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承载网及CE维护管理规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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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了规范四川移动IP承载网及CE的维护管理,提高四川移动IP承载网及CE的通信服务质量,提高维护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范,作为组织、管理四川移动IP专用承载网的依据。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四川移动IP承载网及CE设备及资源的维护管理,安全管理,业务接入。
IP承载网包括集团统一管理的IP承载网CR、AR及省内自有IP承载网CR及AR。
CE设备指集团统一管理的IP承载网AR下接的业务CE。
3.0维护职责
3.1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
中国移动IP专用承载网的维护管理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有限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有限公司及各省公司负责管辖范围内中国移动IP专用承载网的维护管理工作。
3.1.1省公司网络部的维护职责
网络部作为IP承载网及CE设备运行维护、网络优化和接入的职能管理部门,由数据网管理员进行负责,其主要运维职责是:
3.1.1.1制定四川省IP承载网及CE的维护管理办法、维护指标和考核办法。
代表省公司执行集团公司IP承载网及CE工作有关维护、接入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落实IP承载网及CE维护管理责任制度,检查、考核维护单位执行情况;
3.1.1.2负责IP承载网及CE的组织管理、局数据管理、软件版本管理、设备管理、以及运行维护管理;根据集团规范确定IP地址规划原则。
3.1.1.3承担全省IP承载网及CE的运行维护管理,省内网络资源的总体管理, 统一对设备端口资源及IP地址资源归口管理分配,如发生资源变更及新增的情况,网管中心和各地市需向网络部进行申请;
3.1.1.4负责管理全省IP承载网及CE质量、网络安全;
3.1.1.5负责牵头组织与其他电信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的具体执行工作;
3.1.1.6负责IP承载网及CE应急通信管理工作;
3.1.1.7负责全省数据和资源的管理和审核组织工作;
3.1.1.8负责全省IP承载网及CE优化工作的管理,制定全省IP承载网及CE优化制度并监督执行;3.1.1.9负责IP承载网及CE各项工程计划、方案及设计的审批工作,并组织进行质量验收工作;
3.1.1.10负责归口管理IP承载网及CE设计、施工单位资质;
3.1.1.11负责组织和管理全省关于IP承载网及CE维护、网络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等。
3.1.2 省网管监控中心的维护职责:
3.1.2.1负责监控全省IP承载网及CE网络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网元的重大故障,及时上报网络部,并配合网络部协调处理,并按照集团要求完成告警的记录工作;
3.1.2.2对省内发生的所有省内严重故障以上级别的故障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总结,并按规定及时向相
关职能部门上报;
3.1.2.3负责全省IP承载网及CE网络网管系统的维护,执行集团公司颁布的数据统计项目,定期采集网络运行数据;
3.1.2.4 做好IP承载网及CE全程全网协作配合,共同保证联网运行质量。
3.1.2.5 做好IP地址资源分配,确认新增设备IP地址划分,配合网络部进行管理。
3.1.3省网管维护中心IP承载网及CE专业的职责
3.1.3.1负责全省IP承载网及成都地区CE设备的数据和资源的配置及管理工作,并按照网络部的要求对全省的数据和资源进行更新及管理,完成维护作业计划;
3.1.3.2负责基于IP承载网及成都地区CE设备省内、省际、国际漫游业务的拨打测试。
3.1.3.3在省公司网络部指导下,做好网络维护和网络调整工作。
3.1.3.4负责落实省公司网络部各项考核指标,定期分析本省网络与设备运行情况,保证网络及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3.1.3.5 保障全省IP承载网及成都地区CE设备正常运行,迅速准确地排除各种通信故障,保证通信畅通。
3.1.3.6 定期统计分析全省IP承载网及成都地区CE设备运行状况,提出网络预警指导意见,制定网络优化调整方案,并实施。
3.1.3.7 负责全省IP承载网及成都地区CE设备扩容、扩容设备的入网、网络升级等配合随工。
3.1.3.8 负责向分公司IP承载网及CE维护、优化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3.1.3.9 负责向网络部申报IP承载网及CE维护使用备品备件、仪器仪表的计划、负责仪器仪表的维护管理。
3.1.3.10 负责IP承载网及CE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按集团要求完成IP承载网及CE帐号变更的登记工作;
3.1.3.11 负责全省IP承载网及成都地区CE设备业务接入的配合工作。
3.1.4省公司各业务接入单位(网管中心交换专业、网管中心网管支撑专业、信息中心、业务支撑中心、数据维护中心等)的职责
3.1.
