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_T2851-2018对虾养殖气象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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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7.060
A 47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2851—2018 对虾养殖气象服务规范
2018-09-21发布2018-10-2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 2851—2018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服务准备 (4)
5 气象观测 (5)
6 气象服务 (5)
7 服务效果回访与总结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风力等级特征及与风速的换算表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对虾养殖气象服务分类表 (8)
附录C(规范性附录)降水量等级表 (10)
附录D(规范性附录)雾的等级表 (11)
参考文献 (12)
I
DB13/T 2851—2018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HB/TC26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区气象局、唐山市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锋、常保东、董磊明、王川、罗雪顶、邹晗、孙太选、赵纳鹏、王艺静、王璐、张保战、龙强、张文娟、董嘉、吴晨、刘晔。
DB13/T 2851—2018
对虾养殖气象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虾养殖气象服务的准备工作、气象观测、气象服务、服务效果的回访与总结。
本标准适用于对虾养殖气象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T 45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部分:总则
QX/T 50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6部分:空气温度和湿度观测
QX/T 51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7部分:风向和风速观测
QX/T 52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8部分:降水观测
QX/T 56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2部分:日照观测
QX/T 61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7部分:自动气象站观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象灾害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由干旱、暴雨(雪)、连阴雨、雷电、冰雹、高温、低温、寒潮、霜冻、冰冻、冻雨、大风(沙尘暴)、台风、龙卷风、大雾和霾等气象因素造成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功能和生态环境等损害的事件或现象。
[DB13/T 2018—2014,定义3.2]
3.2
高温 high temperature
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的天气。
注1:高温会对对虾养殖造成危害。
注2:改写DB13/T 2257—2015,定义3.8。
3.3
低温 low temperature
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
注1:低温会对对虾养殖造成危害。
1
DB13/T 2851—2018
注2:改写DB13/T 2257—2015,定义3.9。
3.4
最高气温 maximum air temperature
一定时段内气温的最高值。
[QX/T 50—2007,定义3.7]
3.5
最低气温 minimum air temperature
一定时段内气温的最低值。
[QX/T 50—2007,定义3.8]
3.6
寒潮 cold wave
高纬度的冷空气大规模地向中、低纬度侵袭,造成剧烈降温的天气活动。
注:按照GB/T 21987—2008《寒潮等级》中的有关“采用受寒潮影响的某地,在一定时段内日最低气温的下降幅度或日平均气温的下降幅度和日最低气温值两组指标来具体划分寒潮等级”的规定,可将寒潮划分为寒潮、强寒潮、特强寒潮三个强度等级。
其中将“使某地的日最低(或日平均)气温24h内降温幅度≥8℃,或48h内降温幅度≥10℃,或72h内降温幅度≥12℃,而且使该地日最低气温≤4℃的冷空气活动”称为寒潮;“使某地的日最低(或日平均)气温24h内降温幅度≥10℃,或48h内降温幅度≥12℃,或72h内降温幅度≥14℃,而且使该地日最低气温≤2℃的冷空气活动”称为强寒潮;“使某地的日最低(或日平均)气温24h内降温幅度≥12℃,或48h内降温幅度≥14℃,或72h内降温幅度≥16℃,而且使该地日最低气温≤0℃的冷空气活动”称为特强寒潮。
[DB13/T 2489—2017,定义3.7]
3.7
雾 fog
悬浮在近地层大气中的大量微细乳白色水滴或冰晶的可见集合体。
[GB/T 27964—2011,定义2.1]
3.8
风向wind direction
风的来向。
[QX/T 51—2007,定义3.2]
3.9
风速wind speed
单位时间内空气移动的水平距离。
[QX/T 51—2007,定义3.3]
3.10
大风gale
2
DB13/T 2851—2018
平均风力大于6级(相当于平地10m高处10.8m/s~13.8m/s的风速)、阵风风力大于7级(相当于10m 高处13.9m/s~17.1m/s的风速)的风。
注1:平均风力是指在给定时段内风力的平均值。
注2:大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DB13/T 2489—2017,定义3.3]
3.11
风力wind force
风的强度,气象上常用风级表示,国际上常用蒲福风级表示。
注:蒲福风级是由英国人蒲福(Francis Beaufort,1774—1857)于1805年拟定的,并与1946年又作了扩充。
风力等级特征及与风速的换算表见附录A。
[DB13/T 2489—2017,定义3.13]
3.12
连阴雨 cloudy-rainy weather for several days
连续三天或以上日降雨≥0.1mm,同时至少连续两天日照≤2h的天气过程。
[DB13/T 2489—2017,定义3.6]
3.13
降水 precipitation
从天空降落到地面上的液态或固态(经融化后)的水。
[QX/T 52—2007,定义3.1]
3.14
降水量 precipitation amount
某一时段内的未经蒸发、渗透、流失的降水,在水平面上积累的深度。
