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2018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2018一、前言建筑施工过程中,扬尘是一个常见的环境污染问题。
扬尘不仅影响施工工人的健康,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工人的健康,制定一份专项方案来治理建筑施工扬尘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标本专项方案的目标是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控制措施,保护施工工人的健康,并降低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三、控制措施1. 施工现场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施工全过程的监管。
- 严格执行施工工地的封闭管理,确保覆盖建筑材料和设备,减少扬尘产生。
- 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清洁工作,包括道路、堆料场地等,使积尘量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2. 技术控制- 使用湿法施工工艺,将施工工地的地面保持湿润,降低扬尘产生。
- 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保证其正常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扬尘。
- 对于大型机械作业,采用喷雾装置,控制扬尘产生。
3. 现场培训- 培训施工工人关于扬尘治理的重要性,以及正确使用和维护工作装备的方法。
- 教育工人采取正确的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口罩、防护眼镜等。
4. 定期监测- 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扬尘超标问题。
- 依据监测结果,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五、经费保障建筑扬尘治理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治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建议将治理经费纳入整个工程预算中,并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六、责任追究任何施工单位或个人如存在违反该专项方案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可能面临经济处罚。
七、总结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通过本专项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保护工人的健康,保护环境的质量,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各施工单位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方案的落实和执行。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目标。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方案范本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方案范本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扬尘污染不仅影响了周围环境的空气质量,也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健康产生了威胁。
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本方案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旨在通过科学有效的措施,降低扬尘排放,净化环境空气,保障施工质量和环境安全。
二、扬尘来源分析建设工程扬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土方开挖: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
特别是在干燥季节,土方开挖扬尘问题更加突出。
2. 地基施工:地基施工涉及到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等环节,都会伴随着一定量的扬尘排放。
3. 施工运输:施工过程中的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因为工地附近道路尘土扬尘、机械设备工作时排放的尾气等,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空气污染。
4. 施工扬尘治理设施的不完善:缺乏科学规范的扬尘治理设施,使得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
以上从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需要全面从源头进行治理。
三、治理措施1. 土方开挖控尘(1)选择适宜的施工时段:尽量避免在风力较大的条件下进行土方开挖作业;(2)湿法水喷淋:在土方开挖的同时进行水喷淋,以降低土方颗粒的扬尘。
可以采用喷淋车辆、喷雾系统等设备进行水喷淋;(3)覆盖封闭:采取遮挡或封闭土方开挖现场,减少扬尘排放。
2. 地基施工控尘(1)混凝土浇筑:施工现场使用封闭性混凝土搅拌机和配料间,用湿喷雾降尘,避免粉尘排放;(2)钢筋加工:采用湿式切割工具,减少扬尘排放。
3.施工运输控尘(1)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免在人口密集区域、风力大的条件下进行运输;(2)加装封闭装置:对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进行改造,加装封闭式罩子或挡板,减少尘土飞扬;(3)定期清洁道路:减少路面的尘土,降低扬尘排放。
4. 施工扬尘治理设施建设(1)建立完善的扬尘治理系统:包含扬尘治理设备的选型、布局和维护保养;(2)系统监测:建立扬尘监测系统,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3)定期维护:对扬尘治理设备进行定期清洁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施工现场防止扬尘方案

施工现场防止扬尘方案扬尘是施工现场常见的环境问题,不仅会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影响,还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带来困扰。
为了有效地防止施工现场扬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使用合适的设备等。
以下是一份施工现场防止扬尘的方案,详情如下。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制定扬尘防治计划:在项目筹备阶段,制定详细的扬尘防治计划,明确扬尘防治的目标、内容、措施和责任部门,包括扬尘防治的时间安排、资源配置等。
2.形成清洁施工意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扬尘防治意识的认识,清晰了解扬尘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并强调扬尘防治的重要性。
3.制定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的施工流程、施工时间计划、施工区域划分等,以便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有效地进行扬尘防治。
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1.管理施工现场:建立临时施工指挥部,明确各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2.有效的材料管理: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进行储存和管理,减少材料表面的粉尘,避免在风吹的时候造成扬尘。
3.做好现场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清扫,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碎屑等,减少扬尘源的数量。
4.控制施工扬尘源:采用湿法施工、覆盖法等控制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源的产生和扩散。
5.加强风尘控制:在施工现场的出口设置风网或风帘,阻挡部分扬尘物质飞散,同时对施工区域和周边区域进行覆盖,减少扬尘的扩散。
6.确保车辆清洁:要求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在进入和离开施工区域前进行清洗,避免车辆扬尘。
7.加强施工现场的通风:增加施工现场的通风设备,保证施工区域的空气流通,减少扬尘的堆积。
8.做好员工防护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员工吸入扬尘,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和监测。
三、使用合适的设备1.选择低粉尘工艺和设备:在施工中选择低粉尘工艺和设备,避免使用高粉尘产生的工艺和设备,减少扬尘的产生。
2.使用防尘设备:使用封闭式施工机械和防尘罩等设备,降低扬尘源的排放,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扩散。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力度,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
我局制定了《定西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3月15日定西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施工扬尘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环境整治6个100%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
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1. 背景介绍施工扬尘是指在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其他工程作业中产生的尘埃。
