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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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12.26
•【字号】长政办发〔2022〕 58 号
•【施行日期】2022.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实施方案(2022—2026 年)》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实施方案(2022—
2026 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12 月26 日
长沙市“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实施方案(2022—2026
年)
为深入贯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整”社区建设的部署,认真落
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强省会战略的行动方案(2022—2026 年)〉的通知》(长发[2022]9号)要求,大力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打造便民、共享、幸福“生活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强省会战略部署,以“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为重要抓手,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努力方向,统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小区改造、重点片区城市更新、街区“微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各类城市更新工作,共同打造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绿色低碳、全龄友好的“绿色完整”居住社区,促进城市居住社区均衡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
享,积极回应群众对“学位、床位、车位、厕位、梯位”等急难愁盼问题的关切,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
(二)分层分类,科学指导。
全方位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促进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提升均衡性和可及性。
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居住社区在“一刻钟生活圈”内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更便捷、更舒适、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
(三)政府引导,市场参与。
坚持市级统筹主导,区县(市)人民政府
为责任主体,通过整合资源,积极引导市场、社会、居民等多方力量参与,推动各类资源共同打造高品质居住“生活圈”。
(四)系统集成,共建共享。
建立“市级引导、区县负责、街道落实、社区实施、居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推进居住社区“多改合一”,通过留记忆、补短板,?优空间、增设施,?提品质、促交往,打造品质生活新标杆,共建共创共享美好幸福生活。
三、创建范围
(一)明确创建对象。
在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建成区范围内划定405 个城市居住社区“生活圈”(创建评估型“生活圈”242个,开发建设型“生活圈”163 个,涉及87 个街道〈乡镇〉,总面积1156.54 平方公里)。
本次创建工作以人口集中、相对成熟
的242 个城市居住社区“生活圈”为创建行动的基本实施单元(包含
592 个行政社区)。
(二)明确创建类型。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本次创建工作达标类型分为AA 型、AAA 型“绿色完整”居住社区。
通过设置约束性指标引导城市居住“生活圈”在一刻钟步行范围内补齐公共服务、市政基础、便民商业等硬件设施,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引导性和特色性指标,鼓励“生活圈”整合资源,实现道路交通、停车设施、公共空间等设施共享、功能复合、空间融合,以满足人民群众更便捷、更舒适、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将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理念贯穿居住社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实现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善,活动空间丰富、公共安全保障,绿色建造、特色风貌、社区管理水平和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绿色消费、
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方式成为人们自觉行动。
以湖南省对“绿色完整”居住社区的要求为指引,分类制定“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标准和评定规则,全面开展242 个城市居住社区“生活圈”自体检工作,力争2026 年12 月31 日前121 个城市居住社区“生活圈”达到“绿色完整”居住社区标准(AA型121 个;2023 年起,从达标AA 型中优选评定AAA 型49 个),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启动“补短板、促共享、强管理”行动计划,创建AAA 型“绿色完整”居住社区,经部门联合评定验收后,向社会公布并挂牌。
五、创建内容
坚持“一个中心”,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保障城市居民居住安全,抓好“两促两提”,即促进基础设施完整和智能设备应用,提升绿色低碳水平和基层治理效能,系统集成“生活便利、老少皆宜、智慧智能、共享创新、资源节约、环境舒适、便民惠民、安全韧性”8大生活场景。
(一)促进基础设施完整,打造“生活便利、老少皆宜”的友好场景
1.保障市政设施完整。
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优化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通信等设施,达到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等要求。
实施智慧电网“630”攻坚行动,2025 年12月31 日前,完成居住社区配电设备、线路改造,核心城区线路智能化率达到80%,二环内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
实现光纤入户和多网融合,居住社区建设5G基站4万座以上,推动5G网络进社区和无线Wifi覆盖主要公共活动区域。
在老旧小区、既有小区改造中优先实施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畅通“微循环”。
打通断头路、瓶颈路,贯通社区道路与城市路网的联系,确保居民步行10—15分钟可享各类公共服务。
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增加社区停车位、停车场等设施,统筹空间、时间资源,提高车位利用率。
加强社区、小区内部停车管理,消除占压消防、救护等生
命通道的现象,建设非机动车停放棚(架),鼓励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和智能充电站。
2025年12月31日前,确保慢行系统贯通、安全、便捷,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 以上;营造无障碍环境。
在人口老龄化的社区加快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不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积极推进楼道内适老化设施建设,增设爱心椅、爱心通道等设施,为老年居民爬楼“减负”。
2025 年12 月31 日前,城市道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密闭收运,促进城市环卫系统和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增加公共“厕位”。
提升建成区公共厕所设置密度,受场地条件约束的可以采用集成箱体式公共厕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居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管办、市残联)
2.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完整。
夯实社区综合服务阵地。
优先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实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改造,集约设置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文体活动室等功能用房,既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又丰富社区文体生活;配齐公共服务设施。
以居民步行10—15 分钟到达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配齐幼儿园、托儿所、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聚焦“一老一小”需求。
