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消防防损安全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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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超市消防防损安全培训资料
俗话说,水火无情。
一根燃烧的火柴,一个没有熄灭的烟头,假如我们随处乱扔,那么将会后患无穷,更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
消防工作需要大家共同的关心、支持与参与,只要大家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完全消除火灾隐患,那么火灾就会远离我们,公司与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将会得到有力保障。
消防工作重在预防,大家应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自救逃生常识,学会“如何防火”、“如何灭火”、“如何逃生”。
防火工作做好了,火灾发生的机率就很小;火灾发生了,假如能够及时把它扑灭,火势就不可能蔓延;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逃生常识,在火灾现场就能顺利逃生了。
作为一个企业,在向市场要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要重视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实现利益与安全“双赢”。
第一节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一、消防工作方针
《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这个方针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防”与“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表达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
(一)“防”与“消”的关系
做好消防工作,务必认真执行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要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与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
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思想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火灾多数是能够预防的。
当然,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不一致,客观条件的限制,与各类偶发的因素,要完全避免火灾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因此人们要有两手准备,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地防止火灾发生,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灭火准备。
万一发生火灾,尽快地发现,尽快地消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缺失。
在我国广大农村,很早就流传“灶前清,水缸满”的谚语。
灶前清,就是灶前清理干净可燃物,防止火灾的发生;水缸满,则是水缸经常装满水,做好灭火准备。
这一谚语表达了“防消结合”的精神。
防火与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整体。
尽管,在实际工作中有防火与灭火的分工,有关部门的工作各有侧重,但是,它们又是相互结合的,“防”中有“消”,“消”中有“防”;“防”为“消”制造条件,“消’’为“防”提供补充。
“防”
能够减少火灾的发生,避免火灾的危害,而“消”则能够减少已发生火灾所造成的缺失与伤亡。
就整体而言,只重视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或者者把两者对立起来,都是不利于同火灾作斗争的。
(二)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但实际上绝大多数火灾是人为造成的。
因此,火灾并不是不可预防的,只是预防工作做好了,就能够减少火灾的发生,即使发生了火灾,也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所造成的危害。
从这些年发生的火灾原因来看,用火、用电不慎占火灾总数的70%以上。
几乎各类火灾都与人的因素有关,且许多火灾是由于人的思想麻痹,放松警惕,缺乏防火意识所造成的。
因此,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就应在“预防为主”上下功夫花气力。
“预防为主”,一定要抓好宣传教育,使人们重视消防工作,一切宣传部门都有宣传防火的义务,各企事业单位,也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多种形式的防火教育。
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工作方针、原则,认识火灾的危害性与做好防火工作的重要性。
同时,还要向广大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与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预防为主”,务必确立一整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保证措施落实。
比如,“逐级防火责任制”、“电气防火安全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都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这是预防火灾所必需的。
“预防为主”,一定要有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以消除火灾隐患。
通常来说,火灾的发生是有先兆的,如能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就能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
比如,某家纺织厂车间配电板电线绝缘损坏了,配电板周围沉积了很多棉绒,这就是火灾隐患。
有人早就提出更换电线,及时清除棉绒。
但是,有关人员未引起重视,一天,电线产生电火花,引燃了棉绒酿成一场大火。
假如发现火灾隐患后能及时清除,就能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防消结合,做好灭火准备
消防工作方针,强调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及时扑灭发生的火灾。
