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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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门诊和急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门诊医务人员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应由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人员相对固定。
人员调动时,业务办公室和分管院领导应共同商议,并对上岗人员进行培训。
门诊医师应仔细检查病人,按照医院规定开具处方,书写门诊病历,实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因病情需要留观或住院的患者,必须在门诊留观或收住院治疗,不得拖延。
对于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的情况,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门诊与出入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门诊标识应清晰明了,服务工作人员要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危重病员要及时抢救,急诊病员优先就诊,一般病员按顺序就诊。
应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对传染病患者分室诊治,做好疫情报告。
门诊检验、放射、心电图、超声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门诊诊断区应保持清洁,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做好卫生宣教,提供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提高患者就医幸福指数。
业务办公室应加强监管和督察,对随意停诊、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的医师按缺陷管理进行处理。
急救医务人员工作制度:
急救医务人员必须24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急诊
病人不受区域性限制。
急救医护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医师应是3年以上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护士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从事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每一个急诊病人。
急救工作要做到及时、迅速、准确。
要求医护人员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严格执行急诊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
急救部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专人管理,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维修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 急诊工作应当以病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急诊病人建
立绿色通道。
所有需要紧急施救的急危病人都应该得到紧急抢救,无论他们的地域、地段、经济状况、身份地位和医疗保险合同条款如何,都应按照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进入救治程序。
在急诊抢救过程中,急救值班人员有权邀请本院任何有关医务
人员参加抢救工作和解决急诊抢救工作的有关问题。
急救医师有权按照医院的规定收治急、危重病人,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对于那些需要抢救但暂时没有经费的病人,急救部接诊医生可以向科主任汇报后签发未申请单,按照绿色通道进行抢救、手术或收住院,然后补办有关手续。
六)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对于危重症不宜搬动的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到病房。
对于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往手术室进行手术。
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七)需要抢救的危重病人,在值班医生到达前,护士可以酌情先予急救处理,如止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吸痰等,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八)接诊无姓名、无家庭住址、无医疗费的“三无”病人后,预检分诊护士应当协同保安人员详细了解病人情况,登记陪送人员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身份、联系电话及其与患者的
关系,并记录护送患者的车辆号码、车型等有关信息。
同时,记录患者出事的地点、时间及当时的有关情况,以便查验。
对于涉及法律、交通事故、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抢救的同时,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需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遇到重大抢救事件,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并报告总值班、业务办公室、院领导,以便及时组织全院有关人员进行抢救。
十)对于急诊患者就诊时,应详细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并按要求书写急诊病历。
十一)需要留观的急诊病员由急救部医师、护士负责诊治护理。
按规定书写病历、开立医嘱、观察病情变化,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十二)急诊病人一律在急救部挂号、取药。
耳鼻喉、口腔、妇科、产科急诊,白班由门诊本科在班医师负责,中午、晚上由急救部分诊安排到住院部各科室由值班医师处理。
十三)各医技科室需要担任24小时急诊检查、检验,为
急诊病人提供“绿色通道”。
三、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门诊部应设立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有经验的护士承担。
二、预检分诊护士的工作流程非常重要,他们要认真接待患者并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安排就诊。
对于重病员、年老体弱、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他们要主动提供优先服务,提供免费的便民措施,并优先安排就诊。
三、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要做好病情观察,对于危重患者要做出相应的急救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医生接诊。
医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诊查处理要如实、及时地记录在病历中。
四、当遇到批量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医院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生命。
