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部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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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部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办厅函[2013]60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3.11.26
【实施日期】2013.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部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3]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省部共建地方高等学校党委,驻外教育机构,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部机关作风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党函〔2013〕21号)要求,为扎实开展2013年度教育部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3年11月下旬-12月15日。
二、评议人员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厅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部属高等学校和省部共建地方高等学校校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驻外教育机构参赞(代表)和组(室)负责人;
4.部直属单位司局级以上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评议方式
评议在网上进行,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对机关各司局作出评议。
部直属高等学校和省部共建地方高等学校原则上对机关综合司局和涉及高等教育领域业务的有关司局作出评议。
驻外教育机构、相关直属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对机关司局作出评议。