4.1 配合IP承载网及CE专业完成资源的核查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3.1.
4.2 配合完成IP承载网及CE历次割接和应急演练的业务验证工作。
3.1.
4.3 负责IP承载网及CE业务接入部分的资源填报,汇总,进行业务接入。
3.1.5 省网管传输中心的主要职责
3.1.5.1 保障全省IP承载网及成都地区CE设备传输链路的可靠性,及时处理相关的链路故障;
3.1.5.2定期对主备路由进行倒换并确认不会对IP承载网及CE和端局软交换产生相关告警;
3.1.5.3 具有准确的全省IP承载网及成都地区CE设备和端局使用传输的信息,按集团公司要求定期向网管维护中心提供传输资源核查表。
3.1.6 省建设中心的职责
3.1.6.1 负责IP承载网及CE新建工程和接入业务的各部门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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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 完成业务接入申请单的填报工作; 3.1.6.3 组织填写新建设IP 承载网及CE 工程的资源核查表和局数据脚本,并提交网络部组织审核。
3.1.6.4 组织进行新建设备的数据配置及制作工作
3.1.6.5 按集团公司及省公司网络部制定的IP 地址分配原则,提交新增IP 承载网及CE 的详细地址分配方案,由维护单位进行审核确认。
3.1.7 地市分公司网络部维护职责:
3.1.7.1负责本地IP 承载网及CE 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执行集团公司颁布的数据统计项目,定期采集网络运行数据,完成维护作业计划;
3.1.7.2负责基于IP 承载网及CE 省内、省际、国际漫游业务的拨打测试。
3.1.7.3在省公司网络部指导下,做好网络维护和网络调整工作,负责本地在网CE 设备的数据制作。
3.1.7.4负责落实省公司网络部各项考核指标,定期分析本省网络与设备运行情况,保证网络及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3.1.7.5 保障本地IP 承载网及CE 设备正常运行,迅速准确地排除各种通信故障,保证通信畅通。
3.1.7.6 做好IP 承载网及CE 全程全网协作配合,共同保证联网运行质量。
3.1.7.7 负责IP 承载网及CE 设备扩容、扩容设备的入网、网络升级等配合随工。
3.1.7.8负责申报本地IP 承载网及CE 维护使用备品备件、仪器仪表的计划、负责仪器仪表的维护管理。
3.1.7.9负责归属IP 承载网及CE 本地设备数据和资源的核查管理工作,并根据省公司网管中心的通知上报资数据和资源的核查情况。
3.2 IP 承载网及CE 与其它系统维护界面划分
3.2.1 IP 承载网及CE 与传输系统之间
以四川移动IP 承载网及CE 使用的本地网传输线路、长途传输线路的维护责任划分,以本地网传输线路、长途传输线路进入四川移动IP 专用承载网设备机房的第一个接线端子为界,线路侧为传输人员维护,机房内侧由四川移动IP 承载网及CE 设备维护人员负责维护。
CE 到AR 间如经过传输设备由传输系统负责。
3.2.2 IP 承载网及CE 与与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关系之间
四川移动IP 专用承载网机房的动力与环境监控工作,由动力、环境监控部门通过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实现统一监控,以IP 承载网及CE 设备的电源模块为界,四川移动IP 承载网及CE 维护人员负责IP 专用承载网设备的维护工作。
空调设备、其他环境控制设备由配套设备维护部门负责维护。
3.2.3 IP 承载网及CE 与业务系统之间
IP 承载网及CE 与其上承载的各业务系统(软交换网、GPRS 、网管、BOSS 等)维护分工界面是各业务系统设备接入CE 上物理接口,CE 物理接口内侧设备归属IP 专用承载网及CE 维护,CE 接口外侧设备(含网线、光纤)归属各业务系统。
4.0 IP承载网及CE维护规范
4.1 IP承载网及CE的维护设备:
构成四川移动IP承载网及CE的路由器:核心层路由器(CR)、接入层路由器(AR)及业务接入CE 设备。
4.2日常监控和告警处理
省网管监控中心使用网管等支撑手段实现7×24小时网络运行情况监控,及时处理网管呈现的告警,在第一时间内对发现的故障现象进行分析、定位、恢复,并按照总部要求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
记录样表《日常监控记录表》(附件17)。
在进行日常监控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告警处理:
(1)、关注并处理网管及设备呈现的各类告警,实现告警处理的闭环管理;
(2)、对于紧急类告警,应在5分钟内确认处理;
(3)、对于重要类告警,应在15分钟内确认处理;
(4)、对于紧急、重要类告警,告警处理应按照样表填写相关处理记录。
4.3 IP承载网及CE的维护内容
4.3.1执行系统维护和业务维护。
系统维护主要指设备网元和网络层面的维护,包括系统本身及相关连接设备的定期检测、数据备份、故障处理等;业务维护主要指对VPN的连通性和质量检测。
