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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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标段
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永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标段
招标单位:永丰县农业局(章)法定代表人:周彧(章)联系人:江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年月
投标须知
第一节前附表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水源工程、田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第九标段:潭城乡富山村委
工程造价约.万元
第十标段:上固乡汉下村委+上固村委
工程造价约.万元
第十一标段:沙溪镇拱江背村委+沙台村委
工程造价约.万元
第十二标段:七都乡舍下村委+古县镇石井村委
工程造价约.万元
第十三标段:古县镇遇元村委
工程造价约.万元
第十四标段:鹿冈乡洋坳村委+高坑村委+巷口村委
工程造价约.万元
第十五标段:瑶田镇湖西村委+都溪村委
工程造价约.万元
第十六标段:瑶田镇水心村委+梅坑村委
工程造价约.万元
各标段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现场施工条件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平整;
()施工用水、电已通;
()有关勘探资料已勘探;
()施工图纸设计情况已出具;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永丰县水利局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日前确定中标人。

(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 一个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只限于中一个标段。

若多个标段排序第一,则取招标金额最大的标段为中段标段,其余标段只参与报价计算不参与排序。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
()投标保证金凭证;
()外埠进赣投标企业必须持有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于年月日下午:前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报永丰县水利局备案。

、补充通知将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

招标文件发出前,送水利局备案,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除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方式外,其它不依据市场价格变化和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

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
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只需填写总报价,不需编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定额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小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本工程招标主要材料价格,招标人参照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年月份永丰县近期市场行情。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执行年水利水电定额。

、不允许任一投标单位在同份投标文件中出现不相同的两个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辅助资料表:
①投标企业概况;
②参与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④建造师、三大员押证上岗承诺书;
(6)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等,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报价U盘一个(采用EXCEL工作表格式,内容与招标书中表格一致)。

(8)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证
金万元人民币及招标资料费(每个标段元)(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

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和永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开标时,投标人的银行进帐票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账户:
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账户:
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号:
开户行: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除中标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外,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日内退回。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不足部分进行补充)。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
、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采取无记名电子邮件方式(@)在年月日下午:前发送招标人。

、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于年月日将答疑结果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水利局备案。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按本文件(十)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

、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易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要求每个投标人只递交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含投标报价U盘),将投标文件装在一个密封袋中(不全投的投标单位,将不投的标段投标报价写“”)。

.所有密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超过投标截止时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

、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标
(十七)开标
、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个人(委托代理人暨拟派项目经理)进入开标现场,否则不受理其投标文件并视为自动弃权。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所有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时,永丰县发改委、县水利局等派员到场进行监督。

、投标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会程序
详见附件一评标办法。

七、评标
(十九)评标
、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号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号第条
规定内容的;
③投标文件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号)中规定的下列内容的:
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同一银行帐号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第条、第条规定内容的;
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
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号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规定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具体办法详见附件一。

、评标委员会组成: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人,其中在开标前随机从省级专家评委库中按规定抽出人,其中技术类专家人,经济类专家人。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家中标排序人。

、定标原则: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并符合资格审查标准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二十一)中标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工程评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应负责将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三大员”证书原件提交给招标人押证上岗,并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在相关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七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由。

、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本工程不允许中标人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中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十二)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本工程采用履约保证金方式进行合同担保。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 。

提交单位:指定单位及账号
提交方式:银行转帐
(2)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一直有效;
招标人支付资金证明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天内一直有效。

(3)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一次无息退回。

、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由于中标人原因,中途无法完成中标工程或自动放弃中标工程,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终止中标合同。

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示范文本。

本施工合同的组成由: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补遗书;④投标书及其附件;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施工图纸;⑨工程量清单;⑩工程报价单。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本工程投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中标后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招标人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

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甲方要求施工总工期为日历天,不得影响项目区农户耕种,合同工期执行甲方要求工期。

(三)工期延误
、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不可抗力。

()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

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

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二、质量与安全
(四)工程质量
、本工程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本工程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为合同约定条件。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

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格的 %支付赔偿金。

(五)工程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六)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的确定:
()、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即为合同价格;合同价款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合同条款签订要求
①工程结算按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证验收合格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

②合同单价的确定:
a、计算下浮率N=中标人投标工程报价总价
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均不含暂定价)
b、合同单价=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N
()、工程量清单外的新增项目单价按预算定额单价×下浮率N,结算时套用定额:
①年水利水电定额
②材料价格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市场价;
、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①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②在监理、施工单位现场核实,经招标人确认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文件的规定。

、工程结算时调整价款因素:
a、经设计单位发出并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b、经发包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c、暂定价。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办法: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

按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支付,即经甲方、监理、财政三方核定,完成工程总量的%,支付合同价款的%;完成工程总量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决算总价的%;余下%工程款作工程质量保证金,于工程运行一年后未出现质量问题七天内全部付清。

(不计息)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生产标牌和警示牌,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他有关规定
、中标后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三大员”管理人员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发包人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除外),否则视同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员相一致,派驻施工现场的机械配置应满足施工现场需要且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标准,并报甲方审查后即组织进场施工,否则视同违约,业主单位将有权中止合同。

、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将所有施工垃圾清理出场。

发包人代为清理的,用工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承包人具有保管施工现场所有设施、设备和材料的义务,损坏和丢失均需赔偿,并对施工现场负有安全保卫责任。

六、材料设备供应
(八)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不供应材料、设备。

(九)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采购的U(T)形槽()必须同时具有江西省水利水电企业协会颁发的U(T)型槽产品合格证和混凝土预构件厂家生产能力认证书,T型槽须为卡口槽。

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质量、品牌应得到甲方确认。

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所有材料都应按现场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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