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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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稽查制度》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对单位内部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三条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县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具体承担所内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并服从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稽查指导。

第二章稽查职责
第四条卫生监督稽查的职责是:
1、制订稽查工作计划;
2、检查科室和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3、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
4、对单位内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5、调查处理有关科室和人员执法活动的投诉和举报;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当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
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遇有与被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

第六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各科室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干涉和阻挠。

第三章稽查程序
第七条
县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对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事件应当作好记录。

经初步核实,对属于稽查范围、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人、案件来源可靠的,经所负责人批准立案查处,同时报县卫生局备案。

对属于重大案件的,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组织稽查。

对不属于卫生监督稽查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前,应当全面了解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确定相应的稽查方案。

稽查方案应当包括稽查目的、稽查内容及范围。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2人以上,出示证件。

第九条
卫生监督员应当根据稽查的要求,提供与稽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如实回答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检查、调查时应收集有效的证据,并听取被
检(调)查的卫生监督员的意见;依据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谈话等,调查了解卫生行政执法情况。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稽查笔录应当交由被调查(检查)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被调查(检查)人员签字或盖章,拒绝签字的应注明原因。

第十二条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卫生监督行为规范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其卫生监督证件证章。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及时将稽查结果反馈给卫生监督员。

第十四条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于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稽查建议,稽查建议报所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并报县卫生局。

第十五条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报经县卫生局批准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被稽查科室和个人在接到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县卫生局和稽查科。

第十七条稽查结果将作为科室和个人考评的重要依据。

对于稽查结果中明示需整改部分拒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个人取消其评比先进资格。

第十八条稽查结案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从其规定。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质量,保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稽查处承担所内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工作和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稽查工作的指导任务。

三、对所内卫生监督的稽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卫生行政许可、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的时效性;
(三)监督文书规范执行情况;
(四)监督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四、稽查处应定期针对上述工作内容开展稽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五、实施行政处罚,应由相关业务处室会同稽查处对案件进行合议,行政处罚文书经稽查处审核后报所领导审批;处罚实施后由稽查处负责对行政处罚文书(副本)进行归档。

六、被稽查处室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稽查,如实反映有关监督执法情况,提供详实资料。

七、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要求有关处室和人员及时纠正。

八、稽查人员执行稽查任务时应制作相应的笔录,调取有关资料,
必要时出具书面稽查意见书。

九、相关处室应按照稽查意见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稽查处。

十、卫生监督稽查任务必须由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共同执行。

十一、稽查人员执行稽查任务时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


二、稽查人员执行稽查任务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xx县卫生监督所稽查制度、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着装管理制度
xx县卫生监督所xx年上半年各科室业务稽查考核情况
xx县卫生监督所xx年稽查工作计划、稽查工作小结、半年总结第二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本制度所称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对单位内部卫生监督员(含卫生监督协管员,下同)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2、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二、稽查职责
(一)卫生监督稽查职责:
1.制订稽查工作计划;
2.检查科室和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3.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
4.对单位内部规范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5.调查处理有关科室和人员执法活动投诉和举报;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当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
德,遵守法律法规。

遇有与被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主动回避。

(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各科室(分所)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稽查内容:
1、管辖单位建档率;
2、许可证持证率、监督指导覆盖率;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培训率;
4、职业禁忌人员调离情况;
5、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及不合格产品追踪情况;
6、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审核)情况;
7、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8、监督执法文书的书写质量;
9、卫生监督信息的完成情况;
10、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11、卫生监督员培训及考核情况;
12、职业卫生管理建档率;
13、职业健康查体率;
14、执业资格证持证率;
15、消毒质量监测覆盖率。

四、稽查程序:
1、稽查人员在执行稽查任务时应着装整齐,出示相关证件;
2、稽查人员在检查、调查时,应制作相应的笔录,调取有效的证据,并听取被检查、调查的执法机构和卫生监督员的意见;
3、稽查工作结束后,稽查人员应及时整理调查材料,提出稽查结论,并书面向上级报告
五、稽查人员的权利:
1、稽查人员在开展稽查工作时,有权要求被稽查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详实资料,被稽查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配合。

2、稽查时发现有明显错误,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错误。

六、稽查人员的义务:
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循私情,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2、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不得接受财务和其他形式的礼品或馈赠;
3、如因稽查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七、稽查处理下列情况的,并发出整改建议或纠正错误建议书,同时报所长:
1、工作计划未落实的;
2、卫生许可,行政处罚中违反程序,实体内容发生差错的;
3、监督抽查及检验不规范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4、违反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的;
5、卫生监督员未遵守行为规范的;
6、信访、举报投诉未予处理,或处理不当的;
7、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当的。

上述情况中情节严重的,可予以通报批评。

对稽查中发现有犯罪嫌疑的,经报所长及局领导批准后,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稽查意见的落实:
1、被稽查的卫生监督机构(科室,人员)在接到书面改进建议、纠正错误建议书或受到通报批评后,应当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2、整改不力的,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有权直接纠正其不当的行政行为。