五、医院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于疑似传染病人,要安排到隔离室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
同时,医院还要完善相应的传染病分诊登记。
六、实施首诊负责制,即首问人是指本院第一个接待来访者的工作人员。
首问人要热情周到、认真负责,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部门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医院各部门的基本职责,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七、急诊科医护人员要高效迅速地处理病人,接到120救护车通知或自行到急诊科就诊的病人,急诊科医生或护士在1
分钟内出(抢救室)迎病人。
病人到达抢救室后,护士在5分钟
内完成病人的生命体征检测,并迅速给予输液、输氧、洗胃等抢救治疗措施。
医生在10分钟内完成对病人体格检查、询问
病情,做出初步判断,制定抢救治疗方案,必要时立即通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指导抢救工作。
如果需要其他科室的会诊协助抢救,应立即电话通知会诊科室,会诊医生必须10分钟内到
达会诊现场。
五)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专科疾病病人,应在生命体征稳定后转入相应的专科病房。
六)急诊科接收三人及以上的车祸、中毒等意外伤害病人时,必须在10分钟内向总值班、业务办公室或院领导报告,总值班副班也要在10分钟内赶到急诊科。
七)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抢救的同时应通知生产安全保卫科或公安部门。
六、急诊病种范围
以下病情如不积极抢救和紧急处理,将会失去抢救机会,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均应视为急诊范围之内:
一)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二)突然发生急性腹痛。
三)高热(体温39℃以上)。
四)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者。
五)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六)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七)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八)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九)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十)急性尿闭者。
十一)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十二)烈性传染可疑者。
十三)急性过敏性疾病。
十四)其他经医师认为符合急症抢救条件者。
以上急诊范围不可机械地执行,如病情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决定。
七、急诊病人入院、检查护送制度
一)危重病人
1.医师在抢救中,由二线护士负责电话联系急诊会诊、床
旁检查,在急诊会诊本上做好记录。
2.会诊后,根据病情需要转入相关科室,护士应立即电话
通知接收科室做好接收病人的准备,并通知电梯在本楼层等候。
3.与患方进行充分沟通,告知转送途中存在的风险,获取
患方知情同意,并签字确认。
4.会诊医师和二线护士应携带常用的急救药品和器材,为
病人吸氧、输液等,并用轮椅、平车或推床护送病人至接收科室,做好交接班。
二)普通急诊病人
神志清楚、生命体征平稳者由二线值班医师和二线值班护士护送检查或住院,到达指定科室后做好口头及书面交接。
三)在护送途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病人发生病情变化及时抢救。
防止输液输氧管脱落;防止坠床,确保病人安全。
四)需要平车、轮椅护送的病人应通知护理支持中心人员共同护送。
五)护送人员到指定科室后,要向所在科室医护人员严格交班(住院手续、病情、治疗情况、门诊病历等),交接清楚并签字后方可离开。
八、院外急诊病人转接服务流程
接到120电话后,应仔细询问病人的病情和位置等信息,并根据病情通知相关专业医师出诊。
若患者在基层卫生院,出诊医师应在救护车到达后向当地医师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并告知家属转运风险,患者需签字确认。
在转运途中,120医护人员根据病情为患者进行输液、吸氧、心电监护等,密切观察病情,作好抢救准备,并按规定书写院前急救病历。
当救护车离院5公里左右时,120司机或医师应用对讲机
通知调度室,让担架员在急诊科迎接病人,同时通知急诊科或其他相关专业科室作好接诊抢救准备。
病人入科室后,120医护人员应向接诊医护人员详细交代
病人的病情和用药情况,填写《急诊患者交接单》,接诊科室和120各保存一份。
交接无误后,120医护人员方可离开。
基层卫生院救护车护送病人到我院后,接诊科室应通知院务部,由院务部负责安排基层卫生院医护人员的食宿。
为了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制定了急危重症病人优先处置制度。
进入“优先
处置绿色通道”的病人包括各种休克、昏迷、心脏骤停、严重
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患者。
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师根据病情决定。
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优先诊治,立即抢救,后挂号、后交费,各医技、检查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
相互支持。
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师、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供急诊危
重患者优先入院使用。
对于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人及需入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可在急诊科留观室短期观察。
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留观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在急诊留观室,医师每天早晚各要查房一次,对于危重病人则需要随时进行观察。
主治医师每天都要查房一次,以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对于病情复杂、诊断不清的患者,应该及时请专家会诊,并根据病情将患者转入相应的专科。
五)急诊留观室的值班护士需要随时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
一旦发现病情变化,应该立即向医师报告并及时记录。
六)留观患者通常需要有一位陪伴者,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例外。
十一、急诊留观患者管理规定
一)以下病情可以选择急诊留观:
1.不能确诊,且病情不允许患者返回。
2.短期内可以治愈的已确诊病人。
3.符合入院条件但病区暂无床位的患者。
4.其他需要留观的患者。
二)留观时间不应超过72小时。
三)首诊医师需要全面负责急诊留观患者的诊疗工作。
离开病房时,应将患者的病情、诊断、疑似诊断、检查、注意事项向急诊值班医师进行床旁、书面交班。
四)急诊科主治医师每天早晚各要查房一次,对于危重病人需要随时查房。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修订诊疗计划,并联系相关科室会诊,确保医疗安全。
五)急诊科护士需要查看门诊留观病历,详细了解病情。
随时主动巡视病房,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
一旦发现病情变化,需要立即向首诊医师(值班医师)汇报,首诊医师(值班医师)应该立即进行处理。
六)在遇到专科性较强的疾病治疗时,急诊医师应该及时请专家会诊,并根据情况将患者转入相关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