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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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1.2、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构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d.板筋采用八字扣绑扎,双向板交点处全部绑扎,单向板除外围两根筋的交点全部绑扎外,其余各点可交错绑扎。
e.板筋保护层用专用垫块,间距1000mm绑扎,梅花形布置,当板筋为双层筋时,增加φ12钢筋马凳,绑扎间距与垫块相同。
f.板筋定位:楼板下层筋扎完,上下层筋之间用专用钢筋马镫,纵横间距1000mm,固定位置、形状(详板筋定位示意图),高度为板厚减去上层筋及保护层。板筋必须划线绑扎,起划线必须控制在板两侧≦20向内均分按设计尺寸。
10.3、随机抽取同规格丝头数的10%进行以下内容的外观质量检验并按附录C中表C.0.3的要求填写检查记录。
—牙型检验:牙型饱满,无断牙、秃牙缺陷,且与环规牙型吻合,牙面光洁为合格品。
—螺纹外径和同轴度检验:偏差应符合要求。
10.4、加工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抽样送检,质量标准如下:
厂家套筒复检报告及成品复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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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根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要求:
10.2、加工丝头前应检查娇直钢筋端部弯曲和修磨端头切口的飞边。钢筋切割必须用冷加工,其平头切口端面倾斜度不应大于2°机床加工钢筋直螺纹丝头应一次剥肋滚扎成型,要求螺纹精度达到《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197)中规定的6h级,齿面粗糙度达到Ra1.6,并实现剥肋滚扎刀具自动张合、自动退刀和自动停止。
2.1、用于本工程的钢筋必须具有质保书,所用钢筋力学试验、焊接试验已检验合格。禁止使用改制钢材。
2.2、认真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
2.3、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已层层落实并书面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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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直除锈→计算下料→制作运输→安装绑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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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钢筋进场和原材料检验及储存
4.2、钢筋进场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合格证需注明批量和进场日期,甲方制定的钢筋商家只提供的6∽10的钢筋,只有盘螺和盘圆,无直条供应,需要另行调直使用。
4.3、钢筋进场首先要进行外观检查,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无油渍和铁锈等,同时核对钢筋铭牌与合格证是否统一。再按规定取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钢材检查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或焊接过程中发现焊接不良等现象时,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化学分析或其它专项检验。
4.5、焊条的型号、焊剂的品种必须符合规定,被焊件之一或全部为为Ⅱ级钢筋时,采用E50焊条,并具备出厂合格证。
5.3、钢筋弯曲。Ⅱ级钢筋需做90度弯折时,弯曲直径应大于钢筋直径4倍,平直段长度按设计要求。
5.4、箍筋末端应弯曲135度,平直部分长度应大于箍筋直径的10倍,绑扎时接头错开。
5.5、钢筋采用现场机械下料,机制和人工弯制相结合,制作工艺严格按图示要求及规范执行。
5.6、制作好的钢筋,按设计位置、型号尺寸,挂牌堆放,严禁一把抓,根据平面设计规划位置,就近堆放在塔吊覆盖范围内,以便搭吊运输,减少人工二次搬运。
11.5.1、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操作。
11.5.2、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11.5.3、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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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该工程所用的钢材,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现场抽样100%合格,不合格的钢材不准使用。
8.2、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锚固长度、接头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和《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G50204-2015)的规定。
8.3、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0-2013)中钢筋工程分项优良标准要求。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11.5、钢筋焊接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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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短肢墙筋绑扎
墙筋的最上排一水平钢筋与墙的竖向钢筋点焊牢固,以保证墙体竖向钢筋间距。另在墙筋上设Φ8长度为墙厚的短衬钢筋,竖向间距600mm,横向1000mm,且每面墙体不少于3行,并点焊牢固,呈梅花状布置,保证墙筋的保护层厚度及墙体厚度。
6.2、梁筋绑扎
a.梁箍采用封闭箍,并做成135°弯钩,平直段长度为10d,绑扎时先画线后摆放箍筋,梁端第一个箍筋应设置在距离梁柱,节点边缘50mm处,并在规定区段内加密。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9.2、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5.3.4下表:
9.3、原则上钢筋加工必须在现场进行,受场地等因素限制增加钢筋调直加工房,调直区域应就近布置,调直机械不得减小钢筋断面尺寸;钢筋加工不得私自外加工,如需要必须报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才能外加工。
6.3、板筋绑扎
a.板底部筋短跨筋置下排,长跨筋置上排,板面筋短跨筋置外侧,长跨筋置内侧,当板底与梁底标高相同时,板下部筋应置于梁筋下部纵筋上。
