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_发文046-当代集团通讯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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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集团发文稿纸
当代集团发[2002]第046号
当代集团通讯管理实施细则
宗旨
为了保证集团工作实现亲切的沟通、卓越的服务和显著的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享受每月通讯补贴的职员(下文中简称为“职员”)都应遵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具体细则
一、集团任职级别为副总监、副总经理及其以上的职员应保持每周七天、全天二十四小时开机。

二、集团任职级别为部门经理及其以下的职员应保持每周七天,每天早8:00到晚22:00的开机时间。

个别职员根据需要要求二十四小时开机。

三、职员长时间处在手机信号无法接通地区,应事先通知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并做好相应的呼转,否则视为未经许可私自关机处理。

四、原则上在集团内部取消寻呼机的使用,但特殊岗位经集团信息管理中心批准之后可以继续使用寻呼机。

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根据本细则收回寻呼机,并办理销号业务,停止支付服务费。

五、经信息管理中心批准使用呼机的职员,如接到需回电话的呼叫信息,应在接到呼叫信息三分钟内回电话,否则视同为一次未接电话处理。

六、如职员的手机号发生改变,应在发生改变当天通知集团信息管理中心,以便保持联络。

七、职员在一个月内发生三次或三次以上在规定开机时间内不接手机或关机,及在开机后未回呼转的电话的现象,即取消本月的通讯费补贴。

八、原则上职员手机及手机号由职员本人自行购买。

九、职员的通讯补贴标准参见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规定。

职员因工作任务重,通讯费用超过补贴标准时,经批准可以增加补贴数额。

十、原与集团签订手机使用协议的职员,按照使用协议执行。

十一、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2年7月23日
主题词:当代集团通讯管理实施细则
主送: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
报送:总裁张雷、副总裁吴战民、陈音、韩凤国、周学钧
签发人:张雷
校对:蒋莉
发布方式:OA发布、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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