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制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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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制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着装,确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队伍整体形象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服的种类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制服包括夏季、冬季两种,分别为短袖和长袖工作服。
男职工应配戴领带。
三、制服的颜色
制服的颜色以蓝色为主色调,胸前应有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标识。
四、制服的款式
制服的款式应简洁大方,便于队员活动和操作,面料应选择透气舒适、易清洁的材质。
五、佩戴规范
(一)制服应整洁干净,不宜有破损、脏污等现象。
(二)队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场合佩戴制服,不得擅自更换或调整。
(三)制服的佩戴应规范、整齐,不得随意开领或解扣。
(四)队员应佩戴符合规定标志的帽子、护目镜等配饰,确保整体形象。
六、管理要求
(一)队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购置制服,不得私自更改或增减制服的款式、颜色等。
(二)制服的保管应专人管理,严禁私自留在单位外,确保不丢失。
(三)每年应对制服进行检查,确定是否需要更换或修补。
(四)队员在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制服的要求进行着装,不得擅自改变或随意更换服装。
七、违规行为处理
(一)队员私自更改或调整制服的款式、颜色等行为,首次警告,情节严重的进行扣分处理。
(二)队员私自更改或增减标志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三)队员在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制服,首次警告,情节较重的进行扣分处理。
(四)队员擅自擅离岗位或私自留守单位外时未佩戴制服,给予扣分处理。
八、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领导批准后生效。
(二)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城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经领导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