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卷二十三职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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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卷二十三职官五
兵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职方郎中、员外郎驾部郎中、员外郎库部郎中、员外郎)
周礼夏官,大司马之职,掌以九伐之法正邦国,制军诘禁,以纠邦国。
领校人、牧师、职方、司兵之属,即今兵部之任也。
魏置五兵尚书,(周官有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
五兵之名,当出於此。
郑司农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也。
")五兵谓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也。
晋初无,太康中乃有五兵尚书,而又分中兵、外兵各为左右。
(按晋虽分中兵、外兵为左右,与旧五兵为七曹,然尚书唯置五兵而已,无七兵尚书之名。
至后魏始有七兵尚书耳。
今诸家著述或谓晋太康中置七兵尚书,误矣。
)宋五兵尚书唯领中兵、外兵二曹,馀则无矣。
齐梁陈皆有之,后魏为七兵尚书。
北齐为五兵,统左中兵、(掌诸都督告身、诸宿卫官。
)右中兵、(掌畿内丁帐事、诸兵力士。
)左外兵、(掌河南及潼关以东诸州丁帐及发召诸兵。
)右外兵、(掌河北及潼关以西诸州,所典与左外兵同。
)都兵(掌鼓吹、太乐、部小兵等事。
)五曹。
后周置大司马,其属又有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其职并缺。
至隋乃有兵部尚书,统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曹,盖因后周兵部之名,兼前代五兵之职。
大唐龙朔二年,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
光宅元年,改为夏官,神龙元年复旧。
天宝十一年,改为武部尚书。
(至德初复旧。
)掌武官选举,总判兵部、职方、驾部、库部事。
其分领选举,亦为三铨,制如吏部。
(尚书所掌,谓之尚书铨。
侍郎所掌,其一为中铨,其一为西铨。
各有印。
)
侍郎二人。
(隋炀帝置,大唐因之。
龙朔二年,改为司戎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
他时曹名或改,而官不易。
旧制一员,总章元年加一员。
掌署武职、武勋官、三卫及兵士以上簿书,朝集、禄赐、假告、使差、发配,亲士帐内考覈,及给武职告身。
)
郎中一人。
(历代兵部曹皆有郎,具尚书中。
或单为郎,或置郎中,例在吏部郎中篇。
隋初为兵部侍郎,炀帝除"侍"字,改为兵部曹郎。
武德三年,改为兵部郎中。
龙朔二年,改为司戎大夫,咸亨元年复旧。
掌与侍郎同。
)员外郎二人。
(隋文帝置兵部员外郎,炀帝改为兵曹承务郎。
武德三年复旧。
其后曹改而官不易。
)
职方郎中一人。
(周礼夏官有职方氏,掌天下之图,辨九州之国。
历代无闻。
至后周,依周官。
隋初有职方侍郎,炀帝除"侍"字。
武德中,加"中"字。
龙朔二年改为司城大夫,咸亨元年复旧。
掌地图、城隍、镇戍、烽候,防人路程远近,归化首渠。
)员外郎一人。
(周官夏官职方上士,后周依周官。
隋改置,与户部员外郎同。
)
驾部郎中一人。
(周礼夏官之属有舆司马,又有校人,主马之官,又有牧师,掌牧放,又有巾车,掌公车之政及王之五辂,此皆驾部之本也。
魏晋尚书有驾部郎。
宋时驾部属左民尚书。
齐亦有之。
后魏与北齐并曰驾部郎中。
后周有驾部中大夫,属夏官。
隋初为驾部侍郎,属兵部。
隋辛公义为驾部侍郎,勾检马牧,所获十馀万疋。
文帝喜曰:"唯我公义,奉国竭忠。
"炀帝除"侍"字。
武德三年,加"中"字。
龙朔二年,改为司舆大夫,咸亨初复旧。
天宝中,改驾部为司驾,至德初复旧。
掌舆辇、车乘、邮驿、厩牧,司牛马驴骡,阑遗杂畜。
开元十八年闰六月饬:"比来给传使人,为无传马,事颇劳烦。
自今以后,应乘传者,宜给纸券。
"二十三年十月饬:"新给都督、刺史并关三官州上佐,并给驿发遣。
"二十八年六月饬:"有陆驿处,得置水驿。
"自二十年以后,常置馆驿使,以他官为之。
)员外郎一人。
(周官有舆上士,后周有小驾上士,盖其任也。
至隋,置与户部同。
)
库部郎中一人。
(周官有司甲,掌戈、盾、弓、矢之长,各辨其物,以待军事。
魏尚书有库部郎,晋因之。
宋库部主兵仗。
文帝宴,会有荒服外归化人,帝问尚书库部郎顾琛曰:"库中仗有几许?"琛诡对曰:"有十万人仗。
"旧武库仗多秘不言,帝既问失言,及琛诡对,善之。
历代或有或缺。
后魏、北齐库部属度支尚书,掌凡戎仗器用。
后周有武藏中大夫。
隋属兵部。
初为库部侍郎,炀帝除"侍"字。
武德中,加"中"字。
龙朔二年,改为司库大夫,咸亨初复旧。
天宝十一年,又改库部为司库,至德初复旧。
掌军器、仪仗、卤簿法式及乘舆等。
)员外郎一人。
(周官有司兵中士,后周有小武藏下大夫,隋改置与户部同。
)
○刑部尚书
(侍郎郎中、员外郎都官郎中、员外郎比部郎中、员外郎司门郎中、员外郎)
唐虞之时,士官以正五刑。
周礼秋官,大司寇掌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盖其任也。
汉成帝时,尚书初置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又置三公曹,主断狱。
后汉光武改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政;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亦谓之贼曹,重於诸曹。
(华谭集尚书二曹论曰:"刘道真问薛令长在吴何作。
答曰:"为吏部尚书。
"问曰:"吴待吏部,何如馀曹?"答曰:"并通高选,吏部特一时之俊。
"刘曰:"晋魏以来俱尔。
独谓汉氏重贼曹为是,吴晋重吏部为非。
"薛君曰:"八座秩同班等,其选并清,宜同一揆。
若人才或多或少,选例难精。
如不得已,吏部职掌人物,人物难明,谓吴晋为得。
而君何是古而非今?"刘难曰:"今吏部非为能刊虚名、举沈朴者,故录以成人,位处三署,听曹探乡,论而用之耳,无烦乎聪明。
贼曹职典刑狱,刑狱难精,是以欲重之。
"答曰:"今之贼曹,不能听声观色以别真伪,县不能断谳之尚书也。
夫在狱者率小人,在朝者率君子。
小人易检,君子难精。
俱不得已,吏部宜重,贼曹宜轻也。
"")魏青龙二年,置尚书都官郎,佐督军事。
晋复以三公尚书掌刑狱。
宋三公、比部皆主法制,又置都官尚书,主军事、刑狱,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
齐梁陈并有都官尚书。
后魏亦有都官尚书。
北齐都官统都官、(掌畿内非违得失。
)二千石、(掌畿外得失。
)比部、水部、膳部五曹。
又有三公曹,掌诸曹囚帐、断罪、赦日建金鸡等事,(又掌五时读时令。
)属殿中尚书。
后周有秋官大司寇卿,掌刑邦国;其属官又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
隋初有都官尚书,开皇三年,改都官为刑部尚书,统都官、刑部、比部、司门四曹,亦因后周之名。
大唐因之。
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
武太后改刑部为秋官,神龙初复旧。
天宝中改为宪部,至德初复旧。
总判刑部、都官、比部、司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