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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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中职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规定,强化时间观念,促进全体教职工及学生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形成良好的工作、学习氛围。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中职学校全体教职工(含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及在校学生。

三、工作时间
1. 教职工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周六:上午08:30-12:00,下午休息。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2. 学生上课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
(2)周六:上午08:00-12:00,下午休息。

学生作息时间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教职工及学生每日需按时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可采用电子签到系统、纸质签到表或其他方式。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
(1)教职工签到次数: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上班前。

(2)学生签到次数: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第一节课前和下午第一节课前。

签到时间为:
- 上午签到:教职工08:20-08:30,学生07:50-08:00;
- 下午签到:教职工13:50-14:00,学生13:50-14:00。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教职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在返回学校后及时补签。

学生因公外出需向班主任报备,并在返回学校后及时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
教职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在下一工作日前补签。

学生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在下一上课日前补签。

逾期不补签者,按未签到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1)学校人事部门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的统筹工作,包括制定、修订考勤管理制度,监督考勤工作的执行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日常考勤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考勤管理,定期向教务处报告考勤情况。

(4)教务处负责学生考勤的监督与汇总,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1)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明确请假事由、起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请假,需向班主任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明确请假事由、起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等,并经家长同意。

(3)请假申请经审批同意后,请假人应按审批结果执行,并将请假条交人事部门或教务处备案。

2、请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
- 1天以内(含1天)的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 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人事部门备案;
- 3天以上的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学校领导批准。

(2)学生请假:
- 1天以内(含1天)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 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 3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报学校领导批准。

3、请假销假要求
(1)请假到期后,请假人应及时返回学校,向审批人销假,并按要求补齐请假期间的工作或学习任务。

(2)请假人应在销假时,向审批人提交销假申请,注明实际请假天数和返回工作时间。

(3)未按期销假者,需向审批人说明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请假期限或按旷工处理。

(4)请假期间,请假人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学校通知和安排。

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学校联系。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学校设立的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假等。

各类假期的申请流程如下:
- 提交书面申请:教职工和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书面休假申请,明确假期类型、起始日期、结束日期等。

- 审批:按照请假审批权限,由相应部门或领导审批。

- 备案:审批通过后,将休假申请单交由人事部门或教务处备案。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 病假:教职工凭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申请病假,学生凭家长提供的医疗证明申请病假。

- 事假:因私事需请假,应提前申请,教职工需说明事由,学生需家长同意。

- 婚假:教职工和学生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需提前提交结婚证明。

- 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学生因丧事需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

- 产假:女教职工根据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学生不适用。

3、年假规定
- 教职工年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享受带薪年假。

- 年假申请需提前规划,报人事部门备案,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合理分配年假时间。

4、产假、陪产假规定
- 女教职工产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男教职工可申请陪产假,具体规定按照地方政策执行。

5、公众假期安排
- 学校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众假期,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可能对假期进行调整。

- 假期安排提前通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 学校在公众假期期间安排必要的值班和安全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 迟到:教职工和学生未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即为迟到。

迟到者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班主任说明情况,并根据学校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 旷工:教职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未到校参加工作;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未到校上课,视为旷工。

旷工者将根据学校规定接受严肃处理。

处理措施:
- 教职工迟到:根据迟到时间长短,进行口头警告、书面检讨、扣减绩效奖金等处理。

- 学生迟到:进行口头批评、书面检讨、班级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 教职工旷工:视旷工天数,进行书面警告、记过、扣工资、停职等处理。

- 学生旷工:视旷工天数,进行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等处理。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 未请假者,视为旷工,按照旷工规定处理。

- 伪造考勤记录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警告、记过、扣工资、解聘等。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 教职工旷工期间,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并根据旷工天数和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面临停职、解聘等处理。

- 学生旷工影响学业和纪律,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4、未签到处理
- 教职工和学生未签到,视为迟到或旷工,按照迟到或旷工规定处理。

- 若因特殊情况未签到,需及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经核实后可免于处罚。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 各级主管应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对所属部门或班级的考勤工作进行监督
和管理。

- 各级主管需定期检查考勤记录,确保记录准确无误,并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 对不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故意隐瞒考勤情况的教职工和学生,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教职工违反规定,可能面临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理;学生可能面临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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