 成立,→→起始效力状态:无效的→→→
【例】甲委托乙前往伊春市采购一批松木木材,并出具明确的授权 委托书。乙前往宜春市没有找到合适的松木卖家,遂自作主张将 授权委托书上的松木改为柏木,并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柏木买卖 合同,丙发现授权委托书上有涂改痕迹,但急于出售该批柏木, 也没细问,于是二人签定了该合同。后发货后,甲发现该批柏木 质量很好且当地的柏木价格上扬,也就顺势收下并汇款给丙。问: ► 1.乙丙订立合同的效力状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有效的合同 B. 无效的合同C. 效力待定的合同 D. 可撤销的合同 ► 2.甲收货之后,丙发现当地的柏木价格也上扬于是有悔约之意, 则该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 A.合同无效,丙追究甲的相应责任 B.合同无效,丙追究乙的相 应责任C.合同有效,甲丙双方应依约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但 丙可单方解除合同 ► 3.设甲拒绝收货(柏木),则该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 A.合同无效,丙追究甲的相应责任 B.合同无效,丙追究乙的赔 偿责任C .合同有效,甲丙双方应依约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但 丙可单方解除合同
代理 ► 2.为本人之利益;否则,滥用代理权: ► (1)自己代理 ► (2)双方代理 ► (3)恶意串通 ► 3. 亲自代理;否则,违法的复代理 4. 尽到忠实与勤勉义务;否则,过错赔偿责 任
► ►
►
►
(三)狭义无权代理: 合同法第48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 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 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 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解释二第12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 考点总结:
► 1.本人的沉默:是拒绝而非承认:合同法48PK民通67
► 2.本人的追认:口头、书面的明示或者事实行为 ► 3.
效力的三个方面:本人——行为人——第三人
► ► ► ► ► ►
(1)代理有效的—— 本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有效合同;违约责任 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无法律关系 本人与行为人的事实委托关系:原则上无报酬,但可以 报销费用(合同法第396、398条) 甲 → →→比照委托合同? 乙(行为人) (本人) ↗(无关系) ↖ ↗ ↖ 丙↗ (第三人) (合同有效)
►
► 【例】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9-3-51,再参见08-3-93) ►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 事行为有效 ►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 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 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1.法律关系可以由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事件等引 起,但法律行为引起法律关系者,必含有意思表示在内。 ► 2.在好意施惠等道德层次的关系中,可能发生由事 实行为引发的法律关系,如请客吃饭中毒、搭便车发生 车祸等。
►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效力
► (一)类别及其相互关系
► 其中:合同有4类
婚姻有3类:不存在效力待定的婚姻 ► 遗嘱有2类:不存在可撤销的遗嘱与效力 待定的遗嘱
最终处理结
果
► 结论:
► 三者的实质区别在成立时的始点:效力待定
的行为可以用“?”;可撤销的行为可以用 “∨”;无效的行为可以用“×”表示。 ► 合同的起始效力状态有4,但最终处理结果只 有两种:合同无效;合同有效。 ► 3.常见的真正考点在于:问“行为的效力”, 是指该行为的起始状态而非最终处理结果
► 【例4】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 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 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 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05-3-22 ►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 C.由 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 再总结: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
► 3.成立与生效的关系:三种模式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
► 《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的,依照其规定。 ► 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 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 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 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 件不成就。 ► 第46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 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 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二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
► ► ► ► ► ► ► ►
(二)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区分 1. 有无意思表示:前者不需要;后者必需 2.法律后果的发生依据:前者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后者由当 事人的意思自治 3. 行为效力分类:前者不存在效力分类,后者有2-4种效力类型, 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与内容合法与否 (1)与行为能力的关系上的具体区别 (2)与意思表示的关系的具体区别 (3)与内容合法的关系的具体区别 兹举一例:今有三人小强、大强与老强,分别5岁、15岁、55岁, 分别从事同样的五项行为;购买钻戒、订立遗嘱、结婚、写诗一 首、在候车室捡到可乐瓶一只,三人对应的法律效果分别是?
►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 1.成立的含义:意思表示的完成即为法律行为的成
立(事实判断) ► 2.生效的含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具有合法性(价 值判断)。 ► 生效的条件 ► a 行为能力——欠缺者会导致行为的无效或者效力待 定 ► b 意思表示真实——违反者会导致行为的可撤销 ► c 内容合法(与公序良俗的关系)——违反者会导致 行为的无效 ► d 部分行为的形式合法
2.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 重大误解 ► (1)起始效力状态:一成立就是有效的、直至被撤销前; ► (2)最终处理结果有二: ► ——最终很可能一直也是全部或者部分有效的: ► a 放弃撤销权的 ► b 超过除斥期间的 ► c 选择变更的 ► ——最终只有一种情况下是自始无效的,即被撤销的。 ► 6.1 →→→→→→→→→→→6.9↗ 有效(3) ► 新郎买卖玉戒 ↘ 无效(1)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 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 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 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合同法解释二》第13条 被代理人依照合 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 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 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侵权责任】
► 1.
效力的三个方面: ► 本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有效合同与违约责任 ► 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无关系:无法律关系 ► 本人与表见代理人的可能的侵权关系:可能构成侵 权
又如:婚约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属 于民事法律事实。像“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 你”,这种情形属于婚约,不受我国大陆的民法调整,不能成立 民事法律关系。下列“无偿”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 ► (1)搭便车; ► (2)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 ► (3)顺路代为投递信件; ► (4)邀请参加宴会、舞会、郊游; ► (5)请吃饭、请看电影等。 ► 【例1】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07-3-51,多选) ►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 友汪某 ►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