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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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在北仑区遇到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北仑区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仑区行政区域内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以北仑区防汛指挥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3)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高抗灾能力。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组织抢险救援。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 北仑区防汛指挥部
北仑区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北仑区防汛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全区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防汛预案,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工作。

2.3 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主要包括:(1)水利局: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防汛技术指导。

(2)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安全和学生转移工作。

(3)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4)城乡规划局:负责防汛工程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5)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防汛安全。

(6)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和抢险救援工作。

(7)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安全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8)商务局:负责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

(9)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10)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工作。

(11)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12)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13)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三、预防预警
3.1 预防措施
(1)加强气象、水文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开展防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汛意识。

(3)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防汛职责。

(4)定期检查防汛设施,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5)组织编制和修订防汛预案,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6)做好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3.2 预警信号
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1)台风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北仑区将受到台风影响。

(2)洪水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北仑区将出现洪涝灾害。

四、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台风、洪水预警信号和实际影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2 响应措施
(1)Ⅰ级响应:启动紧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迅速行动,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2)Ⅱ级响应:加强监测预报,各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汛安全工作,适时启动应急
预案。

(3)Ⅲ级响应:加强防范措施,必要时组织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各部门和单位做
好应急准备。

(4)Ⅳ级响应:关注气象、水文变化,各部门和单位做好信息上报和宣传解释工作。

五、抢险救援
5.1 抢险救援原则
(1)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优先保障转移和救援受灾群众。

(2)防止灾害扩大:及时控制和排除险情,保障重要设施安全。

(3)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2 抢险救援措施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开展抢险工作。

(2)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援车辆和人员及时到达现场。

(3)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及时抢修受损设施,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4)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5)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物资发放。

六、后期处置
6.1 抢险救援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6.2 区指挥部组织对防汛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3 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北仑区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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