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乡镇初中撤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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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初中撤并方案
为适应新形势教育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53号)文件精神,结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我县拟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桠杈镇、介廷乡两所初中的撤并工作,对平班镇初中和平班镇扁牙初中进行分步合并。
为确保撤并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撤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撤并的必要性
1.现有办学规模较小。
桠杈镇初中现有教学班6个,学生178人;介廷乡初中现有教学班4个,学生182人。
平班镇两所初中现共有教学班级16个,在校生984人,其中平班初中现有教学班8个,学生526人,扁牙初中现有教学班8个,学生458人。
2.师资浪费严重。
桠杈镇初中现有教职工16人,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1;介廷乡初中现有教职工23人,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7.9,形成了一个老师只教几个学生的现状,造成了教师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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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撤并的可行性
1.三所初中距离并入的初中较近,交通便利,学生往返就读方便、安全,不会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2.并入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学习环境优越,管理严格规范,能够满足广大学生及家长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3.实施撤并,可避免重复投资,减少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便于集中力量将并入的学校建成设施较完备、办学条件标准化的现代化优质学校。
4.实行集中办学,有助于学校管理,方便教师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探讨,增强竞争力,有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工作安排
(一)撤并学校学生安排
1.撤销桠杈镇初中,停止七年级招生,所有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家庭距离并入学校远近和学生就读意向,分别由天生桥镇初中和者保乡初中招生。
现有七、八年级共116名学生,分别并入天生桥镇初中和者保乡初中就读。
2.撤销介廷乡初中,停止七年级招生,所有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家庭距离并入学校远近和学生就读意向,分别由隆或镇初中和岩茶乡初中招生。
现有七、八年级共147名学生,分别并入隆或镇初中和岩茶乡初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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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合平班镇初中教育资源,将平班镇初中分步合并到扁牙初中。
2018年9月起,停止平班初中七年级招生,现有七、八年级学生保留在原平班初中就读,到2020年原有的学生全部毕业后,实现两所初中完整合并,将扁牙初中更名为平班镇初级中学。
(二)撤并学校教师安排
三所初中撤并后,其原有教师及后勤管理工作人员,由教育局根据学科和岗位需求,调入相应的并入学校,由并入学校安排工作。
(三)撤并学校资产处置
1.三所初中撤并后,其原有实验设备仪器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并入的学校使用。
2.三所初中撤销后,原学校除实验设备外的其它资产移交原所属乡(镇)中心小学管理使用。
三、方法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8年6月10日—6月20日)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三所初中,全面调查了解学校现有教师数、学生数以及校舍建设情况、教学设备配备情况等,掌握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动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为自治县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6月21日—6月30日)教育主管部门加强与撤销学校的乡(镇)党委、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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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和联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深入乡(镇)机关、学校及周边村寨,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广大师生及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广泛征求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村委会干部、学校师生、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讲清实施校点布局调整,集中办学的优势,尽力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撤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撤并工作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7月12日—8月30日)
1.桠杈镇初中、介廷乡初中学生分流。
为确保学生不流失,根据学生家庭离并入学校距离和学生就读意向,实行分流移交的办法,撤并学校于8月30日至9月2日前将分流学生全部移交给接收学校。
2.平班初中现有七、八年级学生保留原校。
为确保学生不流失,现有七、八年级学生保留原校,从2018年9月起,原平班片区的七年级学生全部由扁牙初中(平班镇初级中学)招生。
3.教职工安排。
由教育、人社、编制部门根据学科和岗位需求,在撤并学校将分流学生全部移交给接收学校后,调入并入的相应学校,
4.校产处置。
严肃财经纪律,协同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认真做好校产的清理和移交工作,移交手续应规范齐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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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自治县教育局要按照撤并工作分工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局领导要亲自挂帅,抽调精兵强将,切实加强对学校撤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辖区学校撤并工作;县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撤并任务如期实现。
为切实做好此次学校撤并工作,决定成立撤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潘顺丹自治县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人民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龚永超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必飞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杨成元自治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督查室主任吴再杰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
中心主任
周腾福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局长
农其欢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胜奇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农良壮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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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平自治县编制委员会主任
撤并学校乡(镇)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宣传动员组
组长:甘永常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农其欢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桠杈镇、平班镇、介廷乡分管教育的副乡(镇)长副组长:何易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邱永朝自治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莫宝宇自治县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卢朝金自治县教育局安稳办主任
成员:罗庆恒自治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韦玉关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秘书
王明章自治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干部
龙仁茂自治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干部
王佳自治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干部
教育局包乡(镇)各股室全体人员
撤并学校领导班子及二层机构领导
2.资产处置组
组长:黄贵斌自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督导室主任、
均衡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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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红岩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桠杈镇、平班镇、介廷乡分管教育的副乡(镇)长副组长:陆照立自治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岑松蔓自治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王映送自治县教育局电教站站长
黄刘剑自治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郭锴自治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成员:王汉林自治县教育局项计财股副股长
王志平自治县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副主任
鄢永奖自治县教育局电教站副站长
教育局包乡(镇)各股室全体人员
撤并学校领导班子及二层机构领导
3.教师调配组
组长:覃春芳自治县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教育局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巫林徽自治县编制委员会副主任
王国忠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桠杈镇、平班镇、介廷乡分管教育的副乡(镇)长副组长:张兴利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成员:人事股全体人员
教育局包乡(镇)各股室全体人员
撤并学校领导班子及二层机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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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宣传动员,达成思想共识。
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外宣办、文体广电局要充分利用隆林网、电视台,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局要强化工作人员的培训,吃透政策,深入各乡(镇)、各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学校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要立足实际,放眼未来,广泛宣传学校撤并的目的、意义,讲深讲透分散办学的弊端和集中办学的优势,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有力支持;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要有全局意识,充分认识学校撤并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与重要性,把此项工作放在贯彻“科教兴县、人才强县”的战略高度,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合理安置教职员工,确保教职员工安心工作。
教育局要商人社、编办等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隆林各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隆编〔2017〕23号),因事设岗,因岗用人,调配教职员工到并入学校,确保教师安心工作。
(四)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办学质量。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现代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接收学校人、财、物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教学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建设平安、和谐、优质学校,用优异的教育教学成绩来赢取广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今后的其他校点撤并工作打牢坚实—8—
的群众基础,积累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
(五)严肃财经纪律,妥善做好校产处置。
严格实行交接问责制,对撤并学校财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和准确登记,严格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以学校为单位按时完成撤并学校学生交接,做到财产清理登记不隐瞒遗漏,经费收支审核实事求是,学生平稳交接并安心学习,所有移交手续规范齐全。
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造成学校财产、学生流失的相关责任人,将给予严肃查处。
(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辍学。
自治县教育部门和各乡(镇)要认真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格防止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辍学流失现象的发生。
(七)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切实抓好维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学校要及早排查因学校撤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积极配合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做好维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造成群众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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