b.板上部筋在跨中1/2左右搭接,下部筋在支座内接长。
c.板的底部钢筋伸入支座梁中,应≥20d且不小于200mm,短跨钢筋置下排,长跨钢筋置上排。板面钢筋:短跨置上网外侧,长跨钢筋置上网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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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300-201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5)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
《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
《钢筋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50%。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
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11.4、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6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梁的纵向受力钢筋是双排筋时,两排筋之间应垫以直径≥25MM的短钢筋,以保证规范要求排距。
6.6、预埋件的留设
预埋件的留设应仔细检查,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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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派专人护筋,保证钢筋成形,就位正确。
7.2、不得污染钢筋。预留、预埋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7.3、在板筋上搭设通道,安置可以活动的铁马凳,上铺跳板,供施工通行,禁止踩踏钢筋。
4.6、对钢筋原材和加工好的钢筋成品做好标识,根据钢筋的牌号分别堆放,并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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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钢筋加工采用现场集中制作,下料前认真熟悉图纸,准确放样,并填写料单及图型。
5.2、钢筋加工前必须除锈和调直,钢筋直径在6-10mm之间采用调直机调直,较大规格的钢筋局部弯曲用人工调直,钢筋调直机械和钢筋房分开设置,避免钢筋调直过程中误伤其他作业人员,调直部分盘螺和盘圆转运采用塔机上车(工程车辆)从钢筋堆场调运至调直场,根据需要的各种规格及长度下料,人工调直后的钢筋采用人工转运至钢筋制作房进行加工制作成钢筋成品。
11.6、各种焊接质量标准
11.6.1、钢筋电弧焊标准,搭接焊时,宜采用双面焊,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方可采用单面焊。(搭接长度可与4.4.2帮条长度相同。)
11.6.2、电渣压力焊适用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竖向或斜向(倾斜度在4:1范围内)
钢筋的连接。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四周焊包突出钢筋表面高度不得小于4mm。
e.钢筋代换后,应符合钢筋砼结构设计规范中所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
6.5、特殊部位的钢筋处理
现浇柱与梁、板连接用的插筋,如采用绑扎,其箍筋应比柱的箍筋缩小一个柱筋直径,以便连接。插筋位置一定要固定牢固,以免造成柱轴线偏移。
当柱截面有变化时,其下层柱筋的露出部分必须在绑扎梁的钢筋之前,先引收缩准确。不得在楼面砼浇筑后,再收缩钢筋。
—当两端钢筋不易转动时,可采用正反丝扣型连接件,旋转连接件同时连接两端钢筋,并拧紧到位。
—连接钢筋的外露丝扣每端不应大于1个螺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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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钢筋安装质量要求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0)
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
12.2、墙柱钢筋定位:为保楼层砼浇筑前应用柱箍将柱筋上部固定,并检查轴线及柱筋位置、间距偏差应符合要求;浇筑时不要随意扰动柱筋;浇筑后应及时扶筋、校正柱筋位置、间距。投测到楼面的轴线误差符合施工测量要求。
—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接头延性要求较高的部位,应采用Ⅰ级或Ⅱ级接头。
—不同直径钢筋连接接头,小端钢筋直径不应小于大端钢筋直径的0.75倍。
—对标准型、加长型、异径型连接,应先将加工好丝头的钢筋和连接件就位,将待接钢筋丝头旋入连接件并拧紧,再将另一待接钢筋的丝头旋入连接件,并拧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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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b.当长短跨梁相交时,短跨筋设置在外皮,主次梁相交时,次梁筋设置在次梁筋之上。
c.当梁截面与柱宽度一样时,对梁纵向钢筋作弯折处理,置于柱主筋中。
d.梁底筋纵向接长在支座两侧1/3跨度范围内,架力纵筋选择在跨中1/3跨范围内接长。
e.凡梁下部为双排梁者,设φ25钢筋作定位筋,间距1000mm,长度L=梁宽-两边保护层。砼保护层用垫块控制。
—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
—接头处弯折角度不大于3度。
—接头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d,且不得大于2mm。
—电渣压力焊不允许用于直径25mm以上竖向钢筋的连接。
11.7、钢筋直螺纹连接质量:钢筋剥肋滚扎直螺纹连接可用于混凝土结构中钢筋间的任意方向和位置(垂直、水平、倾斜)的同、异直径间连接。接头等级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般应由设计确定)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构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11.3、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6.4、钢筋的代换
在施工中钢筋的级别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甲方、监理和设计单位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同类钢筋代换采用等面积代换原则。
B.不同种类钢筋,采用等强度代换。
c.当砼构件受抗裂、裂缝宽和挠度控制时,钢筋代换后应进行抗裂、裂缝宽度和挠度验标。
d.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采用Ⅰ级钢筋代换Ⅱ级钢筋。