[QX/T 52—2007,定义3.2]
3.15
日照 sunshine
a)能使地上物体投射出清晰阴影的直接辐射;
b)≥120W/m2的直接辐照度。
[QX/T 56—2007,定义3.1]
3.16
长期天气预报long-range weather forecast
某一区域未来1个月或更长时段天气变化的预先估计和预告。
[DB13/T2489—2017,定义3.16]
3.17
延伸期天气预报 extended-range weather forecast
某一区域未来10天以上,30天内天气变化的预先估计和预告。
[DB13/T2489—2017,定义3.17]
3
DB13/T 2851—2018
3.18
中期天气预报medium-range weather forecast
某一区域未来72h以上,240h内天气变化的预先估计和预告。
[GB/T 27956—2011,定义3.1]
3.19
短期天气预报short-range weather forecast
某一区域未来72h内天气变化的预先估计和预告。
[GB/T 21984—2008,定义2.1]
3.20
短时天气预报short-term weather forecast
某一区域未来12h内天气变化的预先估计和预告。
[DB13/T 2489—2017,定义3.20]
3.21
临近天气预报nowcasting
某一区域未来0~2h内天气变化的预先估计和预告。
[GB/T 28594—2012,定义2.1]
4 服务准备
4.1 现场调查
开展对虾养殖气象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应对服务用户的养殖规模,所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以往遭受气象灾害的时间、种类、程度,以及安排相关生产活动对气象服务的需求进行现场调查。
4.2 建设气象观测站
在养殖规模较大或临近的几个规模较小的养殖场所,宜根据所在地域经常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安排相关生产活动的需求,建设或联合建设用于监测气象灾害和安排相关生产活动需求的有关气象观测站。
开展气象观测应使用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1)且在检定合格有效期的仪器。
开展气象观测可根据经济和当地的通信条件,选择具有有关气象观测功能的自动气象站或人工观测仪器。
使用自动气象站开展气象观测的仪器安装、维护应符合QX/T 45和QX/T 61的规定。
开展空气温度和湿度、风向和风速、降水、日照人工观测的仪器安装、维护应符合QQX/T 45、QX/T 50、QX/T 51、QX/T 52、QX/T 56的规定。
1)有关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的仪器名录可通过中国气象
局网站()查询。
4
DB13/T 2851—2018 服务单位应对开展气象观测的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3 建立信息联系渠道
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之间应根据当地的通信条件,建立可靠的信息联系渠道,具体的信息联系方式可在服务开始前由双方商定。
5 气象观测
5.1 观测时间
气象观测宜全年进行或由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商定。
5.2 观测方法
使用自动气象站开展气象观测的方法应符合QX/T 45和QX/T 61的规定。
使用人工观测仪器开展空气温度和湿度、风向和风速、降水、日照观测的方法应符合QX/T 45、QX/T 50、QX/T 51、QX/T 52、QX/T 56的规定。
5.3 观测信息传送
获得的气象观测信息应由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共享。
自动气象站开展观测,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应分别设置观测信息接收终端。
观测信息的传输时间间隔应不大于10min。
人工观测仪器开展观测,气象信息传送由双方商定执行。
5.4 气象灾害调查与评估
服务单位应及时对已发生的气象灾害进行调查与评估。
6 气象服务
6.1 服务时间
开展对虾养殖气象服务的时间宜全年进行或由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商定。
6.2 服务内容
对虾养殖气象服务的内容,宜根据有关气象灾害对对虾养殖的影响、服务用户安排相关生产活动的需求,以及服务单位的服务能力,由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商定。
有关开展对虾养殖气象服务的主要种类和具体内容参见附录B。
服务单位宜在对虾的放苗期向服务用户提供寒潮、连阴雨、大风、低温的短期天气预报;养成期向服务用户提供暴雨、连阴雨、大风、高温、冰雹、雾的短期、短时和临近天气预报;在池塘养殖对虾的收获期向服务用户提供连阴雨、寒潮的中期和短期天气预报,大风、低温、暴雨、冰雹的短期天气预报。
服务单位在提供短期天气预报后,若遇天气形势发生变化,使影响对虾养殖的相关天气将加重时,应向服务用户及时提供短时天气预报或临近天气预报。
服务单位应定期或者根据服务用户需求不定期向服务用户提供中期或短期天气预报。
有关降水量的等级划分见附录C。
5
DB13/T 2851—2018
6 有关雾的等级划分见附录D。
6.3 服务方式
按照商定的时间和信息联系方式,由服务单位将相关天气预报告知服务用户。
7 服务效果回访与总结
每次对对虾养殖有影响的天气过程结束和商定的服务结束后,服务单位应采取电话、登门或座谈会等形式,对服务用户回访,听取意见,并对获得的气象观测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总结并存档。
服务总结应包括:服务概况、个例分析、用户评价、取得的经验和改进措施等。
DB13/T 2851—2018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风力等级特征及与风速的换算表
表A.1 风力等级特征及与风速的换算表
7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对虾养殖气象服务分类表
表B.1 对虾养殖气象服务分类表
表B.1 对虾养殖气象服务分类表(续)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降水量等级表
表C.1 降水量等级表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雾的等级表
表D.1 雾的等级表
参考文献
[1]GB/T 21984—2008 短期天气预报
[2]GB/T 27956—2011 中期天气预报
[3]GB/T 27964—2011 雾的预报等级
[4]GB/T 28594—2012 临近天气预报
[5]DB13/T 2018—2014 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要求
[6]DB13/T 2257—2015 气象灾害调查报告编写要求
[7]DB13/T 2489—2017 梨种植气象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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