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管理制度(旅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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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管理制度(旅游版)
一、概述
为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举报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旅游市场举报的范围、途径、处理程序和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共同打造诚信、公平、有序的旅游环境。

二、举报范围
1.旅行社违反旅游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强迫购物等行为;
2.导游人员违反旅游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强制消费、擅自变更行程等行为;
3.旅游景点违反旅游法规定,乱收费、服务质量低下、设施不完善等行为;
4.旅游购物场所违反旅游法规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行为;
5.旅游住宿企业违反旅游法规定,提供虚假信息、服务不达标等行为;
6.其他违反旅游法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旅游者可通过拨打全国统一的旅游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2.网络举报:旅游者可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举报;
3.书面举报:旅游者可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4.当面举报:旅游者可直接前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四、举报处理程序
1.受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举报范围的举报予以受理;
2.调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
3.处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违反旅游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4.反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五、举报奖励机制
1.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事项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处理结果,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2.保密原则: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3.奖励发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举报事项处理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奖励。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以上举报管理制度,我们希望广大旅游者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为打造美好的旅游环境贡献力量。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举报事项,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旅游新时代!
重点关注的细节:举报处理程序
举报处理程序是举报管理制度中的核心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举报事项能否得到有效解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及时维护。

因此,我们需要对举报处理程序进行详细补充和说明,以确保举报事项得到公正、公平、高效的处理。

一、受理环节的详细说明
1.受理时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这一时限是为了确保举报事项能够尽快得到处理,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事态恶化。

2.受理标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举报范围。

对于符合举报范围的举报,应当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举报范围的举报,应当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并指导举报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3.举报材料要求:旅游者进行举报时,应当提供真实、充分的举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举报事项的具体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实经过等。

对于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录音、截图等证据保全工作。

二、调查环节的详细说明
1.调查时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

这一时限是为了确保调查工作的高效进行,同时给予调查人员足够的时间进行全面、深入的核实。

2.调查方式:调查可以采取现场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收集证据等多种方式进行。

调查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避免受到任何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3.证据收集: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当注重收集各类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对于涉及旅游者权益的重要证据,应当予以保全,以备后续处理使用。

三、处理环节的详细说明
1.处理依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举报事项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规。

2.处理措施:对于查实的违反旅游法规定的行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对于涉及犯罪的举报事项,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处理时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这一时限是为了确保处理工作的及时性,让旅游者尽快了解处理结果。

四、反馈环节的详细说明
1.反馈时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这一时限是为了确保举报人能够及时了解处理结果,维护其合法权益。

2.反馈方式:反馈可以采取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

对于书面反馈,应当使用正式的公文格式,明确处理结果和依据。

3.反馈内容:反馈内容应当包括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处理依据、处理过程等。

对于不予处理的举报事项,应当说明不予处理的原因。

通过以上对举报处理程序的详细补充和说明,我们希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能够更加规范、高效地处理举报事项,为广大旅游者提供一个诚信、公平、有序的旅游环境。

同时,我们也呼吁旅游者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为打造美好的旅游环境贡献力量。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旅游新时代!
五、举报奖励机制的详细说明
1.奖励标准:举报奖励的标准应当根据举报事项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处理结果来确定。

一般来说,对于涉及重大旅游违法行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广泛的举报,应当给予较高的奖励。

奖励标准应当在制度中明确规定,以便于操作和执行。

2.奖励范围:奖励范围应当包括对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景点、旅游购物场所、旅游住宿企业以及其他旅游相关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的举报。

奖励范围应当在制度中明确列出,以便于举报人了解。

3.奖励发放:奖励的发放应当及时、透明。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举报事项处理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奖励。

奖励的发放程序应当在制度中详细说明,包括奖励的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

4.保密原则:为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在奖励的申请和发放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举报人的身份不被泄露。

六、附则的详细说明
1.制度实施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应当在制度中明确标注,以便于公众了解。

2.解释权归属: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这意味着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如遇有疑问或争议,应当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澄清。

通过以上对举报奖励机制和附则的详细补充和说明,我们希望进一步提高举报管理制度(旅游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我们也期望通过建立健全的举报奖励机制,
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监督,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为广大旅游者提供一个更加安全、放心、舒适的旅游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打造美好旅游新时代而携手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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