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创新创业工作方案 (实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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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创新创业工作方案

(2019-20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协同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推进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制度保障为支撑,以大赛为抓手和导向,推进教学、科研、实践协同育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明确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完善“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大批创新创业人才。

(二)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创新创业教育机制。

查找自身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全面剖析薄弱环节。打破常规,突破障碍,补齐短板,着力于制度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和服务创新,探索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建立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创新创业帮扶指导机制,提升学生创业数量和质量,提高学校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三)坚持协同推进,培育学校创新创业文化。

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学校改革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体系和教育教学评估指标,营造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的局面,造就创新创业教育文化育人机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普及和深化发展,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和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

2019年起全面启动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打造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

到2020年,打造适宜学生创新产品和创业项目孵化的

实践环境,大赛参赛水平进一步提高,项目孵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到2021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创新创业工作体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大赛成绩取得明显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在省内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1、树立先进教育理念

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来抓,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引导师生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和“面向全体、人人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意识,把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责任部门:党政工作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实训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科研处、各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长期执行

2、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明确各专业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加入创新创业培养目标,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19年8月

3、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结合学校办学特点和实际,建立校企一体、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开发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造学、创业基础、就业指导等创新创业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不少于每学期4学时。加强课程改革,探索建立跨分院、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课程。逐步展开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业等相关课程,积极支持科技成果及时申请专利,帮助和鼓励学生申请专利,助推科技成果转化率。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实训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科研处、各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19年,完成创新创业类必修课课程开发;2020年,至少开设3门创新创业类选修课;2021年,完成知

识产权申请与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业等相关课程开发

4、完善学分制学籍管理

适当放宽学生修业年限,支持在校大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创新创业,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加强对创业休学学生的资质审核和跟踪管理。保护学生的兴趣爱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培训、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开展创新实验、参与学科竞赛与课题研究、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

完成时间:2019年完善出台相关制度

5、创新教育教学方法

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鼓励教师和教学团队进行教学改革,在传统课堂中融入有利于创新创业素质能力培养的一切有利因素。大力推进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通过引入导师制、“翻转课堂”等方式,加强师生互动,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愿,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

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实训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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