大量的施工扬尘会导致环境污染、空气质量下降以及人体健康受损。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势在必行。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该专项方案的目标是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扬尘的产生和传播,确保环境污染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保障周边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2.2 原则•预防为主:在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通过各种措施和技术手段预防扬尘的产生和扩散。
•综合施策:采取多种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施工扬尘控制,从根源和环节入手,全面抑制扬尘的产生和传播。
•科学优化:根据施工环境和条件,合理选择和优化控制措施,实现施工扬尘控制的效果最大化。
3. 施工前阶段控制措施在施工前,需要采取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 施工方案优化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对于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项目,应选择在风力较小的时间段进行,以减少爆破产生的扬尘。
3.2 覆盖和封闭对施工现场进行覆盖和封闭,减少裸露地面的面积。
使用防尘网、塑料薄膜等材料对裸露的土地、沙土、材料堆放等进行覆盖,防止扬尘的产生。
3.3 湿化喷淋采取湿化喷淋技术,对施工现场进行喷淋,使地表保持湿润状态,减少扬尘的产生。
3.4 路面清洗定期对施工现场周边道路进行清洗,确保道路表面的尘土和污染物得到有效清除,防止扬尘的传播。
4. 施工中阶段控制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以下控制措施来控制扬尘的产生和传播:4.1 降尘降噪技术使用降尘、降噪设备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尘埃进行控制。
如采用喷淋设备、抑尘车辆等,对施工现场进行湿化喷淋、降尘处理,减少扬尘的产生。
4.2 施工时限控制对于需要进行大量扬尘作业的工序,如土方作业、砂石料搬运等,在空气湿度较大的时段进行,减少天气条件对扬尘控制的影响。
4.3 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施工扬尘控制的监督和管理。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XX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XX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铁腕治霾攻坚行动,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继续在全县范围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活动,大力推行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切实加强对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各参建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建设工地包括房建工地、市政工程、出土工地、拆迁工地),促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1.全面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
各镇办(中心)要严格落实建设工地6个100%要求,加强辖区内建设工地日常监管,坚持领导带班巡查制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城管执法局2.全面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排放质量管理。
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扬尘监测系统,严格按照陕西省《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执行,使各类建设工地扬尘排放限值达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3.严格落实“红黄绿”牌管理制度。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2018年XX县建设工地“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县住建局负责落实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县交通局负责落实县内交通工程施工工地的“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县水利局负责落实县内水利工程施工工地的“红黄绿”牌管理制度。
县扬尘办负责对县内“红黄绿”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4.严格落实政府专职监管员制度。
各镇办(中心)要对辖区内每个建设工地安排包抓领导及派驻政府专职监管员,政府专职监管员不少于2人,专职监管员为各辖区内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
扬尘控制全面施工方案

扬尘控制全面施工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工地数量增多,扬尘污染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施工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通过采取一系列扬尘控制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2)原则:全面覆盖、分区管理、源头控制、过程防治、科学实施。
三、施工范围与内容(1)施工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国各类建筑工地。
(2)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施工围挡、物料堆放、施工过程、道路硬化、绿化等环节的扬尘控制。
四、扬尘控制措施4.1 土地平整(1)在土地平整前,对地表植被进行移植或妥善处理。
(2)采用湿法作业,对土地进行洒水抑尘。
4.2 施工围挡(1)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施工围挡,围挡材料具备一定防尘性能。
(2)定期对施工围挡进行清洗,保持其清洁。
4.3 物料堆放(1)物料应按照类别进行分区堆放,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
(2)对物料堆进行定期洒水抑尘,洒水频次根据气象条件及扬尘情况调整。
(3)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覆盖措施,防止风吹扬尘。
4.4 施工过程(1)土方开挖、运输等作业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
(2)混凝土浇筑、打磨等作业时,采取封闭式作业,配备吸尘、降尘设备。
(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临时堆放。
4.5 道路硬化(1)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提高道路表面摩擦系数,减少道路扬尘。
(2)定期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保持道路清洁。
4.6 绿化(1)在施工现场周边进行绿化,增设防尘林带。
(2)合理选择绿化植物,提高绿化效果。
五、实施与监管(1)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人。
(2)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对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便于追溯与改进。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4•【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施行日期】2018.01.2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第一条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产生的松散颗粒物质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价格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治扬尘污染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投诉和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扬尘污染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大气颗粒物浓度和道路积尘负荷的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17•【字号】京建发〔2018〕242号•【施行日期】2018.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8〕242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2018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5月17日2018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促进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8〕9号)的总体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条例》,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工程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有人管、及时管、管得住、管得好",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继续下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20
