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梧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梧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8.09.07

•【字号】桂财预〔2018〕153号

•【施行日期】2018.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梧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藤县财政局,各城区、园区财政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8〕15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8〕153号.doc)

梧州市财政局

2018年9月7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