九、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卫生监督稽查文书卫生监督稽查文书
稽查笔录
第页共页被检查单位或个人:
检查间年月日时至时分检查地点:检查记录:
被检查人或单位负责人名年月日稽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
卫生监督稽查文书
文号:
稽查意见书
第页共页
被稽查单位或个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稽查意见:被稽查人或单位负责人签收:卫生监督稽查机构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卫生监督专项稽查yichunweishengjianduxinxi省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组来我市督查
11月20至22日,以省卫生厅法监局刘焕腾副调研员为组长的全省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组一行四人对我市相关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除检查市直单位外,还深入我市宜丰、袁州等地,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抽查监督现场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市卫生行政许可、卫生队伍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卫生监督、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等各方面工作情况。

反馈会上,督查组对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相关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到位、
监管有力、成效明效,同时,也对我市各地各单位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市卫生局林国华副局长、市卫生监督所喻晓锋所长等领导全程陪同检查。

(综合科季闽军)xx年12月28日总刊第53期
xx年第6期
我市举办两期全市卫生监督员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12月14日-20日,我市在宜春温汤镇举办了两期全市卫生监督员培训班,来自市本级、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及乡镇卫生监督分所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

市卫生局林国华副局长、市卫生监督所喻晓锋所长等领导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此次培训班日程安排紧凑、授课内容丰富,紧贴监督工作实际,理论与实践并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指导性,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

(综合科曾玲、季闽军)
加强采供血单位监督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按照我所《中心城区医疗机构“为市民解忧,促城区和谐”集中行动工作方案》要求,12月13-14日,市卫生监督所对市中心血站和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

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了依法执业、工作人员执业资质、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上述单位均能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未发现非法采供血行为,确保了临床用血安全。

(监督四科李云松)
市卫生监督所开展xx年度下半年卫生监督执法稽查11月23-24日,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市xx年下半年卫生监督执法稽查。

本次稽查以上半年稽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重点,主要为执法文书制作管理、卫生行政许可和处罚、卫生监督员管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等。

稽查表明:各县(市、区)对上半年稽查中提出的问题均进行了认真整改,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尤其是分户档案的管理和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更加规范和完善,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别单位依然存在执法文书内容填写不规范,部分案件结案归档不及时等。

(稽查科雷燕)全市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验培训班在宜春举办为确保全市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对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5479-xx)中水质常规指标的全面检测,提高检验人员的检测能力,杜绝饮水安全隐患,12月6日-24日,我市举办了全市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验培训班,分两批对各县(市、区)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中心实验室所有质检人员进行轮训。

市卫生局林国华副局长、法监科丁国龙科长、市卫生监督所张松副所长参加了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标准化管理与质控、水质相关检验项目的最新常用方法与操作等。

培训方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即半天授课半天进实验室操作。

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检测人员资质证书。

(监督三科彭波)
省卫生厅餐饮级信誉单位考核组来宜评审
12月8日,省卫生厅餐饮a级信誉单位考核组肖经和一行四人来宜春,对我市博能宾馆申报餐饮a级信誉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听取了博能宾馆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材料,深入现场实地查看和询问有关人员,并按照江西省大中型餐饮业卫生许可量化评分表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

通过严格审评,考核组对博能宾馆在食品安全方面投入的人力与物力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博能宾馆餐饮达到了a级信誉单位的要求,同时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卫生局林国华副局长、市卫生监督所喻晓锋所长等全程陪同检查。

(监督一科易平)
市卫生监督所完成本所分管小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为配合本辖区凤凰社区滩下居委会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10月20日至11月13日,市卫生监督所抽调专人为本单位的普查员参与此项工作。

普查员早出晚归,放弃休息时间,逐家入户普查人员基本情况,认真核对各项统计数据,圆满完成了本单位分管小区的人口普查任务。

(办公室吕超)
市卫生监督所圆满完成省下达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工作
11月24日-12月1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全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派出卫生监督员在市直管餐饮服务单位共抽食品样品240批次,其中熟肉制品80批次,面粉80批次,生食水产品80批次,圆满地完成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给宜春市的抽样工作任务。

(监督一科易平)
开展粮油食品专项检查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入市
11月2日至4日,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市卫生局、市工商局、质监局、教育局、粮食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我市中心城区的26所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托机构、19家餐饮单位及部分建筑工地食堂及贸易广场粮油批发门店等粮油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为:大米、食用油、面粉、面条及粮食制品质量、计量、产品标识、进销台帐等,同时,按规定抽样、封样、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将依法进行处理。