•【字号】鄂建办〔2018〕92号
•【施行日期】2018.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印发《2018年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建办〔2018〕9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2018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一)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总目标提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为主体,各参建单位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
达到《沈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建发[2018]45 号)相关规定的扬尘治理标准。
1、扬尘污染防治遵循“七个百分之百”的管理目标。
(1)施工现场作业场地周边100%设置围挡;(2)散装物料堆放、散流体和裸地100%覆盖;(3)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处(尤其是出场即进入混凝土或者沥青道路的)100%进行冲洗;(4)施工现场主干路路面100%硬化;(硬化方式采用现场级配良好砂卵石碾压硬化)(5)拆除现场100%湿法作业;(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00%安装。
2、扬尘污染治理“四个一律”管理目标:(1)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2)所有现场内主干路一律硬化;(3)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4)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
3、扬尘污染治理“两个禁止”管理目标:(1)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置砂浆;(2)扬尘防治设施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
二、本工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目标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2、无市民重大投诉;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6、创省级文明工地。
三、本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来源本工程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现场堆放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1、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运送至地面或下一层时产生的扬尘。
2、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3、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四、本工程扬尘污染控制点: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2、现场的硬地坪;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4、土方施工、堆场扬尘控制;5、混凝土使用;6、砂浆的使用;7、建筑垃圾处理;8、生活垃圾处理;9、工地脚手架施工扬尘控制;10、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11、建筑腻子、水泥使用扬尘控制;12、木工间管理;13、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专门针对扬尘的施工治理方案

专门针对扬尘的施工治理方案1. 背景介绍在施工过程中,扬尘是一个常见的环境问题,对工人和周边居民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制定一份专门针对扬尘的施工治理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2.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保护工人和周边居民的健康。
3. 治理措施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治理措施:3.1 施工现场管理-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限制外部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 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包括清除堆积的灰尘和杂物。
- 对施工现场进行湿化处理,以降低扬尘产生的可能性。
- 锁定和覆盖所有材料和设备,防止其产生扬尘。
3.2 施工设备管理- 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减少排放物。
- 在设备排放口安装过滤器和除尘器,有效控制排放颗粒物。
- 使用低排放的设备和机械,减少扬尘产生。
3.3 施工材料管理- 选择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较低的材料,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 储存施工材料时,采取密封措施,防止其挥发和产生扬尘。
- 在搬运和装卸施工材料时,使用湿化处理或覆盖措施,减少扬尘。
3.4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 对施工工人进行扬尘防护培训,提高其对扬尘治理的认识和意识。
- 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和防护眼镜,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4. 监测和评估为了确保施工治理方案的有效性,我们将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扬尘浓度的监测和记录。
- 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
- 工人和周边居民的满意度调查。
5. 法律合规本方案将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要求。
6. 总结通过采取上述的施工治理方案,我们可以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工人和周边居民的健康。
同时,定期的监测和评估将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和优化治理措施,确保其持续有效性。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23•【字号】苏府办〔2018〕111号•【施行日期】2018.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11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环保局、园林和绿化局: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全面完成2018年度苏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挂牌督办重点任务,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现印发《2018年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3日2018年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根据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结合2018年度苏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挂牌督办重点任务要求,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紧紧依靠人大监督,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等措施“全覆盖”。
严格做到:围挡作业、封闭施工,场地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喷淋抑尘、严禁抛洒、图牌公示,依托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管理系统,打造“智慧工地”信息化平台,提高扬尘治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依据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1〕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扬尘专项防治方案

建筑工程扬尘专项防治方案一、背景随着现代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成为了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
建筑工地扬尘不仅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还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扬尘的专项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紧迫性。
二、专项防治方案1. 安排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工程扬尘防治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扬尘防治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督促。
2. 制定相关扬尘防治制度和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扬尘防治规程和标准,确保扬尘防治工作按照法规要求开展。
