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 例猝死尸检的法医鉴定病理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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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例猝死尸检的法医鉴定病理学分析
摘要】目的对本研究中160 例猝死尸检的法医鉴定病理学分析。

方法首先对上
述研究对象进行系统解剖,然后利用10%的中性福尔马林溶液对其进行浸泡,常
规石蜡切片,同时进行HE 染色,然后会同本市资历较高的病理科医生进行病理
组织学观察,得出尸检病理诊断报告,最终确定猝死病因。

结果情绪激动、饮酒、治疗中是三个主要的诱因,其所占比例分别为22.5%、43.8%、18.1%,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原因不明是主要的病因,其所占比例分别为28.13%、16.25%、20.63%。

结论猝死的发生较为突然,早期发现和诊断是降低其继续恶化的关键,
所以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潜在危险因素的筛查,尽量降低猝死发生的可能性。

【关键词】猝死;尸检;法医鉴定;病理学分析
【中图分类号】R85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276-7808(2015)-
07-361-01
猝死是指24 小时内由于潜在的疾病(潜在的器质性病变)或功能障碍(功能
失调如心室颤动或心脏骤停)所引起的突然的意外的自然性死亡(非暴力性),
属于病理性死亡的范畴[1]。

猝死是法医鉴定学中的重点,作为一种突发性、非暴
力性死亡,目前国内对其成功抢救的几率普遍较低,部分死者由于难以发现其特
征性的病理学改变,法医对其猝死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所以对死者进行病理学
鉴定是法医鉴定工作中的重点,本文就160例猝死尸检的死者进行法医鉴定病理
学分析,旨在为法医检案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提供一定的依据,现将结果结果
汇报如下:
1.研究对象及方法
1.1 研究对象
笔者于2002年1月至2014年12月间收集的由我机构检案后进行法医病理检查的160名死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医案记录,上述死者均为发病后24小时内
死亡,排除为非自然性死亡,及死者死亡前经过一定的临床检查、诊断、治疗及
预后估计的病理性死亡,上述患者均符合猝死的条件,将上述患者的猝死资料保
存完整。

上述研究对象中男性82名,女性78名,年龄在2-7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65.2±2.7岁,上述病例均经公安相关部门委托尸体解剖。

1.2 判定标准
本研究中对猝死的判定标准主要依靠美国心脏病联合会和国际心脏病学会规
定要求,其中死者生前在症状出现后24 h 内死亡者,定义为猝死 [2]。

猝死具有
发病突然、死亡急骤、意外性(出乎意料)、自然性与非暴力性死亡等特点。


断猝死的先决条件是必须排除暴力性死因,同时要查明致命性疾病和功能障碍等
致死因素。

1.3 研究方法
首先对上述研究对象进行系统解剖,然后利用10%的中性福尔马林溶液对其
进行浸泡,常规石蜡切片,同时进行HE染色,由本市资历较高的病理科医生进
行病理组织学观察,得出尸检病理诊断报告,最终确定猝死病因。

1.4 统计学方法
利用SPSS 18.0对其进行数据处理,其中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进行一般
描述,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率或百分比进行一般描述,组间比较
采用卡方检验,检验水准为0.05,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猝死的诱因分布
研究结果发现本研究的160例尸检死者中,猝死的诱因主要为情绪激动、活动、饮酒、治疗中、安静状态、外伤、其他或不明确,其中情绪激动、饮酒、治
疗中是三个主要的诱因,其所占比例分别为22.5%、43.8%、18.1%,具体见表1。

3.讨论
猝死是指24 小时内由于潜在的疾病(潜在的器质性病变)或功能障碍(功能失调如心室
颤动或心脏骤停)所引起的突然的意外的自然性死亡(非暴力性),近年来,受生活节凑和
压力的影响,人群中猝死发生的比例逐年增加,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显示当前我国猝死的发生
率为8-12/10万人[3]
本研究结果发现猝死患者中男性多于女性,各年龄段的人群均有发病,究其原因主要在
于男性死者较女性死者而言,生前从事危险性工作的人群比例较高,高危险的工作经历会加
重猝死发生的可能性,且男性群体更易吸烟、酗酒、暴饮暴食,上述诸多因素都加大了猝死
发生的可能[4]。

同时研究结果发现情绪激动、饮酒、治疗中是三个主要的诱因,其所占比例
分别为22.5%、43.8%、18.1%,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原因不明是主要的病因,其所
占比例分别为28.13%、16.25%、20.63%,与杨明等人的研究结果一致[5]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心
脑血管因素、神经系统因素可影响神经和血管中枢,致使交感神经兴奋,最终导致患者猝死;猝死的发生较为突然,早期发现和诊断是降低其继续恶化的关键,所以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加
强潜在危险因素的筛查,尽量降低猝死发生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李德祥.猝死[ M]// 祝家镇.法医病理学.2 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4,340-382 .
[2]杨清玉,彭绍华.实用猝死病理学.北京:群众出版社,1992:1 ~4 .
[3]赵子琴.法医病理学[M]. 4 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405-406.
[4]朱保锋,陈建荣,刘步云,等. 急诊抢救205 例猝死分析及预防探讨[J]. 南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010,30(2):100-103.
[5]杨明,李剑波,唐任宽,等. 3014 例法医尸检资料的回顾性分析[J].重庆医科大
学学报,2011,36( 2):24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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