4.3.2 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测试工作,具体分为网络测试和业务测试两部分:网络测试划分为定期例行测试和网络变更测试两类;业务测试是在各VPN内部对时延、抖动和丢包等性能指标进行测试。
4.3.3日常维护内容均应根据质量标准,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IP承载网及CE的维护内容各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4 IP承载网及CE维护作业计划执行要求:
4.4.1维护作业计划经上级部门核准下达后,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得任意更改;对于日常维护作
业计划的检查结果包括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填写《中国移动IP承载网日常维护作业记录表》、《CE维护作业计划》(详见附件7)。
4.4.2 在检测IP承载网及CE设备时,不允许切断正在使用的数据通信业务和关掉正在工作单元部件。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安排在业务闲时或夜间进行, 尽量减少对通信的影响。
4.5 IP承载网及CE系统备份
4.5.1IP承载网及CE系统设备备份工作由网管中心、分公司相关IP承载网及CE系统维护部门负责。
4.5.2 IP承载网及CE系统维护部门必须准备一定数量的介质作为存贮文件使用。
各类介质要妥放在专柜中, 必须对备份介质存放柜进行加锁以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由IP承载网及CE系统维护组长(或主管)对可接触存放柜钥匙的人员进行授权并每季度进行复核,记录在《备份介质存放保管授权表》。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系统备份介质,对可接触备份介质的人员应记录在《备份介质接触授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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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数据应根据备份介质使用寿命等情况,IP 承载网及CE 维护负责组长需要至少每季度安排IP 承载网及CE 维护工程师对该部分备份介质执行可读性测试,以保证该类备份介质中数据可以使用。
4.5.4 IP 承载网及CE 维护工程师在执行备份完毕后应及时在备份介质和维护日志上对备份完成情况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备份编号、备份网元名称、备份时间、备份内容、操作人员等,并由相关负责组长(或主管)定期进行审阅签字。
4.5.5 IP 承载网及CE 系统例行备份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此外在工程前、大批量制作局数据前、数据配置修改后等情况也应执行系统备份,系统备份保存期为3个月。
(以上制作备份的周期与保存期限可根据实际的维护需要做相应调整)。
对于工程前的系统备份工作,原则上应当由随工人员完成系统备份工作,如果由于技术原因需要生产厂商技术人员进行备份工作的,随工人员应当在现场监督备份情况,并在维护日志上注明情况并记录备份人员和随工人员的姓名。
5.0 IP 承载网及CE 故障的处理
5.1 故障定义及重大故障上报
IP 承载网及CE 故障分为:紧急故障、重大故障、严重故障、一般故障,故障流程按照《网络告警和故障管理程序》执行。
5.2故障联动机制
5.2.1 网络维护联动保障组织结构
由于IP 承载网与传输、软交换等接入业务系统关系极为密切。
IP 承载网的故障处理建立传输、IP 承载网、业务接入侧(软交换、支撑网、新业务等)联动机制。
省公司网络部、网管中心、各地市分别建立IP 承载网、传输、软交换综合联动小组,各专业指定接口人,联动小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表格见附件18,在省内EOMS 上发布。
5.2.2故障联动流程
当监控人员或维护人员发现出现影响软交换业务的故障后,通知联动小组联系人组织各相关专业一起排查,确认故障原因,进行故障处理。
IP承载网常见故障
处理手册及流程.doc
6.0 IP承载网及CE运行质量管理
6.1 IP承载网及CE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通信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各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设备运行质量和全网综合维护质量,发现质量隐患,采取预防措施,不断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和服务质量。
6.2 IP承载网及CE质量统计是质量管理的基础,质量分析和评定是发现质量问题和改进提高质量的关键,评定结果和改进意见的反馈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质量监督检查贯穿于质量管理的全过程。
