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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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第一条分部(子分部)工程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启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质量员应及时要求专业经理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二条专业经理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表”或“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并提交质量员审查,质量员审查合格后,向项目部质量站长汇报,项目部质量站长向监理单位提出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申请。
第三条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期间,项目部质量负责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部质量站长、质量员应全程陪同监理工程师验收。
需要整改的,专业经理应及时整改。
工程分包的,专业经理应要求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验收。
第四条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项目部质量站长应及时联络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结论。
第五条专业经理负责从监理单位取回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结论的资料,并将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资料整理后移交资料室,由资料员存档。
第六条技术员应协助专业经理填报“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表”或“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并参加验收。
第七条项目与(子分部)工程相关的人员见下表。
第八条其他
(一)监理单位邀请勘察、设计、业主、设备供货单位等相关方参加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项目部应做好配合工作。
(二)地基基础分部、结构分部、节能分部报监理单位验收前,项目部质量站长必须通知公司质量环保部组织预验收合格。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期间,需要向资料室借阅资料的,由专业经理负责借阅和归还。
(四)分部(子分部)验收合格,项目部质量站长、质量员应及时在“单位工程划分表”中做出标识(填写(填写《单位工程划分及验收标识表》见附件一))。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制度涉及的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办理工作移交,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做好岗位人员调整记录(填写《岗位人员调整记录》(附件二))。
(六)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附件一:单位工程划分及验收标识表
附件二:岗位人员调整记录
本制度起草人:日期:
本制度批准人:日期:
附件一:
单位工程划分及验收标识表工程编号:工程名称:
说明:(1)无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检验批的,根据实际情况删除对应列;
(2)实体和资料均合格是验收合格的标志。
附件二:
岗位人员调整记录
XX 岗位的 XX 同志自年月日起,调整为 XX 同志,自年月日起,该岗位的工作由 XX 同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