加强对扬尘防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扬尘防治意识和技能水平。
3. 加强现场扬尘监测对建筑工地扬尘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建立完善的扬尘监测制度和技术体系,及时发现和控制扬尘排放超标的行为。
通过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及时调整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确保扬尘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4. 采取有效的扬尘治理措施建筑工程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作业、渣土运输、材料堆放、挖掘和破碎等工作。
对于这些扬尘排放源,应采取相应的扬尘治理措施,如覆盖、喷洒、降尘等,有效控制扬尘的排放。
同时,加强建筑工地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如建立围挡、安装喷淋设备等,减少扬尘的扩散。
5.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严格规范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的行为,严禁乱扔废弃物、乱倾倒渣土等行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文明施工和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工地环境。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执法,对扬尘污染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处罚。
6. 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扬尘防治工作开展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针对扬尘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及时制定并改进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提高扬尘防治工作的效果。
三、总结建筑工地扬尘是当前城市环境保护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加强建筑工程扬尘的专项防治工作,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8〕42号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龙口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龙口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7日龙口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效防范和减少扬尘污染发生,促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有效提升人居环境,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把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作为扬尘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镇街区、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督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确保所有工地达到“施工现场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洒水保洁、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全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治理标准和要求(一)将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纳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将扬尘治理方案列入招投标文件,作为技术标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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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XX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18年)》、《XX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18年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铁腕治霾攻坚行动,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继续在全县范围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活动,大力推行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切实加强对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各参建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建设工地包括房建工地、市政工程、出土工地、拆迁工地),促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1.全面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
各镇办(中心)要严格落实建设工地6个100%要求,加强辖区内建设工地日常监管,坚持领导带班巡查制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城管执法局2.全面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排放质量管理。
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扬尘监测系统,严格按照陕西省《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执行,使各类建设工地扬尘排放限值达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3.严格落实“红黄绿”牌管理制度。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18年XX县建设工地“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县住建局负责落实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县交通局负责落实县内交通工程施工工地的“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县水利局负责落实县内水利工程施工工地的“红黄绿”牌管理制度。
县扬尘办负责对县内“红黄绿”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4.严格落实政府专职监管员制度。
各镇办(中心)要对辖区内每个建设工地安排包抓领导及派驻政府专职监管员,政府专职监管员不少于2人,专职监管员为各辖区内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
重点监管建设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落实、监管包抓建设工地视频监控正常使用、参建单位扬尘治理方案的制定及落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拒不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及时上报县政府扬尘办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水利局、县交通局5.全面落实县辖区内建设工地视频监控。
县辖区内建设工地出入口及施工区域内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县辖区内建设工地视频监控按要求接入县城市管理指挥平台(拆迁工地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6.严格执行“禁土令”。
冬防期间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设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
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高限处罚。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7.加强出土工地现场监管。
各镇办(中心)对辖区内实施土方作业的工地必须配备3人以上政府专职监管人员。
具体负责监管土方作业的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并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杜绝“黑车”和未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审批的车辆拉运。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8.加强商混企业扬尘排放管理。
严格落实围墙、硬化、洒水、冲洗、覆盖、绿化等要求。
场内主要道路、作业区域及生活区必须硬化;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串联不少于三组),设置位置合理;散装物料、水泥必须放置在密封物料仓库,场内抑尘措施达标;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办(中心)三、职责分工(一)各镇办(中心)及县级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我县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监管坚持“属地为主、部门指导、差别管控、分类监管”原则。