(监督三科彭波)
万载县卫生监督所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12月21日下午,万载县卫生监督所召开了服务对象座谈会,特邀了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餐饮服务单位、厂矿企业等服务对象代表15人,恳请他们对该所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员的作风和服务水平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会上,钟桂云副所长介绍了该所xx年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对卫生监督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咨询了有关办证和卫生法规等方面的问题,钟桂云副所长现场给予了详细的解答,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本次座谈会,共收集了意见和建议10条,该所表示会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万载县卫监所李恒)
万载县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模拟演练
为了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11月9日,
万载县卫生局组织开展了疑似霍乱暴发疫情现场处置模拟演练。

演练假设该县青城镇大暴雨污染了农户的饮用水井,导致一农民剧烈腹泻、呕吐等,家中还有三名症状较轻的患者。

当地卫生院初步诊断为疑似霍乱,立即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

接到报告后,按照《万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成立了现场处置指挥部,抽调了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医院、中医院共3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设立卫生监督组、检疫隔离组、流行病学调查组、采样检验组、环境消杀组、医疗救治组和群众组,并调配了3辆120急救车、1辆cdc 疫情处置车、1辆卫生监督车参与应急演练。

演练过程设4个科目:发现和报告行动;应急预案启动响应;现场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行动;现场撤离行动。

随着现场指挥一声令下,6个应急处理组迅速赶往现场,同时开展现场隔离控制、医疗急救、采样检验、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杀、健康教育和预防性服药。

整个现场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快速高效。

县卫生局局长魏福林作了点评,他认为此次演练组织安排得好,演练过程紧凑有序,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各单位行动迅速,应急响应及时,指挥到位;处置工作配合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县人大副主任谢绍平、县政协副主席喻炽昌以及干部群众近200人观摩了演练。

(万载县卫生局周桂英)
宜丰县继续教育充电忙
在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过程中,宜丰县卫生监督所针对本所卫生监督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能力相差较大的现状,确定3名业务精、
素质高的卫生监督员为师资培训骨干,挤出办公经费专门装修好培训室,添置了电教设备,如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电视、多功能vcd等,定期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培训。

此外,强化培训力度,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xx年全所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人均达4.9次/人;通过自考、函授、业余学习等方式积极充电,全所监督员90%已取得大专学历、45%取得本科学历。

(宜丰县卫监所赵永东)
高安市举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
为提升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11月25日,高安市卫生监督所举办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来自市直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驻市厂矿医院等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重点为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概述和现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媒体应对与沟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概述、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重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及大流行的应对等,培训结束时,全体学员还进行了考试。

(高安市卫监所吴正华)
万载县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管,强化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准入标准,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身体健康,11月2日-25日,万载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是各放射机构的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员执业资格、机房防护设施等,同时对各卫生院放射防护设施进行监测。

检查结果
表明,大部分单位能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完备。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意见书。

(万载县卫监所彭林长、杨小玲)
宜丰县开展学生托管机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
近年来,随着留守儿童和无时间照料小孩的家庭增多,集就餐、辅课、住宿等服务功能的各类学生托管中心应运而生。

为确保各类学生托管中心卫生安全,11月22日至25日,宜丰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监督人员对该县城区的18所学生托管服务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卫生安全监督大检查。

执法人员就托管中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厨房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餐饮用具消毒,“四防”设施,寝室通风,传染病防治等内容开展监督,尤其是对食用油、大米、饮用水的采购索证、台帐登记进行了严格检查。

检查过程中,对1家学生托管中心使用变质大米的违规行为立案查处;15家安排学生就餐但又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13家开展全托服务的要求其加强寝室消毒通风做好防病等卫生措施。

(宜丰县卫监所赵永东)
樟树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9月1日至10月31日,樟树市卫生监督所集中开展了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

该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整治重点为各餐饮单位是否采购使用“泔水油”、“地沟油”;是否采购、使用不
合格散装食用油;是否索票索证,是否有废弃油脂和泔水处理记录等。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42家,其中使用品牌食用油的餐饮单位88家,使用散装食用油的餐饮单位120家;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208家;建立健全食用油采购索证台帐的餐饮单位162家,责令整改的餐饮单位12家。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餐饮服务单位按规定要求制作的各种台帐记录不全;“地沟油”知识宣传不到位,从业人员及消费者对“地沟油”知之甚少。

活动期间共发放“地沟油”鉴别方法和食品安全法规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

(樟树市卫监所李俊)
上高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为确保本县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卫生安全,预防水源性疾病发生,近期,上高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全县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市政集中式供水、企业和学校自建水厂等17个单位。

检查重点为水源类型及水源防护;水质净化设施及消毒设施;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及输配水设备卫生许可状况;水质检测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要求各乡镇自来水厂和有自备水的各乡镇中、小学校要加强水源保护,坚持对蓄水池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做好水质净化处理,购置余氯检测仪器,严防水源性疾病的发生。

检查过程中共随机抽取水样13份,并于12月23日已将水质检测结果及《加强乡镇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建议》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上高县卫监所余登龙)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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