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银行单位定期存款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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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单位定期存款的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风险,制定本规程。

2范围

2.1 本规程明确了单位定期存款业务操作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

3 术语与定义

3.1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在我行办理的约定期限、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存款业务。

3.2 中央国库现金是指财政部在中央总金库的活期存款。

3.3 财政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是指财政将暂时闲置的财政国库现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商业银行并收取利息收益的交易行为。

3.4 对公一户通是指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通过网银实现其名下人民币活期、定期、通知存款统一归集管理的结算产品。

4 职责

4.1 会计结算部负责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4.2 运营部负责单位定期存款上收业务审核、记账、监督,确保业务处理的合规性、合理性、正确性。

4.3 各分支行综合结算部(财务会计部,下同)负责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4.4 各分支行营业网点负责定期存款业务的日常操作管理,确保业务处理的真实性、合规性、正确性。

5 工作程序

5.1 适用对象

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

5.2 期限与利率

5.2.1 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3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

起存金额为1万元,多存不限。

5.2.2 财政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存款到期的利息收入作为公共财政收入缴入金库。

5.2.3 单位定期存款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同档次执行不同利率,按实际存款天数计算利息。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5.2.4 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3 开户

5.3.1 网点办理

5.3.1.1 客户申请

a) 凡需在本行开立单位定期存款的单位,须填写《xx银行对公定期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注明存期,金额、续存标记(不续存、存本转息、本息续存)。在本行开有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需出具本行的有效转账支票。未在本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需出具单位公函、填写《对公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身份证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单位预留印鉴三份,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或单位主要负责个人名章;

b) 开立财政国库现金定期存款,应在“220国库定期存款”科目下开立账户,专项用于存放财政国库现金,并与财政签署定期存款协议,同时在开设后5个工作日内将账户相关信息报人民银行备案。

5.3.1.2 柜员审核

网点柜员接到单位申请办理定期存款开户,应审核以下内容:

a)《xx银行对公定期业务申请书》内容是否填写清楚,印章是否齐全;

b)转账支票或支款凭条上日期、大小写金额等要素是否齐备、完整、合规,

有无涂改;

c)转账支票或支款凭条上是否加盖了预留银行印鉴;

d)签有使用支票密码协议的账户是否有支付密码条。

e)使用支付密码器的账户是否填写支付密码。

未在办理行开有结算账户的,柜员还需审核以下内容:

a)单位公函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b)《对公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内容是否填写清楚;

c)营业执照上是否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d)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e)税务登记证是否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f)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公章,与原件是否核对一致;

g)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章是否符合规定。

5.3.1.3 交易录入

a)若为本行支票,审核无误后,网点柜员进入业务集中处理系统,选择“9981账务类预处理交易”,按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录入。依次录入凭证种类(转账支票)、凭证批号、凭证序号、凭证日期、付款人账户类型(对公/内部账)、付款人账号、货币代号、交易金额、收款人账户类型选“5—单位定期”、验印方式、客户号、凭证种类选“14---单位开户证实书”、凭证批号、凭证序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号码)等。录入完成后提交并打印一联通用凭证,在通用凭证、转账支票或支款凭条上加盖业务清讫章和经办人私章。

b) 若为他行支票,则将支票由对方开户银行转入,先将资金收妥确认到本行待销账内。

第一步:网点柜员根据客户填写《对公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网点柜员进入业务集中处理系统,在“9982 非账务类预处理交易”业务类型选择“对公客户信息建立”交易,为单位建立客户信息。交易成功后,将《对公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上传至运营部。中心柜员获取任务后,根据网点柜员上传的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并录入交易后将打印信息返回网点。网点柜员将返回信息按系统提示打印《对公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和通用凭证,在通用凭证上加盖业务清讫章和经办人私章,并将打印凭证扫描提交结束流程。

第二步:网点柜员再用“9981账务类预处理交易”按系统提示进行录入。依次录入凭证种类(其他)、凭证批号、凭证序号、凭证日期、付款人账户类型(待销账)、销账序号、货币代号、交易金额、收款人账户类型选“5—单位定期”、验印方式、客户号、凭证种类选“14---单位开户证实书”、凭证批号、凭证序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号码)等。录入完成后提交打印一联通用凭证,在通用凭证、转账支票或支款凭条上加盖业务清讫章和经办人私章。

5.3.1.4 业务凭证扫描

网点柜员办理完核心交易后,点击“影像录入”,扫描通用凭证、《xx银行对公定期业务申请书》、转账支票或支款凭条至运营部。未在办理行开立结算账户的,还需扫描单位公函、转入待销账打印通用凭证。

5.3.1.5 验印并提交业务

网点柜员扫描完凭证影像后,检查凭证影像扫描是否完整无误,凭证扫描完整无误的,点“提交业务”,业务提交后系统进行自动验印(非本行的转账支票不用验印),如自动验印通过的则任务提交到运营部;系统自动验印不通过的,网点柜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人工验印,人工验印确认通过的业务提交到运营部,人工验印不通过的网点柜员应删除该笔业务结束流程,同时用红笔将转账支票或支款凭条上加盖的业务清讫章和经办人私章划叉,与客户填写的开户申请一并归还客户。

5.3.2 运营部账务处理

5.3.2.1 业务申请审核

运营部柜员在业务集中处理系统中获取单位定期存款开户任务后,审核以下内容:

a)对公账户批注处是否有系统验印通过登记;

b)扫描的凭证影像是否完整,凭证上的签章是否正确、完整;

c)转账支票或支款凭条的申请日期是否符合票据法规定;

d)转账支票或支款凭条填写是否完整,无涂改;

e)转账支票或支款凭条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支票填写要素;

f)《xx银行对公定期业务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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