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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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请表
申报时间:年月日
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
说明:本表适用于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业务。
关于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说明
玉林市社保局:
参保人,身份证号:,于年月日死亡。由于以下原因,故现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
□参保人的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非玉林市社保局。
□参保人属工伤死亡,死亡待遇选择领取或已领取工伤保险的死亡待遇。
签名:
年月日
关于领取职工死亡待遇的申请
(适用于死亡待遇转入死者生前的银行账户)
玉林市社保局:
参保人,身份证号:,于
年月日死亡。本人(身份证号
),为参保人的(配偶/儿/女/父/母/其他),现申请将参保人的□养老死亡待遇、□医疗个账余额、□退还预缴社会保险费发放到□死者的养老金账户/□死者的其他账户:开户行
,开户地,开户名,账号。
申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死亡相关待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真实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材料提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领取工伤保险死亡待遇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仅支付个人账户余额。),
申办人:
年月日
关于领取相关死亡待遇的家庭委托书
(适用死亡待遇转入受益人的银行账户)
参保人于年月日死亡,现经其家庭成员协商决定,委托(身份证号)全权办理参保人的□养老死亡待遇、□医疗个账余额、□工亡待遇、□退还预缴社会保险费申领事宜,相关待遇全部转入如下(与死者是关系)的账户:
申领死亡待遇应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真实身份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提交虚假身份证明材料的,由材料提供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死者家庭成员(一般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如下:
委托人(签字及盖手指印)
被委托人(签字及盖手指印)
死者生前参保单位(申领工亡待遇的需盖章)
(备注:领取工伤保险死亡待遇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仅支付个人账户余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