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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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备和排出安全隐患,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全部环节,包含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安全隐患的定义
安全隐患指在建筑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资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潜在风险因素。
第二章责任与组织
第四条企业领导责任
企业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建筑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和引导,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予以必需的支持和资源保障。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人
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本领,并依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
企业应设立特地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建筑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监督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各个项目进行跟踪和监测。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组织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可以依据需要成
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明确小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项目安全评估
在建设项目开始之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
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掌控措施。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周期
企业应订立安全隐患排查周期表,明确不同阶段的排查频次,包含
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排查工作。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应包含建筑物结构安全、用电安全、人员职业健康安全、防火安全、施工工艺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排查内容应具体、细致,掩盖到每一个关键环节。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方法
安全隐患排查应采取自动和定期的方式进行。
可以通过检查、巡察、随机抽查、专项排查等方式,发现和记录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要真实、准确,记录隐患的具体情况、位置、隐
患等级、原因等信息,并依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和整理。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由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进行整理和汇总,包含排查
情况、发现的隐患数量和等级、整改看法等内容,并及时向企业领导
汇报。
第四章安全隐患整改和监督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整改责任
发现安全隐患后,责任人应及时订立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
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整改验收
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应进行整改验收,并填写整改验收记录。
整
改验收应由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等构成的验收
组进行。
第十六条安全隐患整改追踪
安全管理部门应依照整改时限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落
实和效果。
对未能定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直
至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公示
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应及时公示在企业内部,供员工参考,并对公示
结果进行解读和说明。
第五章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的处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含
批判教育、通报批判、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的适用
本制度所述法律法规,包含国家有关建筑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企业领导,如有需要,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
改和增补。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实施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相关责任人应及时组织实施,并落实到具体的建筑生产活动中。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宣传
企业应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
结束语
建筑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只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才略确保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