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维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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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水维修行为,提高排水维修管理水平,保障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社会公众的生活用水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排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泵站等排水设施。
第三条排水维修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保障经济适用”的原则,强化预防性维修,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第四条排水维修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从事维修工作时必须佩戴工服、帽子和工作鞋,并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和设施安全。
第五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人员,要进行规范的岗前培训和定期的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维修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的关键设备设施,要建立台账档案,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平台。
第七条对于排水维修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故障隐患,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维修管理
第八条排水维修管理应有明确的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维修管理工作。
第九条排水维修工作实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修相结合的方式,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及时维修。
第十条对于排水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要建立专门的检修队伍,定期开展设备设施的巡查和检修工作,确保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对于排水设施的大修和重大维修工作,要组织专业的维修队伍和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制定排水维修工作计划,明确维修工作内容、时间和保障措施,制定维修方案和管理流程,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的技术难题和技术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研究和攻关,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第十四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发现的设施缺陷和设备故障,要及时记录和报告,并制定临时维修方案,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建立排水维修管理台账,确保设备设施的维修记录齐全和及时更新,并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平台,实现设备维修数据的平台化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排水维修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施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要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要加强设备维修操作过程中的安全作业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对于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要强化设备巡查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账档案,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做好危险源的排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建立排水维修工作的安全档案,记录和归纳工作中的安全事故、事故原因和事故处理过程,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加强安全管理。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排水维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加强对设备设施的质量检查和控制,确保排水设备设施的质量安全。
第二十二条对于排水维修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要建立验收标准和程序,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十三条对于排水维修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和使用,要加强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把关,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可靠。
第二十四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设备设施的维修记录和维修合格证明,要建立档案台账,对设备设施的维修记录和维修合格证明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的管理事项,要建立维修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维修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
第二十六条建立排水维修工作的管理台账和档案,归纳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及时调整和完善维修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二十七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的绩效考核,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对维修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对维修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八条建立排水维修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维修管理数据的信息化记录和信息化管理,为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随机检查制度,对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问题处理的追踪机制。
第三十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细致的检查流程和检查标准,对维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一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过程中的责任追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维修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失职失责情况进行处理,严肃问责。
第三十二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的监督检查,要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对监督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进行归纳和总结,为改进维修管理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整改。
第三十五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整改,并启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六条对于排水维修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责任追究,保障公众的生活用水安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排水设施管理单位。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排水维修管理制度,并根据需要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四十条本制度经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状况,可重新修改或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