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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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
第一篇:银川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
银川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2010-12-08 09:15:43 来源:中国大律师评论:0 点击:317 [提要]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并予以下发。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内容。
详见下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银川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八月十日
银川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最终实现政府能够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加强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能力和处理速度。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
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会、社会单位四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标准
各级消防监管网格科学划分,消防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火灾隐患排查彻底、宣传教育培训经常、消防管理严格。
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划分网格
以各县(市)区政府为第一级网格(大网格),成立以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大网格办公室设在各县(市)区安监局。
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为第二级网格划分单位(中网格),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行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以行政村、社区管理范围作为第三级网格(小网格),成立以村委会主任、社区主任为组长,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巡防队员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同时,在第三级网格(小网格)的基础上,行政村、社区结合各自的实际,以居(村)民院落、整栋楼宇、企事业单位等为节点,综合人员力量,将行政(自然)村、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片区,对应组成若干工作组,形成第四级网格(单元格)。
(二)明确工作责任
1、各县(市)区政府(大网格)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网格的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
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同时,要利用政府办公网络建立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保证下级网格采集的信息能够及时上报,本级网格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掌握下级网格的工作情况。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网格)任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要建立并完善各小网格的基础台帐和数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小网格的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
负责辖区内所有小网格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社区一档”、“一个自然村一档”或“一个单位一档”等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库;要对辖区内的监管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对本网格内列管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督导监管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3、各行政村、社区(小网格)任务。
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整理上报本网格内单元格的基本数据,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运用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整合处理上报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本社区(村队)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台帐,健全消防宣传、会议、设施器材档案等基础台帐和数据;对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
4、片区检查小组(单元格)任务。
负责采集基本数据,将片区每个单位的基本情况录入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并对片区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录入消防监管信息系统。
(三)开展隐患排查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上旬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检查日,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和居(村)民楼院及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录入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每月下旬进行一次统一复查,将整改情况录入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并将没有改正火灾隐患的单位统一上报消防大队,依法给予处理。
各行政村、社区片区小组每周对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检
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行政村、社区通知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录入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对没有及时整改的,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后上报到乡(镇)、街道办事处。
社会单位每天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随时检查或抽查,公安派出所加强对非重点单位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广泛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及政府相关部门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员和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六进”(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清真寺)为载体,对社区、居民楼院、农村、企业、中小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
行政村、社区要经常性的对居(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居(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建立县(市)区、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三级宣传培训网络。
(五)落实群防群治
坚持把群防群治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在城区实行厂包厂、店包店、区域联防等制度,建立“办事处管面、派出所民警管片、巡防队员巡线、保安队员蹲点”的点、线、片、面相结合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在乡镇依托警务室,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农村义务消防组织,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十户联防、邻里关照、打更巡逻”等治安防范措施,强化农村消防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是建设平安银川的重要内容,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建立以各县(市)区为核心作用的联席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新局面。
各县(市)区要每季度召开由公安、消防、工商、安监、建设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对难以解决的安全
隐患制订相应措施,采取联合执法的办法,开展统一行动,进行集中处理。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县(市)区政府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管单位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监管单位进行清理,分级建档,落实监管责任人,严格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确保年内辖区30%的监管单位达标。
(三)狠抓落实,严格考评。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各社区、行政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一旦发现漏查和不查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各单位年度考评重点,半年督办1次,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前,市政府将组织对此项进行验收。
(四)开展试点,全面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于8月15日前,确定一个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为试点单位上报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按照此《方案》内容进行网格化管理培育建设。
市政府于10月底组织对试点单位进行验收检查,11月上旬召开网格化试点建设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编辑提示:该实施方案的执行,将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保障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出台
根据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海省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神,海东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海东地区公安局、海东地区民政局、海东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海东地区安监局结合海东实际,
联合制定了《海东地区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任务和要求,为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网格化“五级责任”。
一是乡镇人民政府责任。
海东94个乡镇党委书记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
综治办、安监局、公安派出所、民政、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要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
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50%、70%、90%和100%。
二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责任。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社区、村“两委”委员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40%、60%、80%、100%。
三是居民楼院、村组责任。
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40%、60%、80%和100%。
四是社会单位、场所责任。
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定期开展“四个能力”自查;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是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综
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和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乡镇和社区、村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五大任务”。
一是组织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工商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是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各乡镇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要深化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有条件的社区、村组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三是发挥基层力量开展灭火工作。
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
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
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四是实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
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012年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201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五是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进寺院”。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寺院建设,明确由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寺院消防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寺院消防工作的措施。
要适时组织开展寺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指导宗教教职人员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提高“会排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
同时,要针对寺院核心区域殿堂、宗教教职人员的消防安全,明确每间殿堂、僧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督促寺管会与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012年底前,纳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寺院均建立一支配备手抬机动泵及其他消防器材的志愿消防队,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区各类寺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要推动党委、政府将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
要实行典型引路,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原则,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推动县级政府将乡镇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是形成工作合
力。
地、县、乡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机关要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积极推动地县乡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指导乡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乡镇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
工商部门要严把登记准入关,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
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
三是严格督导奖惩。
各县要提请党委、政府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目标责任考评和政务督查内容,每年组织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
地区联合工作组将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是强化信息上报。
各县要结合《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对开展乡镇消防安全网规化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准确掌握辖区乡镇、社区和行政村的数量等基础信息,并8月1日前上报工作小结和消防安全网格化划分情况、辖区基础信息。
与此同时,各县要每月28日,向全区乡镇消防安全网规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逐级分包制度。
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分包“大网格”;机关事务管理部分包“中网格”;社区工作人员分包“小网格”。
社区处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全部深入“小网
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服务工作。
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配合指导开展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联防联治制度。
充分整合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会消防监管力量,结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工作,形成管控合力。
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不断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定期检查制度。
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巡查。
消防管理人员在辖区内每周要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保安、巡防队员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
保安、巡防队员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
四、隐患处理制度。
对社会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检查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督促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要在7日内向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移交处理。
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联席会议制度。
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综治办工作人员、消防机构联系人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
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步消防工作。
六、宣传服务制度。
要严格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上级部署,在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火灾防范能力,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