11.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1.2、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构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d.板筋采用八字扣绑扎,双向板交点处全部绑扎,单向板除外围两根筋的交点全部绑扎外,其余各点可交错绑扎。
e.板筋保护层用专用垫块,间距1000mm绑扎,梅花形布置,当板筋为双层筋时,增加φ12钢筋马凳,绑扎间距与垫块相同。
f.板筋定位:楼板下层筋扎完,上下层筋之间用专用钢筋马镫,纵横间距1000mm,固定位置、形状(详板筋定位示意图),高度为板厚减去上层筋及保护层。板筋必须划线绑扎,起划线必须控制在板两侧≦20向内均分按设计尺寸。
10.3、随机抽取同规格丝头数的10%进行以下内容的外观质量检验并按附录C中表C.0.3的要求填写检查记录。
—牙型检验:牙型饱满,无断牙、秃牙缺陷,且与环规牙型吻合,牙面光洁为合格品。
—螺纹外径和同轴度检验:偏差应符合要求。
10.4、加工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抽样送检,质量标准如下:
厂家套筒复检报告及成品复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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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根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要求:
10.2、加工丝头前应检查娇直钢筋端部弯曲和修磨端头切口的飞边。钢筋切割必须用冷加工,其平头切口端面倾斜度不应大于2°机床加工钢筋直螺纹丝头应一次剥肋滚扎成型,要求螺纹精度达到《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197)中规定的6h级,齿面粗糙度达到Ra1.6,并实现剥肋滚扎刀具自动张合、自动退刀和自动停止。
2.1、用于本工程的钢筋必须具有质保书,所用钢筋力学试验、焊接试验已检验合格。禁止使用改制钢材。
2.2、认真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
2.3、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已层层落实并书面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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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直除锈→计算下料→制作运输→安装绑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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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钢筋进场和原材料检验及储存
4.2、钢筋进场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合格证需注明批量和进场日期,甲方制定的钢筋商家只提供的6∽10的钢筋,只有盘螺和盘圆,无直条供应,需要另行调直使用。
4.3、钢筋进场首先要进行外观检查,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无油渍和铁锈等,同时核对钢筋铭牌与合格证是否统一。再按规定取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钢材检查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或焊接过程中发现焊接不良等现象时,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化学分析或其它专项检验。
4.5、焊条的型号、焊剂的品种必须符合规定,被焊件之一或全部为为Ⅱ级钢筋时,采用E50焊条,并具备出厂合格证。
5.3、钢筋弯曲。Ⅱ级钢筋需做90度弯折时,弯曲直径应大于钢筋直径4倍,平直段长度按设计要求。
5.4、箍筋末端应弯曲135度,平直部分长度应大于箍筋直径的10倍,绑扎时接头错开。
5.5、钢筋采用现场机械下料,机制和人工弯制相结合,制作工艺严格按图示要求及规范执行。
5.6、制作好的钢筋,按设计位置、型号尺寸,挂牌堆放,严禁一把抓,根据平面设计规划位置,就近堆放在塔吊覆盖范围内,以便搭吊运输,减少人工二次搬运。
11.5.1、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操作。
11.5.2、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11.5.3、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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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该工程所用的钢材,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现场抽样100%合格,不合格的钢材不准使用。
8.2、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锚固长度、接头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和《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G50204-2015)的规定。
8.3、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0-2013)中钢筋工程分项优良标准要求。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11.5、钢筋焊接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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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短肢墙筋绑扎
墙筋的最上排一水平钢筋与墙的竖向钢筋点焊牢固,以保证墙体竖向钢筋间距。另在墙筋上设Φ8长度为墙厚的短衬钢筋,竖向间距600mm,横向1000mm,且每面墙体不少于3行,并点焊牢固,呈梅花状布置,保证墙筋的保护层厚度及墙体厚度。
6.2、梁筋绑扎
a.梁箍采用封闭箍,并做成135°弯钩,平直段长度为10d,绑扎时先画线后摆放箍筋,梁端第一个箍筋应设置在距离梁柱,节点边缘50mm处,并在规定区段内加密。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9.2、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5.3.4下表:
9.3、原则上钢筋加工必须在现场进行,受场地等因素限制增加钢筋调直加工房,调直区域应就近布置,调直机械不得减小钢筋断面尺寸;钢筋加工不得私自外加工,如需要必须报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才能外加工。
6.3、板筋绑扎
a.板底部筋短跨筋置下排,长跨筋置上排,板面筋短跨筋置外侧,长跨筋置内侧,当板底与梁底标高相同时,板下部筋应置于梁筋下部纵筋上。
b.板上部筋在跨中1/2左右搭接,下部筋在支座内接长。