1.各镇办(中心)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商混企业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对未履行扬尘治理责任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项目和企业,上报县扬尘办,县扬尘办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对其进行限期整改、教育培训、处罚。
对重大案件或被中、省督察组发现影响恶劣案件由县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县扬尘办负责对县辖区内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3.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对各自所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落实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
4.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城管执法局等承担各类建设工程审批的县级部门为县辖区内建设工程扬尘治理配合指导部门,在建设工程审批、监管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全力配合各镇办(中心)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工作。
5.县扬尘办负责督查各镇办(中心)和扬尘治理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及时传达市县治霾办有关文件精神,协助各职能部门对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二)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扬尘整治,有效遏制扬尘污染。
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组织者,对所管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
必须统筹协调建设工程所有参建主体,全面负责工地内扬尘防治、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渣土管理等各项工作。
将扬尘治理纳入招标方案,做好扬尘治理专项费用落实,及时足额拨付扬尘治理措施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
建设单位自行进行土方工程发包时,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落实道路及场地硬化、施工围挡、裸土覆盖、车辆冲洗等措施;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处置渣土及建筑垃圾;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开挖存放的裸露土方,闲置时间超过2个月的,必须进行绿化或覆盖,并设置不低于2.5米的封闭文化围挡。
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负责编制扬尘治理方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方案。
对各项措施费用进行统筹安排,严格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XX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好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
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工作日志,对进出车辆冲洗情况要进行记录,确保扬尘治理规范化、常态化。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负监督责任,具体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责任落实情况。
同时,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监理细则,对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一旦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措施及标准(一)房建工程整治标准1.围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必须美观、牢固,主城区主要道路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其他路段不低于1.8m。
围挡外墙必须设置公益广告,设置数量及面积不少于50%。
2.道路(局部场地)硬化、清扫。
建设工地所有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区域主要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必须硬化。
道路承载力应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职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随时保持场区干净。
3.车辆冲洗。
每个工地施工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
18年开始设置冲洗设施的必须冲洗装置位置合理,冲洗台实施串联设置(不少于3组)。
车辆冲洗由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
工地出入口30 m以内路面上不应有明显污染,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车辆冲洗必须填写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车辆冲洗采用循环用水,设置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4.裸土覆盖。
建设工地内裸露土地必须采用防尘网覆盖、绿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对短期内不利用的土方,须采取防尘网覆盖,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
防尘网宜为绿色,采用密目网时目数不应小于800目/100cm2;闲置两个月以上土方必须进行绿化。
5.垃圾处置。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垃圾堆放点。
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须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使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容器)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
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必须严格落实XX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X 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
工地内严禁焚烧任何废弃物和垃圾。
严禁熔融沥青,生产生活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6.监控监测。
建设工地内必须在工地主出入口和扬尘重点监控区域按照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设备应能覆盖施工区域90%。
7.信息公示。
建筑工地必须在大门口外墙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标明工程规模,工期,企业负责人、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公示牌预留“红、黄、绿”牌位置。
(二)拆迁工地整治标准在参照执行房建工地标准的基础上完善拆迁施工扬尘防治手段。
拆迁施工必须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及时覆盖,及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清运。
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应急响应启动时必须停止拆除作业。
(三)市政工程整治标准在参照执行房建工地标准的基础上完善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手段,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应进行硬化处理并满足车辆运输要求;设置车辆冲洗台或高压冲洗设施并按要求排放,及时按要求覆盖裸露的土方;施工场所全部按标准围挡。
配备足量的专职保洁员,及时清扫冲洗路面。
(四)河道整治工程标准在参照执行房建工地标准的基础上,采砂、河道绿化、河道整治等作业要全面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分段施工,缩短施工工期,控制作业面,最大可能减少扬尘污染。
(五)其它要求。
工地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水泥、石灰粉等散体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且严密遮盖。
装卸、搬倒物料时,应遮盖、封闭或洒水。
(六)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监督考核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镇办(中心)、水利、交通部门要设立扬尘治理工作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台账,细化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将每一个建设项目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及监管责任人,做到项目情况清晰,监管责任明确。
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将工地台账及“红、黄、绿”牌报表、月工作总结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上报至县扬尘办,初次上报时限18年5月底前,以后每月22日12点前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