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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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一、能够到地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代开发票提交的资料
[1]小规模纳税人国税《税务记录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购货方或加工修理修配委托方的《税务记录证》副本复印件。

[4]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一次同一购货单位不含税金额超过5000元(含
5000元)的,应提供购货方出具的购货(劳务)证明或两边购销(劳务)合
同的原件,证明或合同必需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5]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一式三份。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利用发票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利用普通发票,不能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
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能够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
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置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份入本钱,税款部份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本钱。

[2]应交税金的计算方式不同。

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
纳税人按销售收入÷(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
[3]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按3%。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给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年销售额100
万元以上能够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100万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年销售额180万以上能够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年销
售额180万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工业企业年销售
额在100万以下,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给税劳务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
或应税劳务能够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式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利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便取得了增值税
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式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大体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
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

还有零税
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2009年开始小规模按3%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利弊之浅谈
在税法上,对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尽管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有税款抵扣,但是企业交纳的税款支出,可以记入企业的产品成本,使企业的所得税的税负降低,而一般纳税人可以享有税款抵扣,两者各有利弊。

我们将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纳税人要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符合的条件包括如下几项:
一、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二、商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3、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五、在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记录,并取得税务记录证;
六、有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应有财政部门核发的
会计证或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的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明;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规定如下: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给税劳务的纳税人,和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给
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 在一百万以下的;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摘
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常常发
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增值税的账务处置:
[一]一般纳税企业部份增值税业务的账务处置
一般纳税企业采购物资时,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
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本钱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生产本钱”、“管理费用”等,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单据”、“银行存款”等。

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账务处置。

销售物资或提供给税劳务时,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
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单据”等,按专用发票上注明
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

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账务处置。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税率是17%或13%。

例1:购进原材料,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价款5400000元,增值税额为
918000元,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已经达到并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5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18000
贷:银行存款6318000
例2:销售产品收入累计为6800000,增值税额为1156000元,产品已发出,款
项已收妥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795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8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56000
例3:用银行存款交纳九月份增值税2200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20000
贷:银行存款220000
[二]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包括劳务),无论是不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
支付的增值税额均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是计入购进货物的本钱。

相应地,其他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买货物或同意劳务支付
的增值税额,若是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而应计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本钱。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不注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因此,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收入应按不含税价钱计算,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归并方法计算。

即: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1:某小规模纳税企业本期购入原材料,依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原材料
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材料验收入库,货税款已付清。

该企业本期销售产品,含税价钱为84800元,已办好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到。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1.购进原材料借:原材料58500
贷:银行存款58500
2.销售产品不含税价钱=84800÷(1+6%)=80000(元)
应交增值税=80000×6%=4800(元)
借:应收账款84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800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各自的利与避
一、假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生产同一种产品,所用的原材料一样,销
售价钱也一样;都是生产并销售含税40万的产品,主要材料本钱占销售收入的80%。

二、第一看增值税负担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400000÷×6%=22642元。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400000-(400000×80%)]÷×17%=11624元。

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多交增值税11018元;关键是一般纳税人的购入原材料能够抵扣,即他的应交额=销项税-进项税=(400000÷×17%)-(320000÷×17%)=58120-46496=11624元,而小规模纳税人却按销售额纳税。

3、按含税销售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毛利比一般纳税人少11018,可是尚未
算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原材料之外的支出还能取得增税发票还能够抵扣,如电费、税费、运费等,所以如此算来小规模的毛利就会更小。

4、另外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发票对方不能抵扣,这直接影响他的销售。

五、因此,发生一样购销业务,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毛利率比一般纳税人低,增
值税税负相对较重。

专门是随着目前国内买方市场的出现,平均利润率降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能够其随着增值率的下降而降低,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固定不变的,与其利润率的起落无关,致使两类纳税人的税负不同加大。

六、总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纳税方面各有利避,但咱们能够清楚的
看到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较轻。

社会的进展促使着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变,但他们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咱们应该进行合理的税收管理。

增值税作为我国最大税种,占税收收入的60%左右,在财政收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现行增值税仍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和可行办法,进一步对现行税制加以改良和完善,以便使增值税的功能和作用取得最大限度的发挥。

若是一般纳税人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了,就取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这科目,税率改成4%或6%,按发票金额全数作为本钱。

开发票只能使用普通发票,按发票金额换算成不含税价格,换算公式是:
发票金额÷(1+税率)=不含税价,然后用不含税价×税率取得销项税。


他的没有太多改变。

7、与税收优惠政策的挖掘与运用相类似,造纸业在节税方面的考量也须依生产
经营和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具体情形而作综合研判,在较短篇幅内将纸业节税策略描述穷尽是不现实的,作为思路提示,此仅就增值税销项税额方面的节税策略—整体原则是对销售价钱“瘦身减肥”—以实例方式作一简要论述。

例:以销售一吨纸含运费60元为例,计算多支付的税金:因运费隐含在售价
中,所以运费60元应交纳增值税及其他税金,同时获取60元运票入账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计算多交税金元。

增值税=60÷(1+17%)×17%-60×7%=
城建税及附加=×8%=
印花税=60×50%׉+60×80%׉=
若全年销售纸66万吨(假设全部售价含运费),则因实行产品售价含运费而使企业多承担税收成本324万元;另一方面,因多支付324万
元的税收成本而减少利润324万元,相应少交纳所得税107万元。

最终导致企业现金净流出217万元。

而在此方面,《增值税实施细则》第12条的特案规定可对企业如何减少此情形下的销项税额提供思路启迪和政策依据,该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不作为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 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20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二○一○年二月十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增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认定以后的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
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持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
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
及新开业的纳税人,能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而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
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按照合法、有效凭证
核算,
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之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依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依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常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第六条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第七条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
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

第八条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
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
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三]纳税人未在规按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
规按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
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见附件2),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第九条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记录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与中介机构签定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其他可利用处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铛铛场查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查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
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
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铛铛场告知纳税人需要
补齐的全数内容。

[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后,按照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
告,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
同签字(签章)确认。

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

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四]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
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第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记录证》副本“资
格认定”栏内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附件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十一条纳税人自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
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依照规定领购、利用增值税专用
发票。

第十二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
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
管理:
[一]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国税明电〔1993〕52号、国
税发〔1994〕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
定办法的补充规定》(国税明电〔1993〕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国税函〔1998〕15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326号)同时废止。

增值税税率为13%的项目: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寒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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