6.3 IP承载网及CE运行质量指标是评价网络性能的依据,但不全部作为考核指标和报表统计指标。
为了适时、正确地衡量网络运行的质量, IP专用承载网运行质量指标将在维护过程中进行逐步完善和补充。
6.4 对IP承载网及CE各项运行维护指标考核评定以运行维护考评体系的规定为准,质量考核评定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级管理部门确定,做到奖优罚劣,以不断提高通信网的运行质量。
6.5 IP承载网及CE运行质量指标内容
集团公司下发的IP承载网及CE网络运行质量指标如下:
6.5.1设备可用率(>=99.999%)
6.5.2CPU平均负荷(<=50%)
6.5.3内存平均利用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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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网内任意两个路由器之间时延(1000公里以内<=40ms ,2000公里以内<=60ms,3000公里以内
<=80ms );
6.5.5 网内任意两个路由器之间标准方差时延(1000公里以内<=4ms ,2000公里以内<=6ms,3000公里
以内<=8ms);
6.5.6 网内任意两个路由器之间丢包率(<=0.1%);
6.5.7 任意两路由器间的链路平均带宽利用率(<=50%);
6.5.8 任意两路由器间的链路峰值带宽利用率(<=70%)。
上述IP 承载网及CE 运行质量指标项目与设定门限可根据实际的网络运行维护需要做适当的调整。
7.0 IP 承载网及CE 割接及业务系统接入管理
7.1 CE 接入集团IP 承载网
7.1.1割接组织
业务系统CE 割接到集团IP 承载网由集团公司网络部统一组织,承载网PE 侧割接方案、割接操作及测试由集团公司负责;CE 侧割接方案、割接操作及测试由业务系统负责,但必须按照集团公司业务系统的CE 接入要求的局数据模版进行数据配置。
7.1.2割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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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OA 方式提交业务接入申请
以EOMS 方式提交AR 面板图、IP 地址、业务、传
输四类资源信息(附件3-6);调试PE-CE 间链路
以传真方式上报割接申请单(附件7)
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传真的扫描件
配置AR 侧割接数据及测试
配置CE 侧割接数据及测试
对于省内业务,业务接入申请单位是指省公司;对于全网业务,业务接入申请单位是指总部相关业务部门。
为了加快割接进度,同一业务系统尽量成批接入IP 承载网及CE ,避免零散多次接入。
7.1.3接入申请要求
针对业务系统接入、,申请单位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业务系统接入协调会,在会上明确需要与IP 专用承载网联合调测的具体工作事项,双方的接入数据配置方案,时间要求、接入影响范围等。
经过协调会确认后,需要接入IP 专用承载网的业务系统的需求部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以公文或快文形式向省公司网络部提出业务接入申请,并抄送省网络管理中心知晓。
申请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是哪种业务接入,接入的原因,接入的时间要求,接入对IP 承载网及CE 有何具体的技术指标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必须准备资料如下: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 业务系统接入需求单》(附件1)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业务系统接入技术方案》(附件2)含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ip 地址资源分配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附件4)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 设备面板资源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附件3)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 业务接入信息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附件5)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 传输资源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附件6)
