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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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生猪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一、组织管理措施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林建中为组长,技术负责人杨森、纪红艳,质量检测员陈仙珍等人员组成的质量控制小组,建立完善的工作分工负责制度。
总经理负责组织对基地员工进行无公害技术培训,技术负责人督促指导无公害技术的落实到位,质检人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化验工作。
其他人员安排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二、投入品管理措施
1、饲料添加剂、预混料、生物制品、生化制品的采购、使用,在兽医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2、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应来源于非疫区,无腐烂变质,未受农药或某些病原体污染,符合GB13078新版《饲料卫生标准》。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兽药及饲料药物添加剂,严禁采购,使用未经兽药药政部门批准的或过期、失效的产品。
4、实施处方用药,处方内容包括:要用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管的职业兽医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并接受动物防疫机构的检查和指导。
5、加强对生产环境、水质、饲料、用药等生产环节有害物质残留的管理和监控,通过定期接受政府部门的抽检、送检或有条件的自检等方式,严格控制或杜绝违禁物品、有毒有害物质和药物残留。
6、投入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
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
7、采购的药品及疫苗必须是有“GMP”批文,符号国家认证厂家生产的药品、
疫苗;不向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采购时要严格质量检查,查验相关证明,防止购入劣质投入品。
8、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购进、使用记录,购进记录包括: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日期。
出库时要详细填写品种、规格(剂型)、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使用去向。
拌料用的药品或添加剂,需在执业兽医的指导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药品的使用应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防止人为造成的过期失效。
9、投入品购进、使用记录必须真实有效,并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三、卫生防疫
1、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参观猪场,必要时须经场长许可。
任何人员进入猪场生产区必须洗澡和更换生产区的工作服、工作鞋,个人衣物必须全部放在生产区以外,并遵守场内一切防疫制度。
2、猪场严禁饲养禽、犬、猫及其它动物,猪场食堂不准外购猪肉及其制品。
生产区内不准带入可能染疫畜产品或其他物品,凡进入生产区的物品必须严格消毒。
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只和其他动物疫病,配种人员不得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3、生产区外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运送饲料和物品的车辆必须固定专车,并只能停放在生产区外,司机不能养猪和进入其他猪场。
所有运送待宰猪、淘汰猪、种猪的车辆只能经严格冲洗消毒后停放在装猪台外(包括司机),并避免其直接或间接与装猪台接触,每次装卸完后立即将所有污物,包括生产区内赶猪设施彻底冲洗消毒,并将污水排出场外。
猪一旦出场不得返回。
4、场内饲养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舍,要随时观察猪群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猪舍每天打扫1~2次和定期消毒,每栋猪舍的设备和物品应固定使用,舍内用具不准带到舍外或借给其他猪舍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猪舍物品进出实行“单向制”,凡是猪舍排除物品,均经污物通道运出,不得倒行。
猪舍间的转运车辆不准进入猪舍,每次用完后必须清洗消毒。
6、病死猪不准在生产区内解剖,应用不漏水的专用车运到隔离舍或诊断室。
猪只及其产品出场,须经县以上防疫检疫机构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检疫证明,出售种猪应进行疫病检测并出具免疫证明。
四、产品检测
1、产品标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的无公害生猪。
对人类健康和动物无害,对环境也不会造成公害。
2、产品管理
①对动物耳标免疫标识的管理:无公害生猪耳标由县畜牧局保管和发放。
技术部根据猪场的生产记录进行分析,分析结果符合无公害生产操作规范和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乡镇兽医开具证明,发放耳标。
②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齐抓共管保品牌。
畜牧主管部门,对我公司无公害基地猪场,从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疫苗,养殖用水等生产投入品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形成上下齐抓共管,以保质量安全。
③县畜牧检疫检验站负责开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五、产地保护
1、产地环境要求
①防止污染,相对隔离。
我公司猪场选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坐北朝南、排水良好。
养猪场严格执行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相隔离的原则。
人员、动物和物
资运转应采取单一流向;进料与出粪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和疫病传播。
②防疫合格、设施齐备。
生活区与生产区严格分离,建有围墙、防疫沟、绿化防疫带,排放的生产用水和废弃物应符合GB8978的规定。
2、污道和净道:要求污道和净道分开,互不交叉。
3、分区管理:场内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粪便处理区应分开,分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