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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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义务教育实施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办法如下:
一、入学
1. 新生入学采用发放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同时将开学通告张贴至各村落,确保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能按时接获入学通知,并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户口本,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注册手续。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编制并分配正式学籍号,该学籍号一经确定,长期有效;学生若因故休学满一年后,需启用新学籍号。
3. 学籍卡之填写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确保所有栏目信息完整无误。
学籍卡所记录的学生成绩及综合性评价须秉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学籍卡经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学校教导处妥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籍卡将作为档案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
1. 学生因家庭迁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应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
2. 若有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借读,且学校班级容量允许,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导处考核通过,并凭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及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将由教导处统
一安排至指定班级就读。
本校学生外出借读亦需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 各完小应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及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教导处存档及上交教育局初教科备查。
三、休学与复学
1.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者,可准予休学:
(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
(2) 罹患传染性疾病且尚未痊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 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难以跟上学习进度者。
2.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医药费收据),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属实后,报请县教育局批准方可休学。
3. 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未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
休学期间,学生学籍继续保留。
休学期满后,学生应按时复学;复学时,需凭休学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返校复学。
四、毕业
对于已完成国家规定年限义务教育且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水平的儿童、少年,学校将颁发小学毕业证书以示认可。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二)
依据《____教育法》、《____义务教育法》以及《____未成年人保____》之相关条款,结合本校具体实际情况,特此制定并颁布本学籍管理办法,以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一、入学管理
1. 新生入学:学校将公布招生相关事宜,符合条件的学生需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幼儿园结业证书及疫苗接种证明,前往班主任处完成报名手续。
2. 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即审核并批准其取得学籍,同时编列正式学号。
此学号一经确定,将长期保持不变,即使学生休学一年,复学后仍使用原学籍号。
3. 新生花名册:学校需填写新生花名册,并上报至镇中心学校进行审理备案。
二、转学与借读
1. 转学手续:学生因家长工作变动、家庭搬迁(含户籍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者,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2. 借读申请: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借读者,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借读学校同意后,再经镇中心学校审核批准,方可办理借读手续。
3. 借读生管理:借读生在借读期间,其学籍仍由原学校保留,学习成绩则由借读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
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应出具借读证明,将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及借读年限等情况转交给原学校登记入册。
对于从起始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生,其学籍及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全程管理与考核,并在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放义务教育证书。
4. 毕业年级限制:原则上,毕业年级学生不办理转学或借读手续。
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需返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继续学业。
三、休学与复学
1. 休学条件:学生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休学: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继续学习者;
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
2. 休学申请与审批: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提供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应由其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报镇中心校批准,并颁发休学证明书。
3. 休学期限与复学: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未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
休学期间,学籍继续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后,应按时复学,并凭休学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原则上安排至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就读。
若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已消除并持有相关证明,可向学校提出提前复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将根据其学力程度和个人意愿安排至合适年级就读。
四、流失管理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超过____天或休学期满未复学且未继续申请休学超过____天者,视为流失。
学校将建立健全防辍控流机制,实行月报制度,并设立学籍跟踪调查表,以准确记录每位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严防中间环节学生流失。
一旦发现学生流失,班主任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开展家访工作,查明原因,督促学生返校。
同时,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或行政措施,确保学生复学。
五、毕业管理
对于完成国家规定年限义务教育并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学生,学校将颁发由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并加盖“毕业”字样章。
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 全面考核:在校学生将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及班主任依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进行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文化课考试通常在期中和期末进行。
2. 表彰奖励:对于在学校、社会或国家层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将相关荣誉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3. 奖励审批:对学生的奖励申请,由班主任或相关教师提出,并由教导主任审核批准(涉及奖状的发放)。
对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称号的授予,则需经校务会议或全体教师会议审议通过,并由校长正式公布。
六、处分管理
1. 禁止勒令退学或开除: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勒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三)
根据《____教育法》、《____义务教育法》及《____未成年人保护____》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以下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管理
1.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公布招生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幼儿园结业证书及疫苗接种证明至班主任处进行报名登记。
2. 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即审核并批准其取得学籍,同时编列正式学号。
该学号一经确定,将长期保持不变,即便学生休学一年后复学,亦应沿用原学籍号。
3. 新生入学信息需由学校整理成新生花名册,并上报至镇中心学校进行审理备案。
二、转学与借读