以上各项资料管理可参见资源管理部分10.0,必须严格按照模板填写,注明填报人及负责人,审核发现问题将汇总通报。
7.1.4 割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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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经省公司网络部组织审核后上报总部网络部审批。
在完成上述资源表格更新上报,与总部确认数据无误,由接入部门负责,IP 承载网及CE 维护组配置完成AR -CE 间链路调试后,省公司网络部以传真方式向总部网络部提交割接申请及《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 业务系统接入割接申请单》(附件10)。
7.1.4.1割接时间确认
由集团总部网络部安排业务系统CE 接入IP 承载网及CE 的割接时间。
7.1.4.2割接实施
(1) 业务系统CE 接入承载网割接时,总部网络部负责IP 承载网及CEAR 侧割接操作及割接测试;业务接入申请单位负责CE 侧割接操作及割接测试。
(2)在实施时间范围内各AR 维护单位须安排AR 现场配合工作,负责按省公司网络管理中心的安排实施相关应急操作,在方案实施完毕后负责组织完成AR 上相关承载业务拨打测试并反馈测试结果。
(3)AR 设备维护单位及时更新IP 承载网及CE4张资源表格,填写《IP 承载网及CE 资源管理变更记录日志表》(附件11)。
报省网络部汇总。
7.2 省内IP 承载网设备接入
7.2.1割接组织
省内IP 承载网设备接入由省公司网络部统一组织,省网管维护中心负责实施,PE 侧割接方案、割接操作及测试由省维护中心负责;接入侧割接方案、割接操作及测试由接入单位负责,但必须按照集团接入要求的局数据模版进行数据配置。
7.2.2割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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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接入申请要求
针对业务系统接入、,申请单位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业务系统接入协调会,在会上明确需要与IP 专用承载网联合调测的具体工作事项,双方的接入数据配置方案,时间要求、接入影响范围等。
经过协调会确认后,需要接入IP 专用承载网的业务系统的需求部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以公文或快文形式向省公司网络部提出业务接入申请,并抄送省网络管理中心知晓。
申请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是哪种业务接入,接入的原因,接入的时间要求,接入对IP 承载网及CE 有何具体的技术指标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必须准备资料如下: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 业务系统接入需求单》(附件1)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业务系统接入技术方案》(附件2)含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 ip 地址资源分配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附件4)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 设备面板资源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附件3)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 业务接入信息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附件5)
《中国移动IP 承载网及CE 传输资源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附件6)
以上各项资料管理可参见资源管理部分10.0,必须严格按照模板填写,注明填报人及负责人,审核发现问题将汇总通报。
7.2.4 割接审核
以上数据经省公司网络部组织审核后,由接入部门负责,IP 承载网及CE 维护组配置完成AR -CE 间链路调试后,省公司网络部以公文或快文下发接入安排。
7.2.4.1割接时间确认
由省公司网络部安排系统接入IP承载网及割接时间。
7.2.4.2割接实施
(1)系统接入承载网割接时,省网管中心负责IP承载网AR侧割接操作及割接测试;业务接入申请单位负责接入侧设备割接操作及割接测试。
(2)在实施时间范围内各AR维护单位须安排AR现场配合工作,负责按省公司网络管理中心的安排实施相关应急操作,在方案实施完毕后负责组织完成AR上相关承载业务拨打测试并反馈测试结果。
(3)AR设备维护单位及时更新IP承载网4张资源表格,填写《IP承载网及CE资源管理变更记录日志表》(附件11)。