做好灭火准备,首先是要有思想准备。
树立战备观念,打有准备之仗,一旦发生火灾做到心中有数,科学指挥灭火,快速扑灭火灾。
其次是要有组织准备。
这就是要建立健全一支训练有素,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
再次是要有物资准备。
一个城镇要规划建设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配备先进的消防技术装备。
在重要的建筑物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设计、安
装相应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给水、防烟排烟、事故照明、消防电梯、人员疏散等消防设施。
在建筑物内配置一定数量,相应品种的灭火器。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正确地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防”与“消”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达到同一个目的的两种手段。
只有全面地把握,正确地懂得,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方针,才能把消防工作做好。
第二节燃烧的基本常识
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与发热现象,称之燃烧。
在时间或者空间上失去操纵的燃烧就形成火灾。
为了有效地操纵与扑灭火灾,需要全面地熟悉燃烧的基本原理与规律,以便在掌握燃烧规律的基础上,通过破坏燃烧的基本条件,达到操纵与扑灭火灾的目的。
一、燃烧的必要条件
为了更好地掌握灭火原理,首先应该熟悉物质燃烧的条件。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
燃烧过程的发生与进展,务必具备下列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与温度(引火源)。
人们总是用“燃烧三角形”来表示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
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三个条件不管缺少哪一个,燃烧都不能发生。
1.可燃物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者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
自然界中的可燃物种类很多,按其物理状态,分为气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与固体可燃物三种类别,但从化学的角度上讲,可燃物都是未达到其最高氧化状态的材料。
一种特定的材料能否被进一步氧化,决定于它的化学性质。
任何要紧由碳与氢构成的材料都能够被氧化,绝大多数的可燃固体材料、可燃液体与气体都含有一定比例的碳与氢。
除了含有碳与氢的化合物以外,含有其他元素的许多化合物也是可燃的。
如某些物质,能够在空气中或者氧气中燃烧;某些金属如镁、铝、钙等在某些条件下能够在纯氮气的环境中“燃烧”。
有许多物质在相当高的温度下可能通过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与热,比如肼(N2H4)、二硼烷(B2H6)、臭氧(O3)等。
2.氧化剂
能帮助与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之氧化剂。
燃烧过程中的氧化剂要紧是氧,它包含游离的氧或者化合物中的氧。
空气中含有大约2l%
的氧.因此可燃物在大气中的燃烧以游离的氧作为氧化剂,这种燃烧是最普遍的。
除了氧元素以外,某些物质也可作为燃烧反应的氧化剂,如氟、氯等。
3.温度(引火源)
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者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
常见是热能,其他还有化学能、电能、机械能转变的热能。
燃烧反应可能通过用明火点燃处于空气(或者氧气)中的可燃物或者通过加热处于空气(或者氧气)中的可燃物来实现。
在无外界引火源时,只有将可燃物加热到其着火点以上才能使燃烧反应进行。
因此,物质的燃烧除了其可燃性与氧之外,还需要温度与热量。
由于各类可燃物的化学构成与化学性质各不相同,使其发生燃烧的温度也不一致。
二、燃烧的充分条件
具备了燃烧的必要条件,并不意味着燃烧必定发生。
在种种必要条件中,还有一个“量”的概念,这就是发生燃烧或者持续燃烧的充分条件。
燃烧的充分条件是:
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可燃气体或者蒸气只有到一定浓度时:才会发生燃烧或者爆炸,如:甲烷只有在其浓度达到5%时才有可能发生燃烧。
而车用汽油在38℃下列、灯用煤油在40℃下列、甲醇在7℃下列均不能达到燃烧所需的浓度,因此虽有充足的氧气与明火,仍不能发生燃烧。
2.一定的氧气含量
各类不一致的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低含氧量要求。
低于这一浓度,尽管燃烧的其他必要条件全部具备,燃烧仍然不可能发生。
如:汽油的最低含氧量要求为14.4%,煤油为15%。
3.一定的点火能量
各类不一致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小点火能量要求。
如:在化学计量浓度下,汽油的最小点火能量为0.2ml,甲醇(2.24%)为0.215ml。
三、燃烧的类型
燃烧按其形成的条件与瞬间发生的特点,通常分为闪燃、着火、自燃与爆炸四种类型,它们具有共同特征但表现形式不一致。
(一)闪燃
液体都能蒸发,而且液体的蒸发温度范围非常广,既能在高温时蒸发,又能在常温时蒸发,甚至低温时也能蒸发,只是蒸发的速度不一致而已。
当液体温度较低时,由于蒸发速度很慢,液面上蒸气浓度很小,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遇到火焰时,是点不
燃的。
随着温度的升高,液面上蒸气浓度增大,就有可能在一定的蒸发温度下,可燃液体的饱与蒸气与空气混合后遇火焰闪出火花并随即熄灭。
这种在液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包含可熔化的少量固体,如石蜡、樟脑、萘等),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叫做闪燃。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使用闭杯法测定),液体表面上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闪点(又称闪火点)。
闪燃是一种瞬间燃烧现象。
闪燃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速度不快,液体表面上聚积的蒸气一瞬间燃尽,而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气以维持稳固的燃烧,故闪燃一下就熄灭了。
但闪燃往往是着火的先兆,闪点是表不可燃性液体性质的指标之一。
当可燃液体加热到闪点及闪点以上时,遇有火焰或者火星的作用,就不可避免地引起着火。
在消防管理中,对这种燃烧现象应引起注意。
几种易燃液体的闪点见表2—1。
