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所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现有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实现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生产、预防性措施,因此各级管理人员要教育员工用好和爱护劳保用品,杜绝领而不用或故意损坏现象。
3 在制订劳动用品发放标准时,必须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以保证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4 每位员工在岗位中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无故不按要求穿戴者以违纪论处,由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其负主要负责。
5 仓库保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用品发放标准,按照规定发放员工劳动用品。
劳保用品的发放以人事部门核定的劳动定员实有人数和工种为准。
6 劳保用品原则上按规定配发,不得兑换。
在易燃、易爆、高温明火等场所的作业人员,不许发放化纤类的劳保用品,只准发放棉布工作服或阻燃工作服,其余作业场所人员可发给化纤工作服。
7 劳保用品中,口罩、手套、洗衣粉等属易耗品,由车间按人事劳资部门核定的实有人数统一领发,其余劳保用品均为耐用品,由个人凭劳保卡到仓库领用。
8 计划领用期内从事过两个以上工种的作业人员,通
用劳保用品按工作时间较长的工种标准发放,同时按照该两个以上工种的特殊性发放相应专用劳保用品。
9 计划领用期内,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职工(如请长假、停职、外出学习等)重新上岗后,可按前后工作时间计算发放期限,但离岗时间应从中扣除。
对于换岗的员工,按新岗位标准发放,但如果原来的劳保尚未到期,领用劳保时需要按扣款发放。
10 生产线短期停产改做机动工作的生产单位员工,按辅助工种中的机动工标准发给易耗劳保用品,相应的生产工种发放标准暂不执行。
11 各种劳保用品在使用期限内,如出现因人为损坏或丢失,可以补发,但费用由个人负责,在工资中扣除。
如因工损坏,经证明和调查核实,报主管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补发。
12 新进厂的员工统一交足劳保押金后,凭人事部门的调令或通知单的工种核发劳保用品。
(特殊情况除外)
13 短期聘请(六个月以内)的工作人员原则不发给耐
用劳保用品。
14 擦抹配电屏、设备、办公设施、工作台面等场所需用的毛巾,生产单位原则上按需用的班组每季发给一条,各办公室每室每季度给毛巾一条,每月发给拖把一把。
生产单位需用棉纱头按实际需要领用。
15 实行生产承包的单位,该单位所有员工所领劳保用品及公用劳保用品的费用分摊到该单位的生产成本中。
16 发放给员工的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也不得转卖或拿出厂外另作他用,否则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的罚款。
17 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教育和学习、宣传,维护好劳动保护用品。
18 采购部门必须做好劳保用品的保质、保量供应,在选购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时,必须选购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合格产品,特殊防护用品、用具必须选购经国家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指定的检验鉴定且有合格证的产品。
厂内一线员工统一使用灰色工作帽,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和机关科室人员、外来人员全部使用红色工作帽。
19 过滤式面具为耐用品,由仓库收回,以备其他员工配件损坏时更换。
防护面具的头带组合及吸(呼)气阀为易损件,在面具使用期内每位员工可免费更换一次。
20 特种劳保防护用品在入库之前,必须事先通过生产安环科安环员的验收,确保符合劳保用品质量要求
21 本办法视情况进行修订。
22.考核
22.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处罚责任单位相关人员50~500元。
22.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
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