1. 学生因家长工作变动、家庭搬迁(包括户籍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应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2. 对于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借读的,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并获得借读学校同意。
随后,该申请需经镇中心学校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准予借读。
3. 借读生在借读期间,其学籍仍由原学校保留,学习成绩则由借读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
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应出具借读证明,将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及借读年限等情况转交给原学校登记入册。
若学生从起始年级开始借读,其学籍及学习成绩的管理与考核均由借读学校负责,毕业时由借读学校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4. 原则上,毕业年级学生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继续学习。
三、休学与复学
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准予休学:
(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
(2) 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 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
2.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提供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应由其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报镇中心学校批准,并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 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
休学期间,学生学籍仍予保留。
休学期满后,学生应按时复学,并凭休学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
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学生可返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将其安排至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 若学生休学期未满,但休学原因已消除并具备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提前复学申请。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可提前复学,并由学校根据其学力程度和个人意愿安排至合适的年级学习。
四、流失管理
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达____天以上或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且未到校达____天者,均视为流失学生。
为有效防止学生辍学流失,学校将建立健全防辍控流机制及控流制度,坚持月报制度,并设立学籍跟踪调查表以准确记录每位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
一旦发现学生流失现象,班主任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以查明原因、敦促学生返校;同时需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针对导致学生辍学的具体原因,学校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或行政措施以强制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复学。
五、毕业管理
对于完成国家规定年限义务教育并达到小学毕业水平的学生,学校将为其颁发由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并加盖“毕业”字样章以示认可。
具体毕业考核流程如下:
1. 在校生将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及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及教学内容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其中文化课考试将在期中及期末进行。
2. 若学生在学校、社会或国家层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时,学校将视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将相关荣誉载入学生的学籍卡及档案中以便留存纪念。
3. 对于学生的奖励申请将由班主任或相关教师提出初步意见;其中涉及颁发奖状的申请将由教导主任负责审核批准;而涉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则需经校务会议或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校长最终公布决定结果以示公正公开。
六、处分管理
1. 在义务教育阶段内学校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以保障其受教育权益不受侵犯。
2. 对于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四)
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基石,对于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畅进行至关重要。
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为统一并优化学籍管理实践,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此制定以下规定:
一、强化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需深刻认识到学籍管理的重要性,将其视为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之一。
校长应亲自挂帅,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领导,并明确校长为学籍管理的首要责任人,教务主任及学籍管理员则承担直接责
任。
任何因学籍管理违规或疏忽导致教育教学受阻或学生权益受损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规范常规管理流程
学校应严格执行省、州、县、镇各级关于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体系。
以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常规工作为切入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各项手续,确保操作规范、管理有序。
同时,建立学籍管理台账,及时归档相关材料,确保学籍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明确转学、借读办理细则
(一)办理条件
1. 转学条件:学生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或因父母外出打工而随迁就读;或因父母工作调动需转学等情形,可准予转学。
2. 借读条件: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现役军人等特殊原因;或来本地投资、务工;或父母在本地工作等情形,学生可准予借读。
(二)办理程序
若学生需从A学校转学或借读到B学校,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学生(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B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 B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转学(或借读)证明》,并签署意见、盖章。
3. 学生(或监护人)向A学校提交申请书,并出示B学校的《同意接收转学(或借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 A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转学(或借读)证明》。
5. 学生持《转学(或借读)证明》等材料到B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三)有关要求
1. 办理转入、转出手续时,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 来本地务工或投资人员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在本地居住证明、独生子女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材料。
3.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完整,学校签署意见需明确,并由校长签名确认。
四、休(复)学办理规定
(一)办理条件
1. 休学: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超过一定学时仍无法上学的;或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可申请休学。
2. 复学:休学期满且具备继续学习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复学。
(二)办理程序
1. 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审核后签署同意意见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 因病申请休学的学生需到指定部门复检。
4. 符合休学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收到学校上报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并备案。
5. 休学期满后,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三)注意事项
1. 因病休(复)学需提供市级医院或市级传染专科医院出具的疾病(或康复)诊断证明及相关附件。
2. 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休学期间不得到其他学校就读。
3. 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完整,学校签署意见需明确,并由校长和教务主任签名确认。
五、建立学籍审核与上报机制
1. 学校应建立学籍审核制度,每学期至少审核一次学生学籍信息。
审核工作需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学籍变动手续的完备性以及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的准确性。
2. 学籍审核应确保学校名称、代码、年级和班级设置等基本信息的准确无误;同时保证学生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中各字段的规范和完整;确保在校生数、毕业数、招生数、学籍变动情况等各种学籍数据的一致性。
3. 在学籍审核过程中要特别关注招生和毕业学生情况、一年级新生学籍审核、休学与复学情况、辍学情况、转学和借读学生情况以及流动人口子女标注情况等方面的问题,防止辍学不登记、休学和复学的学生信息不吻合、转学和借读无手续以及流动人口子女不标注等问题的发生。
4. 学校应建立定期上报制度,每年在规定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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