表2--1
(二)着火
可燃物质在空气中与火源接触,达到某一温度时,开始产生有火焰的燃烧,并在火源移去后仍能持续燃烧的现象,叫做着火。
着火就是燃烧的开始,同时以出现火焰为特征,这是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燃烧现象。
比如,用火柴点燃柴草,就会着火。
一种物质燃烧时放出的燃烧热使该物质能蒸发出足够的蒸气来维持其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叫燃点。
通俗讲就是能引起着火的最低温度。
物质的燃点越低,越容易着火,火灾危险性也就越大。
部分常见可燃物燃点见表2-2。
表2-2
一切可燃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
其通常规律是:易燃液体的燃比闪点高1~5 C,而且液体的闪点愈低,这一差值愈小。
比如,汽油、丙酮等闪点低于O℃的液体,这一差值仅为℃;闪点在100℃以上的可燃液体,这一差值可达到30℃以上。
实际上,在敞开容器中很难把易燃液体的闪点与燃点区别开来。
因此,在评定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时,通常以闪点为参数。
但是,燃点对可燃固体与闪点比较高的可燃液体,则具有实际意义。
根据可燃物的燃点高低,能够衡量其火灾危险程度,以便在防火与灭火工作中采取相应的措施。
比如,操纵这些物质的温度在燃点以就能够防止火灾的发生;灭火中用冷却法灭火,其原理就是将着火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下列,使火熄灭。
(三)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者自身发热积热不散引起的燃烧称做自燃。
根据热的来源不一致,物质的自燃可分为受热自燃与自热自燃(即本身自燃)两大类。
1.受热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明火接触而靠外部热源作用下,达到一定温度时而发生自行着火现象,称之受热自燃。
比如,可燃物在加热、烘烤、熬炼、热处理中,或者者受摩擦热、辐射热、压缩热、化学反应热的作用而引起的燃烧,均属于受热自燃。
2.自热自燃(即本身自燃)
由于物质内部发生生物、物理、化学等作用造成积热不散而引起的自行着火现象,叫做自热(或者蓄热)自燃,也叫本身自燃。
比如:湿稻草、油棉纱、褐煤等在没有外来热源作用下的燃烧均属自热自燃。
在规定的条件下,物质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该物质的自燃点。
在这一温度时,物质与空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
物质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几种常见的物质的自燃点见表2—3:
表2—3
黄磷34-35 乙醚180
汽油280 乙炔335
煤油240-290 硫磺207
柴油250-380 涤纶纤维390
赤磷300-270 赛璐珞150 石油沥青270 硫化氢270
第三节商场消防设施与防火措施
一、消防设施
1、消防标识:是指超市内外设置的有关消防的标识,为国家统一的标识。
如,“禁
止吸烟”、“危险品”、“紧急出口”、“消防设备”等等标识。
全体员工要熟记消防标识。
2、消防通道:建筑物在设计时留出的供消防、逃生使用的通道。
员工要熟悉离自己
工作岗位最近的消防通道的位置。
消防通道务必保持通畅、干净,不得堆放任何商品杂物堵塞通道
3、紧急出口:紧急出口是商场发生火灾或者意外事故时,需要紧急疏散人员以最快
时
间离开商场时,使用的商场出口。
员工要熟悉离自己工作岗位最近的紧急出口的位置。
紧急出口务必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商品杂物堵塞。
紧急出口不能死锁,只能使用紧急出口的专用门锁关闭,紧急出口仅供紧急情况使用,平常不能使用。
4、安全出口:是指符合《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疏散楼梯或者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
5、疏散图:疏散图是表示商场各个楼层紧急通道、紧急出口与紧急疏散通道的标识图。
它为你提供在危险的时刻如何逃生的途径,指示你行动的方向、通道、出口。
疏散图
需要悬挂在商场的明显的位置,供员工与顾客使用。
6、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与灭火的所有设备。
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专用轻便器材。
商场要紧的消防设施有:
7、火灾警报器:当发生火警时,商场的警报系统则发出火警警报。
8、烟感/温感系统:通过对温度、烟的浓度进行测试,当指针超过警戒时,则烟感/温感系统发出警报。
9、喷淋系统:当火警发生时,喷淋系统启动,则屋顶的喷淋头会喷水灭火。
10、消防栓:在走道、楼梯邻近等明显易开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由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当火警发生时,消防栓的水
阀打开,喷水灭火。
11、灭火器:当火警发生时,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12、防火卷闸门:卷帘门平常收拢,当火警发生时,放下防火卷闸门,能够隔离火源,将火势操纵在较小的范围之内。
阻止烟及有害气体的蔓延,缩小火源区域。
13、防火门:防火门窗是建筑物防火分隔的措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墙上,楼梯间
的出入口或者管井开口部位,要求能隔烟,防火门设计应达到三级标准。
14、防火隔墙:是为了火势蔓延的有效措施,它在设计中应高度重视,其具体使用
《建筑法规》的有关规定。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务必开设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15、消防喷淋系统:由火灾探测系统开式喷头,雨淋阀等构成。
发生火灾时管道内
给水是通过火灾推测系统操纵雨淋阀来实现,并高由手动开启阀门装置。
16、消防用电设备:通常包含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
自动灭火装置、火灾事故照时、疏散指示标志与电动的防火门、卷帘门、阀门及消防操纵室的各类操纵装置的用电设备。
17、内部火警电话:当火警发生时,所有人员均能够打内部火警电话报警,便于迅
速组织灭火工作。
18、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是商场设置的监控系统的计算机操纵中心,操纵商场消防
系统、保安系统、监视系统。
监控中心通过图像、对讲系统,能24小时对商场的各个要紧位置、区域进行监控,第一时间处理各类紧急事件。
19、紧急照明:在火警发生时,超市内的所有电源关闭时,可启动紧急照明系统。
20、火警广播:当火警发生时,在营业期间或者非营业期间,广播室都务必进行火
警
广播,通知顾客,稳固情绪。
火警广播有规定的播音内容与播放规定。
火警广播的内容如下:顾客朋友们,你们好!由于本店XXX地方发生火灾,请大家迅速从最近的安全通道、紧急出口离开商场。
请大家维持好秩序,不要惊慌,不要拥挤,我们所有工作人员愿为您提供帮助。
谢谢!