提升养老托幼设施覆盖面,推广适老化智能终端应用,创新居家养老模式,鼓励“医养结合”,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分类提供服务。
2025年12月31日前,每个区县(市)有 1 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完成一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鼓励公建民营、单位办托、幼托一
体(幼儿园内开办托儿服务)等方式开展多样化、普惠性的托育服务,
2025 年12 月31 日前,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 4.5个。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各类项目,每年新增一批具有游憩功能的社区游园、小微绿地或“口袋公园”,促进居民交往,形成“全龄友好”氛围;推进设施改造。
鼓励公共活动空间和设施适儿化、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配备休憩、文化、康体等设施。
主城区升级打造“10分钟健身圈”,加大智慧社区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覆盖,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到2025 年,新增公共体育场中的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5个、健身步道1100 公里、智慧社区健身中心总数
达400 个以上、室外运动场总数达400 个以上,社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 2.6 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居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妇联)
3.保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整。
加密住区商业网点。
完善理发店、洗衣店、24小时药店、维修点、银行营业网点、家政服务网点、餐饮店等便民商业网点。
建设多组智能信包箱、智能快递箱,提供邮件快件收寄、投递服务;鼓励新型消费业态。
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住宅小区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智慧健身房等新型消费商业网点,推进新型消费业态线上线下更广更深的融合;打造社区消费服务综合体。
鼓励在有条件的居住“生活圈”建设社区消费服务综合体,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促进社区夜经济发展。
基于现有夜间人流客流情况,在条件较好的居住社区打造5个以上夜经济地标,培育100个网红门店。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居环境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
(二)促进智能设备应用,打造“智慧智能、共享创新”的未来场景
4.推进社区智能化改造。
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快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
依
托“雪亮工程”和城域物联网管理平台,推进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和智能安防设备数据资源联网汇聚,完善公共区域治安防控体系。
加强智慧社区微基建、新基建,支持小区新增智能道闸、智能门禁、智能快递柜、智能车棚、智能充电桩等设施配套。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居环境局)
5.建设社区智慧化平台。
加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化应用,加快打造社区政务、公共服务、商业及生活资讯等为一体的集成智慧社区平台。
深化社区基层数据共享,依托社区一户一表、车辆出行、公共设施管理等数据基础,依托市级综合网格化管理平台推进各部门基层工作平台对接整合。
丰富智慧化生活体验场景,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城市大脑、创新产业等特色优势,建设美好生活链圈,实现社区智慧化服务全覆盖,居民办事基本不出社区。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数据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居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6.推进社区共建共享。
构建治理新格局。
树立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形成“党建引领、居民参与、民主协商、科技支撑”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搭建议事平台。
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
鼓励设计师、工程师进驻社区开展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支持社区常态化更新建设活动;引导居民自治。
发挥居民自治和社会共治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居民、辖区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住社区建设。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
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三)提升绿色低碳水平,打造“资源节约、环境舒适”的宜居场景
7.提升建筑绿色化水平。
坚持绿色低碳理念,大力发展社区绿色建筑、装配式
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
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规范既有居住社区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对维护结构、用能设备和系统采取节能技术,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居环境局)
8.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
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绿色与节能,加大社区基础设施海绵化改造力度,采用生物滞留设施、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利用等低影响开发模式,设置低影响开发雨水基础设施。
规划新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充电桩,2025年12月31日前,全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 3.6万个左右。
因地制宜改造宅间绿地、空地等,增加公共活动场地,鼓励开放共享与复合利用。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居环境局、市文旅广电局)
9.?提升生活方式绿色化水平。
因地制宜提高绿化覆盖率,推广社区立体景观绿化。
推动制定社区居民绿色生活公约,倡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使用绿色包装、交易闲置物品等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鼓励与社区共享书房、社区周边书店和图书馆等学习型资源共建社区学堂,鼓励单独配置或结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共享配置社区众创空间。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居环境局)
(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打造“便民惠民、安全韧性”的美好场景
10.坚持党建引领。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
发挥党员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服务机制,积极进行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设置社区达人资源库,建立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社区教育理事会等制度。
倡导终身学习,为社区居民提供学习等相关服务,并将学习和授课积分纳入社区积分体系。
建立长效可行的社区自治机制。
积极引导居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实现高质量的居民自治。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
政府、市民政局)
11.强化综合治理。
提升专业化物业管理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或改制企业宿舍等开放式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加快实现全市住宅小区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筑牢社区安全底线。
严密网络化联防联控管理。
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预警预防体系及应急机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公共消防设施完好、应急救援反应迅速;凝聚多方力量。