c.板的底部钢筋伸入支座梁中,应≥20d且不小于200mm,短跨钢筋置下排,长跨钢筋置上排。板面钢筋:短跨置上网外侧,长跨钢筋置上网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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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300-201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5)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
《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
《钢筋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50%。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
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11.4、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6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梁的纵向受力钢筋是双排筋时,两排筋之间应垫以直径≥25MM的短钢筋,以保证规范要求排距。
6.6、预埋件的留设
预埋件的留设应仔细检查,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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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派专人护筋,保证钢筋成形,就位正确。
7.2、不得污染钢筋。预留、预埋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7.3、在板筋上搭设通道,安置可以活动的铁马凳,上铺跳板,供施工通行,禁止踩踏钢筋。
4.6、对钢筋原材和加工好的钢筋成品做好标识,根据钢筋的牌号分别堆放,并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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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钢筋加工采用现场集中制作,下料前认真熟悉图纸,准确放样,并填写料单及图型。
5.2、钢筋加工前必须除锈和调直,钢筋直径在6-10mm之间采用调直机调直,较大规格的钢筋局部弯曲用人工调直,钢筋调直机械和钢筋房分开设置,避免钢筋调直过程中误伤其他作业人员,调直部分盘螺和盘圆转运采用塔机上车(工程车辆)从钢筋堆场调运至调直场,根据需要的各种规格及长度下料,人工调直后的钢筋采用人工转运至钢筋制作房进行加工制作成钢筋成品。
11.6、各种焊接质量标准
11.6.1、钢筋电弧焊标准,搭接焊时,宜采用双面焊,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方可采用单面焊。(搭接长度可与4.4.2帮条长度相同。)
11.6.2、电渣压力焊适用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竖向或斜向(倾斜度在4:1范围内)
钢筋的连接。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四周焊包突出钢筋表面高度不得小于4mm。
e.钢筋代换后,应符合钢筋砼结构设计规范中所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
6.5、特殊部位的钢筋处理
现浇柱与梁、板连接用的插筋,如采用绑扎,其箍筋应比柱的箍筋缩小一个柱筋直径,以便连接。插筋位置一定要固定牢固,以免造成柱轴线偏移。
当柱截面有变化时,其下层柱筋的露出部分必须在绑扎梁的钢筋之前,先引收缩准确。不得在楼面砼浇筑后,再收缩钢筋。
—当两端钢筋不易转动时,可采用正反丝扣型连接件,旋转连接件同时连接两端钢筋,并拧紧到位。
—连接钢筋的外露丝扣每端不应大于1个螺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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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钢筋安装质量要求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0)
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
12.2、墙柱钢筋定位:为保楼层砼浇筑前应用柱箍将柱筋上部固定,并检查轴线及柱筋位置、间距偏差应符合要求;浇筑时不要随意扰动柱筋;浇筑后应及时扶筋、校正柱筋位置、间距。投测到楼面的轴线误差符合施工测量要求。
—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接头延性要求较高的部位,应采用Ⅰ级或Ⅱ级接头。
—不同直径钢筋连接接头,小端钢筋直径不应小于大端钢筋直径的0.75倍。
—对标准型、加长型、异径型连接,应先将加工好丝头的钢筋和连接件就位,将待接钢筋丝头旋入连接件并拧紧,再将另一待接钢筋的丝头旋入连接件,并拧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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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b.当长短跨梁相交时,短跨筋设置在外皮,主次梁相交时,次梁筋设置在次梁筋之上。
c.当梁截面与柱宽度一样时,对梁纵向钢筋作弯折处理,置于柱主筋中。
d.梁底筋纵向接长在支座两侧1/3跨度范围内,架力纵筋选择在跨中1/3跨范围内接长。
e.凡梁下部为双排梁者,设φ25钢筋作定位筋,间距1000mm,长度L=梁宽-两边保护层。砼保护层用垫块控制。
—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
—接头处弯折角度不大于3度。
—接头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d,且不得大于2mm。
—电渣压力焊不允许用于直径25mm以上竖向钢筋的连接。
11.7、钢筋直螺纹连接质量:钢筋剥肋滚扎直螺纹连接可用于混凝土结构中钢筋间的任意方向和位置(垂直、水平、倾斜)的同、异直径间连接。接头等级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般应由设计确定)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构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11.3、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6.4、钢筋的代换
在施工中钢筋的级别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甲方、监理和设计单位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同类钢筋代换采用等面积代换原则。
B.不同种类钢筋,采用等强度代换。
c.当砼构件受抗裂、裂缝宽和挠度控制时,钢筋代换后应进行抗裂、裂缝宽度和挠度验标。
d.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采用Ⅰ级钢筋代换Ⅱ级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