二、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
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任何消防器材与消防设施务必保证性能灵敏可靠,运行状况良好。
商场中所有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务必建立档案登记,包含在超市中的分布图。
1、营销店对所有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务必建立档案登记,包含在超市中的分
布图。
2、营销店应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
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
防火卷帘应每月进行一次手动、自动、机械、中控室远程操纵等功能测试。
严禁擅自拆除、停用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
3、在重大节日前,超市公司总经办将对各营销店所有的消火栓、灭火器等器材、装备进行特别检查与试喷,并在器材检查表上进行签字确认。
4、消防器材放置的区域不能随意挪动,或者改做商品促销区域。
在划定的区域内,
不
能陈列、促销商品,更不能随意在消防器材上休息或者放置物品。
保持器材区域内的
通畅,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他工作。
6、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者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
散
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下列的墙面。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7、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应不小于1.2米。
且楼梯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的物品。
8、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内、门外1.40m范围内不能设踏步,且门务必向外开,并不应设置门槛。
三、营销店如何实施防火检查
1、防火巡查。
营销店每日都应组织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侧重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要紧查看单位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示与应急照明装置是否完好、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功能、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消防设施管理与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商场营业结束后是否清除烟头等杂物。
2、定期防火检查。
营销店每月应当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防火检查侧重单位整体消防安全状况。
重点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状况、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情况、消防水源状况、消防设施与灭火器材功能状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消防操纵室值班情况与设施运行情况、防火巡查开展情况等。
3、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查。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营销店每年都要对自动消防设施功能进行全面测试。
要紧测试消防水泵启动状况、自备发电机切换功能、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与出水量、消防电梯迫降功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手动与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营销店实施防火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
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四、营销店防火措施
1、商场的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其吊顶宜使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须选用不燃材料并通过防火测试合格。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务必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
在钢屋架与钢柱上还应喷涂防火涂料或者敷贴防火隔热材料。
2、商场内的货架与柜台,应使用金属框架与玻璃板组合制成。
柜台外侧与地面之间应密封,如有空隙,需用不燃烧材料封堵。
供顾客上、下的楼梯,不宜使用木质结构。
3、商场应采取上楼与下楼分开,进口与出口分开的通行办法。
应多方位均匀地设置足够数量的门与通道,所有通道应符合最小宽度指标,保持畅通与无物品堵塞。
并设置明显的标志与事故照明,方便人员疏散。
商场门外3米以内禁止停放车辆。
4、商场内电气线路与设备的安装,务必符合安全用电的防火要求,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有关内容可参看“电气防火”部分),商场内自动扶梯的一切带电器件都务必封闭,其构架、活动运转部件与机座底部的垃圾积尘与油污应经常清除,商场最好使用干式变压器,已不应布置在疏散出口的旁边。
5、商场内的加工、修理部,最好与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或者用防火墙分隔,各类电机应安装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并设护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各类机械要经常检修,加注润滑油。
使用电熨斗、电烙铁应备有不燃材料制成的托架,不得直接将其放在可燃物品上,用后即切断电源;加工棉织、纸张等可燃物品时,不宜在电气开关下部进行,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进行清洗加工或者粘接商品时,应远离明火,随用随开,用后旋紧瓶盖。
6、在商场内禁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
在柜台内的营业人员,应禁止吸烟,商场内也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柜台内须保持整洁,废弃的包装纸、盒等易燃物,不可随手丢在地上,应集中处理。
易燃危险商品在柜台的存放量要加以限制。
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两天。
经营家具、沙发等大件易燃商品的地方,应用绳索围栏,防止顾客带入火种。
7、商场在更新、改建或者房屋设备检修与安装广告装置等需要用电、动火时,务必经严格的审批,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8、商场还应根据营业厅、仓库等的实际情况需要与场地环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配备常用灭火器、消火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