以社区居委会为主阵地,联合企业、党员、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重点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社团文化、矛盾协调类的社区社会组织,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人居环境局)
12.打造品牌文化。
保护社区山水自然风貌、传统格局与街巷肌理。
防止大拆大建,传承延续历史文化和社区记忆,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的保护性更新,鼓励对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的功能置换和活化利用。
引导建立邻里社群社团组织,鼓励居民积极参与邻里活动,促进居民互助资源共享等。
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或提质一批社区文化活动站、社区图书馆、图书室、24小时借阅机,推进“书香”社区。
结合社区自身人文、地域等特点开展特色文化活动,充分挖掘单位制社区历史文化,新增一批社区博物馆,营造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人居环境局)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数。
通过自体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居住社区“生活圈”自评工作,对照“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标准,摸清现有居住社区总体情况、分布及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现状,并通过数字底图平台进行标注上图。
AA 型
“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工作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统筹,街道具体组织社区开展自评,评定结果由区县(市)人居环境部门报市人居环境局备案;AAA型“绿色完整”居住社区由市人居环境局组建评定工作专班,区县(市)人民政府每年组织符合条件的居住社区择优申报。
(二)建机制。
部门联动。
建立“市级引导、区县负责、街道落实、社区实施、居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自上而下推动创建工作。
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调度,集成化、系统化统筹推动各类资源资金至城市居住社区“生活圈”;强化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创建工作专班,每个参评城市居住社区“生活圈”明确1名责任人,形成从自评、创建、改造、管理的工作闭环;设计进社区。
依托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创新研究院,组建1支专业技术团队,推动设计师等专业人员进社区、下基层,全程指导创建工作,营造美好人居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局面。
(三)编规划。
居住社区量身定制“绿色完整”居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创建相关标准,精准查找短板问题。
根据自体检结果,形成全市“绿色完整”居住社区“补短板”项目库,2023年12月31日前,编制全市人居环境“补短板、促共享、优服务”三年行动方案,绘制工作蓝图,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四)推更新。
合理安排建设和实施时序,制定年度任务计划,鼓励对现有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实施等存量房屋资源,统筹各类资金资源,通过改造、共享等多种方式,优先配置居民最急需、最迫切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重点保障“一老一小”的需求,提升居住社区养老、托幼、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和覆盖面,推动城市居住社区“生活圈”生活品质跨越升级。
(五)问实效。
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动员居民建言献策,全过程邀请居民
参与“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补短板”项目清单公开征集辖区内居民意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AA 型、AAA 型名单向社会公布,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涉及到工程类的设施,由责任部门牵头组织联合审批,确保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
创建达标验收时,将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纳入综合评价范围。
(六)促宜居。
打造一批“绿色完整”高品质的示范“生活圈”,由点及面推广创建工作。
2026年,及时梳理、全面总结长沙“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经验,在全省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做好“绿色完整”居住社区的统筹谋划和标准制定。
由市人居环境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部门参与,各相关责任单位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整合资源,积极开展“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活动,采用编制总体方案、年度计划等措施将活动落细落深落实。
(二)强化资金筹措。
注重政府主导,强化市场参与,不断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打造人民更为满意的“绿色完整”居住社区。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关于“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工作的政策、资金支持等相关保障。
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结合考核验收情况,整合各条线资金补齐社区公共基础设施的短板。
(三)鼓励市场参与。
整合政府、市场、社会力量,鼓励引导央企、绿色低碳等行业部门将5G基站、新能源充电桩、电动车智能充电站、智能道闸、智慧老年食堂、智慧健身房、养老机构、阳光书屋等设施、资源落到居住社区。
通过新增
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引导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在基础条
件较好的社区新建、盘活闲置物业,打造社区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树立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需求的样板,为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转型提供空间载体。
(四)完善配套政策。
出台支持政策。
制定出台“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工作奖补方案,根据居民自评和部门联合评定结果,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分层分类对创建达标的AA 型和AAA型“绿色完整”居住社区予以支持。
制定评价办法。
制定AAA 型“绿色完整”居住社区评价细则,对照创建标准,以客观评价为主,主观满意度调查为辅,制定详尽科学的计分标准。
实施“补短板”行动。
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精准查找居住社区存在的短板,综合考量普遍性和个性化差异,制定“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编制“补短板”项目参考名录,提供前瞻性指引。
发布“促共享”文件。
鼓励“生活圈”所在的停车场夜间向居民开放,引导居住社区、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泊位)车禁智能化改造,接入长沙智慧停车平台,促进停车资源分时、错时共享。
(五)广泛宣传引导。
大力推介“绿色完整”居住社区活动,广泛动员居民代表、社区管理者、技术专家、相关部门参与创建活动,激发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
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途径,广泛动员居住社区参与自评、申报、创建工作。
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经验,打造示范项目,发布AAA 型
“绿色完整”居住社区系列“微视频”,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增加市民自豪感、荣誉感,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评。
强化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到位。
各部门要紧盯目标、责任上肩、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工作,共建共创共享“幸福家园”。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