报省网管中心汇总。
7.3 业务系统接入CE
7.3.1割接组织
业务系统接入已有CE割接由省公司组织,CE侧割接方案、割接操作及测试由设备归属维护单位负责;业务系统侧割接方案、割接操作及测试由建设单位负责,必须按照集团公司业务系统的CE 接入要求的局数据模版进行数据配置。
7.3.2割接流程
7.3.3接入申请要求
针对业务系统接入,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业务系统接入协调会,在会上明确需要与CE 系统联合调测的具体工作事项,双方的接入数据配置方案,时间要求、接入影响范围等。
经过协调会确认后,需要接入CE专用承载网的业务系统的需求部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以公文或快文形式向省公司网络部提出业务接入申请,并抄送省网络管理中心知晓。
申请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是哪种业务接入,接入的原因,接入的时间要求,接入对IP承载网及CE 有何具体的技术指标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必须准备资料如下(模板类似IP承载网:《中国移动CE业务系统接入需求单》
《中国移动CE##业务系统接入技术方案》(附件2)含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中国移动CE地址资源分配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
《中国移动CE设备面板资源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
《中国移动CE业务接入信息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
《中国移动CE传输资源核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
以上各项资料管理可参见资源管理部分10.0,必须严格按照模板填写,注明填报人及负责人,审核发现问题将汇总通报。
7.3.4 割接审核
以上数据由省公司网络部组织网管中心进行审核更新,由建设部门负责,业务系统及CE维护配
置完成调试后,建设单位以公文方式向省网络部提交割接申请及《中国移动CE业务系统接入割接申请单》(附件10)。
7.3.5割接时间确认
由省网络部安排业务系统CE调试,割接时间上报集团公司网络部审查知晓。
8.0 IP承载网及CE安全管理
8.1 IP承载网及CE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确保IP承载网及CE各类网元设备及网管系统正常运行, IP承载信息安全管理参照《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执行,应急方案参照《IP专用承载网应急方案》执行。
8.2 密码管理与使用权限划分: IP承载网及CE系统管理分为以下三级:
8.2.1帐号分级为:超级管理员,操作权限用户,监控权限用户。
由专人管理、统一分配帐号。
8.2.2在帐号管理总原则下,可根据工程、维护实际需要创建临时帐号,临时帐号权限可根据具体工作需求创建,临时帐号使用期限不能超过2周,临时帐号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删除。
8.2.3对帐号变更要有记录,填写《中国移动IP承载网及CE帐号变更管理记录》(附件12)
8.2.1超级管理员(3级):IP承载网在省网络管理中心设定,拥有全省各IP承载网最高权限。
负责对省网管中心和分公司系统管理员和省公司相关部门2级和1级用户进行分配管理。
CE设备由各归属维护单位设定,负责对2级和1级用户进行分配管理。
8.2.2操作权限用户(2级):由各归属部门设定及使用,由超级管理员进行分配,可进行端口及相关配置的设置及修改,不能进行用户分配。
8.2.3监控权限用户(1级): 在省监控中心及各维护单位设定,用于日常维护操作,不能进行用户分配及配置修改。
8.2.4用户申请方式:对于固定帐号,用户名统一按照“维护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的方式命名,如网管中心张伟,用户名为“zhangwei”,密码由自己设定并定期修改;对于临时帐号,用户名统一按照“Temp+维护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的方式命名,如网管中心张三,用户名为“Tempzhang”,密码由自己设定并定期修改。
8.2.5对每个帐号应设置密码,并由帐号拥有人员以季度为周期进行修改。
8.3 在进行系统安全管理时,应确保当本省系统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时,对IP承载网及CE全网的影响降至最低。
8.4 当出现影响系统安全和性能,造成业务中断或质量严重下降的安全事件时,必须立即上报省公司网络部,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8.5 禁止其他系统擅自接入IP承载网及CE,如需接入应制定安全策略,防止黑客和非法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