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2015年浙江省基层医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2015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甬卫办基妇[2015]32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宁波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5.05.21
【实施日期】2015.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2015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
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甬卫办基妇〔2015〕32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卫办〔20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有关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现通知如下。

一、将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与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相结合
注重质量、做好服务是深入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

各地在
推进过程中要转变片面追求数量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切实实现以改进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科学发展方式,要以城乡居民的健康需求和辖区内的主要医疗卫生问题为导向,结合市统一要求,加快研究制定适合本机构开展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签约服务工作做精做细做出品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